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頁 文 / 千尋
「沒有,我在等你的三明治。」
他打開袋子,拿出三明治未進家門就大吃特吃起來,「有進步,你遲早會成為名廚。」
他的笑容安撫了她的心,她勉強扯了扯嘴角,東一句「算了」,西一句「無所謂」,南一句「沒關係」,然後,跟在他身後一起進屋去、
***
他們去爬0,是「爬」不是搭電梯,他握住她的手,兩個人,兩隻手,手心相疊、十指緊扣,這樣的動作,誰都會猜測他們是一對情人。
爬前幾層的時候,他們還能一面爬一面說話,但到十八樓之後,講話的聲音變少了,不過,他的手始終沒有放開她。
她硬撐,咬緊牙根,一階一階向上爬,偶爾停下來吐口氣、彎彎腰,再繼續往上。
他有上健身房的習慣,這些樓梯還是為難不了他,但穗青就不同了,本來就不是喜歡運動的人,再加上當過幾年上班族,體質很糟。
他把腳步放緩,幾次想放棄,但她執意往上爬。
「要不要……」
話沒問完,她搶先說:「不要,我想一直爬到最上面。」
她看一眼樓層,三十七,爬到這算厲害了,對一個足不出門的千金小姐來說。
「可以,不過先坐下來休息一下,說說話,再往上爬,怎麼樣?」他提議。
姜穗青喘口大氣,然後說:「我們爬到四十層再休息,好不好?」
他同意,舉步往上,雖然他不明白為什麼非要爬到四十層樓。
四十樓到了,他們一起坐在台階上,他給她手帕擦汗,她才發現自己整件衣服都濕透了。
待她喘過氣,他才問:「為什麼非要爬到最頂端?」
他們是來郊遊不是來做體能訓練,就算訓練,也應該視當下狀況調整,沒必要第一次就攻頂。
她想也不想就回答:「因為我是笨蛋。」
這個話聽多了,他有些生氣,氣她老認為自己是笨蛋。
捧起她的臉,他正色道:「第一,你不是笨蛋,第二,笨不笨蛋和為什麼要爬到最頂端,沒有關係。」
她見他慎重其事的說明,笑開,學著他的口氣說話:「第一,我真的是笨蛋,但我不以此自卑,因為我是個幸福的笨蛋。第二,笨蛋做事情的成功率比天才低很多,為提高成功率,我必須比別人更堅持。所以我習慣把每件事做到底,包括爬樓梯。」
似是而非的道理,讓人很生氣,但她是姜穗青,是獨一無二讓人無法對她生氣的姜穗青。
「那為什麼想來爬0?」
「你有沒有聽過一個關於高塔的故事?」
「說說看。」
「有個凡人和天上的仙子戀愛,但凡人和仙子是不能戀愛的,玉皇大帝知道之後,變想盡辦法拆散他們,可是不管用什麼手段,他們想盡辦法都要在一起,即便弄得傷痕纍纍,也要回到對方身邊。」
「後來呢?」
「後來玉皇大帝指了一座幾十層樓的高塔說:『你們兩個只要能夠手牽手爬上高塔頂端,我就成全你們,讓你們當十世夫妻,如果你們中途放棄,就必須分手,永遠不再和對方見面。』」
「他們答應了?」
「當然,這是個多好的機會啊,不過是十幾層樓的高塔,比起之前他們所受的苦,簡直不算什麼。但他們想得太簡單了,因為在每層樓梯上都有怪獸守著,他們要攻打怪獸,要躲避,還要拼了命不畏艱難往上爬,因為他們知道,只要放棄,他們的愛情就要永別。」
「他們登上塔頂了嗎?」
「在最後一層樓梯的時候,仙女被抓住,魔鬼威脅凡人,『你再往前一步,我就讓她魂飛魄散。』凡人為了仙女,決定要放棄時,仙女的淚水哭成血,她說:『我寧可魂飛魄散,也不願意和你分離。』仙女的話感動了魔鬼,他放過兩人,讓他們走到塔頂,成為十世夫妻。」
「是個好結局。」
「對,是個好結局。」她附和他的話。「十世夫妻,他們可以做很多很多兩個人想一起做的事情。」
「什麼事是他們一起想做的?」
「你問錯了,重點不是『什麼事』。」
「不然重點是什麼?」
「重點是『一起』,只要兩個人能夠在一起,就算只是對坐著,也會很幸福。」就像他們現在這樣,光是對坐著,單是講一則神話故事,她都開心得想飛,即使她的腿已經沉重得讓翅膀負荷不起。
「所以我們來爬樓梯,是因為想要當十世夫妻?」他玩笑問。
心一驚,她連忙反對。沒有的,她沒有這樣的妄想,她只是想和他在一起,一起走過別人的愛情故事。
她用力搖頭,心口不一,欲蓋彌彰。
「不對不對,我只是很久沒爬樓梯,只是想體驗一下神話故事,這裡雖然沒有怪獸,但有一百層,能夠爬完,一定能知道仙女他們的辛苦。」
他抿嘴一笑,沒有回答。
但當兩人再度起身,他仍然牽著她的手走,像凡人牽著仙女那樣,他們爬了二十層,休息一次,再爬十五層,又休息,再爬十層又休息,再爬七層……姜穗青兩條腿抖得再也走不動,深歎息,萬般不得已,只好宣佈挑戰失敗,承認仙女的愛情太偉大,爾等凡人無法學習模仿。
他笑了笑,彎下腰,他背起她,走完最後階段。
因為要幫「笨蛋」完成她的堅持,也因為只相信科學的他,相信了十世夫妻的神話故事。
第4章()
她不敢相信自己肚子可以塞入這麼多食物,一路走、一路吃,她幾乎吃過整條淡水老街的東西。
這是他們第二次來淡水老街了,為什麼來第二次?因為上一次的經驗太美,所以他們決定第二次出遊。
至於是怎麼的經驗會美麗到讓他們一來再來?
