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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頁 文 / 董妮

    常文瑞攔了輛出租車,直接殺到午後,但是……該死!他忘了他們每個月的初一休息,而今天正是公休日。

    他又趕到許欣的住處,不過管理員告訴他,她出去了。

    到底這麼回事?是誰在整他們,為何他們總是錯過?他不信邪,決定等在公寓門口。他要等她回來,不管多久,一天、兩天……哪怕是一輩子,他都要等下去。

    管理員認識他,因為他常來接送許欣上下班,也就讓他等。

    等待的時候,常文瑞心急如焚。許欣去哪裡了?為什麼還不回來?她不知道等待一個人很辛苦嗎……啊,是啊,「等待很辛苦」,這句話她說過,但他幾時聽進去、放在心裡了?

    「欣欣,對不起。」他真的錯了,他的猶豫、自以為是的善意謊言……一切的一切,都只是他自認為對她好,可是事實上,在她心裡,那一點兒也不好。

    兩個人在一起應該是坦誠的,可他一樣也沒做到,難怪她要提分手。但他現在明白了,老天是不是能再給他一個機會,把她追回來?

    他不知道自己等了多久,感覺彷彿有一百年那麼久,但管理員忽然跟他說:「我要去巡邏嘍!」這棟大樓時兩個小時巡邏一次,所以,他才等了兩小時。比起許欣在他住處的大樓警衛室等了幾天,他做的根本不算什麼——

    管理員離開後,常文瑞繼續等待,等到管理員巡邏回來。去買便當,然後,早班的管理員下班,夜班的來上班,他依然等著。

    都十點了,許欣為什麼還沒回來?她到底去哪裡了?他越來越心焦,這時,他的手機突然響起,是他住處的大樓警衛打來的,說許欣在警衛室跟他喝了一天的茶,他們到底發生什麼事?而且警衛還囑咐他:「年輕人,有話要講清楚,不要拖泥帶水,這樣很傷感情的。」

    常文瑞忍不住笑了起來,卻是又酸又痛。那個傻丫頭,既然捨不得,為何還要提分手?不過最笨的還是他,明明愛她愛得要死,她一說分開,他就放手了,他真是……比豬還蠢!

    他請警衛將許欣留下,立刻趕回去。這回,他絕對不會再讓彼此錯過了——

    許欣待到十點半,想起自己明天還要工作,得走了。她跟警衛道別,警衛很緊張,他才偷偷通知了常文瑞,她要是離開,他拿什麼跟常文瑞交代?

    「但是常先生還沒回來,你就要走了?」

    「他要去大陸工作,暫時不會回來了。」但她還是忍不住來到這裡,這個曾經有他的地方。他離開了,她卻依然留戀著。

    「也不一定啊!說不定——」警衛還沒說完,一道身影旋風般地颶進來,猛地抱住了許欣。

    「我不想分手,欣欣……我不要分手……」常文瑞的模樣很狼狽,頭髮亂了、領帶歪了、滿頭大汗、衣著不整,可見他趕得有多急。

    許欣非常錯愕,認識他這麼久,第一次見他如此慌張,這一切全是為了她?怎麼可能?他並不在乎她啊?那他現在的行為是……她完全搞不清楚狀況了。

    這時,警衛已經很自動地閃人了,人家小兩口談情說愛,他總不好在那邊當電燈泡吧?

    「你……你不是去大陸了?」許欣結結巴巴地問。

    「如果你不喜歡我去大陸,那我跟總經理說清楚,就不去了。」言而無信很過分,但誰要他放不下許欣呢?「欣欣,那個工作是我前任上司請我幫忙的。他們夫妻在大陸開了幾家餐廳,最近狀況不好,他才想請我過去整頓,而我因為也想學點餐飲業的經驗才答應的。那時我想,這不過是幾個月到半年的事,況且我想你時,隨時可以回來。但是我不知道這對你來說傷害這麼大,我……我是個很粗心的男人,所以讓你受了很多苦,但我保證以後不會了,欣欣,再給我一個重新開始的機會吧?」

