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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頁 文 / 心乙

    「嗯,好吧。反正閒著也是閒著,我這就上樓去看你準備的名冊,你待會兒先幫我打通電話叫葉特助到二樓起居室來。」

    「那您今天不去公司嗎?」

    「唉,公司多一個我少一個我沒差,可是沒辦好奶奶交代的事情,我可是會被她掃地出門的,這樣你該清楚該先辦哪一樁了吧?」

    「是的,少爺。」福伯被世祁那無可奈何的表情給逗笑了。

    說好要挑名冊裡想應徵動力集團少東的新娘,世祁卻整個人趴在椅子裡,邊吃葡萄邊看賽車雜誌,只有他的特助葉明立低著頭很認真地在幫他過濾對象。

    「喔,真是誇張的咧,身高65,體重48,近視六百度,還有輕微聽障,世祁你快過來看看!」

    世祁湊近他身旁,聽明立繼續說:「你看,她還戴著牙齒矯正器呢,簡直丑到爆!竟還有那膽量寄這麼多封應徵信來。福伯也真是的,明明知道就是這女的同時投了太多應徵信才把信箱灌爆,就該直接把這個醜女刪掉就好,還放到名冊裡,真是!」

    「福伯沒做錯什麼,他只是真實呈現應徵者的數量罷了。」

    明立把那個戴著牙套、叫吳英美的女孩放到淘汰的那一堆裡去,繼續翻看他覺得可以的對象。

    世祁卻笑著拿起那張叫吳英美的個人資料,仔細研讀了起來。不過因為她只有高中畢業,只在家裡幫忙賣金紙,所以很快的,一張紙就把她自己介紹完了。

    世祁望著那張照片,實在不明白這位吳小姐到底哪來驚人的勇氣及自信,怎麼會一口氣投這麼多應徵信?

    難不成她瘋了?

    奶奶明明知道他不想結婚,卻要他在三十天內結婚,奶奶也瘋了,這整件事根本就瘋狂到底!

    那女的說她從小就想嫁入豪門體驗不同的人生經驗,可卻又是個聽障加大近視眼?

    世祁不覺笑了起來。

    這件事就他一個人悶就不好玩了。

    「明立,別找了,我決定娶那個叫吳英美的,你幫我擬一份婚前協議書帶去給那位吳小姐看,她要是同意,我們就在十五天後公證結婚。」說完,他狂笑著下樓。

    葉明立卻像當機了一般,驚訝地楞在原地,久久不能恢復。

    福伯聽少爺的吩咐替葉特助送碗「壓驚茶」,才進門就見他果真還呆在原地,遂搖搖頭幫他把電腦打開,找出婚前協議書的電子檔,再推推他的肩。「葉特助,少爺在樓下等你的文件呢。」

    明立抓抓頭,像是醒了過來。「文件?喔對,婚前協議書。」

    十五分鐘後。

    明立把婚前協議書的空白表拿下樓給世祁看,只見上面寫著:

    婚前協議書

    立協議書人孫世祁(以下簡稱甲方),吳英美(以下簡稱乙方),茲為婚後雙方應遵守事項,同意以下之約定:

    一、婚後雙方應共同維繫彼此之名譽,不做出讓對方難堪及違反法律之事情,如有違反,遭受名譽受損之一方應賠償名譽受損之一方新台幣壹仟萬元。違法情節若過於重大,無過失之一方得提出離婚要求,另一方不得拒絕。

    二、婚後除必要之公開場合,甲、乙雙方須共同出席者外,其餘時間雙方均不得干涉及過問彼此之生活細節及行動。

    三、婚後甲方每月一號給乙方十五萬元生活費,乙方應撙節使用,若超過此數額,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

    四、婚後若甲、乙雙方因個性不合,只要一方提出協議離婚,另一方不得拒絕。提出協議離婚者如為甲方,甲方須支付乙方新台幣壹仟萬元離婚贍養費,乙方對此金額不得異議或提出高於此金額之要求。提出離婚要求者如為乙方,乙方不須支付甲方任何金錢。

    五、婚後甲方若未提出夫妻履行義務之要求,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若提出履行夫妻義務之要求,乙方得拒絕。

    六、婚姻有效期間,甲、乙雙方須同住一處,惟彼此之生活起居及健康,應由甲乙雙方自行負責,雙方不負互相照顧之責任。

    此協議書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住址:

    乙方:

    住址:

