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無法可治

第13頁 文 / 心乙

    「是他在自己電腦上打的字,說他對自己的先天性心臟病老要跑醫院動手術感到厭煩。」卜亮回憶說。

    「我手上的情資顯示他剛訂婚不久,生意也很穩定,你說,一個久病厭世的人會跑去跟一個女人訂婚?」

    「嗯,照常理來說,不會。」卜亮同意。

    「先朝他死了之後誰會受益這條線去查吧,我下午再到命案現場去看看。」說完,拍拍卜亮的肩,走了出去。

    回檢察署之後,他低頭忙著寫起訴書,直到手機鈴響,他才發現已經中午了。

    「我是繼仲甫。」他打開手機後說。

    「我想問你,我有一個黑色提袋是不是放在你車上了?」說話的是林凌。

    「我不知道,得去停車場看。」

    「能不能請你幫我看看,我等你電話。」說完,也不等他有所回應,便把電話掛了。

    反正要出去吃飯,就順便去停車場一趟。果然看見一個黑色提袋放在後座。

    這女人的神經會不會太大條了?

    「你的提袋在車上。」他撥了手機給林凌。

    「那你在檢察署門口等我,我十分鐘後馬上到。」說完,又片面結束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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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分鐘後,他們一起吃午餐。

    「既然你下午休假,提袋也找到了,不如你陪我去一個地方?」他提議道。

    她下午的確沒事,所以便傻傻的答應了。

    當車子來到山區一座別墅前停下,林凌不用下車就看到那拉著黃色警戒線的屋子。

    她下車靠在車邊,一把無名火從腹部竄燒到眼裡來。「這是哪裡?」

    「高嘉棟自殺的第一現場。」他若無其事地說。

    「你為什麼不早點說?!」她對他咆哮。

    「你又沒問。」他把煙叼在嘴上。

    「我……我要回去。」她支支吾吾的說。

    「小姐,我正在執行公務中,你要嘛和我進去,要嘛就留在車上,我只是有一個疑點想澄清,我保證很快會出來。」他說。

    她撇過頭。她又不是瘋了,才不要跟這可惡的傢伙一起進去,這可是凶宅耶。

    她在心裡嘀嘀咕咕忙著抱怨,再回過頭時,繼仲甫已經進屋去了。

    她環顧四周,林木蒼鬱,不見半個人影,一隻烏鴉低空飛過,呀呀叫了幾聲,一陣冷風吹動林間的樹葉,傳來窸窸窣窣的奇怪聲音,嚇得她拔腿就沖,一路衝到屋內,死命抱緊繼仲甫的手臂。

    繼仲甫看了她一眼。

    「不要緊張,我們是來幫助死者的。他不會對你怎樣的。」

    「我……我有說我……緊張嗎?」她反駁,卻又說的結結巴巴。

    終究他們還是走進了發現死者的房間。

    他若有所思的看著凌亂的床,再看看衣櫃,量了左邊衣櫃到死者舉槍自戕的椅子的距離,再戴上手套小心翼翼的打開衣櫥,然後再關上。

    林凌始終緊跟在他身後。

    他轉頭看著她,不禁莞爾。「走吧。」

    她二話不說,抱緊他左手臂,閉著眼睛,半個身子緊貼著他走出第一現場。

    繼仲甫走到車前,才轉頭,就看見她那好像無尾熊攀著尤加利樹幹的誇張姿勢,他的手臂被緊裹在她的手臂和胸部間,他依稀能感受到她胸部的柔軟和熱度,讓他瞬間有點口乾舌燥起來。

    「喂,你抱夠了沒有?」他乾枯的喉嚨總算說了句話。

    林凌張開眼睛,看見自己幾乎貼在他的手臂上,嫣紅像火一樣從她的脖子一路熨燙到俏臉上,

    她窘得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從沒見過她害羞的模樣,想不到竟像顆紅蘋果般那樣誘人。他的視線定在她臉上許久,心裡像有對靈巧的翅膀在輕輕拍動著,讓他有種莫名酥癢的感覺。

    山上風大,吹得她的短髮亂飛,他伸出手去撫順她柔軟的髮絲。「這裡風大,我們回去吧。」

    他的聲音溫柔得讓她起了一身雞皮疙瘩。

    氣氛有點詭異,車上有著異於平常的安靜,兩人距離這樣近,卻各自在想著彼此。

    第7章

    對林凌來說,日子沒有什麼不同,白天還是在診所當個小護士,晚上得去夜市分租的店面二樓幫人用塔羅牌算命。

    可是,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繼仲甫下班後都會繞過來接她下班,偶爾一起吃消夜,有時就單純的在車上聊聊天。

