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軟化小古板

第4頁 文 / 凱琍

    蕭逸廷早有預感會是這種局面,聳聳肩說:「老規矩,今天唱歌由你買單,下週一大家的午餐讓我請客,你說怎麼樣?」

    「隨便你。」如果這傢伙錢多無處花,她也不會擋著他,現在她只想離他越遠越好。

    原本以為協議已經達成,當她要按下服務鈴,他卻故意用身體擋住,不讓她得逞。「你要回家了嗎?陪我一下好不好?」

    「陪你?」她有沒有聽錯?他以為她是酒店小姐還是傳播妹?居然叫她陪他?

    「我不想就這樣回家,乾脆我們來合唱一首吧!」也說不上是什麼原因,或許是成功之後湧上的空虛,或許是三十歲單身男子的寂寞,他忽然很想找個人陪,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只有她。

    他進公司將近三個月,對他示好的女同事不少,但他始終不為所動,唯有這位古板的會計主任,讓他特別注意、也特別在意,到底他要怎麼做,她才能給他一個溫柔的笑?

    「我不會唱歌。」黎靜雯再次拒絕,他可以找的人很多,她絕對是最不適合的那個。

    「現在又沒有別人在,緊張什麼?」包廂裡有六支麥克風,他們要怎麼唱都沒問題,他抱起全部的麥克風說:「來,你挑一支中意的,跟著我唱就對了!」

    這男人是怎麼了?興致這麼高昂,比平常還瘋狂!咖啡和酒都是她不敢碰的東西,而他就像是咖啡和酒的綜合體,太刺激也太危險,她如果聰明的話就不該冒險,但詭異的是,她居然無法邁開腳步離去,無法抗拒那樣燦爛的笑容。

    猶豫了片刻,她拿起一支麥克風,告訴自己說,反正其它同事都走了,就算她五音不全也不會被笑,而在這位『歌王』面前,她唱得是好是壞都沒差,畢竟有誰能比他厲害?

    「耶∼∼我終於有機會跟黎主任合唱嘍!」蕭逸廷開心地跳起舞來,活力有勁就像個青少年。

    天啊,這男人能歌又善舞,她根本是在欣賞綜藝秀,差點想掏出小費賞給他。當他跳完一段落,她握起麥克風,不太確定地說:「可是……我只會唱老歌。」

    「沒問題!」他打開歌本,依然興致勃勃。「今宵多珍重?何日君再來?舊情也綿綿?中山北路走七遍?這些歌我都很熟喔!」

    音樂不分語言和時空,只要能感動人就是好作品,他常陪長輩們唱歌,自然也是老歌達人。

    「嗯……我想想。」她又考慮了好一會兒。「先唱『最後一夜』好了。」

    這是電影『金大班的最後一夜』的主題曲,她第一次聽就愛上了,詞典都是上上選,還有一種歷盡滄桑的感慨,讓人回味無窮。

    「好歌!」他立刻按下點播鈕,音樂很快便響起了,兩個人的KTV就這麼高歌起來。「踩不完惱人舞步,唱不盡醉人醇酒,良夜有誰為我唱,耳邊語輕柔……」

    她發現他所言不假,每首老歌他都琅琅上口,由他帶領著主旋律,她不會走音也不會搶拍,唱得越來越輕鬆自在。原本她只敢在自己的住處哼唱,很難想像有這麼一天,她會跟一個看不順眼的男人,共享音樂的點滴美好,平常她十一點就上床睡覺,現在凌晨一點了仍毫無睡意,到底是怎樣的一種魔力?

    唱著唱著,他們又叫了啤酒和小菜,累了就任由音樂帶播放,當成看MV也好,心情一樣很愉快。

    除了老歌,她還跟著『歌王』學了幾首新歌,尤其當他唱起那首《對愛渴望》,她簡直是入迷了。

    「無盡無盡的夜晚,不打烊的小酒館,沒有人急著回家……」歌曲轉到間奏的時候,他提醒她說:「唱這首歌一定要想像自己坐在小酒館,期待直愛降臨,不想獨自回家。」

    「嗯。」她拿起桌上的飲料就喝,忘了自己根本不能碰酒,在這奇跡似的夜晚,什麼規矩都可以打破。

    「間奏完了,來,一起唱!」

    「對愛渴望,那麼嚮往,那麼困難……」是啊,愛情多少難求,兩情相悅多少難得,而孤獨卻始終如影隨形,真愛何時才會降臨在面前?自古以來,人們總是為情所困,因此才有那麼多浪漫情歌吧。

    也許是酒意的醞釀發酵,也許是在這時空中只有他們倆,她忍不住問了個私人問題。「為什麼你要把頭髮染成紅色?」

    「因為我喜歡紅髮安妮啊!」他想都不想就回答。

    「真的?」她只聽說有女人喜歡《清秀佳人》這部作品,而把自己取名為安妮,原來也有男人會因此把自己染成紅髮?