    中華民國年月日

    恐婚的世祁看完這份文件,點點頭,還算滿意,抬頭望著明立。「你去會會我的新娘,簽好協議書再去法院申請公證,等事情都辦好了,你再通知我。」

    「你要上哪兒去?」明立問。

    「你忘了我後天在香港有個賽車聯誼賽?」

    「你今天就要飛到香港去?」

    「對呀。人生苦短,不及時行樂怎麼對得起自己。」說完,微笑著走出門去。

    明立聳聳肩。「真難得他看得開。但是福伯,我就不懂,換作是你,你會撇開一堆美女不娶,去娶個其貌不揚的醜女為妻嗎?那個帶出去能看嗎?」

    福伯微笑著。「葉特助,你聽我一句,美麗的妻子不好照顧啊。」

    「唷,言下之意,你也同意你少爺那瘋狂的決定不成?」

    「我們少爺不瘋狂,他是只沉睡的獅子,等他醒來,一切就會不一樣了。」福伯說。

    「難怪世祁這麼愛護你,你們這一對,還真是世上少有了。」

    福伯望著院子裡世祁走向車庫的背影。

    他當管家當了大半輩子,也看過不少人,他有自信自己是不會看走眼的。

    第2章()

    世祁第一次和吳英美見面是在兩人要公證結婚的前一個小時。當吳英美從明立的座車下來時,他看見一個綁著兩條長辮子、戴著黑色膠框鏡片、穿著一身粉紅洋裝、正露出戴著牙套靦腆笑容的女孩;接著下車的是一個同樣戴著黑色眼鏡、穿著白襯衫黑西裝褲的中年人;只見那中年人下車後扶著吳英美向他走來,是到那時候他才發現吳英美的左腳有點瘸。

    天哪!這就是他的新娘嗎?

    她不只丑,還老土的可以,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她竟然還是個瘸子!

    有時候在腦海裡計劃一件有趣的事是一回事,可當真的面對卻又是另一回事。他望著那即將成為他妻子的女孩,竟打從心裡感到一股自我厭惡。

    他很清楚自己挑選這個女孩的原因無非是想羞辱他的家人,因為他們讓他陷入這樣的局面;可是,不管這個有著多重身障的女孩是為了什麼原因想要嫁給他,他都覺得自己這個玩笑實在開得太大了。

    他記得資料上說吳英美只有二十二歲,他突然有股衝動想勸退這個女孩,可是一切都發生得太快,他呆望著他家的賓士車開進停車場,奶奶和爸媽接著下了車,當他看見父母見到吳英美時那驚愕的眼光,他突然瞭解到——一切都太晚了。

    倒是他奶奶還是和以往一樣冷靜,她平靜地輪流望著吳英美父女,再轉頭看著世祁。「她就是你要娶的人?」

    事到如今,他也只能硬著頭皮認了。

    「是。」他說。

    「不!」錢齡齡覺得自己快要昏倒了,她的寶貝兒子怎麼能娶這樣的女孩為妻?她歇斯底里地喊著:「媽!世祁還是個孩子,他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或者幹什麼,何況結婚是……」

    李宸鳳低喝一聲:「夠了!」

    錢齡齡只能暫時閉嘴,可還是不忘搖著老公的手臂要他阻止這件荒唐至極的事。

    孫正皓只好柔聲喊著:「媽。」

    李宸鳳只是舉起手,便讓正皓閉上嘴巴,她說:「世祁都三十三歲了,他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對吧?孫世祁?」

    所有人的目光都凝聚在世祁臉上。

    只見他平靜地望著奶奶的眼眸答道:「是的。」不然還能怎麼說?

    李宸鳳遂微笑對吳英美的父親伸出手。「親家是吧?我看兒孫自有兒孫福,我們當長輩的也不好干涉太多,孩子們高興就好,您說是不是?」

    「親家奶奶,您說的是。」吳爸爸說。

    「嗯,我看時間也差不多了,法官應該在裡面等我們了,我們進去吧。」李宸鳳說完,自己帶頭先走進去。

    世祁不知道自己是怎樣完成這個婚禮的,他就是沒有一點現實感,只是聽從奶奶的安排,先是一行人上餐廳吃飯,飯後聽見奶奶命自己向岳父告別,然後讓司機送他回家去。

    岳父?他反覆練習著這個陌生名詞。

    看來他真的變成一個已婚的男人了,真不知道自己要多久時間才才能適應這個新身份。

    更糟的是,他突然有種很深的罪惡感,所以自從替吳英美戴上婚戒後,他就不敢多看她一眼。

    現在他只希望趕快回家去,然後結束這噩夢般的一切。

    但回到家,他才知道他太天真了。

    奶奶不知何時已命人將他的房間重新佈置過,嚴然變成一間喜氣洋洋的新房。

    兩人分坐在房間的沙發上,一人盤踞著一張沙發,他不敢看吳英美,不敢牽她的手,當然更別提碰她了。

    她就這樣真實地杵在他眼前,彷彿時刻在提醒著他,他是個多麼惡劣的人。眼看時間分秒過去,心裡的不安隨著不斷不斷延續的安靜,簡直折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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