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頁 文 / 簡薰
恩茱看看左邊的水塘,又看看右邊一大片草皮,四週一片空曠,完全沒有遮蔽物的一月,更覺冷風颼颼。
成裕天見她又縮了脖子,忍不住笑,「你的圍巾呢?」
他從來沒見過像童恩茱這麼注重保暖的人。
春秋會穿小外套,每到冬天必定是羽毛衣跟羊皮手套,怕冷得好像夏威夷出生的人一樣。
「吃早餐時沾到辣椒醬。」
「把沾到的那面圍在裡面不就好了。」
「不要。」恩茱抖了抖,「這樣我一整天都會一直聞到辣椒醬的味道。」
他笑了笑,沒再提辣椒醬的事情,話題一轉的講到即將到來的期末地獄,「你下午沒課對不對?」
心緒已經飄到學生餐廳菜單的人簡單的「嗯」了一聲,當作回答。
「要不要一起拚鬥英詩?」
恩茱眼睛一亮——英詩。
英文一直是她很弱的一環,尤其是她這學期選的英詩,原本想說詩的字比較少,應該好搞定,誰知道文雅更甚一般小說作品,字面上的意思跟實際上的意思完全不同。
「愛人啊」可以是流浪詩人對祖國的思念,「我想回到你身邊」的意思解釋到最後居然是「漂泊千里,過盡千帆,我只想回到故鄉」,搞得她這個直線人痛苦不堪,不明白這些詩人為何不能有話直說。
昨天勉勉強強念了一些,總覺得不太通,成裕天約她一起讀英詩再好也不過,他這個人心思細膩得跟民初文人一樣,托福又考了極高的分數,區區幾首詩,絕對難不倒他。
正想說好,包包中的手機卻先響起了安室奈美惠的Funkytown,「Everybodylet'sgetdown,令人沉迷無法自拔……」
聽到鈴聲,她還沒接臉上已經泛出笑意。
這是雷謙的專屬鈴聲。
雷謙,她幼年時的英雄,從小到大的鄰居,現在喜歡的人,努力想要成為他太太的對象。
雖然他從沒說喜歡她,兩人也沒有真正交往過,恩茱甚至懷疑他到底知不知道她喜歡他,可是夢中情人威力非同小可,加上她有種四次元的樂觀——身邊位置站久了,這男人將來就是她的。
也因此,讓她未聞聲,就先開了小花。
「喂。」
「恩茱。」電話那頭傳來雷謙剛睡醒的聲音,「我上次不是要你幫我拿籃球隊服去洗嗎?那個單子你放在哪裡了?」
「我前天跟你說拿回來啦,放在球袋裡。」
電話那頭一靜,傳過來尷尬的笑聲,「我忘了。」
恩茱也不以為忤,相處多年,她比任何人都知道雷謙大而化之的個性,他可以計算最繁複的方程式,但卻常常忘記今天星期幾,有本事做連教授都視為困難的實驗,卻連洗衣精該倒多少都不知道,忘記她跟他說過已經把球衣拿回來只是小事,何況,期末後有校際籃球賽,身為校隊隊長,一邊練球又要一邊複習,她知道他無暇管這些雜七雜八。
巧的是,她的專長之一就是替他管理這些雜七雜八。
「教練改的新時間我貼在冰箱上了,你要記得看一下,球鞋在巷口的洗鞋店,我用你的名字送去的,還有,你的實驗報告最晚這個星期六要交,打印裝訂好,那個教授不收電子文件。」
幫他打理瑣碎小事情是她的樂趣。
她的愛情力量很強大,強大到她不用記事本就可以瞬間在腦海中搜尋出雷謙所有的功課表、練習表、打工時間、教授的怪癖……完全是信手拈來,不費吹灰之力,比Google還快速。
「恩茱,太感謝你了。」
雖然只有七個字,語氣也稱不上是溫柔,但對她來說就已經夠了。
恩茱流愛情守則:對對方好,對方一定要知道。
現在既然雷謙知道,那……那就好啦。
想想他也差不多該準備出門了,於是她主動結束對話,「那先這樣了,晚上我會把你要的參考書帶過去,拜拜。」
闔上手機,聽到成裕天笑說:「比計算機還計算機的記憶力,你如果去念飯店管理,搞不好會成為史上最年輕的金管家。」
恩茱知道,所謂「金管家」是大飯店派給總統套房住客的臨時管家,負責替這些貴客打理大小事務,吃的、穿的、突然想到的……總之簡單一句,要像聯邦快遞一樣使命必達。