首次來的時候,天空飄著一點雨,他們順手買了把傘,那把傘既小又秀氣,根本遮不了兩個人的身體,尤其一個大男人撐著黑色底、小白點,傘緣帶著蕾絲邊的小花傘多麼有趣,但阿憶不在意別人的眼光,硬是撐起那把小雨傘。
傘下,兩個人的身體靠得相當近,近到幾乎交疊。
他說:「傘幫我擋雨,我幫你擋雨。」
於是拉起外套,把她的頭塞進懷裡。
他的懷抱,暖暖的、軟軟的,而檸檬馬鞭草的香氣充斥他的鼻翼。
他愛上她的檸檬馬鞭草,而她愛上他的番茄汁,很公平……在他懷裡時,她是這麼想。
他們在黃金海岸聽見街頭藝人在唱歌,歌聲不算好,但是很有感情,他唱著一首不算新的歌,前一段時間相當流行,那是李聖傑的「手放開」。
最後的疼愛是手放開不想用言語拉扯所以選擇不負責任感情就像候車月台有人走有人來我的心是一個站牌寫著等待
(作詞:十方)
姜穗青越聽越有滋味,歌詞在心底盤旋著,眉頭苦苦,心澀澀,等待二字在她唇舌間反覆咀嚼。
離開時,他們給街頭藝人五百塊錢。
他們給的不是錢而是支持,支持對方在喜歡的事情上繼續努力。
離開黃金海岸時,雨不下了,她從他懷間離開,他合上傘,握傘的手握上她的手,她笑、他也笑,微涼的空氣裡充斥著淡淡的幸福感。
「我佩服那些能夠堅持夢想的人。」她突如其來說道。
「那你有什麼夢想?」阿憶問話的同時,心底想的是,他願意為她完成所有的夢想。
「夢想?」姜穗青偏過頭,慢慢思考。
夢想……她有過,夢想一個房子,透天的,不用高,只要兩層就好,房子外面有塊小小的地,種滿她最喜歡的花,房子裡有個很棒的廚房,一隻很可愛的0忠狗,重點是,那個房子裡有個自己深愛的男人。
她苦笑搖頭,終於理解為什麼有人沉迷於幻想中,不願清醒。
「沒有嗎?」
「沒有。」她搖頭。
「我有。」他扳過她的肩膀,認真地說道。
「講講看。」
「我想要買一塊地、蓋一個房子,是透天屋,它不必很大很高,頂多兩層就好,養一條大狗,可以每天清晨和我去慢跑,有個大廚房,一個有著落地窗的大客廳,屋外種花,平時可以去度假,退休之後,和妻子長住在那裡。」
凝聽著他的話,她不自覺地,眉頭打上死結。
「怎麼,對我的夢想有意見?」他鬆開她的肩膀,笑著拉起她的手,插進自己的大衣口袋中。
「沒有。」她搖頭,隱去眉心糾結。
像做結論似的,他說:「總有一天,我會完成這個夢想。」
是嗎?那還真是恭喜他和他那位……妻子……
阿憶帶著她走進一家餅店,那是家開過很多年的老餅店,他在網路上搜尋到的,老闆很大方,試吃的餅切得很大塊,吃餅口乾還會奉上茶水讓客人潤喉。
因為不是假日,所以他們進門時,並沒有太多客人,他們站在櫃檯前一塊一塊試吃,把各種口味的餅全部試過一次之後,仍嫌意猶未盡,阿憶又挑出幾個喜歡的口味,再試第二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