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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頁 文 / 決明

    「你沒跟你爹吵過要養小狗嗎?」

    「沒。」秦關搖頭。發現小泉旁載浮載沉的一根枝極,他撿起打量,它削去枯皮之後,興許可以再做支小釵。

    「你不喜歡狗嗎?」她印象中,自己週遭的同齡小孩都會在某一段童年裡,做出同樣的事!向爹娘發嗲,自己會好好替小狗洗澡、餵牠吃飯,保證不麻煩到爹娘,請求他們讓她(他)養條狗兒。

    「不會。」不特別喜歡,不特別討厭。

    「那你為什麼不吵著要養狗?」在秦關眼中仍算奶娃娃一隻的朱子夜,正值愛發問的年紀,問的全是些雞毛蒜皮的小事。

    秦關沉默半晌,正在輕輕彎曲枝極,試試它韌度的雙手,啪的一聲,不經折的枝極,應聲而斷,原來,枝極裡早已腐爛敗壞,根本沒有價值。他扔掉枝極的同時,回答她的疑問:「在我懂得吵著要養狗之前,我爹已經過世了。」

    五歲的她,撒嬌和爹親吵著要養狗;五歲的他,卻是被後母拽著手臂,拖進嚴家當鋪典當換錢。

    「哦……」她似懂非懂,沒有細膩心思去安慰失估的他,他的表情看起來也不需要任何人給予同情。她撓撓臉頰,稚氣笑了,「沒關係嘛,人都會死掉的,只有早和晚的差別。我爹是這麼說的。」她娘親去世那年,她爹抱緊她,在她耳邊喃喃低道。

    秦關本以為她會送上一句「哦……我好抱歉」或是「對不起,我不知道……請你別介意,別難過……」云云之類的無用虛言,沒料到她卻說了一句……挺風涼的慰藉,要是心裡有傷的人聽到,無遺是補上血淋淋一刀,幸好,他沒有感覺,甚至,他同意她的說法。

    人,都會死,只有早和晚的差別。

    這句話,聽來多冷血,然而,它是一種體悟。

    他已經忘記失去爹親那一天的嚎啕大哭,以及後娘一巴掌落在他臉頰,痛斥他這個累贅無用的討厭死小鬼,待在家裡只會浪費米糧的咆哮。「等我家小黑生小狗,我再抱一隻來送你。」補償他沒有養過狗的遺憾。「你喜歡白的黃的黑的還是花的?」她認真的神情,不像隨口說說而已,秦關本想拒絕,但她眼眸亮晶晶,害他什麼冷冰冰話語只能梗在喉頭,末了,他選擇了一句!

    「隨便。」

    「好呀,隨我的便,哪一隻最胖最可愛,我就抱哪一隻給你。」

    她真愛笑,說沒兩句話就會呵呵笑幾聲,明明沒說什麼高興的事,她卻一臉眉飛色舞。

    「我們該回去了。」他浪費太多時間在陪伴一個黃毛小丫頭。

    「太陽都還沒下山哩。」玩樂都嘛要等夕陽沒入山頭,爹娘扯喉喊著要拿鞭子打人時,才準備拍拍屁股上的泥沙草屑,乖乖解散回家。

    秦關不理會她沒玩夠的貪玩拒絕,逕自走向暴暴。牠張開眼,從草茵上站起,他輕拍牠的長臉,再轉身要去抱嘟嘴臭臉娃上馬,結果,她哪有臭臉?她跑得老遠,彎著身,追逐草叢裡的小東西,唇都快咧到耳後。

    「別玩了!過來!」他揚聲喚她,她沒聽到,越跑離他越遠。他不得不親自上前去逮她回來。她一見他來,不等他開口,立刻朝他猛招手。「野兔耶!是野兔耶!」她好興奮,害他以為她是突然發現草堆裡有張萬兩銀票在跑。

    「你幫我追牠!」

    「追牠做什麼?妳要吃烤野兔嗎?」他還沒有餓到在路旁隨手捉隻動物就直接拔毛清腸塗佐料。

    「沒有啦!牠毛好蓬哦!我要摸看看是不是很軟!」

    就為了這個單純蠢理由,她追野兔追到牠驚慌失惜,以為自己要被串進竹籤,上架碳烤?

    「妳當心點!不要只顧著追兔子-」

    說時遲,那時快,她的身子驀地消失在眼前。

    秦關大驚,飛奔上前,看見她跌落一處凹陷的窟窿,摔得四腳朝天,沾了一身污泥。

    「嗚……」

    還會呻吟嘛,應該摔得沒多嚴重,要是沒聲沒息,連喊痛都不會,他才需要緊張。

    他步下窟窿,扶起她,迅速掃視她是否受傷,所幸,大概只有臀兒重重摔著了。前幾日下了雨,窟窿底部積了些泥水,害她的粉色短氅變成褐泥色,當然,她那張小臉也難逃一劫,一片狼藉。小孩子,真麻煩。他以袖替她抹淨臉。「有受傷嗎?」

    「沒有。」

    「沒有就好。」他不費力地抱起她,帶她到小泉旁稍事清洗,才發現她右頰有破皮流血,她竟然沒哭,不像一般小女娃一受傷就驚天動地大哭,他並未隨身攜帶傷藥,只能仔細將傷處的泥沙洗淨拭乾,等回府後再上藥吧。

    「我沒有摸到小兔……」她在抱怨,不是抱怨自己跌得好痛,而是抱怨軟嫩嫩毛茸茸的小免從面前溜走。

    秦關暗暗歎氣。「等等。」說完,他離開小泉,她眨巴眨巴看著他的背影,沒多久,他回來了,手裡多出一隻比她剛剛追逐的更肥更嫩毛色更白的小野兔,將牠塞進她懷裡。

    秦關沒想到他自己究竟在做什麼……

    幹嘛因為她一臉失望,便去替她捉隻小兔來完成她的心願?

