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頁 文 / 宋雨桐
更何況,她說了,看到他就會想到那失掉的寶寶,對女人而言,那種疼是致命的吧?那種愧疚更是他所不能夠體會的吧?在這樣的情況下,他唯一可以做的一件好事,就是如她所願的離開她。
他不想見到她為他心痛的模樣。
他不想她因為他而一再想起推動寶寶的痛。
就算,他很不捨,也很不願,可是,卻強求不來。
強求的東西,最終只會招來毀滅……那種痛,他嘗過,不想再嘗一次。
「我知道了,你好好照顧自己。」
這是嚴莫臣對她說的最後一句話。
然後,他走了,走出她的生命、走出她的生活,不曾再回頭。
她哭了好久,數十天還是幾個月,她忘了,她永遠永遠忘不掉的,是這個男人對她最後的溫柔。
第7章()
杜絲曼一直忘不了那雙深藍的眸。
在很多年以後,還是會在夢裡遇見他,晨起,走到可以看見海的陽台上,她也總是會想到他。
這幾年,她就一直住在天空很藍很藍的舊金山,上下班搭鮮黃的電車,沿著坡度緩緩而下,兩旁的房屋依著坡度而建,錯落著黃黃藍藍白白的建築物,與遠處天際邊的藍與海相輝映,是她眼中最美的風景。
拜她流利的英文和多年前在菲亞廣告所建立起的名聲與業務實力所賜,再加上之前台灣老闆潘格爾的親自推薦,這幾年她在舊金山廣告圈也跟當初在台灣時混得一樣好,年薪卻是在台灣時的三倍,可以讓她住的算好、吃得算好、過得也算好。
只是,偶爾會覺得寂寞。
她常常在想,如果她的生命可以重來一次,她會不會做跟四年前一樣的決定,毅然決然的離開嚴莫臣、離開台灣,離開她所熟悉的一切?
她真的不知道。
但有一點她是十分清楚的,那就是——她思念他。
住在舊金山,為的就是和那個男人看一樣的天空,感受跟那個男人在同一個空間裡的春夏秋冬,想著,或許有那麼一天,她會在街頭的轉角處遇見他,或許可以在哪一間咖啡店裡看見他,當然,這些都沒有實現,直到這一天……
杜絲曼踩著高跟鞋下了計程車,一襲淡紫削肩短禮服外頭罩了一條白色披肩,露出她均勻有致的美腿,看上去十分優雅迷人,但她卻一個彎身脫掉高跟鞋提在手裡,在長長的街道上奔跑起來。
因為塞車,因為趕時間,不管因為什麼,總之,她非常不淑女的穿著禮服拎著鞋子在馬路上奔跑,有人對她吹口哨,一堆人注視著她,她臉紅氣喘,不過不是因為那些哨音和眼光,而是因為跑得太累。
她拿出包包裡抄著約會地點的地址,就在前面不遠處,她再往前走,看見了黃昏裡最耀眼的一棟建築物,她認得高掛在門口的標誌——一隻展翅高飛的黑鷹。
心,隱隱震動著。
來美國之後,第一次離他這麼近。
該死的夏子曇,他不會是故意的吧?竟然跟她約在凱恩飯店!
都怪她沒長心眼,一直到現在站在門口才知道人家是跟她約在這間飯店,現在,她要進去還是不進去?
她彎身把鞋子穿好,掏出手機撥給夏子曇,夏子曇很快就接起——
「到了嗎?人家訂婚儀式都快開始了,你人在哪裡?」夏子曇那邊很吵,所以他的嗓門有點大。
「喂,夏子曇,你知道你跟我約在哪裡嗎?」杜絲曼氣呼呼的給他吼回去。
「知道啊,不就是凱恩飯店,難道你走錯間飯店啦?」夏子曇在另一頭微笑,故意裝傻。
「夏子曇!你是故意的!」
「喂,拜託,親愛的偉大的杜絲曼小姐,人家的訂婚PARTY要訂在凱恩飯店,難道我要說不行嗎?難道因為人家訂的飯店是凱恩,我就不來參加人家的訂婚PARTY?還有,你不是說早忘了那個嚴莫臣,結果現在連人家的飯店都不敢踏進來一步是怎樣?難道你其實是很愛他的?愛到根本忘不掉?」
真是……很過分!
「喂,夏子曇,你明知道我為什麼不能見到他。」她心虛,她愧疚,就算思念,也只能躲起來偷偷想。
「那傢伙沒來OK?就算你遇見莫臣,只要跟他打聲招呼說哈囉就好了,你在擔心什麼?難道你以為你一輩子都不會再遇見他嗎?」
杜絲曼不語,抓著手機的手卻很緊很緊。
「我們約好的,夏子曇。」這個食言而肥的傢伙!她詛咒他肥死,肥到沒辦法對美女擺出酷樣,沒辦法當個風流公子!
