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文 / 千尋
「我父親終生未娶,你母親是我父親唯一的女人,從小我就對著她的相片喊媽媽。我是育幼院裡的孤兒,父親會認養我,是因為我有一雙與你母親極其相似的眼睛,所以,沒有你母親就沒有我。
懂了嗎?你認定的根本不是事實,如果你願意和我商量,我們不必浪費中間的六年,不必傷心、不必悔恨、不必怨天尤人。是你,你的主觀、你的錯誤直覺,造就這些。」
她真的好生氣,真的很想揍人,可對於一個已經自虐六年的男人,她怎能發洩?
費亦樊看著她,失了神,理不清心中的感覺是快樂還是埋怨,是懊惱還是喜悅,只是張大嘴巴,想確認什麼似的,重複她說過的話。
「你不是我同父異母的妹妹?」
「對,我不是。」
「我弄錯了?我在幹什麼啊?我竟然弄錯?」
「對,你弄錯,錯得離譜、錯得嚴重,你對不起我。」她不介意重複同樣的句子幾十次、幾百次。
「我怎麼可以弄錯?我怎麼會在這麼重要的事情上面弄錯?」他自責的捶上自己的手,不只她想揍人,他也有打人的強烈慾望。
看他這樣,她心疼,即使她仍然對他諸多埋怨。她握住他的手,阻止他繼續自虐。「你就是弄錯了,要不要我們去驗DNA?」
「我很笨!我愚蠢!我竟會弄錯……」
「你以為自己只有笨這一點?錯,你還笨很多點。腦腫瘤百分之五十的復發率就讓你對愛情卻步了?那你要不要算算看,我明天一早出去被車子撞的機率、我喝水噎死的機率、我吃太飽撐死的機率、我工作而過勞死的機率……這些機率加起來如果超過百分之五十,我是不是就沒有權利追求愛情?」
「我……」他語塞。
「我再給你最後一次機會。在我不是你同母異父的妹妹,在你的腫瘤仍然有百分之五十的復發機會下,你要不要重新追求我?如果答案是否定的,我掉頭就走,再不來打擾你。」她強勢得像個名副其實的女強人。
她給的時間太少,費亦樊無法細細思考,更無法發揮鑽牛角尖的本事,直覺道:「我要。」
他說……要,心口上那股氣鬆了,那些埋怨啊,才轉頭,便遠揚,讓她伸長脖子再看不見憤懣背影。
她淺笑。他說了要,有恃無恐的她便想拿喬、想再整他一回,就當他欠她吧。
「你有沒有想過,我們之間已經事過境遷,我早就不愛你?是你叫我給身邊的男人一個機會。」她沒注意說這話的時候,自己的嘴角微微上揚。
「我錯了、對不起,謝謝你沒給他們機會。」她的笑映上他眼瞳,他心情飛揚。
「你怎麼知道我沒給他們機會?說不定我早已經把機會送出去。」
「如果我們之間已經事過境遷,你怎會在颱風夜起來,替百合搭花架?」
「那是因為我愛上百合花。」
「如果你不愛我,不會常對著我的相片說話。」
「我人際關係不好,對著相片說話比較不會被嗆聲。」她一句一句同他對上。
「如果你不愛我,不會每年都到墾丁。」
「我只是愛上那裡的太陽。」
「如果你不愛我,不會天天把愛情麵包端到我的相片前面。」
「我不過是把賣不完的麵包帶回家。」她拒絕承認。
「如果不愛我,你……不會願意再見我一面。」
他指出事實,她沒了言語。
對啊,他早已看得清清楚楚,如果不愛就不會有這趟英國行,不會交付了店面,企圖在這裡尋找一片種滿薔薇的墓園,更不會聽完他堂弟一席話便徹夜難眠,心疼他的自虐。
李若薇歎氣,「以後可不可以請你,有任何問題先找我談,不要擅自下決定。」
「可以、絕對可以,對不起。」他認錯認得很有誠意。
「即使當年只有十九歲,但我的經歷讓我有足夠的勇氣面對所有問題,你真的不應該欺騙我,不應該擅自替我作出決定。」
「對不起,我該死的大男人主義作祟,自以為是的保護,把我們都弄得很狼狽。」他抱歉,是真心真意。
「六年很長,我等了你整整六年,如果今天沒讓我撞破這個騙局,信不信,就是六十年,我也會耐心等待,等待和你再次見面,不管是在天堂或人間。」
「對不起。」
嘴巴咧開一個大口子,費亦樊從胸前掏出鏈子,鏈子上面有兩枚戒指,一枚他的、一枚她的,那是他們的婚戒,他們婚姻的見證。
