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頁 文 / 千尋
云云眾生,幾十億的生命體,他怎麼就是會碰上她?怎麼就是會對她一見鍾情?就算愛情再沒有道理,也不應該讓一對兄妹相互吸引啊!
「兒子,還躊躇?什麼都別想、什麼都別顧忌,去把她追回來就對了。我會善待她,善待我兒子喜愛的女人。」
「……爸,我知道怎麼做了,謝謝你。」
他沒有同父親爭辯,走回房間。
打開書桌抽屜,裡面有一份份他從徵信社那裡收到的資料,裡面詳細記錄著她的生活點滴、她的喜怒哀樂,他以為只要能夠默默關心她,這一輩子,便已足夠。
可剛剛那場談不上「見面」的見面,讓他清楚明白,根本不夠……他想要在她流淚的時候抱緊她,想要在她暴跳如雷的時候安撫她,想要在懷裡收納她的喜怒哀愁,想要和她手牽手坐在海灘,一句搭著一句,說著無聊話語。
可那已不是他的權利。
他原沒打算讓她知道兩個人是同母異父,不想讓她承受自己經歷過的痛苦,沒想到最後,真相還是被捅破了,既然……傷害已經不能避免,他該做的就是補償了。
她是他的妹妹,她該享有兄長所擁有的一切,他會像所有哥哥那樣對待妹妹,只是……他歎氣。
他憑什麼求得她的諒解?
李若薇氣瘋了、氣死了,氣到想跳山跳水跳大海,他詐死,他竟然詐死!
可惡,生死怎麼是能拿來開玩笑的事?他不曉得她為他流過一缸又一缸的眼淚,仍停不下哀傷,他不曉得她為他一次又一次把摔破的心縫綴,卻無論如何都縫不出完整,他不曉得他不在,她的生命丟失一大塊,那是她用盡所有力氣都補不回來的一大塊啊!
他想分手就光明正大說,為什麼要用死亡來誆騙她?他不知道這是最最最最最惡劣的行徑嗎?
他在怕什麼?怕他提出分手,她會潑王水、放氫化物毒死他?
她哪是輸不起的女人,她怎會死纏一個不要自己的男人,他不要她就直說,怎麼能用死亡嚇唬她?
她被嚇到了,真的、真的被嚇死了……
回到飯店,她做的第一件事是打電話訂機票,訂完機票,她還是無法消除滿肚子的怒氣和委屈,於是她拿出紙筆在上面記下——
一、回到台灣馬上去婚友社報名,在今年年底之前把自己嫁出去。
二、找個好公寓準備搬家。
三、換手機號碼、換家用電話,讓他再也聯絡不上我……
但……聯絡?
有嗎,他有試著聯絡過她?白癡,人家想盡辦法把你丟掉,怎會企圖聯絡?人家連你的住址都可以偷走,為的就是怕你找上門吶!
拋下紙筆,她把自己摔進床裡,拿起枕頭狠狠壓在頭上。
她說,不要哭,被男人拋棄的女人不能用淚水示弱。
她說,好啊,從此以後他過他的陽關道,她走她的小鬼橋,再也不相干。
她說,六年前,沒有他,她不但活得好好,還闖出一片天地,六年後,沒有他,她一樣可以活得昂首闊步……
李若薇不確定自己躺了多久,但她確定迷迷糊糊間,自己並沒有入睡。
門鈴聲敲響她的知覺,她勉強支起身,對著門外喊「請稍等」,然後走進浴室裡,捧了冷水將臉洗淨擦乾,才打開門。
門外是個褐髮老外,他有一張BabyFace、一副陽光笑臉,右邊嘴角有個小梨渦,他很高,高到和亦樊有的拼,身材有點像,但他的皮膚更白皙……她在想什麼啊?幹嘛他來和別人比?忘記、忘記!他都忘記你了,你何必時刻把他放在心坎上?
