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萬能男僕

第14頁 文 / 夏洛蔓

    「那要不要去參觀片場,我堂叔現在在香港拍一部電影,聽說卡司都是是當紅的一線男星。」

    「有比你帥嗎?沒有的話我看你就夠了。」

    他被她的答案哄到心花朵朵開,差點忘了原本要問什麼。

    她見他滿足了,翻個身想繼續睡,卻又被拉了回來。

    「那純粹只是陪我去,免得我太想你,這個理由可以嗎?」他期待地問,如果她也跟他一樣捨不得分開的話。

    「不要。」她連想都不想。「我們都住在一起了,好不容易你出差,我當然要好好珍惜這幾天的自由,我找朋友吃飯喝酒去。」

    「沒良心。」他捏了捏她鼻頭。「就是要我不放心,早點處理完公事早點飛回來看住你?」

    「你慢慢處理沒有關係,處理個十天半個月更好。」她就是不肯如他的意,表現出一點被愛沖昏頭的樣子。

    他終於忍不住大笑,用力的摟了摟她,再給她一個纏綿深吻。「好了,我真的要走了,你繼續睡,早餐都做好了,起來時把麵包烤一烤就可以吃了。」

    盧森站起身拿著他的隨身行李走出房間。

    他的子夜就是這麼與眾不同,所以他一天比一天更愛她,每天出門前都要上演一段難捨難分,直到她受不了地推他出門為止。

    交往後,她沒問過他過去女友的事;不管他去哪裡、跟誰出去、幾點回來,她不像女朋友,倒像室友。

    可她會對他說:「最愛你了!」

    會摟著他的脖子說:「我現在想跳舞。」然後,一邊親吻他的耳,挑逗他的敏感地帶。

    她會幫他按摩,會編睡前故事給他聽,會拉著他一塊洗泡泡浴,還會拿廠商寄來的試用品幫他「做臉」,不過,這些福利不是常態性的,全看她的心情。

    她喜歡窩在他懷裡,尤其寒流來襲的時候,把冷冰冰的腳丫子擱在他暖暖的肚子上,然後一臉幸福地瞇眼笑。

    而他,跟她在一起的每一刻,都很幸福,因為,從一開始他便無可救藥的愛上她,然後愈陷愈深,愈來愈愛。

    柴子夜在盧森關上房門後就完全清醒了,先前故意賴著不起來是不想讓他知道她其實也會不捨他。

    她躲在床上望著大木床床頂的繡花絲綢,對自己懊惱地歎了口氣。

    他老是把她當孩子,好像以為她一出生就直接跳到二十八歲,中間沒有任何生活經驗,儘管外表是成人了,可大腦裡完全沒知識,是個還需要人照顧的嬰兒。

    他用賤招——把她照顧得無微不至,什麼都不必她動手、什麼都不必她動腦,用愚民策略把她養成生活白癡,養成米蟲,讓她不能沒有他。

    只是,他還不曉得,他已經成功了,她的確愈來愈依賴他。

    柴子夜自認為是任性驕縱加白目刁鑽反骨,是那種會把男朋友折磨到半死的惡女。

    她知道男人喜歡什麼樣子、什麼個性的女人,她的母親也時時教導她,女孩子就是要溫馴貼心,不要跟男人硬碰硬,要懂得以柔克剛的智慧,可她討厭這套規矩,更討厭要她守這套規矩的男人,所以,遇到大男人,她最愛試試看誰先退讓,誰能堅持到最後。

    她也討厭把「愛」掛在嘴邊的人,覺得矯情、虛偽,所以對那種挖空心思製造浪漫來追求她的男人不屑一顧,不家送花、送珠寶、大庭廣眾求愛求婚的,她尤其受不了,她不懂,為什麼愛上一個人之後,就一定得借由表現出蠢樣來證明?愈蠢表示愈愛?

    總之,對她太好,好到沒個性——扣分;以為愛她就可以限制她,出局;看不懂「兩性平等」四個字,把女人當女傭、當傳宗接代的工具——找死!

    所以說,她知道自己難搞。

    那盧森呢?