    這不是做夢吧……他回來找她、他真的喜歡她,不是假的……她激動得用力抱住他。

    長久以來,她所求的也只是這一份「愛」,別無其它。

    「當然,文瑞……」她好高興,開心得眼淚都落下來了。「我也不想分手,我……我好愛你,只是……我不懂你為什麼一會兒很溫柔,一會兒又消失不見……我好怕……我以為你不是真心喜歡我,所以——」

    「不!」他截斷她的話。「是我的錯,我早該跟你坦白,情人節那天晚上,我在家裡等你等得很焦急,所以準備去接你下班,只是門一開,我就聞到一股香燭和巧克力的味道……」他笑得很彆扭,有這種怪病,真的很丟人。「因為我從小一聞到這兩種味道就想吐,吃到一小片巧克力就會過敏,嚴重時,全身會長滿紅疹,整個人都要腫一圈,所以……我不好意思告訴你,才會……對不起,辜負你一番心意了。」

    她愣了下,淚水未乾,便笑了出來。「傻瓜,過敏症很多人都有的,不管你對什麼過敏,我們以後再也不碰那些東西就是,有什麼不好意思的?」

    「嗯。」他應得很小聲,感覺往昔在她心中樹立的形像都在這一刻毀了。不過……她依舊在他懷裡,還是愛著他,那其它的事……隨便它們去啦!反正他現在只要她。

    「文瑞,答應我以後不管什麼事,我們都要開誠佈公地談,好嗎?」

    「我答應你,這輩子都不會再讓你感到不安了。」

    「我好愛你……」

    「我也愛你!」

    他終究還是擁住了她,深深的一吻,是一生一世的誓言。

    白首偕老的約定,就從此刻開始,他與她要一起,共同為未來的幸福努力。未來是苦是樂,沒有人知道,但不論遇到什麼挫折,它們的手必然牽在一起,永不放棄——

    【全書完】

    後記

    首先要慎重道歉,有關《眉開眼笑》一書中,一對A型父母,不能生出O型小孩的問題。

    事實上,兩個A型的父母是可以生出O型小孩的,這是隱形跟顯性基因問題,如下表所列。

    Aa

    A\AA\Aa

    a\Aa\aa

    aa即為O型血的小孩。

    這是妮子的失誤,多謝讀者提醒,以後妮子會更小心的。

    再談這本《錯過》,它說的就是錯過。

    不夠坦誠、猶豫猜測、自以為是地為對方好,但那其實是真的好嗎?於是,一次又一次地和愛情擦身而過,即便偶然一次抓住機會,但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最終依然錯過。

    當然,故事裡的男女主角會反省、會進步,所以他們最後還是捉住了屬於自己的幸福。但現實人生中,有多少人從年輕到老,個性不改,一輩子就都栽在「錯過」上了。

    人們追求伴侶都有一個標準,比如最常聽人提起的三高,身材高、學歷高、薪水高,有人還要加上容貌、家世、職業等等等。

    我們挑人,人家挑我們,不符合標準的,第一時間就出局,再去找下一個對象。

    但符合標準的就真是對的那個人嗎?最近我常覺得選擇伴侶就像在挑鞋子,只有穿過才知道合不合腳,而且每個人的腳型不同、大小不一,漂亮的鞋子人人喜歡,但適合她,卻不一定適合我。

    我們到底要挑漂亮出色的?還是挑合腳、舒服的?

    每個人心裡自有一把尺,選擇的標準自然也不會相同。但要說哪一種才是正確的?我覺得無所謂對錯,最重要的是穿的那個人開心。

    不過我個人喜歡挑合腳的,所以常文瑞千挑萬選,最終找的是一個完全不符合他的理想條件,但相處起來又非常開心、甜蜜的伴侶。

    你呢?喜歡挑選什麼樣子的?

    不管什麼模樣都好,但挑之前,一定要想清楚……下好離手,別隨隨便便就反悔啊!

    祝大家都能挑中最棒的「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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