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頁 文 / 嘉恩
「生什麼氣?」他們不是在談論小艷遲到的事情嗎?
「咖啡。」
「喔。那沒關係,她又不是故意的。」
「你不覺得燙?」
她又不是沒知覺!「會燙啊,不過生氣又有什麼用?咖啡已經潑下來了,又不是生氣就能夠挽救的。我以前也端過盤子,所以能體會這種工作的辛苦,也就沒什麼好生氣的,不是嗎?」既然不是故意,生氣也無法挽回什麼,還不如保持心情愉快。
「你脾氣不錯。」他讚美。
原本他對坐在對面只是陪客的莫立美沒什麼太深刻的印象,畢竟只是一個配角,加上她的長相並不出眾,他對她更不會特別注意,直到剛才,女服務生打翻咖啡潑在她身上卻不見她動怒,他才開始注意她。
她一頭柔順的直髮披在肩上,穿著粉色的洋裝,臉上柔美的笑容宛若路邊不起眼的小花.卻是最舒服的點綴。
沒想到他會稱讚她;莫立美羞澀一笑。
「這沒什麼,只是將心比心。」咦?等等,他們不是應該討論小艷的遲到問題嗎?「徐先生,今天真的很不好意思,小艷不是故意的,請你不要見怪!」小艷,我已經盡全力了。
徐之禮輕輕頷首,「我相信她不是故意的。你待會兒還有事嗎?」
「本來要去逛書店。」如果小艷準時出現,如果小艷中意這位徐先生,她應該早早就能編個藉口離去,也就不會被咖啡潑到,也就不會現在還坐在這裡,也就能順利逛書店買她喜歡的書了,所以人生難免有意外。「看樣子現在是去不成了,我應該會直接回家。」上網或整理房間,時間很快能打發過去。
「莫小姐是做什麼的?」他開始對莫立美產生一絲興趣。
「我?」比起兩人乾瞪眼,有話題聊也是不錯,她好相處的話,他應該會對小艷有更好印象才是,所以她要努力幫小艷打好關係。「我是小說漫畫出租店的老闆。」
在她說完答案的瞬間,她確信徐之禮眼底閃過一抹不甚贊同的眼神,不過她當作沒瞧見,這是她的人生,用不著旁人說什麼。
「很特別的工作,為什麼會想當這種店的老闆?」
還要繼續問?難道他不知道會是千篇一律的答案嗎?
「因為我從小就喜歡看漫畫,我想開這種店想了很久,也努力一段時間才成功。」其實她對漫畫比較感興趣,小說是因為太多字,她不太喜歡,往往看到一半就會放棄去看漫畫,是在經營了出租店後才開始學著看小說。
「小說漫畫很不切實際。」他妹妹之雅就相當沉迷,他還曾經下令禁止她接觸這類書。
「你說得沒錯,小說漫畫確實不切實際,不過這種書籍能夠調劑身心,在現實生活中,我並不是運動員,卻能透過運動類漫畫去體會運動或是瞭解規則;我不是偵探,也能跟隨主角去找尋線索探索真相;我沒戀愛過,也能陪著女主角去感受一段戀情的美好……我們不可能什麼都嘗試,小說漫畫卻能幫助我們,不是嗎?」
徐之禮和其他人一樣的想法,她早習以為常,多半解釋到這裡,點不通的也就沒有繼續聊下去的必要了,話不投機半句多。
「你沒有戀愛過?」在她一長串的話裡,徐之禮只挑想知道的重點。
呃……她居然不小心說出這種事,真笨!
「嗯,我沒有談過戀愛。」她希望他點到為止,不要繼續問下去。
「為什麼?」
竟然還追著問?這位徐先生怎麼會突然對她感興趣?他不是認為時間就是金錢,小艷遲到已經讓他浪費很多金錢了,怎麼還要繼續浪費在她身上?
