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頁 文 / 千尋
對他說一些言不及義的話語,語調成份多是誘拐意義?
好啊,可是他對她的美貌好像不怎麼上心。
不然,用腳在他身上磨幾下,促進他的費洛蒙跟著分泌?
啊,如果他天生有費洛蒙缺乏症咧,她會不會被一腳踢出大門?這個晚上,她得跟森林裡面的魑魅魍魎一起開Party?
滿腦子胡思亂想時,他鬆掉她的腳,把桌上東西收拾乾淨,兩手將鍋碗拿到餐廳。
她下意識起身跟他走,再次,跟在他的屁股後頭。
拿出新碗,他把自己的晚餐分給她一半。當碗推到面前時,向秧秧很為難地看著那一團糊糊的、像面又像大便的詭異東西。
抬起眉頭,她發現白聿鑫正在注視她。「呃,謝謝你幫我擦藥,呃、呃,謝謝你的……你的晚餐。」其實,她比較想說:謝謝你的#%*。
她怎麼都沒想到,有一天,她得為了一碗餿水向人致謝。
「吃吧。」他說。
向秧秧臉上的為難讓白聿鑫很樂意欣賞她吞麵條的表情,他雙手橫胸,專心於欣賞她接下來的表演。
她的樣子看起來不像拿湯匙,比較像拿起一把警用九0手槍,顫巍巍的模樣,很像得了阿滋海默症,她舀一口面,緊瞇眼睛、把它們放入嘴中,發抖的牙齒打開、閉闔,只是輕輕咀嚼……
忍不住了、忍不住了!她飛快衝進廚房,在洗碗槽裡面吐。
這不是食物、不是餿水,而是一吃就會讓人腐筋爛骨,從頭到腳死到半點不剩的天下奇毒!
她吐到無力,不知道自己在受苦同時,有一個邪惡男人坐在餐廳裡,咧開嘴笑得超開心。
白聿鑫已經很久沒大笑過了,而向秧秧在短短的時間內讓他大笑兩回,讓他記起來開心滋味,看著廚房方向,忍不住,他笑第三遍。
半晌,她氣喘吁吁地走回餐廳。
要不是她出現之前,那鍋餿食已經放在客廳桌上,要不是她確定他的工作不是通靈而是種茶,不可能算得出她會回頭找他,否則她會認定他在惡意整她。
她對著他笑,嘴角拉出不自然的高角度,甚至用雙臂夾了夾胸口、擺動自己的肩膀,假裝自己很小女人。
「白先生,我非常感激您,沒有您的收留,我得留在外面和野獸過夜,您不知道您的大恩大德對我有多重要……」
口蜜腹劍!她肯定對他有所求。
白聿鑫板起臉,把剛剛的笑容藏得不見半分。
她雙手合掌,眼睛眨啊眨,裝出一副善良天真。「如果、如果你不是太介意的話,我可不可以為了表達感激,為您做一頓晚餐?」
他沒回答,卻挑眉望她,當著她的面,把一瓢麵條送進嘴裡。
他、他吃了,他竟然吃得下去?他的體質與世人迥異,可以接受這樣的荼毒,並且不讓全身骨骼腐蝕殆盡?
向秧秧的眼睛睜得比牛還大,嘴巴張得可以吞下拳頭,她很想扯出燦爛笑容,但……抱歉,這不在她的能力範圍內。
於是,她又把他惹笑。
「我、我……呃,我沒有別的東西好表達自己的感激之情,決定了,我決定替白先生做一頓飯,嗯,就這樣決定!」
她飛快把話說完,飛快奔進廚房裡,飛快地把他吃麵條的畫面Delete掉。
十分鐘後,白聿鑫聞到第一陣食物香,停下吃一半的麵條。十五分鐘後,第二陣食物香讓他對碗裡的東西完全失去慾望。
二十分鐘,一大碗公色香味俱全的面擺上餐桌,有肉有蝦,完美的香菜和蒜酥灑在麵碗中央,使他半飽的胃又感到異常飢餓。
向秧秧伸出食指,像推死蟑螂似地,把他之前的面推到餐桌尾端,迅速換上新碗筷,替兩人各盛一碗麵。
「白先生,嘗嘗看,味道還不錯。」
她們家三姐妹,就她遺傳到媽媽的好手藝,任何食材到她手裡,就能變出一道道創意料理。
如果不是購物台的薪水不壞,她曾經考慮過到夜市擺攤。
他低頭、吃一口,意外地,他的味蕾從來不曾這樣被滿足過……他不是沒吃過五星級料理,但那些大廚的作品,比不上她的小品集。
他吃得很快,她也不遑多讓,完全沒有身為美女的自覺,解決一碗麵的速度只輸他七秒半,你一碗、我一碗,滿碗公的食物飛快埋葬在兩人肚子裡,他看看自己空空的碗,再看看她剩下的小半碗。
如果向秧秧在這個時候想到「經理」兩個字,或者想到茶葉合約,就會主動把半碗麵讓出來,可是目前她沒法想那麼多,她已經餓了整整一天,開長途車、在森林漫遊,她走壞了高跟鞋、弄破了絲襪,她今天過得太狼狽,需要完美的食物來自我安慰。
