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失憶老爸

第16頁 文 / 金萱

    過去幾天,他忙得連睡覺的時間都快沒了,卻不斷地想起她,幾度想打電話給她,卻硬生生的抑制了下來,怕只怕聽了她的聲音後,會忍不住衝到新竹去找她。

    於是,他知道除了心之外,他的腦袋也無法自拔的愛上她了。

    只是這個女人似乎有點笨,他都說得這麼明白,表現也夠徹底了——累到都快昏倒了,還狠狠地愛了她一回——她竟然還問他愛她嗎?甚至哭得這樣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的,真是讓他無言以對。

    但是——

    心疼呀。

    「噓,別哭。」他溫柔的拭去她臉上的淚水,捧著她的臉對她說:「我剛才都把話說得這麼明白了,你怎麼還不懂呢?我愛你。」

    夏青夢怔愣的看著他,下一秒卻淚如雨下的對他搖頭。

    「我愛你。」不理會她的不信,他再度說。

    她再次搖頭。

    「我愛你。」他又再次說。

    「你……不要……說謊……」她泣不成聲。

    「我愛你,是真的。」李攸目不轉睛的凝視著她,眼底儘是溫熱與深情。「雖然不可思議,雖然我的記憶仍沒有恢復,但是我愛你卻是真的。心愛著你,腦袋也完全不受控制的整天在想你,這一切都是過去我從未有過的感受。我愛你,是真的。」

    他的深情告白止住了她的淚水,讓她欣喜若狂、心花朵朵開,但是她還有一個問題想問他。

    「那你為什麼只給小尋你的手機號碼,卻沒給我?」她吸了吸鼻子,啞聲問著。

    李攸愣了一愣,「那天我送他到學校後,才突然想起來我忘了給你我的手機號碼,我把號碼抄給小尋,要他拿給你,他沒拿嗎?」

    夏青夢忍不住握緊拳頭,氣得發抖,「我一定要打他,一定要!」那個不孝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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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攸本來打算一切都底定了之後,再向父母說明一切,沒想到爸媽卻先一步找上他。

    送堅持不讓他送,又不肯留宿一晚的准老婆坐上開往新竹的車後,他回家換衣服,打算趁飽睡一頓精神好又夜深人靜的時候,回公司挑燈夜戰,趕一趕手上的工作。

    沒想到,他才剛回到家,家裡電話就響了起來,爸爸直接命令他別離開,說要來找他,有話跟他說。

    他完全不知道爸爸想跟他說什麼,但由於他剛好也有事要說,便乖乖地待在家裡等父親上門。

    除了爸爸,沒想到媽媽也跟來了。

    「我聽說你要辭職,這是真的嗎?」

    等他奉上兩杯茶水後,李父直截了當的開口問,表情嚴肅。

    「是真的。」李攸不疾不徐的點頭。

    「為什麼?」

    「你不是一直希望我可以辭掉外頭的工作,進自家公司上班嗎?」

    他們李家擁有自己的家族企業,是爺爺傳下來的,雖然不是什麼大公司,但員工人數也有上千人。爸爸是獨子,所以沒有任何繼承或爭產的問題,但他和大哥可是兩兄弟,再加上他的領導能力又剛巧比大哥好,在在都威脅到大哥第一順位的繼承權。

    也因此為了不讓事情在未來的某一天演變成兄弟鬩牆,他早在還是個學生的時候,就已經下定決心絕不進自家公司上班了。

    「所以,你辭職時為了進自家公司上班?」

    「不是。」李攸搖頭。「我說過公司是大哥的,我不會插手。」

    「公司是你們兩兄弟的,你也是我的兒子,而且你應該知道你大哥從來就沒有獨佔公司的心。」李父皺起眉。

    「我知道。」

    「既然知道,你還在擔心什麼?」

    擔心人言可畏、三人成虎、曾參殺人,還有近墨者黑呀。李攸在心裡歎息著。

    大哥的個性和品性他從來不懷疑,但是對於精明算計的大嫂,她卻不得不擔心。說他想得太多也好,但他寧願多想,也不願意破壞他們夫妻倆的感情,或和已經習慣「聽某嘴,大富貴」的大哥搞得兄弟感情破裂,所以,最簡單的方法就是離公司遠遠的避嫌就對了。

