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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頁 文 / 周貞觀

    這幾天,山谷裡的獵戶每日都笑呵呵。原因無它,獵到的獸肉全都賣給有緣客棧,連製成臘肉、醃肉的功夫都不需要。這幾日賺得的錢,足夠給老婆孩子做件溫暖的冬衣了。

    現在一捕到獵物,獵戶們就直接往客棧送,不用擔心賣不出去,又不會被城裡的人壓價,喜得他們每天都充滿幹勁的入山打獵,檢視捕獸陷阱。

    而巫主庭呢?

    她在磨調味料。

    這幾天,她忙著在山裡找各式各樣的調味料,有的直接研細、切片做料理,有的曬乾,備用。那些調味料有的灑入肉湯,有的抹在烤肉上,有的拿來醃肉入味。這幾天,灶房裡煮的肉比過去四年加起來的還要多。

    「嘶——」黑衣男子心滿意足的吃著微泛著金黃色澤的烤獐子肉;架子上烤的一整只獐子已經被他吃了一半。抹著野蜂蜜、丁香、小茴的烤獐子肉飄散著令人垂涎三尺的肉香,尤其是半焦的蜜香味融合著鮮肉,更是勾得人饞蟲直響,恨不得學黑衣男子一手抓一隻獐子腿,痛快地大口吃肉。

    經過黑衣男子身邊的人,總是忍不住吞了吞口水,望他一眼,想起他特殊的身份,又趕緊走開。除了一個人之外——

    「大爺,烤肉是不是很好吃?」小宇眨著圓亮亮的大眼睛,帶著好奇的笑容,問著正大快朵頤的黑衣男子。小宇用力吸了吸空氣中的肉香,滿臉羨慕。

    黑衣男子瞥了小宇一眼,點了點頭,算是回應。他手上抓著肉,嘴巴捨不得停歇的繼續吃。

    「有多好吃啊,可以跟我說嗎?」小宇一臉期盼。

    這幾日,除了睡覺沐浴,巫主庭都待在能看得到黑衣男子的地方。美其名是提供最快最有效率的服務,實際是監視他有沒有做出什麼逾矩的事。

    小宇說的話,待在客棧大堂的巫主庭當然也聽到了。

    比起務農、打獵的村民,懂醫、開客棧的巫家已經算是村子裡最有錢的一戶人家,但是也不會每天吃肉。戰亂時代,他們一家子每十天能一起分享兩隻雞腿,算是很豐盛的食物了,怎麼可能天天吃肉呢。

    瞧見小宇口水快流出來的模樣,正當巫主庭心軟,想去灶上舀一小碗肉湯給小侄子喝時,黑衣男子把右手吃完的腿骨往盤子一扔,左手的肉接過右手繼續吃;然後,他用空著的左手一揮,一塊巴掌大的獐子肉不知是如何被他切下來的,他抓著那塊肉,遞給小宇。

    巫主庭愣愣的看著眼前這一幕。那隻大胃堪比米袋的妖怪,居然分食物給小宇,而且還是肉!

    「我可以吃嗎?」等著圓滾滾的眼睛,小宇有些呆呆的,接過溫熱的肉。這麼一大塊肉,夠他們一家人慢慢吃兩天了。

    黑衣男子咬著肉,點點頭。巫家人都知道他不是人,只有巫主庭和這個小娃兒敢靠近他方圓三尺以內,這塊肉就當作獎賞有膽識的小娃兒。

    接過肉的小宇睜大眼睛看著那塊香味撲鼻的肉,彷彿那是山谷結界邊緣什麼少見的小妖怪。很快地,小宇忍不住長大嘴巴,咬了一口肉,嚼了嚼,眼睛陶醉得都瞇了起來。齒頰留香的肉味,讓他接著咬了更大一口,奮力又慢慢的細嚼。

    「好好吃喔!」小宇讚歎。「姑姑,你烤的肉真好吃。」

    巫主庭瞅著小侄子滿嘴油光的吃相。小宇,那肉其實是你娘烤的,姑姑只是幫忙抹調味料而已。

    黑衣男子一臉享受的點點頭,嘴巴沒有空閒的繼續吃著。

    等到小宇吃到第三口肉時,終於發現姑姑一直在看他的眼神。

    小宇放下香噴噴的肉,低頭訥訥的說:「姑姑,我可以吃肉嗎?」

    小宇,你已經吃了……巫主庭看了看那塊肉,又看了下黑衣男子,最後視線轉回到小侄子害羞又掩飾不住渴望的表情。

    唉。巫主庭在心中歎了一口氣。她轉頭,對小侄子慈愛一笑。「你吃吧。那塊肉的錢,姑姑會從他的房錢裡扣掉。」

    小宇立即把肉塞回嘴裡,興高采烈的吃著。

    瞧見小侄子迫不及待的讒樣,巫主庭感到好笑的搖了搖頭。算了,小孩子多吃肉,才會長得壯。

    巫主庭一邊磨著調味料,尋思該如何讓各種飛禽走獸的肉料理得更好吃,讓黑衣男子無暇、也無興趣去吃其他的「肉」。他真的要吃人,以她的道術擋也擋不住,她能為世人做的,就是盡量別讓他的嘴有空去吃人。

