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頁 文 / 簡薰
當然他有在改變,但不知道為什麼,卻有點綁手綁腳的感覺,她一直在等待他開竅的那天。
接到這個告白電話的時候,她真的很高興,但為了讓他更想念,更喜歡,所以她告訴他說,小堂妹還沒睡,不能見面,明天?爺爺生日要回去,而且,不能開機──事實上,她只是跟小堂妹去台中玩了一趟。
原本以為還要等很久,沒想到他居然被兩張照片給刺激了……
雖然最後一件事情不在她預測範圍內,但這個結果她很喜歡。
非常非常的喜歡。
第九章
「美食四方」的編輯部一早瀰漫著一股奇怪的氣氛,而歸咎其來源,就是角落賀以捷的桌子。
他,笑咪咪的。
他,偶爾吹口哨。
他,哼著歌。
這明顯的怪異行為讓整個編輯部的人忍不住拉了視窗,在主管的眼皮子底下開起了秘密討論會,後來嫌打字麻煩,有的借口去樓上買咖啡,有的借口去洗手間,有的說去印刷部看片子,然後通通在茶水間集合。
雅麗左看右看,確定前後左右無其他部門的人後,關上門,「我認識他超過三年了,從來沒看他這樣子過。」
大劉從鼻子發出一個音,「我認識他五年了。」
勤勤瞇起眼,「他是我大學同系學弟,我們認識八年。」
結論就是,有人看過他笑,有人看過他吹口哨,有人看過他唱歌,但沒人看到他又笑又吹口哨又唱歌。
真的很奇怪。
每期必買樂透的小劉說,一定中了樂透彩,而且看這模樣,至少也是個好幾百萬的獎。
勤勤則覺得,中樂透機率太渺茫,路上撿到值錢物品的機率大一些,例如,撿到某位億萬富翁身上具有紀念意義的東西,富翁為了感謝他,於是致贈一百萬聊表心意。
雅麗則憑著女性的直覺鐵口直斷,戀愛了。
眾人齊聲大呼,「戀愛?」
「噓,噓,小聲點啦。」
戀愛啊──他的樣子的確很符合戀愛的形象,整個青春飛揚的,閃亮到快要反光。
面對這個可能性,很快有人附議──
「可能。」
「什麼可能,是非常有可能。」
「可是我聽說他跟傅名蘭在談姊弟戀。」
「只是聽說,又沒證據,何況,你不覺得傅名蘭真的很MAN嗎?雖然長得很漂亮,但撇除她的漂亮跟裙子,她根本就是個男人啊,他們部門的人還說她曾經當著一個騷擾女員工的董事面前,徒手捏碎蘋果,你敢跟一個可以徒手捏碎蘋果的女人戀愛嗎?」
「如果她跟傅名蘭一樣那麼美,可以考慮。」
「色。」
一陣亂七八糟的討論,後來雅麗似乎是不好意思似的,問了一直縮在牆角的人影,「若晴,你覺得呢?」
由於夏若晴一直以來做事機靈又不爭功勞,因此他們都頗喜歡這個工讀小妹,有什麼團體活動,總不會忘了她。
雅麗以為,他們跟賀以捷熟,可以這樣肆無忌憚的猜測,夏若晴可能不太敢,所以始終沒吭聲,為了讓她知道,他們通通是一夥的,於是主動開口問了她。
突然聽到自己的名字,夏若晴一驚,「我,我沒什麼想法。」
「你臉怎麼這麼紅?」
「感冒了,有點發燒。」
「哎,你臉色真的不太好,怎麼會一陣紅一陣白的啊,要不要跟賀老大說一聲,今天早點回去?」
「不用了,沒關係的。」
何況,賀老大就是造成她臉色一陣紅一陣白的原因啊──
真不知道是不是男人都這麼野獸。
昨天他開車來捷運站接她時,她還以為他要幫她把那些名產載回家,沒想到車子咻的一聲是往他家去,一關上門就把她按在沙發上親,接著就是一夜床單滾來滾去,害她整個睡眠不足又無比酸痛,早上起來時,覺得全身骨頭快散架。
真不公平,為什麼明明是一樣的事情,他氣色好到大家偷偷討論,她卻看起來像是生病?
