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頁 文 / 千尋
「就這麼擔心自己的年終獎金?」他捏捏她的臉。
「哪個賺錢的上班族不擔心年終?」她把他的手撥開。
「市儈。」他嘲笑。
「等我的錢賺得比你多,再來討論我的市儈問題。」
他們相視而笑。
「想吃什麼?」
「燒仙草。」
「你習慣吃的那家?」
「對,他們的料很實在。」
方英雄笑望她。真是個怪女人,鑽石鮮花買不到她的笑臉,而一杯平凡的燒仙草就能套出她的喜悅,他該考慮要不要把那家燒仙草專賣店買下來。
「很可惜……現在不行。」
「為什麼不行?」
「燒仙草是給健康女人吃的,生病的人只能喝粥。」他走到門外,端了一碗稀飯遞到她面前。「吃吧,看看合不合口味。」
「你做的?」
向晚晚盯著紅紅綠綠、看起來營養豐富的稀飯,很有他的飲食風格。如果告訴她,他在裡面加了磨成粉的維他命,她會信。
「如果我的目的是想要毒死你的話,我會親自下廚。」比起做菜,他更擅長砍人。
她失笑,舀起一口稀飯吃下,味道不錯。
「看來你對我的工作績效還算滿意。」所以還沒毒死她的計劃。
「就算對員工的工作績效不滿意,我也不會做菜給他們吃,我會用另一種方式懲罰。」
「哪一種?」
「逼他們出道當歌手。」
幸好稀飯吞進去了,要不然她會噴飯,噴得非常沒有形象。「沒錯,這是個好方法,歌手不是人當的。」
「你也認為歌手不是人當的?」
「當然,看你趕通告、跑簽唱會、練歌練舞……我越來越認同維他命是個好東西。」沒有那些顆粒,正常人都會癱了吧。
「真可惜。」
「可惜什麼?」
「知不知道拍片結束後,我要做什麼事?」
「什麼事?」
「開演唱會,二十七場,除了台灣兩場、香港一場之外,其他的都在大陸。公司已經開始做企劃,我告訴他們,演唱會上面要安排小提琴雙重奏。」他指指她再指指自己。
第6章(2)
「你的意思是……」
「把你推上舞台,假使反應不錯,我打算簽你成為下一個重點栽培的新人。」
事實上,有不少人已相中晚晚,想邀她拍廣告,是他擋著,不准別人越雷池。
「你以為我還敢跟你簽約?」她橫他一眼,並沒有把他的話當真。
進入這行一段時間了,她明白演藝圈沒有外人想的那麼好混,除了才華、勤勉之外,還得天時地利配上人和,十人當中能紅的不超過一個,而那一個會紅個半年或五年還很難確定。
「你在記恨五千萬?」
「誰不會為五千萬而記恨?」
「有錢人。」
「那就對嘍,我剛好不是那一類。」她嗤一聲,低頭吃稀飯。
他看著她吃,發現她連吃飯都很好看。
「晚晚,身體感覺比較好了嗎?」趁著她吃飯,他從浴室裡擰來毛巾給她。
「全好了。放心,明天可以陪你全程跑通告。」她接過手,毛巾是溫熱舒服不燙手的,顯出他的細心。
「如果你好了,可不可以陪我去一個地方?」
「你能去哪裡呢?走到哪邊都會引起注目,帶你出去可是比帶一隻紅毛猩猩還醒目。」這是當紅歌手的悲哀,有了錢和名聲卻失去自由,被媒體追過的她,對緊迫盯人的記者誠心佩服。
「易容。」
「要不要訂一張人皮面具?楚留香先生。」她一樣當他說廢話。
「我發誓絕對不會被人發現!」他高舉五指。
「如果被狗仔追到,我會讓秦秘書剝一層皮。」她搖頭,不想惹事。
「第一,秦秘書不敢動你。第二,我有絕對信心,不被發現。拜託,陪我去,好不好?」他握住她的手,他的掌溫、他的眼神都在說服她。
「你到底想去哪裡?」
「去陽明山,現在雖然沒有海芋,但是我們可以看星星。」
突如其來的話酸了她的心,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約定,她以為時光逝去,記憶早該隱去,但他沒忘,一直沒忘記那年夏天的約定。
罪惡感油然而生,他怎能不怪她,卻還要和她共同完成約定?