    不過,他未免也太會吃了。巫主庭看向旁邊攤開的賬本,上面寫著這幾天耗掉的食材。他一人的食量足抵六個壯漢,而且專挑肉吃,簡直是奢侈啊……

    他一天吃掉八兩五錢銀子,那些錢足夠巫家五口人吃上三個月多。他一頓飯就吃掉半隻羊,如果是獐子,就要吃一隻半,這還不包括拌肉的菜蔬山果調味料。唉,他不如去外邊吃掉一個人,還比較省錢省事。

    想是這麼想,但是巫主庭仍是手不停歇的研磨調味料,絞盡腦汁想著該如何滿足他的胃,順便留住他的人。她瞅著那名吃得不亦樂乎的黑衣男子,也沒見他肚子吃撐起來,到底食物都吃去哪裡了?真令人疑惑。

    「這位大爺。」巫主庭清了清喉嚨。

    黑衣男子咬著肉,半轉過身,丟給她一個詢問的眼神。有事?

    「三十兩銀子已經用得差不多了。金子拿去城裡兌了現銀,我算過了,即使價錢算你便宜些,依你的食量,大概夠你再住上半個月。現在錢是夠用,但是半個月後,我會跟你結一次賬的。」

    黑衣男子點點頭,表示知道。

    半個月以後,怎麼辦呢?總不能讓他為了省飯錢,跑去吃人;或是為了有錢住客棧,去吃掉一個人,再「撿」起那個人的錢吧。巫主庭不禁煩惱了起來。

    「小宇!」一道喊聲從客棧外遠遠傳來。

    「小二子。」小宇嘴裡含著肉,口齒不清的喊著。他拿著那塊肉,撒開雙腿往外奔去。

    約莫五歲大的小二子懷裡揣著一個獸籠,裡頭關著一直大白兔。

    「小宇,你在吃什麼肉?」小二子驚訝的看著小宇手上的那塊肉。

    客棧飄出的烤肉香味,在外邊數十尺處已然香濃可聞。讓人口水直流的肉香總是讓小二子一聞再聞,最近特別喜歡往有緣客棧跑。

    肉耶!小二子知道客棧這幾天住了一位豪客,因此客棧時常宰羊殺雞烹肉,只是不知道現在正吃著什麼肉罷了。

    「我不知道,你吃吃看。」小宇先咬下一大口肉,然後把手上仍有半個巴掌大的肉遞給他最要好的朋友,很開心很大方的分給他吃。

    於是小宇先前吃肉的滿足模樣,在小二子身上又發生了一次。

    平常老百姓平日都吃些粗糧、蔬菜,能填飽肚子就行了,有時吃顆雞蛋就已經很享受,至於肉,則是過年過節才能沾幾口的高級品。

    雖說如此,比起外邊時不時發生的水旱災,甚至蝗蟲過境、農作物欠收,外貌許多地方經常鬧饑荒,百姓餓得狠了,樹皮、草根,甚至連泥土都吃!山谷裡的村民餐餐能吃飽,不會有一頓沒一頓,不用憂愁下一餐的米糧,已經算是人間仙境般的生活了,誰會計較有沒有肉能吃呢。百姓的要求其實很少很簡單,很容易滿足的。

    小二子津津有味的嚼著至少半年沒吃過的肉。他把懷裡的獸籠遞給小宇,專心吃著香噴噴的肉。

    「好大只的兔子,它好胖喔。」小宇瞪圓了眼睛,伸出油膩膩的手指,從獸籠的縫隙裡探入,去摸那身柔軟的兔毛。

    「摸起來好舒服喔!」小宇忍不住整只小手都伸入籠子裡摸摸它。

    大白兔在獸籠裡有限的空間,移動著肥嘟嘟的身體。雖然不知道那個小手掌要幹嘛,但是頻頻挪動身體的大白兔知道它被關起來了。

    「爹說先拿來給你們,怕客棧裡的肉會不夠煮。」總算小二子還沒被蜜汁烤肉給迷昏了嘴巴,還記得把老爹千交代萬交代的事情先說出來。

    巫主庭看向門外的兩個小蘿蔔頭,問道:「小二子,你爹呢?」

    「爹和哥哥都還在山裡。晚一些娘會過來,她說這身兔毛很漂亮,拿去城裡能賣個好價錢。」

    巫主庭頷首。「麻煩你娘了。」

    客棧需要的只有獸肉,因此,毛皮都會讓獵戶再帶回去,製成皮革皮草。既然宰殺了一個生命,那就要把它做最大限度的使用,才不會浪費。百姓是很珍惜每一分物資的,不會糟蹋東西的。

    「要吃掉兔子?」小宇驚叫。

    「是呀,燉一鍋兔肉湯。」巫主庭笑笑。「姑姑會記得留一碗湯給你。」

    「不要!」小宇把獸籠往背後藏,彷彿姑姑看不到可愛的大白兔,就不會把它吃了。

    「怎麼了?」巫主庭訝異。

    「不要吃大白兔!」小宇大聲說。「它這麼可愛,不行吃!」

    兔子可愛就不能吃?那小宇吃的獐子就不可愛嗎?呵呵,果然是小孩子童言童語的真逗趣。巫主庭放下研磨好的調味料,走去門外,利用身高優勢,從小宇背後把獸籠凌空拎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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