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野火(中)

第1頁 文 / 鄭媛

    第一章

    沈竹芳不得不承認,眼前這名女子是非常美麗的女人。

    跟上次匆匆一瞥不一樣,這次沈竹芳仔細地端詳她……

    美麗是視覺傳輸到腦部後生起的判斷,故跟一個人的外表有絕對的關係,但這位作家常秀的美麗,除了外貌,她身上還有一股讓沈竹芳無法忽視的獨特氣質。

    常秀的穿著打扮很簡單卻不隨便,稍鬈的長髮塞在耳後,露出漂亮的額頭,她看起來很年輕,漆黑的大眼睛非常灼亮,挺直的鼻樑卻非常秀氣,全身上下透露出一股教人難以形容卻又為之動容的韻味──

    沈竹芳不會形容這種氣質,因為這個女人跟過去她所認識的、或者見過的女子都不一樣。

    但是她的笑容在沈竹芳看來,有一股奇妙的威脅感──那是一種混合著聰明、專注又堅毅的氣質──與她年輕、光采的漂亮外表極不相稱!

    「您好,我是常秀。」坐下來之前,秀賢先自我介紹。

    「您好,我是沈竹芳,這位是我的好朋友張秀芸,她是秀書的姐姐。」沈竹芳很客套。「久仰大名,常秀小姐。」

    但秀芸卻嗤之以鼻,不相關的人,她連招呼都懶得打。

    秀賢看了秀芸一眼。

    以前,她只在秀書帶來的照片裡,看過她的三妹秀芸。

    秀芸當然不認得她。她們姐妹分開的時候,秀慧十歲,秀賢五歲。那個時候秀芸只有兩歲,秀書根本還沒有出生。

    「常秀姐姐,剛才竹芳姐說她也看過你的小說喔!」秀書笑咪咪地說。

    「是嗎?」秀賢笑了笑。「不好意思,本來不應該打擾你們吃飯,因為秀書很熱情地邀請我過來,如果不方便的話,我可以離開。」

    「不會,怎麼會不方便呢,」在秀芸開口說風涼話之前,沈竹芳的雙眼盯著常秀,先開口說客套話:「可以跟作家一起吃飯,是我的榮幸。」

    秀賢露出笑容。「沈小姐眼張小姐是同學嗎?」

    「是啊,」沈竹芳瞇起眼睛。「常小姐怎麼會知道?」

    「因為女孩子離開學校以後,就不容易再交到真正的『好朋友』了,而且你們還很年輕,應該剛畢業不久,工作經驗不會超過三年,而且在工作場所這個充滿競爭的環境裡,女性與女性之間,共事時間如果只有三年,不太容易培養出深厚的友誼。」

    「你分析得很有道理,我跟秀芸的確是大學同學。」沈竹芳說。

    秀書猛點頭,秀芸卻一臉不以為然的模樣。

    「常秀姐姐是寫小說的人,對於人性的觀察很透徹。」秀書說。

    秀芸嗤笑一聲。「嗤,你還是個小孩子,你懂什麼叫做『人性』啊?」

    「怎麼會不懂呢?在學校裡,女同學之間,也會因為想要爭取英俊的男學長注意,因此發生勾心鬥角的事情啊!這不就是人性嗎?」秀書分辯。

    秀芸翻翻白眼,「幼稚」兩個字只差沒說出口。

    「沈小姐,剛才你說看過我寫的書,請問你看的是哪一本書?」

    沈竹芳愣了一下,然後笑道:「我的確看過常小姐的小說,不過現在書名有點記不得了。」

    秀芸撇嘴笑了笑。

    「竹芳姐,你既然看過常秀姐姐的書,怎麼會不記得書名呢?」秀書問。

    「因為──」沈竹芳頓了頓,看了常秀一眼才客套地笑著說:「我約略有印象,常秀小姐在書內,對人性的分析好像很直接也很透徹。可是就因為常小姐對人性的分析太寫實了,而我卻因為這樣,所以只翻了幾頁,就不太敢再看下去,因此當時對這本書的印象並不深刻。」

    「竹芳姐,你說的話是什麼意思呀?我不太明白。」秀書又問。

    「很簡單的說,是因為常小姐的書,內容有點晦暗。」沈竹芳笑了笑,她的笑容顯得客套。「對不起,這只是我個人的看法,我這麼說實在很不好意思,常小姐請你不要介意。」

    「沒關係。」秀賢露出笑容。「只要不是惡意中傷、人身攻擊或者言語苛薄,能聽到讀者真實的意見,對我來說,求之不得。」

    沈竹芳收起笑容。

    本來她沒打算說得這麼直接,而且這也不是她真正想說的話。因為事實上,她還是會看常秀的作品,因為即使故事情節曲折複雜,然而常秀的作品有一股魔力,吸引她往下閱讀。

    但是不知道為什麼,見到常秀本人,她卻說出相反的話?