「對不起。」她說。
他知道她的意思,點點頭。「沒關係,那麼現在……我們去?」拉起她的手,他再問一次,用那種方英雄特有的溫柔鴨霸法。
於是,她點頭。
☆☆☆☆☆☆☆☆☆☆☆☆☆☆☆☆☆☆☆☆☆☆
在台北住了那麼久,向晚晚沒到過陽明山,這不稀奇,她也沒到過小巨蛋、故宮博物院、動物園、0或國家音樂廳,她是典型的台北鄉下人。
車子開得飛快,他們在黃昏時分來到陽明山。
向晚晚偏頭看著身邊的男人。他戴著一頂及腰假髮,是假的,但髮質很好,黑黑亮亮的,他沒束髮,也不讓她把頭髮束起來,然後兩人戴上同款但顏色不同的鴨舌帽,都穿長版T、牛仔褲,也都把眼睛隱藏在大號的太陽眼鏡後面。
他說:「我們穿情人裝。」
她笑笑答,「不對,這叫撞衫。」
他說:「又不走星光大道,誰管撞不撞衫?」
一路上,他們不斷講話,從他考上高中那年說起,他說了他的失意、說一個沒兌現的承諾讓他沮喪至極,說他是怎麼在西門町來回徘徊,逛著他們共同走過的回憶,也因此才會被星探發覺。
他還說,原先他以為對方是詐騙集團,本來想掄起拳頭揍人幾拳,是她清清亮亮的聲音阻止了他的動作。
「我的聲音?」向晚晚很疑惑。那個時候她又不在,怎麼能阻止他的動作?
「沒錯,你對我喊『流氓』,聲音很大,弄得我的耳膜嗡嗡作響。」他說完,彎腰大笑。「都是你害的。」
「我害的?」她又搞不懂了,怎麼她人不在,他也能聽見她的聲音,又能害他?
「對,是你害我變成明星。以前我比較喜歡當黑道大哥,那個行業,很帥。」
方英雄豎起大拇指。
「帥?什麼邏輯啊!」她一把抓住他的指頭。
「當然帥,我老爸是黑道大哥,他的事業做得很大,老婆孩子養了好幾個,出入有名牌轎車,身後小弟跟了好幾個。總統說話,媒體敢反對、黨內同志敢陽奉陰違,我老爸說話,下面的別說屁都不敢放一個,要是把事情搞砸了,還要提心吊膽,擔心自己哪只手、哪條腿會被作廢。怎樣,是不是很帥?」
「所以報章雜誌上面寫的全是真的?」
「我沒想要隱瞞過我偉大的家世。」
「還偉大咧,是複雜好不好?難怪會生了一堆英雄、藍波。」
「小時候我覺得自己的名字很爛,可是有了甘地、藍波、偉人和聖賢在後面墊底,我就知道,老爸對我還是比較偏心的。」
他把她逗笑了。「哪有父親幫兒子取名字那麼懶惰,就算當爸爸的懶,有那麼多媽媽、阿姨,怎可能讓這些名字出爐?」
「說不定問題就是出在阿姨太多。」
「怎麼說?」
方英雄翹起小指學娘。「呵呵呵,藍波,呵呵呵……這個名字夠狠,比我們家甘地更狠,呵呵呵……」
她又大笑。「連這個都可以比較?你騙我,你明明說她們祭祖時見面,還能客客氣氣說話的。」
方英雄像被點穴般不能動,十秒後才笑逐顏開地勾起她的下巴,與她四目相對,問得好認真,「你,一直都記得我說過的話,對不對?」
向晚晚卡住、別過頭,像被逮到小尾巴似地赧紅了雙頰。她真不想當他的面承認,那年的記憶未曾斷訊。
「我記得所有人的所有話。」她說謊。
「這樣啊,那昨天秦秘書問你的那句,還記不記得?」
「哪句?」
「關於你那個那個那句啊。」他笑得很奇怪,奇怪的笑勾動她的好奇心。
「哪個哪個?」
「就那個……那個你打算幾歲結婚那句。」
「有嗎?他有問我這個?」她怎麼沒印象,難道她忙到提早得老人癡呆症?
當然沒有,純粹是他胡扯,不過他的表情很能讓人信以為真。「有啊,他問得很大聲,我都聽見了。」
「那我怎麼回答的?」現在連她也想知道自己的答案。
「你沒回答。」
「所以我沒專心聽。」
「這證明,你不但記不住別人說的話,還連聽都不認真聽,但對我說過的就不一樣了,數十年如一日,記憶猶新。」方英雄說得好驕傲,雖然他也不明白自己在得意什麼。
「連這個你都有得掰!」她沒好氣地啐道。
「我只是想證明。」
「證明什麼?」
「證明我在你心裡不一樣。」
他的證明題把她的心給兜緊。他對她而言,真的不一樣嗎?
是,她在他身邊待得既自然又習慣,是,她越來越不記恨那個不平等條約。
可這只證明,他是個好老闆,而且自己適合這個工作,如此而已,除此之外,沒有太大意義。
但她讓他吻了自己,吻過之後,沒有呼他兩巴掌、讓他帶傷上通告,反而傻氣得像個木偶娃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