    「好軟哦!」

    果不其然,她咧開嘴兒,笑得開懷,完全忘掉自己跌得多狼狽,小臉埋進兔毛間。

    「騷味好重!」馬上又吐吐舌、皺皺鼻,從兔毛裡逃開,但笑容仍在。

    他早就料到,帶回小兔,一定會得到這種效果,一定,會逗笑她,她太容易滿足,示點小事,她就會超快樂。

    「走吧,回嚴家去。」他看見被她解下的粉色短氅拋在她腳邊,她身上只剩下不保暖的襖襦,不適合再久待於空曠原野,此處風大,很容易受風寒。

    「嗯!」她用力點頭,放走懷裡小兔;她本來就只想試摸兔毛,現在如願以償,當然就要讓牠回兔窩去。暖呼呼的小兔一溜煙跑掉,一陣涼風,激出她的噴嚏,接近黃昏的氣溫,確實是冷了許多。

    她蹦蹦跳跳回到暴暴身邊,從馬屁股摸到馬頭,再帥氣上馬,尾隨於她身後的秦關,在馬背上一坐定,便用自己的衣袍包住她,不讓一絲一毫的冷風有機會侵襲她。

    他雖沉靜寡言,不代表他的善解人意和他的言詞一樣稀少。

    「好暖哦。」她咕咕笑了。

    「坐好。」

    「包成這樣,我才沒機會摔馬哩。」她幾乎要淹沒在他的衣袍裡。

    「妳的馬怎麼不走了?」秦關夾緊馬腹,暴暴卻不動。

    「哦,牠不知道要走哪個方向回嚴家。」身為主人的朱子夜,不意外愛駒的反應。

    「牠不識路?」

    「牠只認識我家牧場週遭幾里的路。」

    簡言之,兩人一馬,在茫茫茵海間,真的迷失了回家的路。

    第2章()

    患難之中,建立出來的感情最是可貴。這句話,是從朱子夜口中說出來的歪理,她憑藉著這一點,大刺刺將兩人的關係定位在「好哥兒們」,畢竟她與他,有一塊兒遛馬和迷路的好交情,而鐵證就是他送給她的那支珠珠釵。

    交情?

    有這種玩意兒嗎?

    秦關懷疑,朱子夜確信不疑。

    於是,這對好哥兒們,在那一年的那一天,正式成軍。

    秦關並不想陪小女娃玩起友情家家酒的遊戲。

    一開始他擺出冷冰冰態度,希望她會識趣摸摸鼻子,自個兒離他遠些。但朱子夜太熱情,每年同她爹親上嚴家作客,頭一件事便是殺進他房裡,關哥長關哥短,熱絡向他報告她這一年怎麼過、做了哈些大事、剃過幾隻羊毛,再更熱絡問他這一年又是怎麼過、做了哈些小事、雕琢幾顆寶玉……雖然相隔兩地,她幾乎天天給他寫信,信件內容自然一樣廢話連篇。她字丑,被爹戲稱為蚯蚓字,她握馬鞭的時間比握毛筆長,字當然無法練美,然而秦關不同,他的字既工整又漂亮,一撇一勾一礫一策,蒼勁有力,流水行雲,而他最常回信的內文就是一行字!不要浪費紙墨。

    可她不管,照寫,樂此不疲,靠魚雁往返來聯繫哥兒們情感。

    明明有足足一整年未見,她卻像是不曾與他分離過,沒有生疏、沒有尷尬、沒有隔閡。每回來,都帶著笑容和愉悅聲調;每回來,都嘰嘰喳喳說個沒停;每回來,都在他身邊待滿六、七個時辰而不嫌悶;每回來,都讓他放下手邊工作,陪她聊著他曾經覺得是苦差事的家常閒話……

    她打扮不變,依然是英氣十足的騎馬褲裝,依然是嫌麻煩地將長髮扎辮,隨手甩在胸前,依然是漂亮的麥色肌膚。

    她笑容不變,依然是咧咧露出白牙,依然是不懂得以掌捂唇,挽救最後一絲絲姑娘家該有的婉約氣質。

    她聒噪不變,依然是一件芝麻小事也能說得天花亂墜,比手畫腳地說得眉飛色舞。

    唯一產生的改變,是奶味十足的八歲女娃兒長成了十三歲娉婷小姑娘,似箭的光陰,讓他與她的相識日子,堂堂邁入第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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