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頁 文 / 嘉恩
母親的事她已經全權交給父親,身為人家的丈夫,早就應該盡點責任,至於另一個家,她相信少一個她也不會差到哪去。
莫立美展開雙臂,擁抱陽光,擁抱藍天,享受難得的優閒。
「以後呢?」
「以後……我沒想這麼多,只想暫時過逍遙自在的日子。」她的腦袋還是空白的,沒有任何規劃,因為她想先學疼愛自己。
「他把離婚協議書寄給你了嗎?」
「還沒,可能要再等幾天吧。」
金艷雙手抱胸,一臉不以為然。「說老實話,我不以為他會答應離婚。」
「沒有婚姻的愛情,維持起來很辛苦。」
「你真的確定徐之禮不愛你?」
「我不是跟你說過我親耳聽見他說的話,他只是想迎合他媽媽挑選媳婦的條件而已。」
「喔……」金艷淡淡應了聲,再問:「還記得我說我不喜歡徐之禮這類型的男人嗎?你知道為什麼嗎?」
「你沒說我怎麼可能知道。」
「因為這種男人聰明而且還非常有耐心。聰明,所以他清楚什麼是對自己最有利的,什麼是他最想要的,一旦確立目標,他便不會放棄,即使要花時間等待,他也會非常有耐心一步步進逼。這種外表看不出來,實際上卻很懂得狩獵的男人最讓我討厭,因為他永遠不會說他想要什麼,也不會讓你看透,他只會自以為是以他覺得最恰當的方式來對你好。」
金艷說得很多,莫立美卻聽得有些模糊,不懂她想隱喻什麼。
「徐之禮這個人相當冷淡,對渴望有人保護關心的你來說,他絕對不是最適合的人選,所以當你說對他有好感的時候,我曾經到他公司找他,要他別招惹你,他卻說他很喜歡你,絕不會放棄。」金艷頓了一頓,突然將視線移至一旁的角落。
「現在擺在你眼前的這組森林小屋,其實在台灣早就沒有賣了,徐之禮透過朋友表示有意想買。我輾轉聽見消息,趁著到日本出差的機會順便幫他找.還真的讓我順利找到.然後硬敲了他十萬元運費,他也非常樂意支付。我回來台灣那天,他還非常慎重地來接機,當然了,不是來接我,而是來接你這一組玩具。」如果有人對好友那麼疼愛,她當然沒有繼續阻止的理由。
莫立美眨了眨眼,走到那組森林小屋旁邊,拿起其中一隻小熊,放在手心裡把玩。
「你聽見他親口說那些話,我人不在現場,也不是當事人,因此不便發表什麼高見。可是就我看來,他很用心對你,要不然他也不會要求我將你的租書店以租的方式暫時維持三個月。」她現在居然在幫徐之禮說話,她自己都覺得意外。
「是他要求你這麼做?」莫立美一臉詫異。
金艷點點頭。「你也知道我很懶,怎可能不賣還要租三個月,就算是為了你.我情願出錢直接買下還比較不麻煩,是徐之禮出錢要我僱用工讀生幫你管理租書店,等三個月後你若沒有反悔再正式賣掉。立美,如果他對你沒感情,會做這麼麻煩的事情嗎?」
原來……在她不知情的背後.之禮曾對她不過那麼多心思,而他竟隻字未提。
「你現在很後悔嗎?」
後悔嗎?
莫立美喝著熱可可,望著窗外搖頭。她是在真的再也無法隱藏痛苦後才選擇離開最愛的男人,她是很慎重地做出這個決定,所以並不後悔。
她很感激丈夫對她的付出,不過沒有愛情只有責任的話,這個婚姻是無法走得長遠。她對婚姻從來沒有過多的期待,只希望能得到丈夫全心全意的愛以及重視,這樣如果也算奢求,那麼她情願離開.至少全身而退也算瀟灑。
叮咚!
門鈴聲響起.會是誰這麼早來找她?小艷不太可能……嗯,不過也只有小艷才知道她的住處,難道是鄰居?