搞不好會成為史上最年輕的金管家——這話如果是別人講,可能取笑成分居多,可是她很明白成裕天,他這人懶得浪費時間去拐彎抹角,向來有話直說,如果他這樣說,那就只是單純的這樣覺得。
「我對飯店的金管家沒興趣。」
她只對成為雷謙的金管家有興趣。
而她對雷謙的興趣,要從很久很久以前說起。
童家與雷家是多年鄰居——十幾年前,兩家家長幸運抽到國宅,就這樣開始了恩茱綿長的明戀暗戀。
當然,戀情的開始,並不是那樣順利。
因為童先生跟童太太對鄰居並沒有多大的興趣,恰巧雷家父母也是差不多的個性,所以拜訪鄰居、辦入住派對這種事情並沒有發生在這對門住戶的身上,只大約知道彼此都是一家四口,雷家有對小兄妹,童家則是對小姊弟,偶爾在電梯遇到,互相點個頭也就算打招呼了。
童太太除了自己熱中的事情之外,對週遭一向不太關心。
例如,她喜歡園藝,會去上園藝課,會做部落格跟同好交換彼此心得,看到社區花草雜亂也會提醒管委會該請人來整理,但對於不感興趣如社區中秋烤肉,元宵猜謎等等,就沒參加意願,至於公司聚餐要看餐廳合不合她的意,套句她先生的說法,完全是自我中心生活法。
而恩茱則在這點上盡得媽媽真傳。
從小到大,她都只看自己小宇宙內的東西。
她記憶力極好,常常會講出讓長輩驚訝說「天啊,你這孩子,怎麼這麼小的事情都記得」這種話。
她記得媽媽懷恩浩時常常跟她說:「這是弟弟喔,恩茱以後要好好疼愛弟弟。」
也記得恩浩出生那天,當爸爸把皺巴巴哭不停的恩浩抱到她面前說:「你看,這個就是媽媽生出來的弟弟。」
記得恩浩回家那天哭了一整夜,害得她也整晚不能睡。
那時她還不到三足歲。
如果對於恩浩都這樣記憶清晰,當然她不會忘記六歲時第一次見到雷謙——說「見到」也不對,比較恰當的方式是「知道」雷謙。
她知道對門家有兩個小孩,男孩很皮,證據是,她常常聽見對門媽媽大叫說:「雷謙,你皮癢了對不對?這樣捉弄妹妹。」
或者會出現——「你今天為什麼會欺負陳大遠,老師打電話來說這件事情,要我明天得跟陳大遠的媽媽解釋。」
在這之前,恩茱從來不知道有人講話可以這樣驚人。
明明不是一個屋簷下,但聲音卻可以完美直達,分貝一分不減,比路上的喇叭還大聲。
雷謙……雷謙……
她有時候甚至覺得桌子上的碗筷因為聲音而震動。
「我看你是想要媽媽打你對不對?不對?不對那為什麼叫你吃飯你不吃,還一直在打電動?」
「你為什麼要說妹妹娘娘腔?什麼?玩芭比是娘娘腔?那你玩聖鬥士是男人婆嗎?啊?再亂講話媽媽以後都不給你買新的遊戲卡匣。」
雷媽魔音穿腦般的獅子吼三不五時傳來,童先生童太太總是互看一眼,然後欣慰說,還好恩茱很乖,還好恩浩也很乖,還好他們沒生出隔壁小孩那樣的皮癢之王。
偶爾電梯進出,她也會見到傳說中的雷謙,僅止於模糊的知道而已。
知道那個跟自己差不多大的小男孩就是誰,但是他長什麼樣子,讀什麼幼兒園,恩茱完全不關心。
就像媽媽生活在自己的世界,她也是。
她的小宇宙只有爸爸媽媽、恩浩,有來往的親戚,以及向日葵幼兒園西瓜班的小朋友。
住對門的皮癢之王並不在她的小宇宙裡。
當時恩茱六歲。
雷謙,也是六歲。
同棟不相識的情況直到上小學前的那個春天為止。
恩茱就讀的向日葵幼兒園,決定辦遠足活動。
第2章
說遠足,事實上也就是走到附近的公園,行程大概才三十分鐘,但由於向日葵幼兒園大中小共十幾個班,加起來有兩百多個小蘿蔔頭,因此即使是到公園這樣算安全的地方遠足,對老師們來說依舊是件大工程,不太可能照顧到每個小朋友,而小恩茱的大危機就發生在沒人注意的時候。
她原本跟幾個西瓜班的小朋友在堆沙,堆得正高興,突然覺得旁邊熱熱的,一回頭,赫然發現一隻超級大狗正對著她哈氣。
她從小怕狗,而公園裡不可或缺的除了人,大概就是人類最好的朋友。
在堆沙堡的小朋友一哄而散,剩下小恩茱僵在原地。
她看看狗,又看看它身後的狗主人,臉孔一下變得蒼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