「我沒吃飽。」難得地,孤僻男人主動發言。
向秧秧想也不想,再度伸出小小的手指,用推死蟑螂的方式,把他那鍋面從桌角推回他面前,仰頭,用七秒半時間,把碗裡的麵條吃光光。
夠清楚吧,她煮飯,不是為了感激人家的收留,目的是照顧自己的腸胃,至於他吃什麼,說老實話,她無所謂。
她心腸壞嗎?沒關係啦,反正她的心已經壞了好幾年。
在這個晚上過去很久很久以後,白聿鑫才發覺,原來遠在他愛上她之前,他的胃已先愛上她的手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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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早白聿鑫就起床,準備出門時向秧秧還在睡。
她的睡相很壞,至少不是公主式的那種睡法,她沒蓋被子,而是把被子捲成一條長棒、抱住,雙腿扣在棉被棒上,那樣子很像被原住民獵到的山豬,倒吊、手腳捆在木棍上。
但熟睡的她像個甜美的小寶寶,紅紅的嘴唇微微彎著,分明是沒有表情的睡顏,可看起來就像在笑,彎彎的眉、彎彎的眼、彎彎的嘴角,彎出一個好心情。
再孤僻的男人看見沉睡的寶寶,也會不自覺卸下心防,跟著勾出一個彎彎笑意。
他的短褲穿在她身上變成七分褲,昨晚他還懷疑,她穿他的褲子怎麼不會往下掉,現在他弄懂了,她用髮束把過寬的褲頭綁出一顆大肉圓。
其實她大可不必穿下半截,反正他的上衣套在她身上,自然而然會變成洋裝,不過如果她真的只穿上半身的話……他望著她睡得往上撩、露出一截潔白肚皮的上衣,和因為褲管太寬也皺在大腿上方,露出的兩條雪白美腿……
許久沒有唱國歌的下半身,有了舉辦升旗典禮的衝動,白聿鑫皺起眉頭。做什麼?他幾時那麼愛國過?
別開臉,他重申一遍,他對美女過敏。
拿出車鑰匙,他要去表哥家裡看看春茶的收成情形。
第3章(2)
回到家的時候才八點半,早去早回是怕碰見村裡的女孩,他討厭美女,而他的表嫂、表弟妹都不是美女,而且他和她們有親戚關係,所以勉強可以聊上幾句,但如果她們硬是要替他安排一場「非常男女」……這是讓人頭痛的問題。
所以,他刻意把見面時間拉早,或者無預警出現。
打開門,他又聞到食物香,多吸兩口氣,他喜歡這個味道。
他母親很會教育小孩,但做菜不是她的專長,不被毒死就該感激涕零,因此他從小養成不挑嘴的好習慣。
長大後,他不喜歡出門吃飯,一個人占一張桌子很怪,一群人陪他吃飯,更覺得有約束感,再加上懶,懶得收集餐廳電話、懶得叫外賣,在長期訓練下,他的胃早對美食不做任何期待。
但她來了,只是一碗簡單到不行的面,他開始對美食有了思念的感覺。
她的菜不油、不過度鮮甜,沒有刻意擺盤或用高級食材,但入口,就是該死的對味。
加快腳步進屋子,沙發上的棉被枕頭已經疊好、整好,走進廚房,他看見向秧秧正把兩碗熱燙的稀飯盛在碗裡,抬起頭,衝著他甜甜一笑。
「白先生早安,你去運動啊?難怪你的身材那麼好,我們台北的男人可沒有你的魔鬼身材和體力。」她的笑容像春天的太陽。
笑裡藏刀!要不是她做菜的能力太高,他不會讓她有說話機會,她說的話十句有八句假,能聽的那兩句還要花大把工夫才能找得到。
他沒應答,但動手幫忙,把廚房裡的菜一道道搬到餐桌上。
「先洗手吧,手髒會把細菌吃進肚子。」
不知不覺,她把老媽對晚晚說的話叨念出口,環境啊環境,環境造就人類的性情,早晚有一天,她會和老媽一樣,變成嘮叨的老女人。
她在管他?白聿鑫橫她一眼。他就不洗手,怎樣?這裡是他的家、他的餐桌、他的碗盤,連她擺弄的食材都是他花錢買的,他還得聽她指揮?她當自己是這裡的女主人?
女人都是這樣,對她一分好,她就進逼兩寸,然後指使你、擺佈你、利用你、直到哪天膩了,一腳把你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