原諒並沒有說出口,她仍然生氣,很氣、很氣,但她拉起嘴角,微微笑,於是他明白,雨過風輕天氣晴,他們之間的陽光重返墾丁。
第8章()
天大的誤會解開、百分之五十的機率被拋到腦後,費亦樊與李若薇都想要將過去六年的空白填滿,他們把一天當成一年用,用到淋漓盡致。
費亦樊說他們初識就結婚,兩人還沒享受到戀愛的甜美,就被柴米油鹽醬醋茶整得頭昏腦脹,所以他欠她一場追求,而英國是談戀愛的好地方。
於是不休假的他排了三十天的假期,領著李若薇遊遍英國各地。他沒說大話,他的確是個相當棒的導遊,不管是景點介紹還是食宿安排,能力都是一等一,可她也沒講錯,到哪裡玩樂不重要,重要的是身旁有沒有他,有他,就算眼前只是條大水溝,她也能玩出吝裡島風情。
假使現在問她,「出過那麼多次國,最喜歡哪裡?」
她肯定想也不想就回答,「我最喜歡英國。」
因為在英國旅遊,她的老公就走在她的右手邊。
開始談戀愛的第二十五天,他們下機場後,搭巴士到市區,然後花十一塊半英磅進入愛丁堡,他們看過十八世紀的炮台,也從平台上遠眺愛丁堡風光和佛斯河美景。
出了愛丁堡,他們特地繞到羅琳寫作的咖啡館裡,看看一個小說家的誕生地。
點完咖啡,費亦樊看著李若薇的眼光灼熱,因她自信成熟,和當年的小女孩已有很大不同。光陰淬煉人們,總是有它的一套方式。
「怎麼了,這樣看人?」她把他的臉推到一邊。
他笑著把臉回正。「你的英文好到嚇人。」
「你的徵信先生沒有告訴你嗎?我有一個很棒的英文老師。」
「你說的是那個史密斯?」他哼一聲,擺明不喜歡那個男人。
「怎樣?你對人家有意見?」
他可是一小時六百塊的名師呢,當時忍痛聘他到家裡指導,就是看準自己的吝嗇性格,相信唯有這樣才能逼迫自己把英文學好。
「當然有,不過是個金毛獅王,值得你每次看他看到出神?」他不光看完她的《尼羅河女兒》,連她熱愛的金庸也讀熟讀透。
六年,因為他的台灣老婆,他不錯的中文造詣更上層樓。
「你在我家裝針孔嗎?不然怎麼連我看他看到出神都知道?」
「何止針孔,每天一組人,二十四小時監控,你一天打幾個噴嚏我都一清二楚。」
「好過份,你不知道人類有隱私權?」
「你不也把我的隱私看透透?」他攤平兩手,衝著她笑。「不過你還是得說清楚,為什麼你老是看他看得失神?」
她支起下巴,偏頭望他,認真道:「因為他有一雙藍色的眼睛,像墾丁的天空那樣湛藍。」
他抿唇輕笑,因為他早已猜到。手掌覆上她的手背,輕問:「所以你常常停在巷口街角,是因為我們總是站在那裡一句一句爭吵;所以你老是在經過那間寵物店時,對著櫥窗傻笑,是因為我們好幾次在櫥窗前比身高;所以你老是走在陳先生身後,跟著他的步伐進捷運,是因為他有個和我一樣寬厚的背影?」
「你用的徵信社很貴嗎,為什麼連這種事都能查出來?」
「是很貴,不過物超所值。我連那個金毛獅王在佛羅里達州的住址和家人都查得一清二楚。」
她失笑,「你沒事去調查人家的身家做什麼?」
「我只是不服氣。」
正確的說法是嫉妒,嫉妒她盯著他望,嫉妒她跟著他念英文句型,嫉妒他有吃不完的麵包,嫉妒他能夠陪在她身旁,而他只能在遠方凝望。所以他耍賴、遷怒、挑剔、做人身攻擊,他還幼稚的雞蛋裡挑骨頭,就像當年,她在機場做的那樣。
「不服氣什麼?」
「不服氣你說他是很棒的英文老師。」
「事實上,他把我的英文帶到一定程度,我的中高級英檢通過了,至於你……連讓我多記幾個英文單字都辦不到。」
她當然明白這不是他的問題,他在,等於隨身帶了一台語言翻譯機,有這麼好用的東西,誰還會去主動學習?可是……當他不在,她的天垮台,沒人為她遮蔽風雨,她必須替自己撐傘,沒有人可以讓她依靠,只能把自己訓練得更堅強。
「那不能怪我,雖然我的教學方式新穎,教材生動有趣,可是你總有辦法把我引誘到更有趣的活動上面去。」他笑得滿臉賊,好像剛剛撿到一千元,卻不打算把它交到警察手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