他們的感情進展原本跟腳踏車一樣慢,這幾日變成破表保時捷,連約會都沒有過就突然告白,告白完畢立刻在她身上種記號。
早上回到住處淋浴兼換衣服時,看到鏡子裡的自己,夏若晴簡直是傻眼,到底是吻痕還是紋身哪。
但老實說,她沒生氣,反而,還滿高興的。
自從她上次「不小心」讓他聽到,她覺得他住處有點亂,窗簾該換,粗到有點磨皮的床被單該換成純棉製造的比較舒服──這次去他家,發現真的整齊很多,顏色怪怪的窗簾也變成柔和鵝黃,至於上次睡得很不舒服的行軍寢具,也換成綿綿軟軟的材質。
當然,比起寢具,最舒服的還是他的懷抱。
他真的超好睡。
原本兩人還在說一些情人笨話,說著說著,他居然就睡著了。
夏若晴看著他睡得心滿意足的樣子,覺得好氣又好笑,伸手戳了戳他的臉,他沒醒來,卻伸手把她往懷裡帶了一下──於是,她沒用的又心軟了。
小堂妹曾經問說,幹麼對他這麼執著啊?
小桃跟小光也這樣問過她。
老實說,她自己也不知道,雖然他人才小有,錢財也小有,但那畢竟都只是小有,如果對照她為了讓他愛上她所花的心思,誘因明顯不太足。
只能說,命運。
她就是喜歡他,就是忘不了他,就是想要他──其實也就這麼簡單而已。
夏若晴有一個大她十歲的堂姊很喜歡一首歌,叫做「愛情有什麼道理」,怎麼唱她其實不太記得了,但卻一直記得大堂姊每次唱完後,總是一副感慨萬千的表情,然後跟她說,小晴,如果將來遇到喜歡的人,只要你們之間有任何一絲可能性,都不要放棄。
其實她沒有想過可能什麼,放棄什麼,只知道,先努力再說。
如果最後最後,他已經有了別的女朋友,或者終究沒愛上她,那麼也沒關係,努力過,她就不會「如果當初嘗試一下,也許今天……」這種感慨,如果他愛上她,那麼,就是個很棒的……
很棒的結局,或者,很棒的開始。
曖昧期的結局,現實期的開始。
雖然他已經愛上她了,可是這樣還不夠,她要他更愛她,一天比一天愛,明天比今天愛,然後變成習慣,然後變成本能,最後,是狐狸晴要的最高境界,變成信仰。
一旦變成信仰,他們之間就不存在著問題這兩個字。
因為信仰是無條件的。
所以即使兩情相悅,也還是有好長的路要走。
扶著酸痛的腰走回編輯部,她對自己說,夏若晴,Fighting∼Fighting∼
***
這幾日,夏若晴跟賀以捷儼然過著半同居生活,當然,由於不想成為辦公室話題,所以兩人會盡力避免曝光。
一同出門,他在公司前一個捷運站放她下來,然後他開車進入地下停車場,她則再搭乘一站捷運,或者走過去,塑造十五至二十分鐘的時間差,回去也是依照相同方法。
不過一個多星期,他那個一房一廳的地方已經綿延了不少她的物品。
夏若晴很滿意這樣的結果。
她不可能每天住這裡──這幾天是以「小堂妹趁著春假跟同學出國玩」的理由天天在這,但春假再長,也不過就一個星期,下星期一她就得滾回去。
說來說去,也都是自作孽。
誰叫她以前塑造出一種「只要晚歸,小堂妹就會跟爺爺奶奶告狀」的假象,當時只是用見不到面來刺激感情加倍,計劃成功是成功,但也有後遺症,那就是,她得繼續維持這塊牛皮直到畢業。
她其實很想告訴他,其實小堂妹有男朋友,常常不回來,她呢也是,只要一群同學約,半夜兩點來接她也可以,夏家家訓:「畢業前不准談戀愛,晚上不能超過十一點回家」是真的,但她跟小堂妹都互相掩護。
事實上來說,就算她把全部家當搬到這裡來,小堂妹也不會有意見,但她之前哀怨的說因為小堂妹會告狀,所以這不行,那不行,如果現在跟他說,這些規則不遵守也可以,好像給他莊孝為,所以,忍吧。
為了讓他在她滾回跟小堂妹的住處後,也常常想著她,她只能東搬搬,西搬搬,讓他的房子個個角落充滿她的小物,讓他不想她都不行。
接著,就是電腦了。
她要在他的電腦裡加上一些她的「我的最愛」,只要他一使用他自己的我的最愛,自然就會看到她的我的最愛──
打開首頁,日本賞櫻機票大特價。
唉,對欸,又是櫻花季節了。
嗯?奇怪,她怎麼覺得好像有什麼事情沒做?
櫻花季?櫻花季!到底是什麼事情啊?啊,那個──夏若晴突然想起來了,她的櫻花杯,雜貨小鋪今年的櫻花杯……
拍賣,拍賣,日拍看看,台灣的拍賣也看看。
她看著網頁上一個接著一個的頁面,每個都是完售完售完售,她從來沒有這麼痛恨完售這兩個字──賀以捷洗完澡出來,看到的就是她一副打擊過大,快蔫掉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