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劫心領主

第1頁 文 / 吳妍

    故事之前吳妍

    其實能出書是令人雀躍不已的事,相信嗎?我居然失眠了!就為這件事。

    該說我是個悶騷型的人吧!總用很大的力氣去控制自己顯露在外的情緒,在一人獨處時暗自品嚐喜怒哀樂,所以常有人說我好像是很冷靜的樣子,其實啊!那是沒有看見我私底下表現的人才會說的話。

    從小我就有許多幻想,從幼稚園起希望成為歌手,小學時瘋狂地迷上機器人的卡通,因此幻想自己的學校也變成像卡通裡那樣隱藏著機器人,然後又是超能力少女……當然也很遺憾的希望自己是萬人迷──會感到遺憾是因為我不美,頂多只是耐看而已。尤其當週遭的人每每見到你總誇「有氣質」時,那……就意味著人家再明顯不過的在暗示你「不夠漂亮」,所以也就別勉強人家說些違心之論了。

    所幸,總有豐富的幻想伴著我。

    當我在寫這本書時沒有告訴任何人,完成後告訴死黨,她們也只驚歎的說:真有毅力!而且還說每當我失蹤一段時間之後,她們就有心理準備會被我嚇一跳,所以都有些麻木了。唉!居然得到這種評語,真是教人有點傷心。

    思緒是紊亂的,所以寫得也有些雜亂無章。

    該感謝的,理所當然有育貞在內羅!像我這種單細胞生物似的頭腦,如果不是她不厭其煩的指正我,讀者們哪能有機會看見這本書上市?因為我老抓不出文章的缺點啊!試想,一個溺愛自己孩子的母親怎會挑得出孩子的錯誤呢?

    還有還有,要感謝的還有一個小妹妹──瑤,多虧了她幫我看稿,又給我打氣,我小小的信心才稍微增強。

    我不知道我的小說看在讀者眼中是什麼樣子,只能說我真的很用心,希望你們會喜歡。故事裡的主角是有缺點的,如同現實一般,這就是我初時創作的想法,至今不變。

    看書的你,是否喜歡?

    第章()

    靜妮打量著坐在她面前的死黨於妍。於妍留著一頭俏麗的短髮,標準的瓜子臉。五官中最具畫龍點睛效果的就屬那雙眼睛了,黑白分明的大眼總是不時的閃爍著靈動的光芒,十分吸引人,而那形狀優美的雙唇,凡是看過它笑的人都會認為再也沒有笑起來比它更好看的唇型了。

    由此可見,於妍擁有的是多麼值得自傲的一張臉,然而她活潑外向的個性卻使她認為自己的五官實在太過女性化,反倒常常嫌東嫌西的,不但把頭髮剪短,連比例勻稱的好身材都故意隱藏在寬大的T恤和牛仔褲中。

    也許在交情沒那麼深的朋友眼中看來,於妍仍和平常一樣,嘰嘰咕咕的說著課堂裡的趣事,然而靜妮卻細心的注意到今天她的眼神與平時有些不同,有點冷漠,似乎想刻意隱瞞些什麼。