莫立美放下熱可可,穿上鱷魚形狀的鞋子來到門口,打開木門,看見竟是徐之禮站在外頭。
她差點忘了,租書店正在整修,所以一個月前她才以mail通知他自己的住處,好讓他能把離婚協議書寄來,省下見面時間;等拿到離婚協議書就能正式對家人宣佈她已經離婚,到時木已成舟,又能省下一切不必要的勸說。
「你……」她非常意外會看見他的出現,第一眼也發現他瘦了些。
「我方便進去嗎?」
「請進。」
徐之禮踏進她的住所,立刻感受迎面而來的涼風,他環顧四周,每一樣物品看似簡單,其實都藏著精巧設計,也有其風格,粉色的視覺,舒服宜人,跟現在他的住處完全強調格調以及時尚的感覺有著明顯不同。
原來她喜歡這樣的感覺。他一轉頭,視線定定落在她身上,她穿著一件印有怪圖案的衣服,有著亂七八糟的顏色、錯綜複雜的線,七分褲,腳上穿的是鱷魚拖鞋,頭上紮著馬尾,外表看上去至少年輕五六歲,看得出來她非常享受這樣的私人空間。
她一個人,心情歡愉;他有人陪,心卻寂寞。
這麼快就能剔除他這個人了嗎?
一直對望也不是辦法,莫立美笑問:「要不要喝飲料?不過只有三合一衝泡式的。」她不愛喝咖啡,並不講究。
「不用。這一個月你過得好嗎?」真不想問,但心底期盼她能說出不太好讓他平衡一下,畢竟這一個月來,他確實過得很慘。
妹妹不說,就連母親也開始數落他,除去這些因素以外。他最大的錯是完全看不見立美的痛,因為她不吵不鬧,所以他認定她即使發現也不會有意見。
「還不錯。」雖然他說不需要,她仍是倒了一杯開水給他。
徐之禮無聲苦笑。踏進屋裡的瞬間,他就明白立美不會過得不好,這問題,他真的是問辛酸的。
「其實你不用親自送來,郵寄的就可以。」
「我沒打算離婚。」明白她指的是什麼,他立刻回道。
莫立美呆了一下,說不出此刻心頭的感覺是什麼。「為什麼?」
「因為我從沒想過要離婚。接下來你是不是想問:如果沒感情了也不離婚嗎?」
她點頭,她的確想問。
「立美,隨著年紀增長,我對愛情也就沒有過多的期待,反而著重現實考量,所以我不清楚沒有感情究竟是怎麼判斷的,是沒有每天將愛掛在嘴上就不算愛?還是沒有呵護備至就不算愛?或者愛得不夠深就不算愛?
「在我的認知裡,好好照顧你,讓你開心,滿足你的需求就是對你的愛,如果你連這個也否定的話,那麼,我實在不曉得該怎麼去愛了。」
或許他父親不夠資格成為一個好父親,但他教過他要如何當一名好丈夫,他說要對家庭負責,要關心妻子,不要讓妻子為了生活煩惱,他每一點都有做到,也認定自己對得起立美。
「我之前的確深愛過一個人,後來因為一些理由不得不分手,無論分手理由是什麼,我們終究分手了,而我也沒再見過她.心底更沒有她。當我娶你的時候,就沒想過要離婚,因為在我心裡,你是我唯一想要共度一生的妻子。可是如果你問到感情……我確實是不及格。」
他已經過了那種年少輕狂的歲月,愛情不再是唯一、負責、專情才是最重要的,仗勢著立美對他的這份愛,他也以為自己做得已經夠多,然而她要的其實很簡單。
就是——愛她。
莫立美靜靜聆聽。這是她頭一次聽他說那麼多話,說得那麼深。
「立美,我不是不愛你……只是愛不夠深。所以,我們暫時分居吧,你可以等到我對你的愛情及格後再回到我身邊,好嗎?」
第十章
及格?
不及格?
到底要怎麼評斷?
愛情,本來就是一種很主觀的感覺,深或淺都是自我認定。
之禮說了,原來他不是不愛她,只是愛得不夠深,這樣比起一開始誤以為他完全不愛她來得好多了。
那麼,她算不算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這個女配角實在是身在福中不知福耶。」
聽見徐之雅一邊翻閱新的小說,一邊氣呼呼的評論,莫立美忍不住問:「怎麼說?」
「男主角每天在外面工作賺錢養她,她竟然還說男主角都不試著瞭解她想要什麼,所以她決定離開男主角去尋找她的幸福,這種真是白癡女配角!現在有哪些男人會這麼照顧女人的,她不知感恩就算了,還把錯怪在女主角頭上,幸好男主角終於遇上懂他的女主角……」莫立美的租書店重新開慕,徐之雅依然是頭一個報名來當工讀生。
「那我也算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了,只因為你大哥一時氣話就說要離婚。」
「當然不是——」徐之雅激動的開口,「大哥都親口承認愛得不夠深,這當然是他的錯。我才不會跟一個不夠愛我的男人結婚,很愛我的都無法保證永遠不變,更何況可能只有一半的愛情要怎麼維持一輩子?所以絕對是大哥的錯,我非常支持大嫂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