    「爸、媽,我想搬到新竹去住。」她開口告訴父母。

    李父瞬間表情凝重,李母則是有些被嚇到。

    「為什麼?」李母衝口問,「這裡住得好好的,為什麼突然要搬去新竹?那裡很鄉下的,什麼都不方便,你搬到那裡去做什麼?」

    「因為我老婆在那兒。」李攸不由自主的微笑道。

    「老婆?」李母愕然叫了聲,和李父一樣露出了瞠目結舌的懷疑表情。「你又還沒結婚,哪來的老婆?」

    「這件事我待會兒會說明,我想先問爸媽一件事。」

    「什麼事?」

    「我大學畢業那年,發生車禍,在醫院昏迷半年不醒那件事。」

    「為什麼突然提起這麼久以前的事?」爸爸蹙起眉頭,沉聲問道。

    「因為最近有人告訴我,我那半年並不是真的一直躺在醫院裡昏迷不醒,至少絕對沒有躺半年這麼久的時間。」

    客廳裡,因他這一席話突然陷入一片令人窒息的沉靜中。李母目不轉睛的看著他,神情有些震驚還有些舉棋不定;李父則在看了他一會兒後,驀然閉上眼睛,沉默了一會兒才睜開眼,深深地吸了一口氣。

    「對,你並不是昏迷了半年,實際上你只昏迷三天而已。」

    「老公!」李母驚叫。

    「為什麼要編造我昏迷半年的假象?」李攸問父母。

    「因為你完全不記得自己在那失蹤的半年裡發生了什麼事,我們也不知道,為了填滿誰都不知道的記憶斷層,這是最簡單的方法。」

    「你們可以實話實說。」

    「然後讓你像無頭蒼蠅般的在未來的三年、五年或十年裡,不斷尋找那失落的記憶嗎?」

    「也許我——」

    「不要說你不會,因為我們都知道你會。」李父打斷他的話。「你從小到大就特別愛追根究底,在問題沒達到一個滿意的結果之前,從不會放棄。那一年是步入社會的第一年,對你的人生來說非常重要,我不希望你為這件事分心。」

    李攸緊抿唇瓣,無法反駁,因為爸爸說的一點都沒錯,若讓他知道事實,他一定會想辦法追根究底。

    可是本來就該這樣做不是嗎?

    如果當年讓他知道事實,又不放棄的追根究底的話,那麼青夢就不用這麼辛苦獨自一人養孩子了,而小尋,他的兒子也不會成為一個私生子。然而,現在再想這些已毫無意義。

    「你是不是遇見了那失去記憶的半年裡所認識的人了?」李父問他。

    他點點頭。

    「和你剛才說的老婆有關?」

    他再點頭。

    「你不要告訴媽媽,在那半年裡,你結婚了?!」李母忍不住驚嚇的揚高音調道。

    「我沒有結婚。」

    她頓時鬆了一口大氣。

    「但是卻有一個未婚妻。」

    「什麼?!」李母再度驚叫出聲。

    「而且,她當時還懷了身孕,所以爸、媽,」他直視著他們,認真的對他們公佈,「我有一個兒子,現在已經九歲,讀國小三年級了。」

    李父李母張口結舌瞪著他,震驚到無法言語、呆若木雞,完全難以置信。

    李攸非常瞭解那種感受,因為兒子找上門向他表明自己的身份時,他的反應也差不多。

    「你們不必懷疑我會不會被騙了,等你們見過小尋之後,就會明白,因為他幾乎和我長得一模一樣,你們一定會很喜歡他。」

    「你說的是真的?」李母的聲音有點抖。

    「等我一下。」李攸倏然起身,走進書房裡去拿二度行竊時偷回來的兒子照片。

    照片總共有三張,一張大概是去年照的,另一張是幼稚園或更早期照的,最後一張則是嬰兒時期的,三者間最大的差別在於稚氣的多寡。

    兒子小時候天真無邪的模樣真的是可愛極了,簡直讓人愛不釋手。

    至於現在嘛,雖然不再那麼可愛,還有點小大人樣,但是很帥,就像他老爸一樣,呵。

    拿著照片回到客廳,李攸帶著微笑將它們遞給父母。

    「我的天啊!」李母一看到照片裡的夏尋就叫了出來,忍不住搗著嘴巴,激動的紅了眼眶。

    李父眼眶也有點紅,伸出手指不斷地摸著照片裡孫子的臉。

    「怎麼會這樣?」李母抬起頭來,啞聲問。「孩子的媽媽呢?這些年來她為什麼不帶孩子來找我們?這孩子和你長得一模一樣,沒有人會懷疑她說的話的。好像,真的……好像。」

    「因為跟她在一起的那段時間,我是失憶的,連自己叫什麼名字都不知道,而在醫院醒來後,我雖然恢復記憶,卻把有關她的一切忘了。」李攸深深歎息。

    「怎麼會這樣?」李母吶吶地說。

    「所以你是因為那次的車禍才讓你恢復記憶的?」李父問他。

    李攸哀傷的點頭,眼中充滿了悔恨與自責,自己竟然忘了她!

    「你是不是已經想起那半年的事了?」

    他搖頭。「雖然看了一堆和她生活在一起的照片,也聽她說明了一切,但是我的腦袋還是一片空白,什麼都想不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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