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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頁 文 / 周貞觀

    柳韻早就把聶晨鐘當作自己的兒子,而聶晨鐘遇見他們也直接稱呼爸媽。

    「謝謝。」封妍接過溫熱的杯子,微笑的瞧著二哥和好友的角力。

    「出門很冷耶,我不想出去啦。」姜晴之坐在床上,側臉抵著封盤的腹肌磨蹭,雙手順其自然的環住封盤的腰,趁機東捏捏、西碰碰幾下。

    「不行。你再龜縮在房裡,會養贅肉的。為了你的身材著想,趕快出門動一動。」封盤順勢拉住女友的手,想把她整個人從棉被堆裡拉出來。

    姜晴之一陣嬌聲嚦嚦的抗議和討價還價,最後還是被封盤堅持抽走她的棉被、布偶,關掉電暖器,穿上外套和圍巾,逮出門散步了。

    當天晚上。

    聶晨鐘終於忍不住疑惑,對封妍說道:「小妍,我第一次送你的禮物,是這支手錶吧?」他拉高她的衣袖,露出手腕間的精美女表。

    「手錶怎麼了?」封妍問。這支手錶戴了快七年,他為何突然關注起它?

    「這支手錶是我送你的。」

    封妍點頭。「對呀。我記得是我大二那年送的吧。」超薄表面,手鏈造型的金屬表帶,耐看又耐戴。

    聶晨鐘對它印象深刻。「我至少看超過一百支手錶才挑中它,實用好看、質量好。這才是我送你的第一份禮物。」才不是什麼便宜的鞋帶。

    封妍很快的反應過來。「你聽到我和晴之說的話?」

    聶晨鐘一臉酷樣的點頭。

    封妍以為他只是聽到後面那一小段話,她柔笑的說明:「我從你手上接過來的第一項東西,就是那兩雙用紙袋裝著的鞋帶,第二項才是這支表,第三項就是我的生日禮物。」他會送她表是因為她不小心撞破表面,結果她過了一星期習性的抬起手、卻微愕的發現沒手錶可看時間,之後他就送她一支新手錶了。

    聶晨鐘送東西都是走實用路線,像他現在仍常用的筆、羽絨外套、皮夾,就是他陸續送的禮物。

    「禮物不分昂貴或便宜,重要的是你的心意。當初因為宿舍裡只有那雙運動鞋,雖然上課時都穿平底鞋,但少了運動鞋,我去操場運動就很不方便,你送的鞋帶立刻解決了我的困擾呢。」

    男人和女人對東西的著眼點是不同的。聶晨鐘覺得那花不到一百元的鞋帶怎麼能算是禮物呢,勉強能稱作討歡心的小東西吧。他買的那支精挑細選的手錶,才算是正式的禮物。封妍覺得不論鞋帶或是手錶,它們代表的都是他的體貼和用心,心意是同樣的真誠,價值是相差無幾的。

    番外:校慶變裝大賽

    聶晨鐘剛考上大學的這一年,在九月開學之前,他的心情有些複雜。照理說剛卸下考生身份,考到的學校也不錯,他的心情應該是海闊天空般的輕鬆又快樂。究竟是什麼事情造成他的心情複雜。

    原因就是以前總愛圍在他身邊團團轉的小妹,依然會在他身邊打轉,但是時間少了很多很多;而且小妹現在開口閉口的主題都是『風社長』,好像她崇拜十幾年的哥哥被颱風吹走了一般……

    說來矛盾。他不是一個溺愛妹妹的哥哥,以前常常鼓勵妹妹多跟不同的人接觸、去認識不同的人。在準備大考的這一年,他才少一些時間跟妹妹互動,她心中最崇拜的對象就換人了,三句不離風社長怎樣、風社長在武術社做了什麼事、班上的男生沒有一個比得上風社長的氣度與教養。

    雖然有些忌妒,但他也只是拍拍小妹的頭,笑一笑的鼓勵她:武術社不錯呀,你要不要也跟哥哥一起練武?

    結果,小妹說她已經加入武術社,因為風社長教武易懂好學,女孩子學起來都不覺得辛苦呢。

    他再摸了摸小妹的頭。哎,只能說女孩子情竇初開時,什麼都不辛苦呀。頓時,聶晨鐘心裡小小的吃醋了。

    小妹每天都要對那位風社長進行大篇大篇的歌功頌德,雖然聶晨鐘自認為沒有戀妹情節,但是長久聽下來,心中總是有些不是滋味。那個小他一歲的毛頭小子有那麼好嗎?

