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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頁 文 / 周貞觀

    如果他再住上兩個月,那她就能再存下足夠的錢,再去買一隻牛回來。這樣能開墾的農地就更多了,也許這兩隻牛,還能生下小牛呢!

    至於那兩百兩銀子是怎麼來的,他帶著銀子回來的那天,她沒聞到血腥味。為他,他說是去一個當官的家裡拿的,那個官很有錢。一個當官的被他說很有錢,要嘛是這個官本來就家底豐厚,更可能的是那人是一個貪官!就當作那個官破財消災好了,那個官該慶幸沒出人命呢。

    巫主庭對官員沒什麼好感,因此心安理得的收下那二百兩銀子。

    如果他能朝廷裡的貪官全部吃了,也許大宋會有救吧?

    唉,想太多,算賬吧。

    正當巫主庭喜孜孜的打著算盤,覺得未來十分美好時,赫然發現——

    「天啊!你拿著什麼東西?」她發現他手上拿著一個極眼熟的東西走過去。

    「書。」黑衣男子朝她甩一甩泛黃的書冊。

    「那個我家老祖宗的書!」她瞧見那本在他手中顫動的「降妖全錄」,它應該擺在她房裡的書櫃才對。

    「是嗎?這本我還沒看,不清楚。」

    「不告而取謂之偷,你這個小偷,還我!」巫主庭一拍算盤,算珠發出一聲清亮聲響,她衝上前要搶回老祖宗的珍貴手札。

    他把書舉高,不囉嗦的道:「我要看,借我。」

    「你看這本書做什麼?」她跳,又跳。摸不到書,可惡!巫主庭連忙搬來旁邊的凳子,站上去,伸長手臂——

    他乾脆騰空飛起來,就這樣坐在半空中。

    「你你、你快下來!」巫主庭氣急敗壞的喊。

    「不過是一本書而已,看看有什麼關係。而且我跟你借了。」

    「我沒同意!我沒同意你還拿去,這根本是強盜!」

    「強盜就強盜嘍。」他絲毫不在意,就這般坐在半空中,翻開書的第一頁,開始看。

    巫主庭深怕他看到老祖宗寫封印他的那篇文章,到時他一怒,把書給燒成灰,她找誰哭去?於是她趕緊轉移他的注意力。

    「好好地,怎麼突然想看書?」她戰戰兢兢的問。

    「無聊唄。有些書而滿有趣的。」他打了個呵欠,翻到第二頁。

    「你識字?」

    「廢話。不然我拿著書看做什麼?」

    對了,她之前就覺得奇怪了。「你懂論語?」他曾經引用過論語裡的句子,雖然他解釋的方式跟私塾先生有些不同,然後聽得出他對論語瞭解得頗為深入。

    「學的。」他翻到第三頁。

    「跟誰學?」誰有膽子教這只半神半獸半妖魔讀書?

    「孔夫子。不過,論語不是夫子寫的,是他說的。」

    「我知道。是孔子弟子與再傳弟子寫成的,書裡紀錄著孔聖人教學時的言行。你跟孔聖人學書?」

    「有時候太無聊,我會自己找些事情來做。有一天,我在人間閒逛,發現夫子很亮很亮,他身上有一種光,跟你的罡氣的光不大一樣,是一種很舒服的溫和,讓人很想接近的光。所以我就跟其他人一樣,拿了兩條肉乾,去當他的學生了。直到他死,我才離開。」

    他居然是孔聖人的三千弟子之一……最偉大的教育家孔聖人,怎麼沒有徹底教化這只妖怪呢?教育好像還是很難改變一個人,不,是一隻妖的天生性格?是因為他遇到孔聖人時,他的個性、思考已經成形固定了嗎?

    他說孔聖人會發光,咦?「你沒吃了他?」

    黑衣男子淡淡的看了她一眼,彷彿她提出一個多麼荒謬的問題。「孔夫子不能吃。他身上有著很強的天命保護,他活著有很重大的意義與使命。」

    「也對。如果你吃了孔聖人,那就沒了之後的春秋經、論語與儒家流傳。」

    他翻到第四頁,繼續看。

    巫主庭看見他超快的閱讀速度,心驚驚、膽顫顫。「你說孔聖人有很強的天命保護,既然他有天命,為什麼孔聖人沒被君王重用呢?」

    顯然黑衣男子對這問題頗有興致回答。他把眼睛從書裡移開,說道:「夫子當上高官,就不會你說的儒家了。」

    「不懂。孔聖人當官跟收徒講學有什麼關係?」

    「還記得我跟你說的善與惡嗎?」

    巫主庭點頭。

    「國君不重用夫子,夫子周遊列國仍沒得到君王或是大臣的賞識,無法施展抱負。這對夫子來說,也許是惡。但是就因為他不當官,無事一身輕,才能把所有心力都放在講學上。也因為不當官,他想留下什麼東西給後世,想影響國政,想把他的思想傳出去,就必須另尋它途,所以他就講學收徒,把一身學識傳諸於弟子。因此夫子沒被國君與大臣賞識,這對三千弟子對天下對後世,這是善。這中間的過程其實很複雜,我只是粗略的說給你聽。」

