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頁 文 / 千尋
媽的,他還以為晚晚會頑固反抗,像多年前那樣,沒有一年半年,絕對不拉下身段,紆尊降貴勉強見他一面。
看來當年是他功力太淺,要是他和那群嗜血魔鬼一樣厲害,還能把不到晚晚?
好了,想這個沒用,現在他要想的是接下來要怎麼辦?他為什麼非要見她不可?他在她身上到底還想期待什麼?
可惜問題太多、時間太短,還來不及找出答案,向晚晚就和一票記者殺上門。
門鈴響起第一聲,他飛快換了套氣質典雅的休閒式襯衫和牛仔褲,一杯剛剛泡好的咖啡被端進書房,緩緩飄著餘香,他在拉小提琴,悠揚的樂聲環繞在書房裡。
不管是衣服、咖啡或琴聲,都只是為了表現他並沒有那麼緊張,但事實上,沒錯,他為了相逢,緊張得手心冒汗。
記者們被秦秘書擋在客廳享用西式手工餅乾、蛋糕、茶水,外加營養豐富的台灣水果,秦秘書把他們伺候得穩穩當當,並承諾他們,等向小姐和方英雄見過面後,一定親自到客廳回答大家的提問。
在秦秘書的指引下,向晚晚走入書房。
她和方英雄一樣緊張,剛剛面對記者的勇氣,消失在踏進書房之前。
多年不見,她對他一如當年般陌生。
雖然她知道他走入演藝圈,雖然這些年媒體新聞不斷播放方英雄的畫面,但她很難將兩個人拼湊在一起。一個會拉小提琴的音樂人,和一個連國語都說不標準的男生,一個大眾情人和一個追求女生手法拙劣的男人……兩者之間差別太大,要求她聯想,太過份。
螢光幕裡的他比真實世界的他更加俊美幾分,深情的眼神是同學們最愛討論的部份,他唱歌時用的感情,據說當今歌壇沒有幾個人可以跟他比擬,這樣的方英雄和那個痞子,好,她承認,有很長一段時間,她否認這兩個方英雄是同一個人。
她凝視著他的背影,他拉的曲子是大黃蜂進行曲,速度飛快激昂,他的身子微微顫動著,頑長的背影盛載了滿滿對音樂的感情。
世事多變,當年的公主變成平凡女,當年的小流氓變成偶像明星,他那雙世故早熟的眼睛轉移到她臉上,因為她……歷經多年風雨。
多久沒碰小提琴了?記得那年老師對她說:「晚晚,你要加油,老師看好你,你一定能在樂壇上綻放光明。」
誰知時過境遷,當年的小才女如今已經拉不出大黃蜂進行曲,而在樂壇大放光明的,另有其人。命運總是捉弄人們的一生,誰知道今日一帆風順,明日又會變成什麼光景?
她沉醉在方英雄的樂音當中,回想過去幾年,想哭的衝動在鼻尖造反。
「想什麼?想得那麼專注。」
不知道他什麼時候轉身,站在她面前的,他們靠得那樣近,近得讓她忍不住臉紅心跳。
方英雄笑得一派真誠,滿意她此刻臉上的表情,那模樣就和粉絲見到他一樣,至於對她……他的心跳同樣失速狂奔,只不過大場面看多、戲演多了,他很輕易做出和內心全然不同的表情。
所以,Taket,冷漠小生抗壓記,Action。
他審視著她的五官,她還是美得教他怦然心動,雖然長長的馬尾變短,再不會一轉身就在他身上掃出一串悸動,她的眼睛還是水水亮亮,嘴唇還是一樣鮮紅欲滴,至於身材更不用說了,那哪是當年那個黃毛丫頭可以比擬。
她的美,讓他要屏著呼吸,才不會讓他男性特徵的細胞做出不禮貌反應。
第4章(2)
向晚晚回神,刻意掩去臉上的緋紅,鎮定心情。
「我沒在想什麼。」
「沒想?所以是在看我嘍,像那些瘋狂粉絲一樣,看我看得發癡?」
他一開口就惹人生氣,她立刻反駁。「看你?不要想太多,沒水準的傢伙。」
好熟悉的句子,方英雄忍不住揚起嘴角。他好整以暇地坐回書桌後面,保持著高高在上的姿態。「說吧,你找我,有什麼事?」
「我找你?有沒有說錯?」她更火了,這個男人惹人生氣的本事隨著年齡倍數成長。
「不是嗎?那記者怎麼會跟我的秘書說……」
她指著他怒道:「是你逼我來找你,是你故意整我,是你不讓我好好生活!」
聰明,一下子就看穿他的詭計,跟聰明的女生交手真有意思。
「我?我沒有。」
皺起眉頭,他雙眼茫然,就和他演的那出偶像劇「那年的夏天」裡的角色一模一樣,天真、無辜、善良。
她在想什麼?她沒有故意看「那年的夏天」,也沒故意把他的表情記得那麼清楚,只是偶爾走過客廳,看見媽媽一個人看電視沒人陪很可憐,才會坐下來……不對,現在不是討論這個的時候。
「你怎會沒有?是你對媒體亂放話,他們才來找我的麻煩。」
「我沒有亂放話,我說的都是真心話。」
「你說你愛我、你想我?」向晚晚拉高音調,雙手支在桌面上,俯身指控。
這怎麼可能?他根本是在說謊!他們連朋友都算不上,他只是胡攪蠻纏,只是常常出現在她面前,只是在那天,那個她傷心的點跳出來,陪伴她一整天,這麼簡單的交情怎麼會和愛情扯在一起?