    他噗哧一笑。「你真好騙,其實是《湯姆歷險記》啦!湯姆也是紅髮,我喜歡他的活力和勇敢,我小時候很調皮,一天到晚跟朋友趴趴走,還幻想我會打倒壞人、發現寶藏。」

    她點點頭,可以想像他兒時的模樣,想必很讓人頭痛,卻也讓人疼愛。

    他放下麥克風,轉向她問:「你呢?你有喜歡的小說是卡通人物嗎?」

    「我……好像沒有。」她父母的個性都比較嚴肅,她從小就很少看電視或漫畫,也被教育要成為認真的人,不可以做無聊的崇拜行為。在家裡,她唯一的弟弟是個異類,從小就愛唱歌和搞笑,長大以後還跑去電視台上班,說起來跟眼前這個男人有點像,或許正因如此,她才覺得有股親切感吧。

    「沒關係,你可以從現在開始喜歡湯姆,我的英文名字就叫湯姆!」他拍拍自己的胸膛,一副豪情萬丈、就算要愛死他也沒關係的樣子。

    他說得一本正經,她卻忍不住笑出來,哪有人把自己當成卡通人物的?過去是她防禦心太重,原來搞怪的他和古板的她也能做好朋友,就在轉念之間,逐一發現對方的優點。

    她終於笑了,他靜靜欣賞這一幕,不想破壞這美好的感覺,如果可能,他要深藏在記憶中,不要忘記這一刻的感動。

    怪了,他怎麼一直盯著她看?眼神還亮晶晶的,像是在欣賞什麼藝術品,他是不是產生某種幻覺了?為了掩飾不安,她提起別的話題。「你為什麼要戴耳環?穿耳洞不會痛嗎?」

    他歪頭傻笑,模樣像個小孩子。「我聽我外婆說,這輩子穿了耳洞,下輩子就會做女人,我想多嘗試不一樣的生活,所以就給它穿下去啦!」

    「真的?」她從來沒聽過,居然還有這種傳說?

    「哈哈!你還是這麼好騙,我十三歲的時候就組團玩搖滾樂,當然要搞怪一下才夠酷。」他差點沒笑岔了氣,外表古板的她實在太天真了,居然會相信他說的鬼話。

    「原來如此,你沒當歌星真可惜。」她不怪他再次「詐騙」,像他這般能言善道的男人,想要騙誰都是易如反掌。

    「好說、好說。」要是當了歌星,他可能連鼻環、舌環、肚臍環都上身,到時任他爸媽再怎麼開明也會抓狂的。

    「你的領帶都是卡通圖案,這又是為什麼?」前天是龍貓,昨天是米老鼠,今天是皮卡丘……等等,她怎麼記得這麼清楚?莫非她每天都在注意這個男人?

    「因為我家電視的遙控器壞了,一直鎖定卡通頻道,我也懶得轉台,你有沒有聽過視覺記憶?我每次到百貨公司挑領帶,其它顏色花樣都看不到,就只能看到卡通圖案。」

    「你不是說真的吧?」這理由聽起來很怪,卻又有點道理,害她不知該如何判斷。

    「你說呢?」她知道自己有多可愛嗎?再這樣下去,號稱千杯不醉的他也要醉了。

    在啤酒和音樂的陪伴下,平常最不搭軋的兩人越聊越起勁,沒有人想回家了,無盡無盡的夜晚,愛在舌尖上打轉……

    週日下午,黎靜雯醒來時頭昏腦脹,全身上下都難受極了,熬夜果然太傷身,以後還是早起早睡的好……等一下,這地方好像不是她的房間,粉紅色的壁紙也太誇張了,她抓起眼鏡戴好,往旁邊一看,居然有個熟睡的男人——不是別人,正是蕭逸廷!

    昨晚散場後,他們倆留下來繼續唱歌,還說了好多好多話,但氣氛再怎麼融洽,也不至於融洽到床上吧!

    枕邊人的動靜讓蕭逸廷睜開眼,咕噥幾句。「今天是星期天,不用上班,再睡一會兒……」

    他記得在他關燈的時候,外頭已經微微天亮了,他們才睡幾個小時而已,被窩又是如此溫暖,拜託再讓他作點美夢好嗎?

    「蕭主任,這是怎麼回事?」教她怎麼睡得著?他們現在可是躺在同一張床上哪!

    他揉揉眼睛,半坐起來,露出結實的肩膀和胸膛。「我們唱到凌晨三點,我想送你回家,可是不知道你家的地址……」

    原本以為他把持得住,只是找個地方休息而已,雖然情況曖昧,動機卻很單純。然而孤男寡女的,火苗一點就燃,喝醉的她一直笑,他不禁吻住她的笑,在他朦朧的記憶中,好像做了兩次還是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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