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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頁 文 / 路可可

    失去心,竟會這麼難受哪!

    第七章

    兩年後——

    「……我去到哪裡你都跟很緊。很多的夢,在等待著進行。一起長大的約定,那樣清晰……那樣真心,與你聊不完的曾經。而我已經分不清,你是友情,還是錯過的愛情……」(詞/方文山)

    古安妮坐在她的早餐店裡,按下重複鍵,讓周傑倫的那首《蒲公英的約》,再次在空氣裡揚起。

    前幾天,她第一次在廣播裡聽到這首歌。在鋼琴聲及周傑倫帶些壓抑的嗓音間,她起了一身雞皮疙瘩,馬上跑去唱片行買下CD。

    然後,她就一直聽一直聽,聽得哭到喉嚨都沙啞了。

    傻子啊,都兩年了,眼淚早就應該都流乾了,她還哭個什麼勁兒,她和他甚至連個什麼約定都沒有啊。

    「老闆,來一份發呆蛋餅。」一記飛掌拍上古安妮的頭,一個高挑的身影擋在古安妮面前。

    「還有一杯傻呼呼奶茶。」一道香氣逼人的身子偎近古安妮身邊。

    「於薇、尉遲靜,你們怎麼來了?今天不用上班嗎?」古安妮高興地往前一撲,一把抱住死黨們,高興得像顆陀螺一樣打著轉。

    「我們今天休假。不過,你的臉色怎麼這麼難看?早餐不夠營養喔。」尉遲靜說道。

    「吃胖一點啊!你的嬰兒肥臉蛋呢?」於薇揉了揉她的腮幫子。

    「人家有努力吃啊。」古安妮一本正經地說道。

    「只是相思病一得兩年,所以也胖不了了。」尉遲靜不客氣地說道。

    「唉唷,不要提那個了。」古安妮洩氣地頹下肩,輕喟了口氣。

    「提一下有什麼關係,反正你又沒忘記過。」尉遲靜不客氣地說道。

    「就是因為沒忘記,所以才怕人家提啊。」古安妮乾笑了兩聲,澄圓眸子裡在那一年之後,就飄上了一些輕愁,看起來再也不是那個無憂無慮的女孩了。

    「他還是沒打算要回來嗎?」於薇側著臉問道。

    「嗯,乾媽說他在香港生意做得還不錯,在那裡看貨、找工廠也比較方便。」

    白哲希從牛津畢業之後,因為已經在網拍上闖出心得。他開始認真地將他業餘的音響拍賣事業,擴大了資本及規模,並取得了幾款香港汽車音響的獨家代理權。不過才一年的時間,他的業績就又成長了一半,事業如日中天。

    事實上,過去兩年來,他回來過台灣三次,只是兩人都有意無意地避著對方。偶爾,真的不小心對到了面,彼此也都會強打起精神,假裝一切沒事。可是總是話才說了幾句,他就會很快地找出理由來說再見了。

    「真怪,明明兩個人都放不下對方嘛,否則早該各自再找男女朋友了啊。」於薇嬌媚唇間輕吁了口氣,美人蹙眉姿態亦是艷麗好看。

    「他應該已經鐵了心放下了吧。」是她還傻得一直在等待。

    「反正不管白哲希鐵了心沒,總之你今天一定得放下——壽星不准愁眉苦臉。」尉遲靜命令道,拍了下她的肩膀。

    「啊,今天是我生日!」古安妮突然驚呼出聲。

    「就知道你忘記了,所以我們才特別排了休假,來幫你關店,準備幫你慶生一路到天明啊。」於薇笑著說道。

    「你們人怎麼這麼好!」古安妮眼眶含淚,再次用力地抱住她的死黨們。

    這兩年來,如果沒有她們陪著加油,支持著她開起這間早餐店,她真不知道自己會不會變成一抹遊魂。

    「朋友是當假的嗎?」尉遲靜拍拍她的頭。

    「我們要一路玩到深夜,晚上找猛男來作陪。」於薇雙眼發亮地說道。

    「喂,當心你那口子醋勁大發。三十多歲熟男,發起脾氣來很嚇人的,不是嗎?」古安妮揶揄著她。

    「他出國了,不理他。反正,今晚要大大狂歡。」於薇無所謂地一聳肩,臉上笑容很調皮,因為她還幫安妮安排了相親對象呢!

