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說好十天後分手

第3頁 文 / 千尋

    「我沒有朋友、沒有鄰居,別的小朋友都上幼稚園,我卻穿著拖鞋四處遊蕩,直到媽媽認識一個男人,那是個瘦瘦小小的男人,那個男的有點老了,可他是個牙醫,很稱頭,出門的時候大家都喊他林醫師,他永遠穿著光鮮亮麗的西裝,第一次見面,他送我兩大袋衣服。

    「有一天晚上,媽媽把我從床上挖起來,問我:你想不想林醫師當爸爸?知道那個時候我心裡想什麼嗎?」

    夏雨搖頭,眼底帶著淡淡的悲憐,悲憐著他們相同的命運。

    「我想著那些新衣服,想著林醫師口袋裡隨時隨地可以掏出來的棒棒糖,想他帶我們去的那家餐廳又大又漂亮,於是我什麼都不考慮就點頭。後來我才曉得,媽媽偷蓋爸爸的印章,他們成功離婚了。

    「那不重要,反正我很討厭他們一天到晚吵架,新爸爸會賺錢,他的家很漂亮,有電視有電腦,還有一隻很可愛的紅貴賓。

    「我很高興他當我的繼父,很高興可以上幼稚園,更高興我再也不必到處搬家、躲避那些窮兇惡極的討債兄弟。」

    「既然如此,你為什麼會進育幼院?」

    夏雨的問題讓她下意識地抱緊他的脖子,他察覺到,她的手在顫抖。

    那麼難啟齒嗎?不要說了……他想開口,但弄弄比他更早一步說話。

    「那麼好的繼父啊,他看起來既慈祥又和藹,我以為我從地獄搬到天堂了,從此再不必聽見媽媽半夜哭泣,再不必躲在棉被裡,被爸媽的吵架聲嚇得不敢去尿尿。

    「可是過不了多久,我就發現媽媽身上有一塊一塊的青紫斑紋,我以為她生病了,追問她,她總是笑笑說沒關係,是不小心撞到。後來她的衣服越穿越多,就是夏天也常常把自己包得密不透風,我不懂,她不熱嗎?

    「某天夜裡,我半夜醒來,聽見媽媽房間裡傳來哭泣聲,我應該下床的,可我不敢,我抱著棉被,聽著斷斷續續的打罵聲,那個聲音持續很久,久到我以為媽媽就要被打死了。

    「我不知道自己待在床上多久,只知道我不斷鼓吹自己勇敢,直到有足夠的勇氣下床。

    「我走到媽媽房間,繼父躺在床上呼呼大睡,我的母親縮在床邊一角,昏黃的床頭燈照著她赤裸的身體,身上滿佈著大大小小的傷痕,地板一片凌亂,皮鞭、蠟燭……奇奇怪怪的東西四處散佈……」

    「不要說了!」

    懷裡的身子依然溫暖,但她抖得不停的手冰冰地窩在他的脖子上,他明白,她很害怕。

    但她沒聽進他的話,自顧自繼續說著,「左右鄰居都說:林醫師啊,你們家女兒真漂亮,長大一定有很多蒼蠅在你們家門口飛……如果那些婆婆媽媽不要說這些話就好了,那麼他就不會注意到我,不會把念頭轉到我身上。

    「那天……媽媽做什麼出門了?我不知道,我只記得雨下得好大,他告訴我:爸爸給你買一個娃娃,在房間裡,我們去拿好不好?

    「我想告訴他:我不要。可他的手用力抓住我,把我推進房間裡,然後刷地一手撕下我的衣服……好冷……好冷的天,我瑟瑟地縮在牆邊一角,眼看著他笑咪咪地看著我說:『爸爸陪你玩好玩的遊戲……』

    「我看著他把自己身上的衣服一件件脫下來,看著他一步步向我走近,我嚇死了,想也不想就往門外沖。

    「我才幾歲,就算他是個瘦小的男人,我也跑不過他啊。

    他一把將我抓住、丟到床上,我不停掙扎,他就揍我,每個拳頭都落在我的臉上,很痛……痛到我大聲喊叫,我越喊他越興奮,他從地上的褲子抽出皮帶,抽我、打我,他一面打、一面笑,笑得開懷……他的手在我身上到處摸、到處碰,我聞到一股腥臭味。

    「然後媽媽回來了,她哭著、求著,求他放過我,我眼看著她一面脫下自己的衣服、一面匍匐在他腳邊,求他饒過我。

    「我的知覺在那刻醒了,我張大嘴巴,狠狠朝他的掌心咬下,他一怒,抓起我,把我往牆角摜去,於是我像只死狗攤在牆角,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死了,但我的眼睛沒有閉起來,看著他對媽媽做的每件事……他是個變態,可怕的性變態。