方英雄突然站起來,也是雙手支在桌面,卻是軟聲軟調,每個字句都發自他的肺腑,「是真的,第一眼見到你,我就觸電了!我發誓要改變自己好配得上你這個音樂仙女,我不會追女生,只會在你包包裡面塞飲料,我以為把自己打扮成王子,就有條件接近小公主。
好不容易,我們第一次聊天;好不容易,你和我有了約定。為了不嚇到你,我告訴自己,就算很愛很愛你,也要和你從朋友開始做起。
沒想到大考完畢,你的手機突然接不通,你搬家,沒有任何同學知道你去了哪裡。我到處找你,走遍每個我們走過的地方……你放我鴿子,我卻想你想得整個人提不起勁,我沒辦法忘記你,七年了,你一直在我這裡。」他的右手撫上左胸。
話一說出口,方英雄不禁心驚。怎會毫不遮掩就把心對她剖白?如果他們之間是一場戰爭,那他已經輸了前哨戰。
他的臉靠得她很近,深情款款的雙眼注視著她,讓向晚晚的心臟不自覺卜通卜通跳個不停。
「你、你……在演戲。」鬆開手,她退後兩步。
可悲,他的真心真意看在她眼裡,竟是演戲?好吧,既然如此,他就演戲演到底。
「我為什麼要?」
「因為我放你鴿子,你想報復我。」
說得好,他一直想不出再見她的理由,而她替他找到了。
報復,很好的說法,這兩個字解釋了他接下來要做的事,解釋了為什麼他明明氣恨她,仍然想把她拉到身旁。
「小姐,我很忙的,忙到車子和別人擦撞,即便錯的是對方,我都寧可賠錢了事,你覺得那麼多年前的事,我還會無聊記恨,然後花時間、花精力欺負你?」
他輕輕一笑,笑出大眾情人的迷人臉。
「我怎麼知道你會不會?」
「我當然不會。有那個心思和時間,我寧可多接兩場演唱會。」
「所以……」
「我是真的喜歡你、真的第一眼就愛上你,沒有道理和原因,所以別要求我解釋自己的心。七年前,我不知道自己做錯什麼導致我失去了你,而今老天爺讓我們再次相聚,我發誓,自己再不會放開你。」
向晚晚皺眉。不對,這是謊言。
他是大明星、一個賺錢到讓所有人眼紅的帥哥,要什麼女人沒有,為什麼非要找上她?所有媒體都在捕風捉影,企圖追出他的情事,在那之前,他沒提過她向晚晚,怎麼會在那個校園簽唱會的眼神交會之後,突然發現自己有一個青梅竹馬的戀人?
不對,這是陰謀詭計,也許是他工作太忙,想找個人玩玩,也許是他心理變態,抓住過去的小事刻意糾纏,反正,出發點絕不是他說的那樣。
「我愛你。」方英雄注視著她說。
「你說謊。」她別開頭。
「我愛你。」他繞了小半圈,繞到她面前,重複道。
「不可能。」她背過他,鞏固著自己的理智與信念。
「我愛你。」他是個熱愛挑戰的男人,現在他把挑戰目標設定為向晚晚。
她深吸氣,決定自己有必要把話說明。
「方先生,我並不想和你有任何交集,誠如你所說的,有精力的話,就多辦幾場演唱會吧,別把時間拿來浪費在我這種小人物身上。我在此慎重地警告你,不要惹我、不要打擾我的生活,如果你是要炫耀自己的成功,很好,你辦到了,我知道你再不是當年的吳下阿蒙,除此之外,在我火大之前,請住手,否則惹火了我,你只會讓自己難堪。」
說完,向晚晚昂首闊步地走出書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