    「喂——你們該不會真的去找猛男來吧?」古安妮著急地問道,她可不喜歡讓男人靠她太近。

    「放心啦,如果你真的不習慣猛男的話,小靜可以客串啊。」於薇笑著說道,一對美艷眼睛閃著光。

    「對啊,阿靜最能讓人托付終生。」古安妮作勢小鳥依人地偎在身高一百七十公分的尉遲靜身邊。

    三人同時哈哈大笑,互相推推鬧鬧著,就如學生時代一樣。

    笑鬧之間,古安妮在兩名死黨幫忙下,開始收拾、整理起她粉藍相間的早餐小店,又和幾名晚來買飲料的熟客聊了下天。十二點時,早餐店才算真正地打烊了。

    在她們的陪伴下,古安妮走回不遠處的公寓,換上一襲粉色小洋裝下樓,再坐入了於薇的紅色跑車裡揚長而去。

    當紅色跑車消失在遠方道路時,古安妮所住的公寓街角,緩緩步出一道修長的男子身影。

    他留著一頭前後齊長長及下顎的長髮,俊美臉龐白皙而好看,目光爍亮地看著她們離去的方向。

    這不是他第一次在她生日這天看著她的背影。去年她生日時,他也曾偷飛回台灣,在公園裡看了她燈火未熄的房間整整一夜。

    這一年來,她的日子似乎是過得更好了,不但早餐店已經步上軌道,而且還有死黨陪著過生日。

    他實在是不該再用回憶來自我折磨了,他早就應該要如同兩年前所說的話一樣——

    對她放手了。

    ☆☆☆☆☆☆☆☆☆☆☆☆☆☆☆☆☆☆☆☆☆☆

    半夜十二點,一輛銀色休旅車停在古安妮住處前。

    王爾德從駕駛座下了車,替古安妮開了車門。

    「我可以再打電話給你嗎?」王爾德問道,斯文臉上儘是笑意。

    「可以啊。」古安妮點頭,給了一個甜甜笑容。

    「你的早餐店在哪裡?」他好奇地問道。

    「可愛吧。」古安妮指著家門斜對角的那家小小店,嘻嘻一笑。

    「感覺像是一家咖啡廳,而且顏色粉嫩又可愛,很適合你。」

    「是啊,有空來吃早餐,我請客。」古安妮豪爽地說道。

    「沒問題,我一定會再來的。晚安。」王爾德俯身飛快地親吻她的臉頰。

    古安妮起了一身雞皮疙瘩,乾笑地後退了一步。

    「抱歉,嚇到你了。我情不自禁。」王爾德以為她害羞,笑容於是更加燦爛了些。他朝她揮揮手,坐上車揚長而去。

    古安妮朝他的車子揮揮手,卻沒有馬上回到家裡。反正,回到家裡也是一個人,老爸要後天才會回家。

    她於是慢吞吞地踱步到對街小公園,在一張石椅上坐了下來,抬頭看著中藥店的四樓。

    不用想,燈光當然是暗的。

    她歎了口氣,把今晚收到的生日禮物擺在腳邊。

    她已經二十二歲,確實是應該要改變了。

    兩年來,她的生活裡沒有了白哲希,不也一樣過得不錯嗎?她從學校畢業,正在為前途彷徨,才想著要開間早餐店時,乾媽馬上便提供了一間親戚的空店面,而她的老爸則很乾脆地掏出了資金。

    於是,她就這麼成了早餐店的老闆娘。因為沒有別的寄托,她把每個客人都當成朋友。早餐店的生意於是從開店第一天開始,就興隆地超過她的想像,客人愛吃早餐,也都愛和她閒話家常。

    半年前,莫名其妙來了個記者,在經過報紙的報導之後,生意更是忙到不行。她甚至得多請一個幫手,才有法子顧好客戶。

    嚴格說來,她的日子過得不錯,也有幾個人追求過,她甚至也和一、兩個人短暫地交往過。

    但是,她對他們總是沒法子放下比朋友更多的情緒。閒話家常,關心彼此都是她可以做到的範圍,但當對方深情款款地凝望著她時,當對方的唇落在她唇上時,她總會習慣性地抗拒。

    她知道自己沒忘記過白哲希。

    有白哲希在時,她想要自由。然而,當她一旦開始獨自生活時,她才知道自己以前是如何地被人呵護著的。

    他還沒去英國前,她沒拿過兩公斤以上的東西。因為他老愛說她笨手笨腳,會砸壞東西,總會把東西一手接下。

    開了早餐店後,她知道自己的熱心、願意傾聽,是生意興隆的原因之一。但她也漸漸地發現,她一個人是沒法子解決所有人的問題的,於是,開始學會分別親疏遠近的朋友。至少總得把自己的日子先過好吧——

    多可笑啊,分手後,她記得的,反而是他的種種好了。如果時間能倒轉,一切又會是如何呢?

    古安妮長歎了口氣,抬頭看向月亮。

    突然間,一道黑影衝到她面前,扯住她的皮包和她腳邊的名牌提袋。

    「救命!」古安妮大叫出聲,死命抱住皮包與她的生日禮物。

    搶匪一腳踢向她,她悶哼一聲,卻堅持不放手。

    搶匪於是扯著她的包包,快步往前跑。古安妮則因為不鬆手,所以被拖在地上滑行了一公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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