第26頁 文 / 齊玲
范緹璃眉歡眼笑,硬是塞了個小一號的戒指給他,她抬起她青蔥小手,在他眼前晃道:「套上吧,我要你娶我!」
至於辜尹曜認不認栽,那都是後事了。但多年以後,辜尹曜還是不解,她是如何變出那兩個戒指?不過,范緹璃才不會告訴他,因為她爸爸這隻老狐狸,左手吃梨,右手摘瓜,早在辜尹曜到來的前一晚,便闖進她房間,言不及義地教她一堆馭夫術,還順便附送兩隻對戒,她只能說,薑還是老的辣,一山還有一山高。
「你好,我叫辜尹曜,今年十五歲,很高興我們往後是一家人了。」
許久,許久,范緹璃憶起這個片段,臉上笑意不退,她真的很高興,他們真是一家人了。
—全書完—
後記
在寫這篇故事的期間,一次在路上偶遇以前的情人;當年的他意氣風發,笑染春風,是個標準衣架子呢,那時我深深對他著迷著,吃飯飲茶間,腦袋裡全塞滿他的影子。他是個溫柔的情人,他知道我想的、我要的,總是笑著盡全力滿足我;但同時,他也是個多情的情人,因為在擁有我的同時,他也把他的愛分享給另一個女人,另一個更美的女人。當時,真的覺得自己要瘋了。他的愛怎能如此廣闊呢?在愛情裡,我是個自尊心極強的女人,我眼中容不下一顆塵粒,所以我快刀斬亂麻,斷了這份就快讓自己窒息的愛情。他沒挽留。我笑了。真的笑了。忽然間,覺得自己在這份愛情裡顯得可悲極了。
再遇到他時,他變了。當年平坦的小腹現在變成啤酒肚;當年濃密愛搞怪的頭髮,現在扁塌無造型;以前他最愛穿名牌牛仔褲,現在穿的是及膝的居家短褲;以前他愛穿帆布鞋,現在他改穿藍色夾腳拖。坦白說,我實在不想注意得這麼清楚,但是,他叫住了我,所以,我有更多時間去注意他。我們寒暄的對話真的有夠乏味,所以就不多加陳述了。我只記得,當我們尷尬無語時,那一聲:爸爸!讓我一陣恍然。是啊!他結婚了,好像四年了吧,他的小孩拉著他的手在催促著他,他的老婆在旁使眼色地我表示歉意。何必抱歉呢,我也想快結束這無味的對談呢;所以,道一聲再見後,他們一家三口朝著夢時代走去。看著他們的背影,我,那就叫幸福嗎?呵呵,是了吧,至少那是他選擇的幸福,我祝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