莫立美沒有馬上回答,反而低眸看了眼手錶。
徐之禮注意到她的小動作。
「趕時間?」
「不。沒有……」只是你的問題讓我無法招架。她在心裡歎了口氣,還是決定回答,她向來不懂拒絕這門藝術。「我看徐先生立該戀愛經驗豐富吧?」她這句話算是讚美,泰半的男性不會否認,畢竟這攸關自己的面子問題。
「不。」他說。
「呃……」她再次很無言。「總之,戀愛是很主觀的,別人眼裡的美醜不一定代表自己的感覺,有時候自己喜歡的對象也不見得會回應,所以我經常和戀愛擦身而過,還沒有種下種子之前不是旱災就是水災。」唉,無緣。
她的幽默逗笑了徐之禮。「是嗎?那你喜歡什麼樣的男性7」
「最重要不是我喜歡,而是要有個感覺;喜歡不喜歡很主觀,但是感覺需要培養。」好比眼前的男人條件非常好,堪稱是女性眼中最棒的男友,不過對她而言,連門檻也還沒跨過,完全不列入考慮範圍。
「我贊同你的話,感覺需要培養,不過第一印象更重要,不知道莫小姐對我的第一印象如何?」今天要和他相親的是董事長的外甥女,加上礙於母親的壓力,他不得不來,不過艷麗的外表不見得適合他,撇除外貌不談,倒是眼前這朵小白花比較好。
咦?怎麼又問她這麼難回答的問題?
「……徐先生很客氣、有禮貌,也很體貼,坦白說,徐先生條件極好。」
「謝謝。」很一般的稱讚,徐之禮聽出她的敷衍。
這樣看來,他在她眼中似乎沒有太多的好印象,非常意外的結果。
他家世背景不錯,工作的頭銜也讓人眼睛一亮,加上外表出眾,沒有幾個女人能抵擋他刻意散發的魅力。
當然了,也會有少數例外,不過他不會因此升起想要征服的慾望,誠如她所說,喜歡是相當主觀的感覺,他不會自大到認定每個人都非喜歡他不可。然而——
她是少數之中讓他唯一破例很想要征服的女人。
無關什麼大男人心態,他純粹覺得她令他感到舒服。
舒服——就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理由,外表、家世反而是其次。
他希望能改變她對他的看法。
誤會解決了,時間也差不多,因為衣服上多了一大塊咖啡嘖,她不能去逛書店,準備打道回府。「徐先生,既然……」
「叫我之禮。」
主人都這麼說了,當然要客隨主便。「之禮,既然你不計較小艷的事,那我也不好繼續耽誤你的時間,我代替小艷謝謝你。」
「你趕時間嗎?」
呃……怎麼又這樣問?她當然不能老實說不想坐在這裡浪費時間。
「還好,我沒有要去別的地方,待會兒就直接回去,所以不趕時間。」信聰明人應該聽出她話裡隱含的意思。
「那就好。不知道你對婚後和公婆同住有什麼看法?我知道現在的年輕女性都不願和公婆同住,不過我是長子,加上我父親過世多年,自是希望能娶一個願意陪伴我母親的妻子。」他提出結婚的先前共識。
她又不是小艷,怎麼代替小艷回答?不過她覺得小艷應該會拒絕,畢竟以她獨立又不愛受人約束的個性,應該不會想和公婆同住。可即使她再瞭解小艷,依然無法代替她回答,所以能不能行行好,別再問她這麼艱深的申論題,會很浪費她的口水。
「你是長子,父親又過世多年,當然最好能和母親同住陪伴她,這很理所當然。」一般標準的答案,她刻意走中間路線。
「立美,我是問你的想法。倘若是你,你會怎麼做?」
這位先生,我又不是你的女主角,問我做什麼?莫立美覺得有些莫名其妙,但還是回答他。
「如果是我的話,我當然也希望能和家人住在一起,畢竟她是我丈夫的母親。我覺得人無論有再多的缺點,都能原諒也能忍受,但不孝是最可惡的,不過前提是他的家庭狀況正常,畢竟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因此只能就我所知的考量,當然會希望和公婆同住。」
「希望?」
「我剛才也有說了,事情難免有意外,婆媳之間的相處是一條漫長看不見終點的路,走起來相當吃力,如果彼此到了一個忍耐的極限,無法再和對方相處,那麼還是分開住好一點,若是住在附近,不但可以互相照顧,也比較不會有摩擦。」這是她結過婚的女性同學朋友們給她的建議,她希望自己不會走到這個地步。
徐之禮頻頻點頭,頗贊同她的看法。「你很成熟。」他衷心讚美,這樣的讚美遠勝過外貌的欣賞。
「還好,不過我的看法不代表所有的人,如果你想知道小艷的想法還是要親自問她。」小艷跟她就相差十萬八千里。
「這我知道。婚後,你會專心在家裡還是要繼續……工作?」他實在不清楚她的小說漫畫出租店算不算是正式的工作。
「這點我會和我丈夫討論,雖然我賺的錢不多,不過多少能貼補家用。」即使疑惑他怎麼老將話題在她身上打轉,莫立美仍舊有問有答。
「意思是如果你丈夫有能力,你會放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