    沈竹芳真的不明白為什麼,面對一名陌生的女子,自己心底竟然會升起一股莫名的敵意?難道是因為陸拓的關係?

    陸拓曾經當著她的面,說常秀跟「那個女人」很像!

    難道是因為出於嫉妒,所以她才會說出剛才那樣的話?

    「可是常秀姐姐的書真的很吸引人!難道竹芳姐你能否認嗎?」

    沈竹芳想了一下,然後才回答:「常秀小姐的作品確實很吸引人,這點我不能否認,但是我個人還是比較偏好輕鬆幽默的作品。」

    「可是那種書讓人笑過就忘記了,一點深度都沒有。」秀書說。

    「人生的深度不一定要建立正痛苦上,有時喜劇更難寫。」沈竹芳說。

    「可是──」

    「沒錯,」秀賢打斷秀書的話,她說:「沈小姐說的話很有道理,不管是令人傷心或者是令人微笑的書,都有其存在的價值。至於深度,這只能就單本作品而言,對讀者來說,如果閱讀當下就能感受到深刻的霞感力,這就是一部有深度的作品。所以不管什麼種類的作品,要能夠觸動人心,才是一部情感豐富、底蘊深厚的好作品,至於過程以喜劇或者悲劇來表現,並不重要。」

    「是呀,」沈竹芳抿起嘴,然後斂下眼。「可能只是我個人不喜歡讓人難過的作品,我喜歡快樂的文字,因為人生本來就很痛苦,何必還要看這種教人不好受的作品,讓情緒陷入愁雲慘霧裡面?所以雖然對常秀小姐很抱歉,但是你的作品,我個人真的覺得不太好看。」

    秀芸撇撇嘴,無聲地笑起來。

    秀書則是吸了一口氣,眼睛睜得大大的!連她都感覺到,沈竹芳話裡那股不友善的氣氛。

    秀賢僅抿嘴一笑。「從沈小姐的穿著打扮以及舉止儀態看來,沈小姐的生活環境應該很富裕?」沈竹芳抬起眼還來不及說話,秀賢已經接下說:「不好意思,我現在才想起來,好像曾經在報紙上,看過關於沈小姐的照片以及家世方面的報導?沈小姐既然是社交名媛,家庭以及感情生活想必都很得意,那麼就應該多看一點『令人痛苦』的小說,感受一下與自己不同生活層次的人們,平常生活裡所面對的酸甜滋味。」

    「我個人卻覺得做人實在不必這麼累!」沈竹芳撇起嘴,眼神冷淡地笑了笑。「自己是什麼樣的人,就過這樣的生活就好了!何必要瞭解那麼多?這樣跟太幸福了而感到無聊,還要自尋煩惱不是一樣的道理嗎?」

    「人生過程除了追求快樂,也要瞭解傷心,因為能感受別人傷心的人,才不會落入狹隘的偏見。如果一個人只管自己的感受、只一味地想追求快樂,不但不會擁有智慧,思想也很容易就會陷入貧乏,乃至於困頓,對於自身的智識與性靈都不能提升。相對的,恐怕也不能真正體會到更為昇華的快樂。萬事萬物都是比較之後才知道層次、才有高低,人生如果不知道何謂是苦,自然也難以感受甘甜的況味。」秀賢說。

    「常小姐的意思是,」沈竹芳瞇起眼。「像我這樣不會自尋煩惱的人,性靈就不能提升?難道喜歡自尋煩惱的人就比較有靈性嗎?」她抬起下巴。

    「沈小姐誤會了,每個人當然都有靈性。我的意思是,沈小姐是有性靈的人,只是不應該蒙住眼睛、遮住耳朵,自願活在狹隘的世界裡面。」秀賢的評語直接又露骨。

    聽到教訓自己的話,沈竹芳吸了一口氣,張大眼睛瞪著秀賢。

    秀芸和秀書的表情都開始緊張起來。

    「何況,作者的寫作風格決定於她成長的過程、性格、還有她個人生活歷程內化後衍生的思想,最後才在文字中解放,」秀賢仍然面露微笑地接下說:「對讀者來說,評論一本書『好看』與『不好看』是簡單的事,但是,如果這是評論一個人的人生,那麼這樣的評論就太淺薄而且無知了。所以,我寧願我的讀者對我說:常秀的書讓我感動,或者,我對常秀的書完全沒有感覺!」

    秀賢的話說完後,沈竹芳握著拳頭沉默了很久。

    一時間,餐桌上因為沉默而顯得尷尬。

    過了一會兒,沈竹芳才開口:「想不到常秀小姐說起話來,這麼有深度。」她聲音已經回復平靜,卻很冷淡。

    「你過獎了。」秀賢笑了笑。

    這個時候,秀賢皮包裡的手機突然響起來。

    「對不起。」秀賢從皮包裡拿出手機,看了一眼來電號碼,她抿起嘴,從容地掀開手機。「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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