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文 / 簡薰
真的很痛,所以她想,她一定很愛那個人。
午夜夢迴,也會想到,那個在警察局留下聯絡資料的前男友,到底在哪裡?
五年前,她在幹嗎的陪伴下回到那個地方,附近的民宿跟小餐廳老爸居然都還記得——是啊,有個女孩發生意外了嘛,哎呦,那個男朋友在這裡找了她好久,跟他說沒希望了他也不信,每次看到他都覺得又瘦了,問他有沒有吃飯?他都說吃不下,真是看了都心疼。
當時她抱著才一歲的小東籬,聽了傷心又高興。
孩子是她跟很愛的男人生下來的,愛到她即使喪失記憶,夢中都還忘不了那樣的捨不得,而他得知她的意味,用盡了他所能用的,拚命的找,即使兩年過去,附近的人都還記得曾經有過這樣一個男孩子……
「媽咪。」
小東籬的聲音把她拉回現實。
小孩撒嬌的將臉枕在她的手臂上,小小的面孔就這樣對著她,「媽咪在想爹地嗎?」
「嗯。」
「那媽咪也會想朱叔叔嗎?」雖然才六歲,不過他已經知道,那個買了南瓜屋的男人在追求自己的媽咪。
「剛才沒有想,不過上班的時候會。」程沛霓並不打算隱瞞兒子,「東籬喜歡叔叔嗎?」
「喜歡。」
那個叔叔跟別人不一樣,他對媽咪好,也對自己好。
那天他在飯店玩得好開心,睡起來後去游泳池,叔叔耐心教他游泳,回來洗了一個泡泡浴,晚餐是漢堡肉排還有蔬菜卷。
一起遊戲,一起玩疊疊樂,晚上他夾在兩個大人中間一覺睡到天亮。
早上刷牙洗臉完畢,他坐在那個叔叔的肩膀上一起去餐廳吃鬆餅早餐——肩膀耶,他老早就想知道坐在別人肩膀上是什麼感覺?可是他沒有爸爸,沒人會讓他坐在那裡。
那天,總算如願了。
叔叔的肩膀很寬,很好坐,他走得很穩,很慢,他坐在他的肩膀上,覺得舒服極了。
「媽咪,你會跟叔叔結婚嗎?」
「東籬喜歡叔叔,也願意叔叔跟我們一起住,媽咪才會考慮。」「如果我不喜歡叔叔呢?」
「那媽咪就跟朱叔叔當著普通朋友。」
小東籬對這個答案很滿意——這表示他在媽咪心中仍然是無可取代的第一「媽咪。」
「嗯?」
「等外婆月底回來,我們再一起去找叔叔玩。」程沛霓親了親兒子的額頭,「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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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氏的辦公室裡,程沛霓正在看著研發部的新企畫——全新升級青春面膜,走的是一片四十元的中低價位,希望能打進學生市場。
這是齊氏第一個針對學生研發的產品,有非成功不可的壓力。
面膜這種東西大同小異,行銷才是關鍵,利用部落客串聯試用,也許會比買廣告還有效果。
學生不一定會看電視,但大部分會上網……
這麼巧,就在她剛剛寫下「部落客試用」這幾個字結束這個卷宗時,內線紅燈響起。
「霓姐。」何薇薇的聲音,「賀氏的代表說有事跟你商量,想問你手機號碼,給不給?這個代表是女生,跟之前來過我們公司的周姿嫻聲音不一樣。」程沛霓不用想就知道是誰,「跟她說你是我的貼身秘書,什麼事情交代給你也一樣。」
「好。」
「如果她要求通電話,不管她的事情有多緊急,都說我在開會,不接電話,今天行程全滿,沒時間。」
「瞭解。」
掛了電話,程沛霓呼了一口氣——還好她在前一秒將定案擬好,要不然這通電話一來,情緒就被影響了。乾媽這次好不容易湊足人一起出發北歐海釣,她絕對不能在這時候出紕漏。
她連忙撥了朱克非的手機,「她真的打電話給我了。」「這麼快?」
「我也很驚訝。」她坦承說:「原本還覺得你太防她,現在覺得,你的形容完全正確。」
不過才前天的事情,她記得很清楚。
東籬午睡後,朱克非跟她求婚。
她很感動,可還沒答應——結婚不只是兩情相悅,她要那個在南瓜屋睡得四仰八叉的小男子漢也同意才行。
那是她懷胎辛苦生下的寶貝,她要他幸福。
小男子漢能接受朱克非,他們才會有將來。
當她正想跟他說自己的立場,然後門鈴就響了。
朱克非去開門,她隱約聽到爭執聲,所以跟著出去看看,沒想到自己一出現,那個按門鈴的女人隨即睜大眼睛,然後退後三步。
似乎是不想讓兩人有交談的機會,朱克非很快的將她擋住,跟門外的女人說:
「今天是週六,是我的私人時間,有什麼事情星期一再說,還有,工作上的事情我會全力配合,但,僅此於此,我是為賀氏工作,不是打了賣身契,請你尊重自己,也尊重我。」
然後他就把門關上了。
她不能免俗的想,該不會是他在紐約的女朋友吧?
