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頁 文 / 單飛雪
它們一下子全撲過來,夏穎兒嚇得哇哇叫,躲到他身後。
「它們不會咬你的。」他哈哈笑。
夏穎兒看他扔飼料給狗兒吃,狗兒朝他狂搖尾巴,舔他手掌,跟他磨蹭,他不怕髒,牛仔褲被狗蹭啊蹭地,沾了塵泥,他都無所謂。他甚至跟它們講話,很溫柔的口氣,對狗兒比對他店裡的客人還有耐心。
他說:「吃飽一點,還很多啊。」
他說:「你好像瘦了,玩這麼髒,跑去哪了?」
他又說:「你不乖,每次都搶第一個,去去去,去那邊給我站好。」
他對它們講話,像對自己的孩子說話。他蹲在地上,一一摸摸它們的頭,就好像它們都跟他很熟。
夏穎兒漸漸放鬆,不那麼怕狗了,這些狗,都很聽他的,一共五隻,全蹭啊蹭地要跟他撒嬌。
她機靈地看著這一切,嘖嘖稱奇。這真是她遇過最有趣的事了,比去看電影逛百貨店有趣多了,每隻狗都有它不同的毛色和它獨有的表情,看著巫克行的眼神充滿信任。
夏穎兒看他將飼料攤在掌心,伸向野狗。看他微笑對它們說話,狗兒舔濕他的掌心,他因此微笑了。凝望他的笑容,沐浴在金色夕光中,初秋的涼風拂過夏穎兒的臉,好像在吻她。
她被一種幸福的氣氛包圍。
好像世上所有一切都消失了,只剩下她跟巫老闆還有這群小狗,以及這片蔥鬱的河堤風景。
她忽然又有幻聽,跟在婚禮上一樣的音聲,那也許是來自她內在神性的音聲……
弛說:「是他……真的是他……真的真的就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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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穎兒返家探望爸爸,帶上巫克行送的手沖咖啡器具,親手沖泡咖啡給爸爸嘗,沒想到他感動到熱淚盈眶。
「我的穎兒真了不起,知道我愛喝咖啡,特地學來泡給我喝。」
「爸,只是沖杯咖啡而已。」也不是特地為老爸學的,但老爸喝著咖啡,還是亂感動一把,還很自得其樂。
「就知道你心中一直有我這個老爸,這咖啡太好喝啦,我女兒太棒了。」
夏穎兒感到好笑,過分樂觀,這就是老爸的優點。
「巫老闆真夠意思,房子便宜租你,還將技術教你,真是好人。」
「是啊,我以前覺得他很機車,真正相處後,發現他這個人真不賴喔。」
夏曉山手肘頂了頂女兒。「真希罕,看你講劉庭威時,都沒這麼有精神,你該不會是喜歡人家吧?他反正還沒結婚,如果不錯的話……」
「幹麼扯到這個……」夏穎兒心虛,面孔脹紅紅。
她確實喜歡上巫克行了,特別在河堤那次親吻後,她跟他之間,彷彿有什麼在發酵著,變得很曖昧。雖然誰都沒有說喜歡誰,可是互動越來越密集,他越來越晚回去,她也越來越晚睡。店裡打烊後,喜歡跟他聊天,陪他處理店務,做什麼都好,就是想跟他在一起。原來她可以這麼黏著某個人,完全不覺得累,把乖乖跟鹹酥雞都拋棄,電視偶像劇的男主角跟巫克行一比都失色了。
媽媽下班回家了,夏穎兒也興致勃勃,沖泡咖啡給她喝。
「我又不喝咖啡。」
「我泡的不一樣啦!」夏穎兒很興奮。「真的很好喝,泡咖啡太有趣了。」
媽媽嘗了一口,皺眉。「沒什麼,跟外面賣的差不多吧,還是茶好喝……」媽媽不愧是務實派,連喝個咖啡都可以講大道理。「你玩玩這個可以,可別哪天跟我說要開咖啡店,我先警告你,我們家沒那個錢,你知道你悔婚我賠了……」
唉,夏穎兒覺得掃興。
「你真是的,女兒難得回來,興致勃勃泡咖啡給你喝,你就不能講點好聽的嗎?」
「我是先給她打預防針,這丫頭闖的禍太多了,不先警告,我又要收爛攤子。」
很好,又吵起來了。
這就是婚姻生活嗎?救命。
夏穎兒東西收收,跑去找死黨。
她沖咖啡給莊妹京喝。
莊妹京目瞪口呆,看奼女夏穎兒安安分分地沖泡咖啡,很講究每個步驟細節,一絲不苟沖泡完畢。
「夏穎兒……原來你也有這麼賢慧的一面,哇,你泡咖啡時,看起來亂有氣質的。」跟那個狂嗑鹹酥雞的奼女天差地別。
「咖啡原來很有趣喔。」
「我知道,我就知道,跟巫老闆住很有趣。」
「我是說咖啡有趣,他沒跟我住,他都回家的。」
「我知道咖啡有趣,但是咖啡有趣是因為巫老闆愛咖啡所以你覺得有趣,我知道巫老闆沒跟你住,但是我有預感你們很快就要住在一起。」
