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完美老公進化論

第6頁 文 / 陳毓華

    其實他一進門,她就知道是他來了,那步伐、那身上的古龍水,這幾天熟到不能再熟。

    當場被人贓俱獲,要縮回手嗎?不,張馭曉很大方的摸了摸。嗯,如他想像的柔軟。

    「你這是做什麼?」怪異的感覺滑進孫立言心底。

    「頭髮上面有髒東西。」

    明顯的不信。

    這種壞心眼的巫男哪來的好心?肯定有鬼!

    窄版緊身牛仔褲,黑色整排釘子中筒靴,長款軍用大衣,耳垂兩排鑽石耳釘。

    戴著大墨鏡見人,看起來似乎力求平民打扮,其實不然,他就算只穿一九九元的衣服出現,依舊給人鶴立雞群的感覺。

    那墨鏡遮去他半張臉,光天化日下出門,不想被包圍,要躲粉絲,可想而知,他的自由少得可憐。但在這裡——

    「麻煩你把墨鏡拿下來,這裡光線很充足,我不是你的粉絲,不會騷擾你的。」

    瞧瞧,人精神了些,立刻無視他Boss的身份。不過雖然腹誹,張馭曉還是拿掉了墨鏡,露出招峰引蝶的臉來。

    「你在聽什麼音樂?」她不執勤的時候幾乎都在聽音樂,他看過,遠遠的。

    戴著鴨舌帽,身穿棉T、連帽外套、貼身褲搭著牛仔短褲,腳穿布鞋,就像一個小男生。

    她不跟其他保全在一起,似乎很喜歡白屋外面那片松林,每次回來,衣服上面會夾著掉落的松針。

    他要求她隨傳隨到,所以她能擁有的閒暇時間很少,可不知道為什麼,他就是記得那看過的印象。

    「要聽嗎?」看在這幾天他天天來醫院報到的份上,她難得主動示好。

    「我對音樂的要求品味是很高的。」

    孫立言把剛從耳裡掏出來的耳機作勢再塞回去——

    「唉,不要這樣。」他撈過耳機,放入自己耳裡,可眼光不由自主的由她包裹著層層紗布的小腿延伸到兩隻腳板。

    那腳趾圓潤的腳底下,有他看過因為長途奔跑幾乎磨破一層皮的慘不忍睹模樣。

    為了到處找他,拼了命的找,這麼奮不顧身,有哪個女人這麼傻?

    送她進醫院時,她痛得死去活來,甚至暈過一次,可是從頭到尾沒掉過一滴眼淚,這女生的強悍,實在出人意外——也令人心疼。

    他得死命的告訴自己才能把眼光從她的腳上移回來。

    「很痛吧?」

    她笑了笑,說的卻是——「謝謝你送我來醫院。」

    「我也謝謝你救了我。」遲疑了下,他非常難得的向別人致謝。

    「那是我的職責。」

    「你對自己的職責都這麼拚命嗎?」那麼的義無反顧。

    這年頭說要拚命的人很多,真的拿命去拼的人卻沒有。

    「得看跟著的是什麼樣的老闆。」她意有所指。至於他,她只是不想砸了自己的招牌,也沒想到他一離開自己的眼皮下就真的出事了。

    想不到張馭曉伸手把她的頭髮揉亂,一想到那麼愛穿熱褲的她,歉疚難過的情緒都浮了上來。

    「我是好Boss,不過你不會後悔犧牲一條美腿,我的好以後你會知道,先說好,可不能上癮喔!」

    「老王賣瓜,而且這種支票一點也不可靠。」她邊躲魔掌邊唾棄。

    「老王的瓜可也是要經過GAS標章認證,消費者才肯買回來的。」經過輔導檢驗、管制,就跟豬肉得經過CAS認證的意思是一樣的。

    孫立言索性翻身,來個置之不理。

    不管他這粒瓜是冬瓜西瓜南瓜北瓜還是胡瓜,少理為妙!

    「要不然我順便找個整形醫師幫你整一整,要恢復光滑幼嫩也不是不可能。」

    她的反應是充耳不聞。

    張馭曉也不以為意,自己找了張椅子搬到床前坐下,並沒有拔掉耳機,就這樣和孫立言面對面,聽著同一首歌。

    空氣中有那麼一段時間是停止的——只有光塵在空氣中瀰漫跳舞。

    「這MP3里怎麼聽來聽去就只有一首歌?想不到現在還有人在聽他們的歌。」張馭曉的神情很淡,但彷彿還帶著一股悠遠的思緒。

    「『狂潮』可是亞洲天團,怎麼到你嘴裡好像很過時似的?你們同是音樂人,沒有不知道的道理啊。」

    音樂從來沒有過不過時,只有經典與否。

    「一個已經解散的搖滾Band就跟散沙沒兩樣,現在的粉絲見一個愛一個,用過就丟,恐怕早就不記得,像你這麼長情的才少見。」對明星偶像情長,那麼是不是也代表她對感情也很執著?