    「小妍,你一個星期都沒來找我,現在來找我應該不只是要聊上課的趣事吧?仁傑呢?你是不是和他吵架了?怎麼沒聽你提起他?」

    「哪有?一個星期沒見,人家想你嘛!而且我又有報告要趕著交,想找你借電腦啊!」於妍故意用很嗲的語氣向靜妮撒嬌,試圖跳過這個問題。

    但靜妮不愧是她的多年老友,對她的小把戲豈會不清楚?她只丟給於妍一個「你再裝吧!」的眼神,並無聊又很不雅觀的打了一個大大的呵欠。

    眼見自己的把戲馬上就被拆穿,表示她對這問題非談不可了,於妍頓時像是洩了氣的皮球,雙肩垮下來,「不是像你想的那樣。」沉默半晌,她才說出話來。

    「怎麼回事?」靜妮心中頓時響起警訊,收起懶散的模樣,正經八百的。

    「我和仁傑分手了。」

    靜妮不敢相信她所聽到的,忍不住瞪大雙眼。

    「他喜歡上別人了。」於妍補充一句。現在的她實在沒心情去嘲笑靜妮那雙再怎麼瞪也和原來差不多大的一雙丹鳳眼。

    「他該不是腦筋秀逗了吧?」

    「原來我沒說清楚是嗎?仁傑喜歡的人是個男的。」於妍苦笑道。

    靜妮覺得腦中一片空白。

    「怎麼?要安慰我嗎?人家可是受害者呢!」難得看見好友張口結舌的樣子,於妍決定要多加利用。

    「你能接受嗎?」靜妮指的是仁傑喜歡男人的事實,她並沒有質疑這件事的真實性,因為她知道,依於妍的個性,必定是已確定的事實才會說出口。

    「如果對手是女生,我想我不會這麼快就被擊敗,但是他的對象是男的!你說我能不接受嗎?」於妍翻了個白眼,彷彿她問的是個蠢問題。

    看她這種反應,靜妮可以肯定她幾乎沒受到什麼傷害,於是很放心的聽她接下來發表的長篇大論。

    「最慘的就是,因為對手是男的,我根本連爭都不能爭,甚至連鬧的立場都沒有,只能心胸寬大的祝福他倆羅!不然我還能怎麼辦?」於妍口氣釋然,但眼中卻露出受騙的氣憤神情。

    靜妮對這表情再熟悉不過,因為這表示火山快爆發了,她聰明的不答腔。

    「最嘔的、也是我唯一無法原諒他的一點就是:他既然是同志,為什麼還要和我交往?真是太差勁了,可是就連這點他都有理由。他說在認識現在的愛人以前,並不知道自己是同志,而且他還花了好長的時間去確認,經歷了許多掙扎才確定自己真的是同志,說這段話的語氣好像就是我才是造成他那麼困擾的原因一樣,真是氣人!」說到這裡,於妍停下來喘口氣,啜口冰咖啡後,又繼續說下去。

    「他這個人最狡猾的地方就是說這些分手的話時,我們正在公共場所。他明知道我在公共場所絕對不會做出撕破臉的事,而且他又把自己的經歷說得那麼悲慘,教我根本不能生氣。」

    「好了啦!反正聽你的語氣,你對他又沒放入太深的感情,就別那麼在意了。」靜妮耐心的等她發完脾氣,才好言安慰她。

    「還好我這次沒放入太多感情,我們頂多只是好朋友罷了,要不我豈不是要哭死了?我想以後在非常確定對方是異性戀以前,我都不會再輕易與異xin交往了。」

    「真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啊!」靜妮忍不住想糗她。

    「喂,你很不夠朋友哦。」於妍佯裝生氣狀。

    「本來就是嘛!現在剛分手,你自然會這樣說,等過一段時間,怕是說過的都忘了,又找了一個一樣的炸彈來炸自己,又要來向我哭訴了。」靜妮壞壞的逗她。

    「靜妮,你看我像是那種人嗎?」於妍拉長了聲音,瞇起眼睛。

    「我看看。」靜妮才不可能被嚇到呢!反而開始打量於妍,一副懷疑的表情。

    於妍才不可能乖乖地等她說出下面的話,她隨手就撿起一個抱枕朝靜妮扔去,靜妮可不是省油的燈,當下不甘示弱的拿起手邊的抱枕還擊,一場枕頭戰就此開打。

    一會兒,好不容易兩人都打累了,不住地笑著喘氣。

    「出去逛逛好不好?」提議的是於妍。

    「別這樣嘛!人家肚子餓了。」於妍哪容得了她拒絕,連忙撒嬌道。

    言「中午啦!」經她這麼一提,靜妮這才注意到自己咕嚕咕嚕叫的肚子,「好吧!吃什麼?」看在食物的面子上,她也只好投降。

    情「我想要吃炸雞!」於妍一副垂涎貌。

    小靜妮翻翻白眼,「小姐!熱量很高耶!」真不曉得她怎麼就愛吃那一家炸雞。

    說「誰理它啊!」反正兩人的體質根本就屬吃不胖的那一型。

    獨「炸雞的廣告該找你拍才對。」靜妮指的是最近電視上播的,很像是市調訪問的廣告。

    家「對啊!」對靜妮的挖苦一點也不以為意,於妍反而樂得直點頭。

    「走吧!」為了怕於妍自我陶醉過了頭,靜妮連忙拿起鑰匙催她出門。

    AAA

    「說真的,小妍,你真的不在意嗎?」重拾稍早兩人的話題。

    「我不太清楚。」於妍很不文雅的打了個飽嗝,懶懶的靠在椅背上,開始認真思考。

    「我想說不在意,但實際上又有些在意吧!因為畢竟和他交往兩年,雖然說早就習慣他在身邊了,但要說對他完全沒感情也是不可能的事。他剛找我談的時候,我當然非常生氣,但事後冷靜下來仔細思考,才知道我怒氣的重點不在於他的背叛,反而比較氣他使我沒面子。這大概是因為我並沒有在感情上對他認真過的緣故吧!仔細分析後,我反而覺得我的氣生得非常不值得,而且太幼稚了。」說著說著,於妍的手開始自動自發的收拾起桌上的一片狼藉。

    「反正換個角度想。」於妍起身丟掉垃圾,轉身回來坐下後又繼續說:「一開始我自己就對這段感情認識不清,如果再繼續交往下去,遲早我也會變心的,現下這樣分手對我而言倒是輕鬆多了,直接變成朋友,不也很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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