老外禮貌地對她點點頭。「不好意思,我可以找你談談嗎?」
「如果要繳住房費的話,我待會兒到櫃檯去繳。」
他笑笑,好看的眼角往上揚,他是那種容易讓女人傾心的男人。
很可惜,當年她失戀,碰上費亦樊、嫁給他,如今她失戀,就算碰上一個比費亦樊好上千百倍的男人,她也沒有出嫁的慾望。
「我不是飯店裡的工作人員。」他表明身份。
「那麼你是……」
「我是費亦樊的堂弟。」
堂弟?她記得亦樊提過,他說堂弟只小他兩個月,卻可愛得像個小孩。
但……「費亦樊」三個字突然讓她回過神。直覺的,她要把門關上,但對方動作更快,插進一隻腳,雙手擋住即將關閉的門,飛快說道:「請給我十分鐘,如果十分鐘內我沒辦法改變你將我趕出去的念頭,我會自動走出去,並且發誓再也不來煩你。」
她的眼光轉為冷冽,定定的想在他身上搜尋什麼似的,好半晌才退開一步,說:「你的口才最好有你表現出來的這麼自信。」
他偏頭想想,笑道:「我的口才並不好,我能夠做的,只是把事實告訴你。」
事實?意思是她誤會了他什麼?不可能,她沒有任何事是憑空臆測,每件都是親眼所見、親耳所聞。
李若薇退後一步讓他進房。她坐在床邊,他搬來一張椅子在她面前坐定。
未開口之前,他先從口袋裡掏出一張紙遞給她,用眼神示意她打開。
她照做,上面的圖案讓她湧上一股酸澀。
那是亦樊在信上形容過的墓園,墓碑上方標了一行小字——「白色大理石」、「相片放我在墾丁衝浪那張」,他還怕看的人沒弄清楚,刻意在右上角畫一個抱著衝浪板的男人。
墓的周圍是一圈滿滿的薔薇,薔薇外面種上幾棵大樹。
見她不語,堂弟說:「當時他慎重其事的把設計稿交給我,我還恐嚇他,要是有本事的話就給我死死看,我一定要把他的薔薇拔光、種上一整排荊棘。若薇,那個時候……他真的不認為自己的手術會成功。」
她不語,低著頭,他只能看見她頭頂上的小發旋。
「所有人都不明白,布朗醫生明明給了很高的成功率,為什麼他仍然意志消沉,不相信自己能夠活下去。
他的脾氣很壞,一天到晚吵著要吃蔓越莓麵包,廚子想盡辦法給他做不同口味的蔓越莓麵包,他卻咬一口就嫌難吃。他要家人每天給他帶上一把薔薇,可是醫院規定不能在病房裡放鮮花,這讓他暴跳如雷。
他只有在寫信的時候,脾氣才會變得平和、變得容易溝通。心情好的時候,他會告訴我一個和小薔薇有關的愛情故事,故事裡的女孩美麗又可愛,只要一提到小薔薇,他就會笑,那個笑容裡,有我沒見過的光彩。
他進手術室之前,將一疊信交給我,叮嚀我,每封信後面都壓了日期,等他死後,我要照他壓的日期把信寄出去。
他的話讓伯母很傷心,她以為堂哥有第六感,知道自己活不久了。那個手術進行了七個鐘頭,伯母在手術室外整整掉了七個鐘頭的眼淚,直到醫生走出手術室,告訴我們,手術很成功。」
她抬起頭,視線對上他的。
有一點點感動嗎?悄悄地,他鬆口氣。
「他從麻醉裡清醒,我們告訴他這個好消息,但他沒有表現出半分快樂,相反的,他側過臉去,一滴淚水落在枕邊。手術後第三天,他的精神恢復許多,我帶著他交代的那疊信,走到他的床邊。
他看著那疊信,過很久才說:「你把信寄出去吧,就讓她以為我已經死去。」我不敢相信地問:「當時我收下你的請托,卻沒要求你做任何解釋,那是因為你馬上要進開刀房,現在你有充足的時間講清楚,既然這麼愛你的小薔薇,為什麼要欺騙她?」
「是後來,我知道了你們所有的故事,知道你們的初遇、迅雷不及掩耳的結婚,以及你父親與我伯母之間的情感糾葛。然後我理解了他的痛苦,這麼相愛的一對男女,居然是同母異父的親兄妹,原本天涯各一方,竟讓你們就此相遇,這未免太巧合……」
「你說什麼?」她沒聽懂,脫口問。
「你的母親就是我的伯母、堂哥的親生媽媽啊,我以為你和伯父談過之後,一切都明白了。」
天吶,原來……原來是這個造成他們分手?六年耶!這麼長的六年分離,竟然是因為、因為……李若薇哭笑不得,他讓她死得不明不白。
「堂哥告訴我,當他發現你們是同母異父的兄妹時,像被雷轟過,震驚得無法開口說話,胸口像有把鈍刀在割,一寸寸凌遲,他痛得不能自己,卻又不能不在你面前假裝快樂。
當時他生病了,心裡想的卻不是自己的病情,而是擔心萬一你知道實情,也得和他承受相同的痛苦,他甚至認為,他的病是老天在懲罰你們亂倫。
所以他告訴我,無論如何,都要隱瞞事實,所有的苦,他一個人承受。於是他決定離開你、回到英國,他常想,如果手術失敗也好,這樣他就不必承受分離的痛苦,他也想過,也許放棄手術,把握最後跟你在一起的光陰,是種不錯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