    「他們一路跟著我走過來,陪我度過很多時候,在我心裡,他們是最特別的,當我失去爹媽,剩下一個人在瓦礫堆的時候;當我在軍校裡一個人都不認識的時候;當叢林戰我以為會死在夥伴的槍下時;在我迷路,困在沙漠,以為會渴死的時候;當我遇到難關覺得快要過不去的時候,都是他們的歌聲安慰了我,你覺得我有多麼喜歡他們?」

    她偏過頭,望著窗外醫院的庭園,院子外面有一棵不知的樹,風吹過樹梢,葉子窸窣作響。

    張馭曉知道他的粉絲多如潮水,但是他無法確定是不是有人像孫立言喜愛狂潮那樣的喜歡他。

    這讓他想起了過去年少的時光。

    「為什麼當保鏢?」他忍不住問。

    「那你為什麼要當歌手?」她反問,側著臉的她半身彷彿鍍著陽光,像個天使般。

    「因為不想浪費我這張臉啊。」他一如往常般的嘻皮笑臉。

    「我是戰爭孤兒,沒得選擇。」她輕描淡寫的帶過。

    在爆炸中失去所有,包括外交官的爸爸、媽媽、弟弟、妹妹,所有她上一秒還熟識、在聊天、或道別或是微笑以對的面孔,一瞬間全化為烏有。

    她不明白老天留她這條命要做什麼?她在瓦礫廢墟中被好心逃難的人帶到避難所,最後進入政府供應食宿學費的軍校,在那裡,她學會的就是為國家殺人、救人,她支援過不同國家,參與反恐及武裝解除行動,後來高層內部發生分裂,一向照顧她的格鬥教練問她要不要跟他出來,她答應了,於是有了黑水武裝保全。

    他伸手,用手背貼著她的臉頰,就這樣放著,什麼話都沒說,只是那雙冷星般的眼睛湧現沒有人見過的真摯情感。

    「你很了不起,我很遺憾……」

    「我不需要同情,我很喜歡我的工作。」孫立言心神一震,立即把臉轉開。她有些懵了,他的手心很暖,那股莫名的暖意似乎滲進了她的心底。

    戰爭對許多文明國家而言是一種不必要的罪惡,可是也有很多國家拿戰爭當幌子,做為懲惡的手段。

    孤立無搖的人,求救無門,求償也無門,她走的這條路,救一條命算一條。

    「我不是那個意思……我也是孤兒。」張馭曉的瞳孔有些黯然,「我是跟著祖母長大的。」他顯然比她幸運了些。提到了祖母,他的語氣中有抹掩飾不住的溫情。

    孫立言點了點頭,什麼都沒說。

    他們是主從身份,只相處過幾天,接觸的時間要不是硬碰硬,就是玩躲貓貓,如果扣掉事發當天還有住院這幾天,他們比較有互動的也就是現在這不到一個小時的時間,那麼面對他,她那卜通卜通跳的心是怎麼回事?

    這幾日他天天來醫院報到、來看她,只能說他的確是個有良心的僱主。

    她怎麼能夠因為這樣就覬覦起鮮美的他?顯然醫院單調的生活會讓人變得脆弱。

    人吶,要懂得趨吉避凶,追求平安,喜歡上太帥的男人則叫自找死路。

    第3章(2)

    面對著他迫人的凝視令人無法忽視,她開始像毛毛蟲似的動來動去,像是想找個舒服的姿勢。

    「想坐起來嗎?躺太久,不舒服嗎?」

    「叫護士。」她想按鈴叫護士來幫忙。

    「我來。」他說著放好靠墊,抱著她坐起來,喬了個姿勢讓她坐得舒服。

    這幾天她行動不便,只要他在,很多事情都靠他照顧。

    就是這種逐漸改變的行事作風讓她不習慣,像他那樣的人,那種個性,卻做這麼溫柔的事,實在違悖常理。

    把人安置好,張馭曉感覺雙手空空,一如幾天前。他乾脆拿起水果刀,逕自把帶來的水梨對分去籽,還削了皮。

    只是賣相真差,跟狗啃的沒兩樣。可看在他很盡力的份上,孫立言什麼都沒說。

    她很久不曾感受到被人照顧的感覺了。

    因為生活環境的與眾不同,她常常忘記自己只是個二十幾歲的女生,天冷了,感冒了,自己加衣服;肚子餓得凶了,自己找吃的;要是受傷了,隨便貼個繃帶,要不置之不理;碰到解決不了的事情,也習慣自己硬撐過去。一直以來,因為她的懂事獨立,向來只有她照顧別人的份。

    她從來不去想,也不讓自己有軟弱的時候。

    不過,一個人太艱難的時候,她也曾希望能在男人面前把自己軟化成柔弱的水,做一個被愛護的小女人,安心的生活。

    雖然不能確定眼前這個男人給她的溫暖是源自內疚於她的腿還是其他原因,她還是充滿感激與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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