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頁 文 / 席維亞
「那你還上我的車?」方易爵笑睨她一眼,被解至胸前的襯衫鈕扣就這麼任它敞著,為他貴族般的優雅氣質增添了一絲狂野不羈。
雖然只是淡淡的一瞥,但那帶著笑意的挑人俊魅已足以將人的神魂全都誘走,女子被迷得暈頭轉向,臉上的驚駭與埋怨瞬間被打情罵俏的風情取代。
「誰叫你是方易爵?」她嘟起紅唇嬌嗔。「炙手可熱的名造型師,和你傳過緋聞的女星名媛多到數不清,有沒有加我這一個你當然不在乎,但人家可是賭上形象和你在一起的耶,清純玉女和花花公子私會,要是傳出去我的星途就毀了,看人家犧牲多大……」一雙媚眼凝睇著他,裝飾著水晶指甲的纖指挑逗地在他的胸膛輕劃。
用到犧牲這個詞,未免也太嚴重了。方易爵沒接話,只是似笑非笑地挑了挑眉,微勾的唇畔染上幾不可見的譏誚。得了吧,這些話騙騙其他人還行,想用來誆他就未免太蠢了些,在這個圈子打滾久了,什麼是真、什麼是假只需一眼就可看透。
他發動車子,有如藝術家的修長掌指俐落地打檔、操控方向盤離開,即使只是開車這種簡單的動作,也行雲流水得像在演奏一篇悠揚的樂章。
他很清楚自己的優點在哪裡,有著足以躍到幕前的出眾外型,襯上慵懶帶邪的誘人氣質,還有一雙女人渴求的塑造能手,他擅長找出對方的美,依照每個人的特性加以發揮,只要經過他打造,再怎麼沒救的醜小鴨也會成為天鵝,而且是讓人驚艷、獨一無二的天鵝。
因為這些優越之處,吸引眾多美女趨之若鶩,無不費盡心思想在他心中佔有一席之地,更希望能藉著他的才能和地位將她們拉抬到更高的身價。
他不是衛道人士,更不想當柳下惠,只要看對眼的人,他也就毫不客氣地陪對方玩一場遊戲,男歡女愛各取所需。
剛剛那一場激吻,無關感情,最多只夾雜著欣賞,身材姣好、火辣開放的美女誰不喜歡?說他膚淺也罷,人不都是感官的動物?必須有真愛為基礎才能上床的時代已經過去了,輕鬆點、開心點,人生會過得更加燦爛。
車行一陣,他在車水馬龍的忠孝復興路口停下。
「這邊下車可以吧?我記得你說住在東區。」方易爵打開中控鎖。
雖然一路上他仍和她有說有笑,實際上他已經在心里拉起封鎖線。要是能玩得起遊戲他不介意繼續下去,偷偷摸摸躲避記者也另有一番情趣,但光是被拍就嚇得自亂陣腳的玩伴,他完全沒了興致。
遊戲到此結束,不曾深入的關係同樣也擁有能輕易斬斷的好處,連分手都稱不上的叫停,絲毫沒造成他任何的情緒波瀾,他只覺得可以藉此觀察人心也算是有趣。
傻啊,就算真被拍到又如何?睜眼說瞎話這招早就廣為流傳,死不認帳更是好用到不行,也只有初出茅廬的新手才會因為這樣就嚇得半死。
女子愣住。「不是……還要去陽明山看夜景?」
「你怕狗仔跟,還是不要好了。」方易爵微笑,順手將她歪斜的絲巾調好。「不能送你回去的原因應該不用我說了吧?」名人的住家地址在記者的資訊網裡等同公開資料,直接送到家門口不啻是增加被逮的機會。
女子還是有點反應不過來。他是真的怕狗仔跟拍,還是她剛剛說的話惹到他了?但他明明還是笑笑的,並不像生氣的樣子啊……
她偷偷打量他想看出端倪,方易爵察覺到她的視線,揚眉莞爾。
「捨不得下車?」他用一貫略帶沙啞的迷人語調戲謔調侃。「停越久越容易被拍到喔。」
沒有看穿他內心的本領,女子成功地被他顯露出來的表情迷眩,渾然不知自己已毀了曾經擁有的機會。她揚起甜甜的笑,真的以為是狗仔的出沒讓他有所忌憚。
「我們下次要怎麼約?」她還沒拗到要他幫她做造型呢,而且他的吻功了得,讓人萬分期待接下來的發展。
「再說吧。」方易爵傾身替她打開車門。「晚安。」
「晚安。」在他唇上輕啄了下,女子滿面春風地離開。
下次?目送她招來計程車揚長而去,方易爵忍不住低笑出聲。
他敢保證,永遠都不會有下次。他吹著口哨,方向盤一轉,切進了車陣中。
雖然結束約會讓方易爵得以提早回家,不過為了研究一場剛到手的米蘭最新時裝秀影片,不斷定格、重播、慢動作反覆觀看,萃取裡面的精華融合成自己的專業,直到凌晨三點他才滿意地上床休息。
睡得正沈時,一串連續急促的門鈴聲吵醒了他。
方易爵皺眉抬頭,瞥見鬧鐘上的時間還不到清晨七點,不禁低咒了聲。
身為演藝圈的邊緣人,光怪陸離的事見過不少,睡到一半還被挖去搶救某個巨星的悲慘造型這種事也遇過,但即使進這一行都六年了,他還是很痛恨這種睡得正熟卻被硬生生吵醒的感覺。
他下床,隨手抓了件牛仔褲和襯衫套上,邊打呵欠邊走出房間。來找他的人最好是天殺的十萬火急,否則以後絕對會被他列為拒絕往來戶!
