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頁 文 / 簡薰
老大雖然不承認,但是也沒否認。
因為沒否認,那應該也就是變相的承認。
這下賀亞韶就失戀了……說失戀也不對,因為根本沒戀過,只能說她連最後的機會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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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克非不意外的在晚上十點多接到賀亞韶的電話——紐約時間一樣是十點多,不過跟台灣剛好日夜相反,她剛到辦公室不久。
「克非,是我。」
即使心中有數,但他還是覺得不太高興,「什麼事嗎?」「沒事不能打給你啊?」她盡量讓自己的語氣聽起來輕鬆些,「你都去台灣快一個月了,朋友聯絡也是正常的吧。」
「我很好,一切順利,沒事的話我要掛了。」「等等。有點事。」賀亞韶頓了頓,想想,為了避免讓他看出破綻,還是繞個小圈,「你在台灣,有跟以前的朋友見面嗎?」「當然。」
「也有認識新朋友吧。」
「當然。」
賀亞韶是什麼樣的人,他很清楚,她絕對不會沒事打電話來,問問他跟誰有聯絡,有沒有認識新朋友,會這樣繞圈圈,理由只有一個——周姿嫻跟她報告了些什麼,所以她急著打電話來確認,是不是喜歡上齊氏的經理,是不是真的在交往……
因為她想知道,所以要立刻知道,不管台灣現在是幾點,不管他是不是累了在休息,電話打了再說。
簡單而言,她的字典沒有尊重兩個字,公主病萬年沒好過。
「我在跟同學見面,也有認識新朋友,以上是你要的答案,如果你只是要問這些,那麼我已經告訴你,沒有其他的事情,我要休息了。」「那個,爺爺要我問你,合約談得怎麼樣了?」朱克非忍不住笑了。又拿老先生出來?
賀亞韶只會問「為什麼不喜歡我」,卻忘了問自己有哪一點值得別人去喜歡。
相貌是父母給的,錢財是爺爺打下來的,她只有一身驕縱壞脾氣,就算說話再客氣,骨子裡依然不懂得尊重別人。
他不會喜歡她,即使沒有遇到沛霓,他們之間也絕對不可能。
合約……明知故問。
「合約下午已經簽字,照我們提出的百分比。」「已經簽字就好。」賀亞韶鬆了一口氣——如果朱克非說還在談,那她就沒戲唱了,總不能跟他說,自己是收到情報才打這通電話的吧。
接到周姿嫻的報告時,還覺得自己聽錯,朱克非居然在追齊氏生技實驗室的經理?
她的用語是——「經理整個人都像開了花。」從小接受菁英教育的她,實在無法理解這種形容詞所代表的意思,又問了十幾分鐘,周姿嫻說,他打電話時會特意走開,有時候會找不到人,注意平常不會注意的東西,還請飯店租了車子等等等。
這許多的許多,都讓她確定,那不是「好像」,而是真的。
這輩子沒這麼驚訝過。
朱克非戀愛了,對像還是一個三十歲的未婚媽媽?
大了她三歲,還有一個孩子,她哪裡比不上了?
她年輕,貌美,家財萬貫,爺爺甚至對他有再造之恩,全世界都知道她對他有好感,他們應該是合適的兩個人,可這麼多年他永遠對她保持著不冷不熱的距離,永遠有著無法接近的生疏與禮貌。
朱克非表面雖然溫和,但只要她前進一步,他便會冷起臉,她一直以為他需要再一些時間好去忘記那個初戀女友,沒想到……
她急著打電話確認,但又不敢明說——多年來的相處經驗已經讓她知道他的忌諱,她得「尊重」他才行。
他難道不懂她是為了他好嗎?
她幫他換了一個比較俐落的家務助理,他隔天就又聯絡家務派遣公司換回原本的韓國婆婆,替他將公司配給的小車換成高級賓士,他從此搭乘地鐵上下班,要替他辦生日派對他說沒興趣,幫他跟產經人士約打高爾夫,他說假日要休息……好像她做什麼事情都不對。
有次她趁著酒意衝去他家,小櫃子上一個一個相框,滿滿都是他跟那女人的照片。
那些舊舊髒髒的絨毛玩具不用說,一定也是她的。
他居然把她的東西千山萬水帶來這裡。
她就是不懂,她哪裡不如那個女人了?
她那日大醉大鬧後,哭了,她知道自己那樣很難看,但就是無法控制,那女生都已經不在了,他就不能敞開心胸,試著接受她嗎?
