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頁 文 / 千尋
今天弄弄畢業考,只上半天課。
「喔,幫我燒燒紙錢吧。」她遞一疊紙錢給他。
他接過手,在盆子裡面燃起火焰。
她一面燒、一面笑著說:「阿公、阿嬤,你們要把錢收好,不要看別的鬼很可憐,就自己省吃儉用,通通捐給別人哦……」
「你又知道爺爺奶奶會把錢捐給別人?」
「當然知道,阿公、阿嬤是大好人,自己吃地瓜稀飯豆腐乳,卻把錢拿去國中國小,幫貧窮的學生繳學費。」
「真的嗎?」自己爺爺奶奶的事,居然要閱閱來告訴他。
「真的,爺爺奶奶的臉上有很深很好看的笑紋,我問他們,要怎麼樣才可以長出那樣的紋路。爺爺說:每天笑嘻嘻,自然而然就會長出來啦。我問:要怎樣才會每天都很快樂?嬤嬤就告訴我,要快樂很簡單,不斷付出,就會得到快樂。」
「不斷付出就會得到快樂?」他咀嚼著這句話。
「很難懂,對不?以前我也不懂,我把錢給別人,自己就沒錢啦,窮困怎會讓人快樂,根本說不通嘛。可是我越大越懂得,你對人家好,光是從對方身上得到的感激,就會讓你開心一整天。」
「是嗎?」
他看一眼爺爺奶奶的照片,他們想透過閱閱,讓他知道,賺錢的快樂不如付出。
「當然是,百分之百是。」閱閱把火弄熄,收拾好東西,再對墓碑膜拜後,牽起岳仲崗的手離開。掌心相連,她手心的溫度傳到他手上,溫溫的,軟軟的,像剛蒸好的發糕。
「可是我從來沒看到。」
他給再好的紅利,員工也不會真心對他微笑,他帶領大家創造業績,沒有人對他心存感激,他努力再努力,甚至得不到母親一句讚許,他的付出從未替自己得到開心。
她偏偏頭,對他說:「把眼睛閉上。」
他照做。
她從籃子裡摘一顆葡萄。「嘴巴打開。」
他很配合,她把葡萄丟進去,他嚼了幾下。
她問:「是什麼東西?」
「葡萄。」
「很好,那這個呢?」她拿出蘋果,在他鼻子前面晃。
聞到淡淡的香氣,他很熟悉。,「蘋果。」
「答對,這個呢?」她用手指壓壓他的臉,他伸手將她握住,睜開眼睛說:「閱閱的手。」
「是嘍,很多事情,不能只靠眼見為憑,還要靠你的嗅覺、聽覺、觸覺……和你的心去認真體會。」
他點點頭,沉默。
她把頭靠在他肩上,輕聲問:「仲崗,你體會到了嗎?」
「體會到什麼?」
「體會到我越來越喜歡你,我覺得你是一個大好人,我想,有這樣的男朋友是一種奢侈行為。」
他笑開懷。
是的,他體會了,並且因為這個「深刻體會」而快樂。
他扶正她的雙肩,讓她面對自己,鄭重且珍惜地在她眉間落下一吻。
他也希望她能體會,他和她一樣,越來越喜歡她,一樣覺得她是個大好人,而且一樣的感覺,有這樣的女朋友是種奢侈行為,即使,她是個小小偷……
他陪閱閱回國小找汪老師。
上次汪老師曖昧問她,岳仲崗是不是她的男朋友,害她很尷尬。
說不是嘛,他明明就是,當眾否認,很傷人心;說是嘛,這個愛情期限又只有短短的一個月,她可受不了在往後的兩三年被汪老師逼問:「你那個男朋友怎麼不見了?」
因此這次她自己進去找汪老師,把岳仲崗留在學校圍牆外面。
他沒有太無聊。
應該說,大部分時間,他都在講電話,吩咐溫秘書這個那個,要求下屬達成這個那個,要父親阿姨放心這個那個,報告母親,他完成了這個那個。
認真說來,都不是頂要緊的事,可他每天都為著這些不頂要緊的事,讓自己忙得團團轉。
岳仲崗想過,如果他在這個位置上失蹤,公司會怎樣?
會怎麼嗎?也許不會,頂多群龍無首、某些職位空個幾天,但適應新上司後,自然就一帆風順了。
他在不在,並沒有太大的影響,他之所以必須存在,原因只有一個——他是江慧君的兒子,公司未來的接班人。
他喜歡這個工作嗎?不確定?他討厭嗎?不至於。
從小到大,母親為他安排一切,總說這是為他好、最適合他,他乖乖順順的照著母親的意願做了,卻沒想到,父母親離異,在他平順的世界裡投下第一顆震撼彈。
如果母親的決定總是對的,她怎麼選擇父親又放棄父親?