    他絕對不大男人,而且還很紳士、很體貼;他雖然表現得很家她、很黏她,可他看起來不苦,也沒見他在她這裡受到多大的挫折,無論她怎麼尖銳固執任性不講理,他都能老神在在,像個偉大的教育家,「有教無類」般包容她。

    他大概把她當成逃不出他五指山的孫猴子。

    第7章(2)

    「可惡……」她不服氣地低罵了聲,披上薄薄的絲袍,起床吃早餐。

    但見到餐桌上豐盛的早餐,剛剛那點不服氣也立刻轉成「心悅誠服」了。

    他是從哪裡弄來這麼多早餐食譜,怎麼可能天天變換不同口味,而且每一道都美味至極?她想,就算是五星級飯店的早餐也絕不可能比她的還可口。

    她是個女人,但這輩子沒打算以廚藝征服任何男人的胃、抓住男人的心,可她卻很沒出息地被這條黃金定律給控制,而且還只能安慰自己說——「民以食為天」,她為了吃,出賣自己的感情,也是情有可原。

    就在她享受頂級餐點,感動於盧森堅持只要時間允許就一定為她做早餐的愛意……

    電話響了。

    她瞪著電話好一會兒,覺得它的嗓音打擾了她品嚐前美食的心情,本想漠視它,隨即聯想,會不會是盧森落什麼東西,打電話回來。

    這麼一想,她立刻放下刀叉,接起電話。

    「子夜,是我,曲海伶。」來電的是「秀文化」的曲總編。

    「曲大美女!不會吧……才八點多,你已經上班了?」

    柴子夜當年還是報社生活小記者時,曲海令已經是時尚名人,兩人認識多年,雖然不常見面,但對彼此印象都不錯,加上她現在是「秀文化」的特約編輯,互動就頻繁了起來。

    「還沒,想問你起床沒,要不要出來吃早餐?」

    「我怎麼不曉得你現在也這麼早起,還能忙裡偷閒約我吃早餐?」柴子夜知道曲海伶是個超級大忙人,雖然已經不做時尚雜誌編輯,但台北的時尚活動邀請可沒少過。

    「我特地調整了三個鬧鐘才醒的。」

    「不懂,有什麼緊急的事要跟我談嗎?你隨時可以打電話來,我過去雜誌社也行啊。」

    「還不是你那個親愛的男友,我的頂頭上司,盧森。」

    「他怎麼了?」

    「自從確定要他去韓國簽定發行合約,他就不止一次在我耳邊念,說他出差的時候沒人做早餐給你吃,你一定又懶得出門就不吃了。」

    柴子夜傻眼,那傢伙在外面到底是怎麼形容她的,到處宣傳他有個號稱「懶豬」的女友。

    「我被他煩死了,只好向他保證說我會好好照顧你,不會讓你餓死的,他才肯答應出差。」曲海伶抱怨道:「所以,我昨晚調了三個鬧鐘,早點起床找你出去用餐。」

    「有沒有這麼誇張……我又不是三歲小孩。」柴子夜臉都紅了,他寵她也該有個限度,怎麼可以公私不分。

    「是我說得太誇張了啦!」曲海伶大笑。「其實他只提過一次,是我自己很好奇,好奇你是怎麼收服這個情場浪子的,想說找你來個早餐會議,順便談談接下來幾期的企劃。對了,你的專欄大受好評啊,讀者反應熱烈,市場訂閱量提升,連廣告都多了不少。」

    曲海伶是個標準的職場強人,說起話來啪啦啪啦,節奏很快。

    「要不要來我家吃早餐?」她看向餐桌,那份量,再來兩個曲海伶也沒問題。

    「那傢伙連今天也幫你做完早餐才出門?」曲海伶驚呼道。

    「嗯……」柴子夜尷尬地在心跳哀嚎——這不是炫耀,這真的不是炫耀。

    她絕對沒有想要刺激曲總編的意思,可她真的就是這麼好命、這麼幸福啊!

    半個小時後,曲海伶穿著簡約時尚的襯衫加長褲,領間披綴粉色春天長絲巾,剛中帶柔,清透自然的裸妝,果然是一直走在時尚尖端的現代女性楷模。

    「這一桌都是盧森做的?」當曲海伶見到那桌比她到飯店餐廳花幾百塊大洋吃到的早餐還要豐盛一百倍的食物,她簡直羨慕到快暈過去。

    「他似乎還滿喜歡下廚的。」正確地來說,她覺得他很適合做「賢妻良母」。

    「我敢打包票,他只對為你下廚感興趣。」曲海伶嘗了口沙拉手卷,好滋味全寫在臉上。「我在他的雜誌社做了快五年,沒見過他對哪個女人這麼死心塌地的,簡直就像變了一個人,完全走向正途。」

    「那你以前認識的他是怎樣的人?」柴子夜也坐下來繼續吃早餐。

    「以前倒也不是多壞,他對女人算很尊重的,不隨便開黃腔,對公司女職員也很客氣,就是換女朋友的速度快了點,我也是經常看到雜誌才曉得他又換女朋友了。」

    「我指他花心他還不承認,說什麼只是沒遇到對的人,只好繼續尋尋覓覓。」

    柴子夜像在討論別人的八卦,一點也不手軟。

    「我也聽他說過他很在意跟另一半的心靈是不是契合,我當時還大笑三聲,以他那種非美女不要的標準,再加上他的生活方式,看得到心靈才有鬼,遇到你,算他撿到的,不需要避諱隱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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