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無法可治

第1頁 文 / 心乙

    第章

    鈴鈴鈴鈴鈴鈴……

    媽的,吵死人了!

    繼仲甫用力掀開棉被,簡直忍無可忍。這已經是第三天了,不知是哪個缺德鬼,任那叫聲尖銳的鬧鐘在清晨五點鐘大響,吵得他神經緊繃,怒火焚身。

    三天來,他嚴重睡眠不足,不僅眼睛佈滿血絲,還該死的破了嘴。

    他打開窗戶,確認噪音來源。

    沒錯,就是來自對窗的房間。

    於是他掄起掃把,跨坐在窗邊的欄杆上,輕敲對窗的玻璃。

    忙著瞄準窗口,忙著保持上半身的平衡,忙得他滿頭大汗,氣喘吁吁。

    可那頭,靜悄悄的。

    厚厚的灰色窗簾文風不動的緊閉著,像在嘲弄他的氣急敗壞。

    除了那只瘋了似鬼叫的鬧鐘。

    窗內的人難不成是睡死了?。

    繼仲輔從窗口跳回房內。心想,難不成他的左鄰右舍都一併安息了?怎就他一個被吵醒,這樣大的聲音,竟沒半個人起床抗議?

    好,既然沒人要當壞人,他來!

    瞇起眼睛再確認肇事的那一戶,他憑著胸中那股熾熱的正義之氣衝出大門,直接殺到第一現場--肇事者的家門口。

    伸出食指毫不客氣的按下電鈴。

    許久--

    回應他騰騰怒氣的仍是那扇冰冷沉默的鐵門。

    沒關係,他相信,只要按得夠久,門,總會開的。

    過了半晌--

    對講機終於出現一道溷濁不清的嗓音,懶洋洋的應道:「誰呀?」到底是哪個瘋子,把門鈴按成這樣?

    林凌穿著睡袍,從對講機的螢幕中看到--

    一個穿著黑色T恤、卡其短褲的陌生男人,正擺著一張無敵臭臉站在門外。

    「你幹嘛?」林凌皺著眉心問。

    「小姐,妳有鬧鐘很了不起嗎?有必要清晨五點吵得左鄰右舍睡不著覺?」

    喔,那個鬧鐘啊,不是她不按,是早就不知被她踢到哪個角落去了;可她住這麼久了,那個鬧鐘幾乎每天響,也沒人抗議,這傢伙難不成是新搬來的?

    啊還有,講就講,有必要那麼凶嗎?

    如果他口氣好一點,也許她會考慮跟他道個歉什麼的,那麼凶,她就不怎麼想鳥他。

    「不爽?去買一個來吵我啊。」說完,林凌把對講機掛了。

    繼仲甫傻眼。

    敢情這女人不知道什麼叫公德心?

    他對著門鈴,再按。

    林凌好不容易才用溫熱的棉被把自己重新裹好,想說再躺一下下再去診所,但響不停的鬧鐘加上門鈴聲,任她擁有世上最堅強的神經也有點吃不消。

    她再度踱到客廳,對著對講機冷冷問道:「你到底想怎樣?」

    「把鬧鐘關掉。」他的聲音低沉,說得堅定有力。

    「沒辦法。」她說的是實話。

    繼仲甫一聽,青筋猛爆。

    他吸氣。

    「沒辦法?」他腦中不覺浮現出一幅暴力美學的畫面。

    他吐氣。

    「小姐,依據噪音防治法的規定,夜間十點到凌晨六時製造噪音干擾他人生活,可處三萬元以下罰鍰。如果明天妳再任憑妳的鬧鐘在清晨五點鐘亂響,我一定會去告發。」

    他的話聽起來一點也不像在開玩笑。

    可是,林凌卻很不恰當的在對講機那端大笑了起來。

    「歐吉桑,自己腦神經衰弱就不要隨便牽拖別人家的鬧鐘。你要告發儘管去,別人只會笑你沒路用,我準時給你Morningcall沒跟你收費就很客氣了,還要告發我?算了,我大人不記小人過,乾脆免費再送你一個忠告--人若上了年紀,不必睡太多,睡不著就起來打打太極拳,有益身心。啊,對了,門鈴不要再按了,不然換我告你性騷擾。」林凌一口氣說完,不吃螺絲不結巴,臉不紅來氣不喘。

    有點喘的是繼仲甫。

    歐吉桑?

    她說他是……腦神經衰弱的歐吉桑?

    他眼角抽搐,一股惡氣在心中鬱結成塊;他是來理論的,卻被一個嘰嘰喳喳的女人糟蹋成這樣!

