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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頁 文 / 單煒晴

    經過多年,他也懂得抓住對手的弱點,威脅利誘。而齊士墳的弱點就是愛女心切,從他剛剛一聽見齊朝予出現立刻展現前所未有的笑容,就能明白。當初逼他提分手,恐怕也不是多麼冠冕堂皇的理由,只是受不了女兒被來路不明的男人搶走而已。

    「做女人的衣服有什麼好驕傲的?」齊士墳冷哼。

    「這也是個經濟價值幾百億英鎊的產業,假以時日,恐怕伯父還得請我替你量身訂做衣服呢!」任晴笑得更燦爛。

    「毛頭小子。」齊士墳掀了掀嘴角,訕笑的說。

    「老頭子。」勝券在握,任晴才不管他是誰,涼涼的頂了回去。

    齊士墳額頭上的青筋都暴出來了,連做幾個深呼吸,才咬牙的說:「一句話,不准告訴朝予,我就答應你們結婚。」

    「當然,伯父說了算。」達到目的,任晴也很乾脆。

    有關於齊士墳逼他們分手的事,他本來就一個字也不想提,因為不想再傷她一次,不過現在正好拿來利用。

    誰教她在意齊士墳答不答應,為了讓她歡歡喜喜的出嫁,他只好出此下策了。

    「還有,結婚後得搬來和我一起住。」齊士墳繼續要求。

    「如果你不怕天天看我們親熱到眼睛抽筋的話,樂意之至。」任晴笑得可開心了。他本來就不是個會介意別人臉色的傢伙。

    齊士墳的臉色泛黑,又不得不在心底佩服這個小子。

    至少他靠著自己,一步一腳印的爬到今天這個地位,名聲和財富也都有了,女兒嫁給他當然不會吃虧,更可以說是門當戶對,可是……他非得跩得二五八萬嗎?

    「你們談完了嗎?」齊朝予再也等不下去,探頭進來。

    齊士墳注意到任晴一見到女兒出現,眼裡立刻再也容不下其他事物,眼神專注而充滿生氣。

    一個女人能點亮一個男人的眼睛代表什麼意思,他是懂的,而這才是他真正答應,不再反對的理由。

    他們是真心相愛,也用時間證明了一切。

    「婚期決定了,記得提前告訴我。」齊士墳僵硬的抬起嘴角。

    齊朝予難以置信的看了看父親,再看向任晴。

    任晴面帶微笑的摟著她的腰,低聲說了「我就說我辦得到」、「不擔心了吧」之類的話,然後迎上齊士墳。

    「老頭子,我想你會需要一套稱頭的西裝,等會兒我替你量尺寸。」他的語氣有夠囂張,隨即帶著喜悅不已的齊朝予離開。

    齊士墳看著他們離去的背影,兀自喃喃「還是不該答應才對……」

    —全書完—

    初戀單煒晴

    光看到標題那兩個字,心就會忍不住揪緊的人,應該不會只有我吧?

    一直很想寫學生時代的初戀故事,當然並不是因為我個人有某些特別的回憶或體驗,純粹是很喜歡那種純潔無瑕的感覺。

    我的某個朋友現在大約二十四、五歲,她的男朋友是從國二還是國三開始交往到現在的。

    老實說,我也是不相信初戀能修成正果的人。

    不,應該說就如同齊朝予和任晴都想過的「即使初戀能開花結果,也不可能會發生在我身上」這樣的感覺才對,事實也證明真的是如此,但是我很想看我的朋友和她的男朋友修成正果,一旦他們兩個結婚,我也會很開心。

    不過這並不是他們的故事,也與他們一點關係都沒有,唯一有關聯的,大概是我寫到後期,漸漸的想起他們,於是更確定想要把這個故事完成的心情。

    接下來如果沒有意外的話,會展開我的第一個現代系列稿。

    相信大家一定會想,什麼第一個?明明現代稿都是相關聯的呀!

    嗯,如果是看我的書有一段時間的人肯定更這麼認為,所以讓我解釋一下,會如此開宗明義的說是第一個,是由於我從來沒把現代稿掛過系列名,本來想說以後也都不要掛,只是有關聯而已,不過忍不住就想這麼做。

    這樣一來,就會破壞我古代稿有系列名,現代稿是孤單小豐團結力量大的情況,搞不好下次就換成古代稿不掛系列名,而有關聯。

    以上,謝謝大家的收看,我們下回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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