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點睛

第22頁 文 / 樓雨晴

    「是我。」一時不察,低頭懺悔。

    「那你要怎麼補償我的辛勞?」

    「什麼……補償?」

    孫旖旎頓了頓。「我要你畫魂的能力。」

    「畫魂?」是因為那個能力,他才能畫入采嬪的魂?也因為這樣,他才會老是很蠢地追著自己畫的東西跑……

    「怎麼,捨不得嗎?其實那本來就是我家主子的東西,我只是要回來而己,就算你——」

    「好好好,快拿去快拿去,我求求你拿去!」沒等她說完,他點頭如搗蒜,恨不得立刻雙手奉上。

    開玩笑,這樣他以後就不用截稿日逼近還要一天到晚重畫了,他求之不得好不好!

    「呃?」她愣了一下,被他的乾脆惹笑。

    早知道就不用拐那麼多彎,直接開口不就得了?

    「不過……孫小姐,我還有最後一個問題,它存在我心中很久了……」

    「嗯?」

    「那個……嗯……你……」他支支吾吾。「到底是人是鬼?」

    「……」

    【全書完】

    編註:

    *關於臨江如何「追」到朱寧夜的故事,請看【綺情之等待篇】橘子說789《換心》。

    *鄰居是只愛哭的男鬼,又是有怎樣的故事?請看【綺情之時空篇】橘子說80《易命》。

    後記樓雨晴

    畫龍,點睛。

    如果有人疑惑這本書的書名太怪,我直接亮出這句耳熟能詳的成語,大家是不是就了了?

    是的,沒錯,正解。這本書真的用四個字就可以說完。(從以前的十個字內,進化到現在四個字就能夠長舌成一本書,嗯,喇塞功力又更上一層樓了。)

    這本書,真的是非常童年時期的印象,記得晴姑娘前一本書所說的「木偶戲」嗎?答對了,就是這部晴姑娘六、七歲時看的兒童戲劇,引發寫這本書的靈感。

    故事本身,是一隻紙鶴鳥要求書生替它「畫上眼睛」好找到回家的路,最後書生卻沒有辦到,害得紙鶴鳥摔得傷痕纍纍……(怪了,明明是優質兒童戲劇,怎麼看起來好陰鬱憂傷,一點都不歡樂?)

    它其實是告訴各位小朋友,承諾的重要,和本書的愛情搞笑劇(咦?!)一點都扯不上關係。

    可、是——真正的重點來了,那個「點睛」的梗一直留在晴姑娘腦海裡,多年來始終忘不掉(當然也有可能是這個故事太悲傷,晴小姑娘幼小脆弱的心靈承受不了)。於是,決定要寫【綺情】這一系列時,幾乎是本能地想起那個關於紙鶴的故事……

    所謂眼睛是靈魂之窗,點睛,便等同賦予生命。

    於是,關於「點睛」的故事,就此而生。

    再來,插播一則關於書中的小小劇情。

    記得那個粗手粗腳、連養個蠶寶寶都養不好的笨蛋男主角嗎?(啥?不曉得?那你一定是又偷跑先看後記了,快,先回頭看故事去。)

    對,你沒有猜錯,那真的是真人實事搬上戲棚實地演出,領銜主演的女主角——還能有誰?除了笨蛋小小晴不做第二人想!(嗚……)

    相信每個人多多少少都有過養蠶寶寶的經驗,不過我可不是「粗殘」地把蠶寶寶給捏死,而是學校那時放連續假日,而智缺的晴某人居然將它留在教室裡,待三天後再回學校去……想當然耳,咱家蠶寶寶已經魂歸西天。

    當時,晴姑娘還為它掉了好幾滴珍貴的女兒淚,養到蛻第三次皮,都有感情了說……

    當時也不曉得哪根神經打結,還真的做出將蠶寶寶放入紙盒裡,捧到空地挖坑掩埋讓它「安息」的舉動,可惜當時晴姑娘文筆不佳,否則搞不好還真會寫篇感人熱淚的「祭蠶二郎文」出來,被後世文壇併入抒情文第四傑……

    好啦,以上純屬癡人說夢,請不要理會發瘋的某人晴,我們下回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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