那個暑假,是他人生中短暫的叛逆。
他在這裡學會打架、罵髒話,學會對爺爺、奶奶說的每句話都回答NO!並且覺得這種全然的解放讓人很興奮。
他為所欲為,放縱的享受跳出框框限制的人生,而爺爺奶奶給了他無盡的包容。
然後他又回到原來的生活、遵守著同樣的秩序,在強勢的母親手底下長大,他的抗壓性比一般人高。
他不反抗,一方面是同情母親,一方面……他猜,自己的血液也流著和母親相同的強人的基因,或者就如母親所言,這真是最適合他的人生。
於是,他走在「最適合」自己的道路上,戰戰兢兢,不快樂,卻充滿成就。
他從未自己要求過假期,這回是第一次,也許是「第一」吧,母親居然沒有反對,只淡淡地丟下一句——該做的工作不要延遲,然後就不現和他討論這個話題。
賣雞蛋冰的小販來了,他要了一枝,本來想買兩枝的,想想,她不知道什麼時候才會出來,閱閱很能聊的,陌生人打錯電話,她都可以和對方聊上老半天,最後留下資料,對方變成她的客戶名單。
所以雞蛋冰……他獨享。
第4章(2)
她和他不一樣,她永遠在工作,樂在生活。
她說:錢是人生最美麗的收穫,她想當有錢人,想要再也不必擔心存款簿裡面的數字,能不能維持到她死掉那一天。她信誓旦旦說,她這輩子只會生一種病,那種病叫做金錢缺乏症。
為了不讓這個病反覆發作,她必須很拚命、卯足勁,嫌錢嫌錢再嫌錢……
他說,他沒那麼答案乎金錢,她直覺回應,那是因為,你存款簿裡面的數字多到就算它不斷下降,也不會讓你死於心臟病發作。
閱閱對錢很貪婪,並且貪婪得理直氣壯。
雞蛋冰答案嘴裡融化,甜甜香香,那是記憶難忘的味道。
「呵,小氣,你只買自己的,不買我的。」
閱閱出校門,看見岳仲崗正答案舔雞蛋冰,馬上跳過來要搶他手上的冰。
但他手長腳長,就算是弱雞,她一樣搶不到。
「你會鼻子過敏,少吃冰。」
「你胃癌都可以吃冰了,我為什麼不能吃?」哼,真是有嘴巴說別人,沒嘴巴說自己。
「我是為你好。」
她跳起來,他把手舉高,這是高個兒欺負矮個兒的世界。
「謝啦,你對自己好就好,不必為我好。」
她像無尾熊攀上他的背,他不理會身後掛上一個,直接把冰棒啃掉大半根。
「喂,小氣、小氣鬼,不過是一根冰棒。」她尖叫。
「對啊,不過是一根冰棒,計較那麼多幹什麼?」他滿嘴冰,話說得含含糊糊。
很幼稚也很無聊,可他竟愛上和她搶食的快感。
閱閱跳下他的背,衝到他面前,在他把最後一口雞蛋冰吃進嘴裡之前,湊上去……
說時遲,那時快,冰在零點一秒時進入他的嘴巴,而她趕路不及的嘴巴貼到他的唇上。
就這樣,在成為男女朋友的第二個星期四,他們接吻了。
她嘗了一下下,和記憶裡的味道一模一樣,甜甜的、冰冰的、香香的,捨不得鬆開他,她又嘗一下,小小的吸吮,觸發他的悸動。
他回吻她,軟軟的唇瓣、軟軟的溫暖,他們認識在六月份的南台灣,那個地點、那個溫暖,融化他心底的漠然。
等閱閱意識到他們正在接吻時,她的味道已經烙入他胸口。
「我、我們……」她推開他,一向伶牙俐齒的她指著岳仲崗,半天說不出話。
「很正常啊,我們是男女朋友。」
他急著合理化所有行為,刻意說得理所當然,沒想到他的理所當然,竟惹紅了她的眼。
「哪有正常,我們才認識兩個禮拜不到,坐太空梭都沒這麼快好不好。」她拚命用手背抹去他的味道,她只是想吃冰、吃冰啦!
他揚了眉毛看她,她一定沒聽過一夜情,兩個禮拜、一個吻,在這個時代半點都不誇張。
可是……他想起她的第三任男友,他們不知道交往過多久,連結婚都談到了,竟然還沒接吻,所以她生活在維多利亞時代裡?很好,他喜歡保守的女孩,比起開放的女性,他更喜歡她。
「——是你自己撲上來的。」他開始逗她。
「我是吃冰,又不是要吃你。」吃他?他喜歡這個吃法。「為了吃冰,什麼都不顧?」他挑眉問。
「對,為了雞蛋冰,什麼都可以不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