她的嗓音聽起來讓人有點難過,那總是想藏到最深處的情感,在人最脆弱的時候還是會不經意的顯現出來。
對方沉默了一下,才道:「你在門口嗎?我去接你。」
「我要走了。」杜絲曼說完,掛掉電話。一個轉身,卻狠狠的撞上一堵結實寬闊的胸膛——
「啊!」她鼻子被撞疼了,不由自主的叫出聲。
一雙手很快的將她有點不穩的身子給扶住——
「對不起,我走路沒看路。」她邊揉著鼻子邊道歉,眼睛的視線被對方襯衫上一個鮮紅的口紅印給吸引了去,她暗叫聲糟,因為剛剛那一撞竟然把人家白襯衫給弄了一個紅紅的印子,她抬起頭來想再跟對方道個歉,卻在這一瞬間呆住了,整個人再次不穩的又要往後倒去——
那雙優雅的手的主人再一次將她扶穩,相較於她的驚慌失措,多年不曾再見到這個女人的嚴莫臣就顯得鎮定許多。
她還是跟四年前一樣,亮麗動人,優雅的裝扮下卻是個生動的人兒,那眼那鼻那唇,一樣的,第一眼便吸引住他的目光。
杜絲曼……他幾乎連想都不必想就可以輕易的叫出她的名字,因為,他從來從來沒有忘記過她,一顰一笑,還有她曾經因為他而流下的淚。
「你……怎麼會在這裡?」她好不容易才找到自己的舌頭,問出口的話卻讓她很想咬舌自盡。
這是他的地盤,他出現在這裡一點都不奇怪好嗎?唉,她真的好想死,多年後第一次相遇的開場白,說什麼也應該更漂亮一點的!
嚴莫臣輕勾著唇。「這句話應該是我問你,你不會一直都在舊金山吧?」
她有點心虛的紅了臉。「是……這裡空氣好、天氣好、我很喜歡舊金山。」
嚴莫臣的眸閃了閃。「所以,你今天晚上來這裡是為了吃飯?要不要我幫你介紹一下本飯店的餐廳?」
聞言,她拚命揮手。「不用了,我是來參加一場訂婚PARTY的,夏子曇那傢伙說他在舊金山臨時找不到舞伴,所以硬要我來。」
不過,現在想來這根本就是一場騙局!
像夏子曇那樣的人,不管他已婚未婚,隨便手一揮也都可以招來一堆美女,她竟然會相信他的鬼話連篇?真是笨蛋一個!
「子曇?」嚴莫臣的眸光閃了閃。
「是啊……」她好像不該提起夏子曇的名字,因為她看見嚴莫臣的表情突然變得很冷。「那個……我要先進去了,聽說訂婚儀式就快開始……」
她轉身想溜,一隻手抓住了她——
「一起走吧。」嚴莫臣拉著她的手往飯店裡走,高達俊挺的身影隱隱散發著一股怒氣。
咦?「你也要參加這場訂婚PARTY?」
嚴莫臣握著她的手一緊,低沉的嗓音淡淡的吐出一句——
「我是這場訂婚PARTY的主角,你不知道嗎?」
***
她會知道才有鬼……
當杜絲曼被嚴莫臣拉著手進入會場,看到眾人異樣的眼光,聽到眾人議論紛紛的談話,她才驚覺自己的手竟然還握在嚴莫臣的掌心裡。
天啊,現在是什麼狀況?人家今天是新郎,卻抓著一個女人的手走進來,幸好這裡是美國,幸好美國人一向比較不會大驚小怪,親吻對方都是家常便飯了,何況只是拉著她的手。
想著,她趕緊把他的手甩開。
穿著一襲淡粉襯衫和白色休閒褲的夏子曇及時現身,長臂往她的肩一摟,便將杜絲曼擁入懷——
「新郎官,謝謝你把我迷路的女人帶過來。」夏子曇露出一抹迷人的微笑。「你的新娘子正在找你呢,快去吧,她交給我就行了。」
嚴莫臣看著他,唇角掛起笑,一抹霜卻染上了他的藍眸。
「這樣很好玩嗎?夏子曇。」他從來沒想過,杜絲曼最後會和夏子曇在一起,他更沒想過,夏子曇真的會背叛他。
「我不懂你在說什麼。」夏子曇帥氣的摸摸鼻,俊顏往嚴莫臣那邊靠了過去,壓低嗓音道:「怎麼感覺像是我搶了你的女人似的?如果我沒記錯……這幾年你好像都沒找過她,對吧?」
嚴莫臣的眸一凜。
杜絲曼的眸一黯。
這麼多年來,除了他們兩個人,身旁幾乎沒有人知道他們之間發生了什麼事,當時的她決定離開台灣,她告訴汪嘉嘉說想找一個沒人打擾的地方度個長假,徹徹底底放空個一年,她的老闆潘格爾幫了很大的忙,利用他的人脈,很快的讓她在舊金山落了腳定居下來,那段時間,她偶爾接接案子,但大部分時候都在休養生息,卻沒想到會在三年後的某一天在舊金山遇見了夏子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