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說好十天後分手

第14頁 文 / 千尋

    連分手都要有步驟?夏雨不曉得該佩服她的創意還是否決她的天真。

    「比方步驟一,先談論愛情不能繼續下去的原因,直到對方理解,為什麼不能在一起;步驟二,如果對方很傷心,要努力試著安撫對方的情緒,步驟三,確定分手後,兩個人要一起創造共同的回憶,好讓彼此在回憶起這段愛情時,充滿甜蜜……」

    她越來越有閃閃的架式,只不過她不是指令一二三,而是步驟一二三。

    夏雨沉默。可以嗎?只要有那些步驟,他就可以縱容自己愛她?只要有那些步驟,就算結果是分手,也不會讓她受傷?

    望向俯首的夏雨,她想,需要用更多的話才能說動他。

    「我們都是不結婚的男女,錯過婚姻經歷,已經讓我們的人生夠貧乏,如果連談戀愛都不行……我們又不是清教徒,幹麼荼毒自己?何況就算我們不談戀愛,在別人眼裡,我們就是一對啊,為什麼要欺人欺己?」

    有嗎?在誰的眼裡?只有海齊吧,不過夏雨沒有和她爭辯,因為談戀愛這個念頭,的的確確吸引了他的心。

    「你想哦,如果我們談戀愛的話,我就可以隨時隨地勾你的手,走在每條大街小巷裡,人們不會覺得奇怪,因為我們就是情侶啊!我高興的時候,想親你就親你,傷心的時候,想抱你就抱你,不必擔心什麼場合地點,不必煩惱會不會被指指點點,最重要的是,我可以理直氣壯趕走你身邊的狐狸精。」

    那他也可以理直氣壯趕走她身邊的……公狐狸?心動不已……

    「如果有某個沒長眼的美女,用魅惑眼神、性感聲音對你說:『Himan!Howareyou?』我不必在心裡生悶氣,可以直接對她說:『Fuck!Thankyou』」

    「Fuck!Thankyou。」很好,他喜歡,喜歡不必在她提到某個男人很讚的時候,還得當個哥兒們,假裝樂於和她討論。

    「如果我們一拍即合,如果我們很能配合對方,如果我們就是天造地設的一對……我們就在一起,不要婚姻、不要小孩、不要那些瑣碎的事情,就只是單純的在一起,你說好不好?」

    這回,夏雨的沉默時間更長久,好幾次,她試圖想再多找點話來說服他,但是她詞窮了。

    他的沉默鼓噪了她心底的不安,扭著雙手,她把指節弄得啪啪響。

    夏雨終於抬頭,一雙大手包裹住她。她側過臉,遇見一張燦爛笑顏,猶如雨後終於開出大晴天。

    他說:「好吧,我們來談一場戀愛。」

    她綻放笑靨,從地上直接彈起身,「耶,我終於要談戀愛了!我終於要談戀愛了!」

    她又叫又笑,繞著他不斷跳舞,跳著非洲土人的熱情舞蹈。

    是啊是啊,她就是要把自己的熱情全部都讓他知道……

    他是這樣想的,他想把所有弄弄想要的東西都捧到她面前,回饋她給予的溫暖。他一直以來都希望笑容不要從她的臉上褪除,他要為她完成所有夢想。如果愛情是她的夢想,他有什麼理由拒絕?

    她抱住他的腰說:「我們來討論,愛情的第一個步驟是什麼?我們需不需要一些東西來證明我們戀愛的開始……」

    從這天起,弄弄愛上散步。

    因為散步讓她發現兩件事情,而且後來經過證明,這兩件事是成立的。

    第一件是她愛夏雨,在海齊拆穿了她的謊言、讓她不得不面對自己的真心時,她發現了,對他,不只是崇拜,不只是一些些喜歡,還有很多、很多的愛。

    第二件是,只要有足夠的說服力,夏雨也可以試著愛上自己。

    第6章()