    聞言,巫主庭陷入深思。所以孔聖人的天命不是被國君重用,而是講學收徒。不當官,對孔聖人而言,是小惡;對天下,是大善。

    「夫子的天命保護,不是保護他當官,而是壽命。」

    「壽命?」

    他笑了笑。「你知道夫子活了多久嗎?」

    「不知道。」巫主庭搖頭。她小時候,私塾先生沒特別說過孔聖人活多久。

    他笑了笑,引了一段論語:「『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從心所欲,不逾規。』夫子活了七十多歲,比別人還要長久的生命,使他領悟的道理比別人更多更深,能夠做的事情也比別人多。」

    「七十多歲,孔聖人的確活得很久。」巫主庭點頭同意。

    人生七十古來稀,孔聖人活到七十多歲是相當高齡的壽命,再加上春秋時代,國與國之間的勾心鬥角和戰爭,也是頗為頻繁。世道不寧,百姓的生命隨時收到威脅,孔聖人仍然那般長壽,的確不容易。

    「如果沒有天命的保護,夫子在周遊列國時,多次被困、遇險,還有許多執政的重臣害怕他的才能,想要致夫子於死地,那些種種險駭之極的情況,早就夠普通人死上十次了。」

    「孔聖人遇險時,你跟隨在他身邊嗎?」

    「我在附近,不在身邊。那段日子很有趣,雖然我只跟他們一起生活十多年,但是我學到許多有趣的事。原本我沒打算在同一地方待那麼久的,只是就這樣一天一天的在夫子附近,有時聽他講學問,有時聽同學討論夫子的話。知道夫子死了,我才發現我居然在同一個地方待了十幾年了。」黑衣男子臉上帶著一抹回憶的淡淡柔和。

    在他六七千年的生命之中,十幾年的時間只是滄海一粟,但是那是他第一次跟一群人相處在一起,不復過去的獨來獨往,聽著別人的想法,說出自己的想法,有人回應有人爭論。漸漸地,他會跟那群同學一樣,回應別人的話、爭論彼此理念的不同。

    那十多年的時間,讓他體會了跟以往不同的生命價值。在漫漫的生命歲月裡,他很少回去會想過去的事,一部分是過去的日子跟現在的日子差不多,只是偶爾他會想起那段住在人群裡的歲月。

    他最喜歡夫子對他露出讚許的笑容了。那些年,為了得到夫子的稱讚,他會認真的聽夫子講學,會潛心研究學問,會思索一些他從來沒想過,看似複雜又看似簡單的人生問題。只要能聽到夫子講學,他就覺得渾身暖洋洋的。為了能更好的隱藏自己的身份,他忍了十多年都沒有吃人,就是怕身上的血腥味會洩露些什麼。只要能待在夫子身邊,那些忍耐不算什麼大事。

    突然,黑衣男子停頓了下。

    不對,他記得自己的本性不是那樣。黑衣男子發現了矛盾之處。

    他喜歡自由自在,不喜歡束縛不喜歡忍耐,想做什麼就做什麼,想吃什麼就吃什麼,別人的意見根本不重要。他喜歡一整天曬太陽就曬太陽,太陽落下就換月亮,他喜歡在大海上、高山裡奔跑,肚子餓了就在附近找東西吃。有時在海上瞧見又圓又大的滿月,他就在海平面上迎月跳舞,跳著古老的祭月舞。

    有時候想睡覺,就在深山裡找個大洞,呼嚕嚕的睡個幾年、幾十年或幾百年。然後再瞧瞧人世間跟他睡前有什麼不同,順便找找夫子轉世了沒。這次,他會早早的就去當夫子的學生,如此一來,他們就能多相處三四十年。他會每個月都打下兩頭山豬送給夫子,讓夫子稱讚他學問很好,身手很矯健。

    可是,他找了好久,都沒找到會發光的夫子,只找到這個會發光的小巫師。

    巫主庭見他沉默了一陣子,似乎若有所思的模樣,於是大膽的問:「你在想什麼?」巫家人除了她和小宇,其他人似乎都不敢和他說話,連看一眼也怕。只是她發現他對自己頗有說話的意願,只是她找他搭話,他都不會三言兩語的打發她。是因為他不怕他嗎?可是他對她、對小宇說話的神態,兩者是不同的。為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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