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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頁 文 / 季楓

    人生中的第一次季楓

    這是季楓人生中的第一本言情小說!

    發現寫一本小說要比預想的難上許多——尚未動筆之前,腦中分明閃過了許多情節,但在動筆後,要將這些閃動的畫面串連在一起變成一個故事,就是一件很浩大的工程了。

    施工的過程中也發生了一些意外,像是男、女主角偏離原先預定的個性,如女主角任永晴原本設定偏重於描述她有點驕縱、任性的大小姐脾氣,但不知為何,卻變成了傻大姊一枚;男主角也從稍冷淡的酷哥形象變成了笨蛋二號……

    萬幸的是,儘管過程和原先想像的有些出入,但想描寫一個莫名堅持的愛戀,永遠只看著一個人、只為他開心難過,在愛情面前放下自尊和驕傲,變成了個傻瓜的女人,這部分任大小姐的詮釋勉強算是及格吧?

    至於裴大少,雖然不酷,在數不盡的無奈中慢慢習慣了注視對方,進而去關心她、喜歡她,也算跟原先的想法相去不遠。

    記得在哪裡曾看過這麼一句話:放手寫吧!主角自會帶領你到他該去、想去的地方!但願此話不假,裴大少與任大小姐終是有情人終成眷屬,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去囉!

    文至於此,最新的發現是……

    寫序文似乎又比寫小說來得難上一些——尚未動筆之前,腦中分明盤算過千百個可以拿來充填版面的話題,但實際動筆後,居然只值四百個字?!

    雖然還想再閒聊一會兒,無奈腦袋空空、無言以對。

    總算讓我等到施工完畢的這一天,也感謝書本前的看倌們用心看完此作,萬一連我不知所云的序文都字字看盡,還請容我致上最高的謝意。

    在言情小說的這部分尚稱不上熟練,也仍在摸索中,但盼下次見面能摸出個所以然,寫出更成熟、更有趣的作品。在娛樂消遣之餘,若能帶給人一點對於戀愛的憧憬,那就再好不過了。

    在寫序的這個部分,完全就是個摸不著頭緒的新手,但盼下次見面也摸出一點頭緒,能寫出一篇人人稱道的序。

    所以這一次,就先讓我這麼混過去吧!

    第章()

    她身上穿著的是最新款的春季洋裝,腳上踏的則是上個月才剛發表,200年限量版夢幻高跟鞋;她手裡拿的是知名品牌雜誌當期的主打名牌包,至於脖子上戴的鑽鏈則是專為她設計,由巴黎名匠精心打造、世上僅此一條,是她二十歲時的生日禮物。

    撇開這些不說,單就臉上那副將她襯得更高高在上的墨鏡──尋常人就算不吃、不喝的存下一整年的薪餉,恐怕也未必買得起!

    就算是對名牌一竅不通的外行人,也能輕易看出她身上每一個配件都是價格非凡的高檔貨。

    此人必定身價不凡!

    拜這身行頭所賜,儘管機場外人來人往,她仍顯得特別搶眼。

    偶有路過的男男女女對她投注了多一點的眼光,並對著她竊竊私語,但她完全無動於衷,彷彿很習慣旁人的目光似的;她的下巴微仰十五度,塗了唇膏而顯光滑的嘴唇全無笑容,顯得有點不可一世的姿態。

    約在她蹙眉看了第三次手錶時,一輛黑色轎車駛來,在她面前停下,只見駕駛座的司機慌張的打開車門,恭謹的對她行禮,而後上前接過她手上沉重的行李包,再為她打開車門。

    「怎麼這麼慢?」她一開口就是不滿的抱怨,順手拿下墨鏡瞪視著來人。

    「是、是,實在很對不起,小姐臨時改了班機,稍早一接到電話,夫人就讓我馬上趕過來了。」年輕的司機顯得有些侷促不安。

    「就算是這樣,還是太慢了。」她姿態從容的坐進後座,並不接受他的解釋。

    「是、是,下次我會注意的。」司機小林邊說邊替她關上車門,而後鑽進駕駛座。

    「你就是那個新來的司機嗎?」她隨口問道。

    「是、是,去年九月份才來的。」他的態度恭敬而拘謹,還是有些緊張。

    「老李呢?」她又問。

    「李伯這兩年身體不太好,說是退休養病去了。」

    「是嗎?」她隨口回話,對這話題似乎不甚關心。

    待司機小林繫好安全帶,她才將早已握在手裡的便條紙遞向前座,「載我到上面這個地址吧!」

    「小姐不先回家嗎?」小林有些詫異的接過紙條──夫人可是吩咐了要盡快將小姐帶回去的。

    「家是要回的,」她邊說邊望向窗外,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樣,「只是在回家前,我想先去見見他。」

    他?