裡門一拉開,鏤花外門隔絕的大陣仗讓他瞬間清醒,眼神變得精銳警戒,乍醒的混沌已沒有絲毫殘留。
搞什麼?一大清早居然有一堆警察擠在他家門口報到?
「方易爵先生?」為首的警察掏出證件。「你涉嫌一起謀殺案,請開門,我們需要你的配合。」
即使人已經坐在偵訊室,遭到警方連續盤問八個鐘頭,方易爵依然有種很不真實的感覺。
「你還不招?你因為不滿被害人跟你分手,所以在昨晚潛進她家裡殺了她,還故意佈置成竊賊從陽台闖入的樣子。我們已經在你家廚房天花板的夾層裡找到凶器,也在你書桌抽屜找到被害人家裡的鑰匙,罪證確鑿,你別想狡辯!」承辦此案的許警官用力拍桌,拍得裝在證物袋裡的血刀也跟著一震。
方易爵俊傲的臉龐寫著疲憊,低垂的視線刻意避開那把血漬已轉為黑褐色的利刃。那並不是拍戲用的道具,而是有條活生生的人命被它終結,只要一思及此,這種不該出現在現實生活中的血腥就讓他覺得反胃。
「我和黃可棠已經分手一個月,因為她前一陣子去大陸拍戲,所以彼此家裡的鑰匙都還沒交還。」他語音平板地說著從早上到現在已不知陳述過多少次的事實。「那把刀子不是我的,人不是我殺的。」
他還沒來得及為前女友被殺身亡的消息感到哀傷,就立刻被自己列為頭號嫌疑犯的意外震得措手不及,加上警方毫不停歇的偵訊,他的反應、思緒已逐漸變得麻木,只想逃離這個不在理解範圍之內的世界。這是場惡夢吧?快醒來、快醒來
「你說你昨天下午六點到八點之間是和白雪在一起?」許警官看著筆錄問道,撇唇嗤笑了聲。「剛剛我們已經請白雪小姐配合到局裡來過,她說那段時間她和經紀人在談工作,她經紀人也支持她的說法,你的不在場證明根本不成立。」
方易爵驚愕抬頭,想到她的心態,一把怒火油然而生。
去她的不成立!她為了自己的形象寧可放他一個人自生自滅,也不願承認曾和他獨處車內幫他洗脫罪嫌,好個自私的女人!
疲累至極的情緒因這個消息又開始波動,怒氣支撐著他,方易爵再度嘗試為自己辯解。
「我一點都不恨黃可棠,我何必殺她?」太扯了,一場平和理性的分手居然被形容成情殺?
「壹週刊裡可不是這麼說的。」許警官翻開雜誌丟到他面前。「你以為沒在剛分手當下馬上動手,我們就不會懷疑到你頭上嗎?算你倒楣,沒先確認人死了沒就離開,她還留有最後一口氣寫下你的名字,這可不在你的計劃之內了吧!」
方易爵連瞄都不用瞄,就知道他說的是哪一篇報導。他們分手時,她剛好被拍到和同劇組的男星出遊,媒體立刻加油添醋地幫他們擅自解讀,這狀況他早已習以為常,也懶得去解釋什麼,沒想到居然成了警方的「證據」之一?
他深吸口氣。「她遇害之後馬上有人報案,行兇現場留有我的名字,我連逃都沒想過要逃、還乖乖留在家裡等著被抓,你們又在我家起出凶器,你不覺得這狀況順利得太詭異了嗎?」
「難不成你還要說有人嫁禍給你?」許警官雙手環胸,冷笑回堵。「會那麼快有人報案是因為她的助理接到從她家打去的無聲電話,覺得不對勁趕過去查看,其他的就只能怪你太﹃靠穩﹄,自以為計劃得天衣無縫,結果老天有眼,在你還來不及湮滅證據前就事跡敗露,人要是衰啊,喝水都會嗆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