爺爺不只一次勸她放棄,說:「如果他能接受你,早就接受你了,這麼多年過去,那就代表你們沒那個緣分,當兄妹就好,他是個好哥哥。」她知道朱克非會是好哥哥,但是,她不需要哥哥。
這個男人離她越遠,她就越想把他抓在手裡。
他在紐約七年都不跟任何女人來往,回台灣不到一個月居然有了對象,她就不信,自己比不過一個三十歲的未婚媽媽。
當務之急是先把他叫回來,距離拉遠,感情自然就淡了。
幸好,他很坦承的跟她說合約談成,她可以光明正大的以公務為由,讓他快些回來。
「爺爺說那份合約很重要,想早點看到,既然沒問題了,那你應該明天就會回來了吧,機票訂好跟我說一聲,我去接你。」「合約讓周姿嫻帶回去了,我還要在台北待一陣子。」「你……要留在台灣?」
「去年跟今年加起來還有四十天的假期未動,我要休假。」幸好之前就因為知道要花時間,所以他把賀氏的工作幾乎都做了一個段落,該交代的也交代了,基本上沒有什麼銜接問題,照表操課即可,「工作的事情由艾力繼續負責就——」賀亞韶無法忍耐的打斷了他,「交給艾力我不放心。」「這三個星期不都是他在做嗎?有什麼好不放心。」「不行,我以總經理的身份要求你,親自帶著合約回來。」朱克非想了想,語氣溫和,「如果總經理對我不滿意,盡可開除我。」說完,掛上電話,關機,把請勿打擾的牌子掛在門口,內線拔除。
賀氏,他早不想做了。
賀亞韶收買他每一任助理,打聽他所有大小事,這些野蠻又無理的行為他都清楚,可是他告訴自己,賀友光贊助自己唸書十一年,他就在賀氏待十一年,等他到三十六歲那天就會離開。
到時候他會當賀友光的朋友,但不再在賀亞韶手下做事。
第7章
朱克非花了一個多小時準備午餐。該煮爛的燉在鍋子上,該現弄的一字排開在料理台,等沛霓跟東籬來,很快就可以開飯。
當初知道周姿嫻幫他訂的是附設廚房的商務房,還覺得有點浪費空間,沒想到有朝一日會派上用場,久沒下廚,剛開始只覺得有點生疏,所幸忙了一小陣子後,慢慢想起步驟。
他跟沛霓在一起的日子,誰有空誰就負責做飯,他剛開始難免手忙腳亂,但經過三年多的練習,已經學做不少料理,兩人從小到大都吃大鍋菜,因此有了廚房有了時間之後,都頗熱衷研究精緻美食,久而久之,都練就了一手廚藝。
這是第一次他們一家三口一起吃。
雖然跟過去想像的家庭晚餐不同,無論如何,總是一個好的開始。
朱克非很期待,還有一點點緊張。
無論大人還是小孩,第一印象都很重要,他對小東籬有著與生俱來的愛,以及很多的愧疚,如果小東籬對他的印象好,可以加快熟悉的腳步——他錯過的太多了,他希望能盡快的將時間銜接上,跟小東籬當一對父子,跟沛霓當一對夫妻,三個人,一個家。
十二點十分,沛霓來簡訊說,快到了。
二十分,在等電梯。
二十二分,門鈴響起。
朱克非打開門,不意外的只看見程沛霓——小東籬縮在她後面,顯然對這個約會有點抗拒。
她笑了笑,拉著孩子的手臂,「出來跟人打招呼。」「不要。」
「東籬,媽咪跟你在家說的話都忘記了?」
「我不要啦。」
小男子漢還是抗拒得很。
程沛霓臉上又是無奈又是好笑,「他就是這樣。」小傢伙雖然才六歲,但也許是太多人在孩子面前都不遮攔,他聽到的幾乎都是未財而來,有些雖然真心喜歡媽咪,但也會不喜歡她有個孩子,八字沒一撇就先問結婚後,孩子能不能就放在齊恩淑那裡,兩人有空再回去看看。
程東籬是個很早熟的小孩,他完全知道這些叔叔打什麼主意。他們不想讓自己跟媽咪住,所以他討厭這些人,非常討厭。
包括媽咪一直跟他保證『絕對會喜歡你』的這個人。
小男子漢才不想見他,可是,不敵媽咪的扭耳攻勢,只好來了。
外婆常跟他說,船到橋頭自然直,希望是這樣吧,等一下他吃晚飯就朝著要回家,上次外婆生日時,他直接把果汁倒在陌生叔叔身上,被媽咪扭了耳朵,所以他這次不能再那樣做。
小東籬想,如果這個飯店的討厭鬼要跟媽咪說悄悄話,那自己就要一直看著他——之前在露台時有個叔叔教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