知道他在台灣有了新歡,所以趕來保衛領土,那……她不就成了傳說中的第三者?
但是要說朱克非會劈腿,她又不信。
他提起那個唯一的初戀時,眼中一度有淚光,雖然他不承認,但在眼中會閃光的除了眼淚還會是什麼?那樣重情的人,應該不會劈腿。
後來朱克非跟她說,那是他贊助人的孫女兒,也是他的上司,她喜歡他,但是自己對她沒有那種感覺。
不換工作是因為老先生對他有大恩惠,而這幾年電視購物競爭激烈,賀氏被挖了不少牆腳,要不是有他撐著,只怕也敵不過經濟蕭條跟惡性競爭。
他跟老先生說過了,一日在賀氏,他就會盡心盡力,但是將來,他會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老先生能理解,說:「能幫到什麼時候就幫到什麼時候吧,以後不管你想種水果還是開發溫室花朵,有了自己的園子都寫信給我,我好去看一看。」「所以他也知道自己的孫女兒喜歡你?」
「當然。」整個購物圈的人都知道。
「他沒想辦法把你們兜在一起嗎?」
「當然有。我自己發現後,找機會跟他說清楚了,我在賀氏是為了報恩,但不是賣身,我可以無條件加班,但不可能因為這樣跟賀亞韶結婚,他年紀大了,經歷的事情也多了,瞭解感情不能勉強,這點我很感激他,但是賀亞韶永遠不瞭解這一點,她嘴上雖然不說,但其實內心根深柢固的覺得我欠了賀家,可以對我予取予求,所以她才無法接受我居然拒絕她的感情。」
朱克非笑笑,繼續道:「其實賀亞韶一直有男伴,而且條件都很好,她對我當然有喜歡,但是更大的感覺應該是不甘心,覺得『臭小子居然不識抬舉,就不相信我拿不下你!』這類的,當然偏執這種東西也會隨著時間累積,她內心越明白我不可能接受她,手段就越激烈,這次大概是因為我跟她說暫時不打算回去,又把她的電話設為拒接,所以她就飛來台灣。」
程沛霓都聽呆了——復仇劇也沒這麼激烈吧。
如果照朱克非說的,那個叫賀亞韶的女人倒追了他八年唉……
八年,初生兒都念小二了,居然還在執著於這個男人。
然後他說,賀亞韶有可能會來找她,不是吵架就是講一些有的沒的,要她別見她。
她想,不用他交代,她也不會見的。
如果賀亞韶因為一個男人拒接她的電話就千里迢迢跑來台北,那麼,見到「情敵」,還會有什麼好話——雖然說,她不認為兩人有到「敵」這個地步,因為朱克非從頭到尾沒有愛過那個千金女。
如今她不得不說,朱克非真的很瞭解那個大小姐,因為對方不但真的來齊氏找她,還是在上班日第一天。
速度也太快了。
程沛霓看看時鐘,早上十點半。
「早上開始,我看了一個企劃案,想了一個企畫,然後還要想著下午的開會,今天我只是一個齊氏生技實驗室的經理都這麼多事情了,何況是她,居然可以丟下整個賀氏不管。」
真是太佩服她了。
朱克非說:「她是一個生活在城堡的人,她的世界只有她自己,所以想怎麼樣就怎麼樣,那天我不讓你們說話,是知道她沒好好,也大概猜得出她會去找你。」他原本想今天早上先把賀亞韶約出來談,讓她別去騷擾沛霓,但紐約那邊臨時有個視訊會議,所以他週一被困在電腦前,跟紐約那些被迫加班的同事就工作上的事情加以討論。
會議中間休息十分鐘,沛霓的電話剛好就來了。
他只能先告訴她,不要見面,也不用跟那女人多說。
嫉妒的女人不會有好話,嫉妒的公主當然更不會有好話。
他不想沛霓白白挨罵,當然更不想賀亞韶發現他的新女友其實是舊女友之後,跟沛霓說一些什麼。
這些事情,應該由他親自告訴沛霓,而不是經過怒火中燒的其他人。
「我晚點會聯絡她——不過依照她的行為模式,很可能已經在齊氏的中庭大廳,如果她真的跑上去,記得,別跟她說話。」程沛霓想想,終於說出這句的疑惑,「是不是有什麼事情我該知道,而你不希望我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