    在她平淡無奇的日子裡,這竟變成林凌唯一期盼的時光。

    「高嘉棟的案子破了。」這天,他們坐在賣蚵仔煎的攤子前,繼仲甫對她宣佈。

    「真的?!這麼快!?怎麼破的?」她張大眼睛,一臉訝異,即時拿出自備和幫他準備的筷子、湯匙,輕輕的擺放在他面前。

    「上次我們不是一起去命案現場勘察?我假設高嘉棟是被謀殺的,但他身上沒有打鬥痕跡,是坐在椅子上一槍斃命的,如果真是謀殺,那謀殺者就只能躺在衣櫃裡,並且在高嘉棟發現謀殺者的第一時間內近距離戴著手套開槍。櫃子在左邊,他的槍傷也在左邊太陽穴,所以,如果能證明高嘉棟是右撇子,這案子就可以百分這九十確定是他殺。警察花了點時間調閱高嘉棟上班的錄影帶,查出他確實是右撇子,再查也他死後所投保的巨額保險金的受益人皆屬他未婚妻一人所有;後來卜亮突破她的心防,終於讓她認罪,承認案子是她和另外結交的男友所犯下。」他說。

    「未婚妻聯合外人謀財害命,難怪他死不瞑目。」她不勝感概的說。

    「不知道是不是工作的關係,總讓我覺得壞人很多。」他拿著她為他準備的鐵筷子,抬頭望著她說。

    這也沒辦法啊。「大家只好小心一點了。「她笑著說。

    「你一個女孩子,每天這麼晚回去很不安全,還是不要出來算塔羅牌了。「他勸,眼裡閃過一抹認真神色。

    「不行啊,我要繳房貸。還有親友間陸陸續續借我們的錢要還,兼兩份工作都不一定能收支平衡,我怎麼能不做呢?」她明白他是好意,但家家有本難念的經,他出身富裕,不會懂的。

    「你不是說每天拿給我吃的早餐是你做的嗎?很好吃啊。」

    「賣早餐我不行,我要上班。」

    「我也吃過你煮的晚餐,也很合我胃口。「「賣晚餐我也不行,我下班的時間太晚,根本準備不及。」

    「我的伙食讓你包吧,一個月三萬,食材另計。你覺得怎樣?」他的表情有點緊張,好像怕她拒絕似的。

    所以他又補充:「我不是同情你才這樣提議,我只是、只是外面的東西吃膩了,有時候沒吃又犯胃痛,我只是單純不想把身體搞壞。」

    再補充:「還有,你要在我家裡拜拜幹嗎,我都不會管你。」

    林凌張開嘴巴看著他。

    「可是,你屋裡有一隻女飄,晚上我不敢一個人待在你的屋子裡。」

    不是她龜毛,實在是她雖然怕窮,但更怕鬼。

    「我會想辦法處理。「他很篤定的說。

    「還有一個條件。」她說。

    「如果我煮了飯,你一定要回來吃。」

    這是哪門子道理?

    「為什麼?」他問。

    「因為我超恨一個人吃飯的。」她說。

    他一臉莫名其妙。「一個人吃飯滿好的啊,安靜又不受打擾。」

    她卻忽然有些感傷。「如果你從十歲開始便函是一個人吃飯,你就不會這樣說了。」

    他沉默著。

    聽著林凌那單調的音節在空氣中獨白著——「我媽在我十歲那年過世。我一直記得她走後那年的除夕夜,那一晚,家家戶戶都貼著紅色的春聯,每戶人家都聚集了好多回家的親人,到處鬧哄哄的,歡笑聲夾雜著鞭炮聲,炸熱了社區裡的每一條街道,我一個在家等著爸爸,從早上等到晚上,等回一個醉熏熏的大人。我餓了,跟爸爸要錢,他掏出幾個銅板,我從街頭走到街尾找吃的,可是賣吃的商店都關了,最後在同學家開的麵包房買到一個炸彈麵包,我懷裡揣著那個冷冷的麵包,看見別人桌上擺著熱騰騰的飯菜,便發誓要學會煮菜,像我媽媽那樣。

    我那時以為只要學會煮菜,我失去的幸福就能再要回來。後來我終於可以下廚了。一次兩次約了我爸回來吃飯,他叫爽約,總是我一個人興高采烈的忙了一場,看著冒著熱氣和香味的食物逐漸變泠,最後失失溫。那時候我就明白,我失去的已經要不回來了,所以我變得不愛一個人吃飯。十五年來我改變不少,生活中唯一不變的是我爸爸,他難得回來,即使回來,也難得清醒。有時候我忍不住要想,他是不是忘了,忘了這世上他還有個女兒。」

    他聽著聽著,竟紅了眼眶。

    沉默半晌。

    「如果我不回來吃飯,我會事先告訴你。」他承諾。

    她牽動嘴角笑了起來。

    「老闆,那我可不可以明天就去上班?」

    他鬆了口氣。「有一種肉片外酥內軟,咬下去有汁跑出來,我明天要吃那種三明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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