    聽到小妹樂孜孜的說把校草的選票投給風社長的事情,聶晨鐘第一次在沒見過一個人之前,就先對他有了偏見——校草,會不會是個草包,中看不中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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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月中的C大社團擺攤,聶晨鐘本來只是下課經過而已,他連參加的興趣都沒有。然而經過跆拳道社的小小攤位前時,他被一雙哀求的眼睛給稍微留下了腳步。

    「這位同學,拜託你,我只借用你三分鐘解說一下,絕對不會強迫你入社。拜託你行行好,你不會吝嗇這三分鐘吧……」趁著聶晨鐘愣了一下的瞬間,跆拳道社唯一的成員把握機會滔滔不絕的介紹著跆拳道社。

    聶晨鐘只看了攤位三兩眼——時代久遠的獎盃、薄薄一本的介紹資料。這個社團快倒閉了吧。

    如果他能夠把跆拳道社給起死回生的經營成功,會不會就能比那位武術社的風社長好?一個莫名其妙的較勁想法讓他加入了社團,然後在第二天成為跆拳道社新社長;第三天,聶晨鐘就覺得自己曾有的較勁念頭很蠢,但是已來不及反悔了。在心中斥責自己沉不住氣,但是他一貫鎮定的臉皮依然平靜無波。

    自我檢討,十秒,結束。

    好了,現在成員僅有兩人的跆拳道社是他的新責任了。

    來規劃該怎麼處理這個事實吧。

    首先,他需要幫手。社團講究的是團體的協助合作,因此他必須找一些人入社,如果有學過武的黑帶高手,那就更好了,省下他鍛煉社員的時間,投入其它百廢待舉的事務。

    很快地,聶晨鐘就鎖定了幾個身手不錯的人,其中有一人還是他信息系的同學。

    「入社?我討厭都是男人的社團。」陳博文直言拒絕。他最討厭都是男人的地方,通常現場只有男性時,葷素不忌的話題最後總會扯到他的娃娃臉。他很在意自己略偏女相又娃娃臉的臉孔,任何談論他長相的話題,他一聽到就會心火直冒、怒意翻騰。

    聶晨鐘吃了閉門羹也不生氣,反正兩人是同學,宿舍房間又住得近,總有一天他會成功把黑帶二段的陳博文延攬入社。他一向很有耐心的。

    聶晨鐘很幸運地在半個月後就遇到一個好機會了。

    「校慶變裝大賽?」聶晨鐘感興味的挑挑眉。

    「聶晨鐘你一定要幫忙啊!」一群信息系的同學圍在聶晨鐘身邊遊說。「資金有一萬!一萬耶!只要陳博文參加變裝賽,他一定會贏的。你看,這是去年那個冠軍的土木系照片,嘖,這張照片一看就知道是男人。陳博文只要穿上女裝,絕對比這男人令人心動多了!我相信陳博文會是正妹。同學們,你們說對不對?」

    「對!」其它人高聲附和。

    聶晨鐘看了那張網絡上印出來的照片。嗯,的確是個男人,雖然化過妝了,不過,陳博文本來就是個貨真價實的男人吧?

    「陳博文非常有變裝的潛力,他的臉蛋比班上一半以上的女同學更正點,可是他居然不參加大賽。暴殄天物啊!同學們,你們說是不是?」

    「是!」男同學們握拳附和。

    「沒錯!」

    「我相信阿博會是美女啊!」

    「阿博參加一定是冠軍的!」

    眾人七嘴八舌的贊同。陳博文一七六的身高、清秀兼娃娃臉的長相、花瓣般的粉嫩紅唇,再加上那身女人都會忌妒的好膚質,相信他不需要濃妝艷抹就能在變裝大賽上奪魁。

    聶晨鐘疑惑。「咳,那麼你們應該趕快去找陳博文吧?」他這種高大壯碩的身材,絕對不適合參加變裝賽。聶晨鐘在心底輕吁了一口氣,感謝娘親把他生得又高又壯,讓他不會被套上女裝去參賽。

    這時,一些人就挽起袖子褲管,只差沒聲淚俱下的泣訴。

    「我們去找他了,可是全被他打回來了。」

    被打過的同學亮出身上的瘀青證明。噢!陳博文下手完全不留情,過了好幾天還是照樣碰到傷處就疼。夭壽!陳博文是在扁奪愛情敵啊?下手這麼狠!

    那些人有的傷在腳、有的傷在手、有的傷在小腹。

    「總之,現在只要有人跟陳博文提起這件事,他二話不說,飛踢就招呼過來。我們打不贏、閃不過,所以想找你幫忙遊說。」聽說聶晨鐘是黑帶四段,他應該能擺平陳博文,勸說陳博文犧牲小我一下。

    「遊說?」

    「他只要負責穿衣服就好。那些衣服化妝品髮夾的東西,班上同學會幫忙負責,他只要出人就行了。而且一萬元的獎金可以抽四成,剩下的六千元就當班費。」

    「他只要工作一天就能賺四千耶!不,他只要變裝大賽的那個下午,穿上女裝,四處走動,只要花五個多小時就行了。冠軍肯定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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