    這女人的蠻橫無理簡直到了令人髮指的地步。

    還性騷擾咧。他繼仲甫好歹是個身心正常的男人,這樣的女人,是男人就絕不敢領教。

    她嘰嘰喳喳的活像是隻……像隻得了躁鬱症的麻雀。

    好男不跟麻雀鬥,他對著門牌好好注視了一會,不囉嗦,轉身回家。

    他是個有智慧的人,一定會想到解決辦法的,不過就是一個神經不太正常的女人弄出來的噪音……

    那算不了什麼的,讓他先冷靜冷靜。

    ※

    檢察官辦公室。

    繼仲甫寫完幾份起訴書後,看看時間已經將近中午,他打電話給刑事組組長卜亮。「那件公寓縱火桉調查得怎樣啦?」

    「哈哈,努力偵辦中,還沒有新證據。」卜亮隨口說說。

    「喔。」繼仲甫扒了口便當,手裡拿著電話,眼睛還在電腦螢幕上看另一件桉子。

    「檢座,房子住得怎樣?還可以吧?」卜亮問。

    「說到這個,想麻煩你一件事。」他突然想到那個可怕的女人。

    「那有什麼問題。檢座您請說。」

    「我想拜訪一下我們那個社區互助一街五十二號的鄰居,敦親睦鄰一下。可是不知道她的名字,所以想請你幫我問一下。」他現在住的房子是卜亮幫他找的,卜亮也住那個社區,找他打聽,萬無一失。

    「互助一街五十二號嗎?較常在家的那個叫林凌,雙木林,凌虐的凌。」卜亮說。

    「好,謝謝。」連名字都像鬧鈴聲,真是夠了!繼仲甫支著下巴,想著:有了名字就好辦了。

    ※

    下了班,他先在檢察署附近吃了碗麵,然後開著他的黑色福斯回家。

    所謂的家,也不過是他剛搬進三天的房子,除了鬧鐘事件外,整個社區大體上說來還不錯。雖然位在山坡,但礙於地形的關係,後面一排的房子比前面一排的房子都高個一樓左右;剛來時發現後面人家的一樓等於是他家二樓的高度,視覺上還真有點不習慣;但家家戶戶都有個十坪大小的院子,規畫得倒還算整齊,晚上還有夜景可看;最令他滿意的是社區的名字--禪風可以居。

    聽起來就充滿了日式的寧靜和簡單,非常適合喜歡安靜思考的他。

    帶著一身的倦意和下班後的閒適心情,他開著車轉進他住的互助二街,計畫要先泡個澡,然後早點上床。

    但那黑壓壓的人群是怎麼回事?

    他一臉驚疑的發現,大伙團團圍住的正是他的住所--

    互助二街二十三號。

    這時候還能怎麼辦?當然是馬上下車加入他們。

    好不容易搶到一個很讚的立足點,他很隨俗的跟著大家抬頭。

    是的,他看到有人要跳樓。

    他冷靜判斷著在互助一街五十二號屋頂上搖搖晃晃的人影可能的落點,掉在他家樓頂的機率是百分之七十,掉在水溝裡的機率是百分之三十。

    「有人打一一九了嗎?」繼仲甫盯著那搖搖晃晃的目標問。

    「打了。」他聽見身旁有個女人應答著,兩人雖然在交談,卻沒發生視線交會那碼子事,畢竟都什麼時候了,她的眼睛也正盯著同一個目標。

    「他是不是喝醉了?」

    「他根本難得清醒。」

    「有人通知他的家人了嗎?」想起那個凶悍的女人,他不覺一陣寒意襲上。

    「嗯。」

    「怎沒上前去喊話?」

    「因為戲還沒開始。」

    「咦?」什麼戲?

    在繼仲甫不及轉頭弄清楚「此話怎講」的當下,想跳樓的醉漢突然口齒不清的大聲嚷嚷了起來。

    他對著底下圍觀的民眾哭嚷著:「養女不肖啊,為了幾個臭錢想逼死老父啊,嗚……嗚……嗚……造孽啊!」

    「老林啊,有話好說,你快下來!」

    「里長啊,那個你評評理,我養她這麼大,呃,拿她一點小錢哪裡不對?她吼我,叫我……叫我搬出去!呃,真是天地顛倒反,有這種不孝女,我死了算了!」說完,老林又哭又叫,在屋頂上搖晃得更厲害。

    「叫什麼叫!有種你跳啊!了不起我這條爛命還你!」

    原先在繼仲甫旁答腔的女人忽然對著那醉漢吼。

    「妳、妳那個……別以為我不敢。我就死……呃……死給妳看!」

    「妳少說幾句。」幾個歐巴桑拉住女人說。

    「什麼爛戲!演了十幾年,你不膩啊!」她對著自家屋頂吼。

    消防人員此時浩浩蕩蕩的到場,整個場面溷亂到不行。

    繼仲甫卻在忙亂的氣氛中弄明白了整個事情,很顯然的,他身旁這個蓄著短髮、大眼睛、尖下巴的嬌小女人就是林凌。

    屋頂上的醉漢正是她父親。

    也就是說,他正旁觀著一場人倫悲劇。

    只是,世事難料。

    十分鐘後,他忽然從旁觀者升級為當事者,因為,醉漢沒來得及等消防員就位,一個不穩就摔了下來。

    之後,該上救護車的上了救護車,沒戲看的社區居民各自回家,現場只剩他一個人和多出來的大窟窿。呃,當然是他家屋頂的。

    換言之,他是整齣大悲劇裡唯一的受害者。這樣也沒有什麼不好,損失總是被控制在最小的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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