    「孬孬,我和Hero談戀愛了!」

    回到家,她就衝到狗屋邊,跪在草地上,用力摟著正在曬太陽的孬孬,在它耳邊大聲說話。

    孬孬懶懶地打開一隻眼睛,瞄弄弄一眼(那是貨真價實的「一眼」)。弄弄看見它瞠開眼皮,連忙把目己的無名指伸向它。

    「瞧咩瞧咩!我的定情戒……」

    這是他們愛情的第一步驟——用某些東西證明愛情正在上演中。

    「孬孬,快點問啊?問:Hero,你願不願意讓弄弄當你的女朋友?不管晴天下雨、不管艱辛困苦,都和弄弄手牽手一起走過?」她捧起孬孬的臉,硬要它面對夏雨。

    孬孬很合作地吠了一聲,弄弄頓時眉開眼笑,看向夏雨。

    他比孬孬更合作,說:「我願意。」

    「孬孬說:弄弄,你願不願意讓Hero當你的男朋友?不管晴天下雨、不管艱辛困苦,都和Hero手牽手一起走過?」

    這回孬孬不想叫了,閉著眼睛,盡情享受陽光。

    弄弄不許它發懶,抱起孬孬的頭,兩隻手拉扯著它臉上鬆垮的臉皮扭圈圈。

    「快說、快說,你不說就不讓你睡。」

    夏雨覺得好笑,可弄弄那麼認真、又不好阻止。

    小小從屋裡出來,看見弄弄在欺負可憐的老孬孬,很英雄地走到她面前,大聲斥責她的錯。

    「弄弄,我要告訴我們老師,你虐待小動物。」

    他正值「老師最偉大的時期」,家裡有什麼看不下去的事隋,告狀的對象已經不再是父母親。

    「去告啊、去告啊,誰怕誰!」弄弄朝他吐舌頭,繼續荼毒老孬孬。

    孬孬受不了,勉強吠個小短句。

    弄弄連忙回應先前的問句,「我願意。」

    很好,「步驟第二」完成,在定情物之後有了見證人……呃,不,是見證狗。

    「弄弄,你願意什麼?」小小不解的問。

    「願意當Hero的女朋友啊。」弄弄驕傲得意的咧。

    本來是一句再簡單不過的話,小小卻像被雷劈到似的,顫巍巍地走到夏雨身邊,拉住他的手指頭,搖晃之餘伴隨著哭腔,「Hero你不要、你不要當弄弄的男朋友啦,弄弄很凶,她會把你打死。」

    那表情、那態度,像極了夏雨的前任女友。

    弄弄瞠大眼睛,不敢置信地瞪住在眼前譭謗自己的「小人」。

    「弄弄又不漂亮,你不要喜歡她啦!我們老師比較好,你當我們老師的男朋友好不好?」

    這是什麼話?崇拜老師也不必崇拜成這樣吧!

    弄弄抓起小小的衣領將他往後一提,「死小孩,你說什麼話!」

    她沒想過,第一個從夏雨身邊趕走的不是狐狸精,而是他們家的笨小小。

    小小不理會她的暴力,掙扎著哭道:「你要當我們大家的Hero,不要當弄弄一個人的Hero啦,我喜歡你、我愛你,你不要被弄弄搶走……」

    夏雨聽出重點,他彎下腰,把小小從弄弄的魔掌中解救出來。

    小小一獲得自由,立刻緊緊抱住他的大腿,把他的腿當成救命的擎天金箍棒,嘴上還嚷著。「你看,弄弄那麼壞,你不要喜歡弄弄。」

    夏雨拍拍他的頭說:「就算我是弄弄的男朋友,也是小小的Hero啊。」

    簡單一句話,就像關掉按鈕,關掉了小小的淚水閘門。

    他停了停、歪了歪腦袋問:「那你還會買雞蛋糕給我嗎?」

    「會!我會買所有你想吃的東西回來。」夏雨笑著允諾。

    「我考一百分,你還會送我禮物?」

    「會,而且送的都是小小最喜歡的。」

    「你還會教我算數學?」

    「會,只要你有不會的題目。」

    「你會在媽媽罵我的時候,出來救我?」這個很重要。

    「當然。」

    聽見他的承諾,小小鬆口氣,不再介意誰是誰的男朋友。「你說到做到。」

    「對,我說到做到,小小不必擔心,不管我當不當弄弄的男朋友,小小都是我最重要的人。」

    他滿足了,邁開小肥腿,爽快地進入屋裡。

    弄弄望著他的背影,不屑地ㄘㄟˋ一聲。「Hero是用來拯救世界的,不是用來送禮物的,要禮物,找聖誕老公公去。」

    夏雨笑著把她摟進懷裡,「我或許沒本事拯救世界,但我一定會當個好禮物。」

    這句話讓弄弄笑彎了眉毛。她,喜歡這個巨型禮物。

    從這天開始,弄弄和夏雨開始談戀愛,高調談戀愛。

    她用行動讓天底下的人都曉得她在談戀愛。

    她告訴同學、告訴那些喊她大姊頭的工人,「我的Hero不會把內褲穿在外面,不會拯救世界,但他輕而易舉地就能讓我的世界變得很美麗。」

    這件事情的發生誰最快樂?

    不必懷疑,那個人的名字叫做蕭海齊。他很高興,往後再也不會有個自稱「女朋友」的大姊頭,四處預告兩人的愛情即將開始。

    知道他們決定談戀愛的那天,他鄭重地走到夏雨身邊,拍拍他的肩膀,語重心長的對他說:「以前弄弄叫你Hero,我覺得很不屑,我認為……」

    他用手背拍拍他的胸膛,同居多年,這時才發現這傢伙的肌肉很發達。

    「認為怎樣?」夏雨接著問。

    「認為弄弄的英文很破,肯定不知道Hero是什麼意思,但對於你願意犧牲小我、成為某某人的男朋友這件事……夏雨,你是貨真價實、真正的He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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