    他是誰?

    在這戶人家工作久一點的,對「他」這號人物肯定不陌生!

    但司機小林是去年才來的,那時小姐還在國外唸書,他也僅是憑著客廳裡的那張照片才知道傳說中的大小姐長得是什麼模樣,但對大小姐口中的這個「他」,還真是讓他聽得一頭霧水。

    但司機小林沒有多問──當人家司機的嘛!好奇心別太重,老闆的私事還是別過問得好。

    嘴巴顧得牢,把分內的事做好,才是明哲保身之道。

    思及此,小林只是答應了一聲,認分的開車往紙條上的地址前進。

    任永晴,華元集團總裁的掌上明珠。

    由於任氏夫婦晚年得女,唯一的手足大哥又和她差了足足二十歲,因此任永晴無疑是任家最受寵的尊貴小公主,任家上下莫不把她當成是塊寶,小心翼翼的捧在手心呵護備至。

    瞧她的名字:任永晴,便是任氏夫婦對這唯一的寶貝女兒最大的期盼──期盼她這一生諸事順遂,無風無雨、無苦無難、永遠天晴。

    而他們的實際作為確實也朝著這個目標前進:盡其所能的給她最好的,努力實現她的每一個願望,和所有極度溺愛孩子的父母一樣,任氏夫婦也致力於為他們的寶貝女兒鋪一條平坦舒適的道路,防堵一切可能跌倒的地方,為的就是不想讓她受到一點傷害。

    就是這分寵溺,才讓她養成了任性又不太為別人著想的個性,兼還有著點與年齡不符的孩子氣。

    但人的一生,哪有這麼簡單?

    任氏夫婦仍有力有未逮的時候,畢竟他們再神通廣大,也不可能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一天二十四小時的守護在她身邊。

    受傷是在所難免,願望……也不是每一個都能替她實現,而其中最讓人感到力不從心的,便是任永晴的「他」!

    值得慶幸的是,也因為如此,讓她明白了並非凡事都能遂己所願,金錢買不到的東西就只能夠靠自己努力了。

    也只有在遇見這個「他」的時候,任大小姐就像是變了個人似的,所有的任性全都收到一旁,一下子就變成個傻氣、天真、戀愛中的大姑娘。

    這多少平衡了一點她被寵壞的個性,讓她不至於糟糕透頂。

    「小姐,就是這裡了。」小林將車子開到巷子裡的一處公寓前停下。

    「是嗎?」她搖下車窗,半信半疑的問:「你確定嗎?」以他的身價,怎會住在這種地方?

    「按上面的地址來看,應該是這裡沒錯。」小林指著門牌說道:「小姐要找的人就住在這棟公寓的四樓七號。」

    小林畢竟還是新人,對自家小姐的心思所知不多,對他來說再正常不過的公寓,在任永晴眼中卻是「破舊不堪」的房子。

    基本上,尋常百姓住的樓房公寓,在她眼裡都是「破舊不堪」的,她大概很難想像竟然有人能住在一個連她臥房都比不上的地方。

    特別是她的「他」!

    說起這件事,可就是說來話長──

    約莫是小學二、三年級的時候吧!

    更確切的時間,或是怎麼開始的,沒有人記得起,總之,不知為何,小任永晴忽然迷戀上了那個「他」─—長鴻科技的公子裴謙。

    從小永晴嘴裡吐出來的話語推測,那時的她大概是將所有的空暇時間全都用來跟在裴家少爺後頭當個跟屁蟲,就像橡皮糖似的,甩也甩不掉,藉此觀察著偶像的一舉一動。

    每天回到家,就聽她左一句裴謙、右一句裴謙的報告著今天的觀察發現─—裴家公子的一日行程紀錄。

    「裴謙今天午餐夾了好幾個香菇,所以我也夾了。」晚飯時,她率先報告道,平時最討厭的香菇,因為有了裴大少的加持,變得美味異常,香菇都不是香菇了。

    「裴謙今天跟坐在他隔壁的女生說,他最喜歡的顏色是綠色。」從此以後,小公主瘋狂愛上了綠色。

    「裴謙今天上了六次廁所。」很遺憾的,她努力過,但只上了五次。

    他倆分明是在不同的班級,小永晴卻對他前後左右的同學瞭若指掌,有時甚至連對話的細節都能清清楚楚的講述,令人為之驚歎。

    她就像個十足的小追星族般,追著偶像裴謙東奔西跑,只差沒把他供在家裡天天上香膜拜。

    任氏夫婦一開始只是一笑置之,本來小女孩嘛!情竇初開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眾人都不以為意,都以為過一陣子她的熱情消退了,也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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