    「我腦子裡不斷想著,我要站起來,到廚房拿一把刀,從他的背後刺下去,一下刺不死他,就刺兩下、三下、四下……可是我沒有行動,我只能一遍遍幻想著,他躺在血泊之中……

    「第二天,媽媽帶著滿身傷的我離開家,她在我的口袋裡裝很多錢,她哭著告訴我:對不起,媽媽怕死了貧窮的日子,我不能離開他,但你不能像媽媽這樣,毀掉一輩子……媽媽把我丟掉了,我變成孤兒……

    「如果那個時候我把他殺死就好了對不對?我就不必和媽媽分開,他死了就好、死了就好了……」

    弄弄沒哭,但身子抖得很厲害,他下意識抱緊她,下意識重複同樣一句話,「不怕,我保護你。」

    「好,你是我的Hero,你要保護我。」

    這些事她藏在心裡很多年了,從沒對任何人說過,包括宋院長、閱閱、問問和閃閃,可她竟然告訴他,一個只認識十二天的Hero。

    「嗯,我保護你。」他的聲音輕淺,但她聽見語氣裡的不容質疑。

    「Hero。」

    「怎樣?」

    「那個時候……媽媽拋棄我的時候,我恨她,不,應該說,我以為自己恨她,可後來我慢慢知道,我並不恨她,我恨的是自己的無能為力。」

    她的話像一根針,又快又迅速地刺入他的腦神經,他向母親,看著她那張原本美麗的臉龐,良久,兩顆淚水緩緩從他眼眶裡淌下。

    原來他並不恨她……原來他必須找個人讓自己恨,他才不會痛恨自己的無能為力……

    「老爸曾經告訴我一句話,他說,我只是個小孩,有權利犯錯、有權利任性,也有權利……無能為力。」

    他有這個權利嗎?淚水滑到唇邊,他下意識去舔了,是澀的,他以為這輩子都不會流淚……

    「Hero,我們出去好不好?有一些人,他們想要進來幫你媽媽弄得美美的,讓她啟程走往生命的另一個旅程。」

    弄弄絕口不提死亡,因為她害怕死亡。

    他明白,拉起弄弄,再回首看母親一眼,屬於她悲慘的一生結束,她為愛情犧牲生命,而他發誓,這輩子不要任何一段愛情。

    這天,弄弄帶著他離開醫院,然後用小氣鬼閃閃忍痛塞給她的一把鈔票,和夏雨去吃東西、去打電動、去逛街,她帶著他做一切年輕人做完之後會覺得精神放鬆的事。

    他們搞到晚上十一點半才進家門,她完成閃閃交給她的所有指令,而夏雨在進門的那刻,褪除一身陰沉。

    他的過去結束在這個夜裡,他的未來在弄弄溫暖的掌心裡,緩緩開啟。

    第2章()

    如果時間能夠倒流、能夠受檢視,那麼你會知道在某個點不要做某件事,或者阻止某個言行,就可以讓未來的發展呈現截然不同的局面。

    可惜,光陰可以洗滌傷口、可以抹去哀痛、可以讓人成長……它有許多功能,卻沒有一種功能叫做逆流。

    五年過去,在老爸和閃閃的照顧下,他身子骨長壯了,剪掉過長的頭髮,露出乾淨的五官。

    說實話,他並不是一個帥氣的男孩,但他濃眉、單眼皮,長得很有型,再加上近一百九十公分的身高,是那種走在街上會讓女孩子頻頻回眸的男人。

    他很冷、很酷,不太愛講話,通常沒有丟一個話題或主動找他聊天,他是不大會表現熱絡的。

    可現代的女人很奇怪,好像越酷、越難追的男人越有挑戰性,也……越好吃(好吃,是弄弄的形容詞),因此,他們家的信箱時常塞滿了寄給他夏雨的情書。

    高中那幾年,原本功課很爛的他,在家教老師的幫忙下,不但將荒廢的進度補上,且考取一所還算不錯的大學,他雖不是明星型的帥哥,但當上系籃隊長之後,逐漸成為學校裡的風雲人物。

    十八歲的弄弄還是瘦,身子骨沒有因為發育而變得像個女孩,依舊扁胸、扁臀,是穿女性服飾還會讓人懷疑她男扮女裝的那種身材。

    幸好她的五官漂亮,皮膚白裡透紅,嫩得掐得出水似的,也幸好身高有稍稍拉高那麼一點,勉強到達一六○的行列,所以別人就算叫她男孩,也會在前面加上一個字,水男孩。

    她越來越江湖氣了,從小她就是那種有著強烈母性的女生,她會照顧所有的弱者,尤其在高一時期,碰上專門霸凌同學的集團後。

    她特地去學跆拳道,此後,被霸凌的同學找她比找老師更有效,只要她出頭,沒有人敢對她的「朋友」動手,因此她人緣異常好,因此她成了學校的大姊頭,許多男生常常成群結隊跟在她身後走。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