「你亂說什麼啊?」夏穎兒瞪她,莊妹京笑倒在床。
「幹麼那麼驚訝,少裝蒜。」莊妹京果然有夠精。「你們進展到哪了?」
「亂猜。」
「夏穎兒夏穎兒。」莊妹京嘖嘖道:「眼睛不要閃來避去的,我感覺得出,你喜歡巫老闆,那沒什麼大不了,我支持你,事實上我早就看劉庭威不順眼了,雖然大家都說他好,不過要不是他那麼有錢,還會那麼好嗎?巫老闆不一樣,我在他身上嗅到一種氣息。」
哦?她好奇了。「什麼氣息?」
「鎮得住你的氣息。」
「耶……」
巫老闆可以讓夏穎兒關掉電視。
巫老闆可以讓夏穎兒忘記零食,遠離垃圾食物。
巫老闆讓下班就變成一尾死魚動都不動的夏穎兒改變,跟著他烘焙咖啡,料理家務。
巫老闆讓注意力在自己身上的夏穎兒,開始關注另一個人的世界。
夏穎兒低頭笑,面對好友,她比較願意坦白。「你知道嗎?我從不知道……原來喜歡一個人,很刺激……比看電視吃零食更有趣。」
「你承認你喜歡他了?」
夏穎兒頭更低了,笑著,點點頭。
「有多喜歡?到愛的程度嗎?」
夏穎兒頭更低更低,又點了點頭。「我……很想二十四小時都跟他在一起,我從來沒有這麼瘋狂,他真的好有魅力,跟他在一起做什麼都好有趣喔。如果是他,我想……我願意,失去自由,可是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也喜歡我……」雖然有過親吻,但也只有那麼一次,算不算數呢?
「哇塞。」莊妹京攤在床上,捧著心。「你竟然講得出這麼肉麻的話,果然是在瘋狂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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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大廈三樓,陳設簡單的北市套房,地點就在老巫咖啡行步行約十分鐘的地方。這間套房只有十五坪,裡邊擺設黑木製的成套傢俱,這裡是巫克行下班後休息的地方,他的時間幾乎都耗在咖啡行,他另外有個真正的家,在某個隱密的地方。
在台北,這間小套房就夠住了。
這兒沒電視,他討厭電視聲。沒有音響,他不聽音樂,只愛山林大自然的音聲。有時午夜下雨,他會醒來,躺在床,聽雨聲,可以這麼聽很久,彷彿是雨,跟他談了整晚心事。
巫先生也不看報,回家後,習慣在桌前,開電腦處理公事。准十二點,上床看書,看累,書往旁的茶几一扔,倒下就睡。
白日運動量很夠,每晚沾床,書看幾頁,就睡了。
他鍾情又厚又重的文學名著,看書是這幾年養成的習慣,床畔矮几,堆成小山高的英美文學名著,是和他最親密的床友。
這個窩,從沒讓親友來過,連前女友都不讓來。親人移居舊金山,很少往來,幾個交心的朋友,這些年都斷得差不多了。
唯一往來的女友,鬧翻。婚事告吹後,他發現自己竟然吃睡得比過去籌備婚事的日子還要好,心裡彷彿有塊大石終於放下。
婚事是王雅蓓逼來的,他也覺得應該給個交代。這些年她常間接或明示地讓他知道,他那段風風雨雨的日子,她沒離開他,她說那是因為愛他。可是,她的愛漸漸讓他很有壓力,他希望把過去那段挫折放下、甩開,她卻將那段日子當成榮耀,證明她為愛情付出的榮耀。
分手,他反而輕鬆。
這個窩,從不讓任何人來,討厭隱私被打擾。也許因為這樣,無法想像跟王雅蓓結婚的日子。這個窩,從不邀人來,有人卻不請自來,賴好幾天不走,真過分。
這訪客,如雲般蓬鬆微鬈的發,有雙迷濛大眼,紅嘟嘟臉頰,濕潤的粉紅唇辦。比王雅蓓胖一些些,軟潤的身軀像只胖小狗般無害,團在那兒,撈起來抱住了,應當很溫暖。臉如果貼著她髮絲,應當很溫暖……他吻了她,濕潤得如吻在沾了露水的玫瑰花瓣。
只是這花瓣是熱的,他身體是滾燙的。
這不速之客,據地為王。白天見著,晚上也不放過他,跟他回家裡。他在書桌前辦公,感覺她在耳邊嗡嗡嗡。他逃到床上躺下了,卻覺得她趴到身上給他煽風點火。
巫克行輾轉反側,睡得不好。他瞄一眼床頭鐘,數起時間,還有五個小時七點,夏穎兒七點會從咖啡行出發,照例他都是七點到咖啡行開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