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頁 文 / 簡瓔
她不能讓他去坐牢,她情願自己去蹲苦牢,也不能讓小叔叔一把年紀了還去受那種罪……
「我不報警就是了。」她下了個困難的決定。
唉,這樣實在有違她做人的原則,現在也只能祈望那個人快點恢復記憶。
「至美……嗚嗚……你到底在哪裡……你到底在哪裡?」
兩天來,梁芷柔哭紅了雙眼,肝腸寸斷的回到台北等消息,她住進了辜家的新房,焦急地等待音訊。
「你多少吃一點,不要再哭了,這樣很傷身體的。」安彤安慰著她,見她那麼傷心,實在不像跟小美才見過三次面而已啊。
至帥說,小美連終身伴侶都用計算的,兩人之間毫無感情基礎,只因為對像符合他對完美的要求就決定了婚事。
在她看來,未必那樣,或許他們一見鍾情,真的都對彼此很有感覺,很來電啊,不然芷柔現在也不會食不下嚥的。
「我吃不下。」說完,梁芷柔又開始啜泣起來。「三嫂……」吸吸鼻子。「如果至美真的有什麼不測怎麼辦?人家會不會說,是我剋死了他?」
「啊?」安彤微微一愣。
「是我表姊和表姨她們這樣說的。」再吸吸鼻子。「她們說,如果至美死了,別人一定會說我剋夫,到時我就再也嫁不出去了,沒有男人會再對我有興趣,他一定要平安無事才可以。」
安彤有夠給他傻眼的。「呃,所以——你是因為這個原因才哭的?」
小頭顱點了點。「我壓力好大,這兩天都睡不著,我媽為了我,今天一大早飛到泰國去求佛了,希望佛祖保佑至美平安歸來,不然我年紀輕輕就會變成——變成寡婦——嗚嗚嗚……」
說完,又啜泣起來。
安彤愣愣地看著她那悲切的樣子,確定她老公說的沒錯,她跟小美之間,真的沒有感情基礎。
而且她突然發現,這位梁家千金也不像小美所認知的那麼完美,看她哭得連鼻涕都流下來了,如果小美看到她這副鬼樣子,還會認為她很完美,還會想娶她嗎?
嗯,很懷疑!
「來、來,坐坐,不要客氣,當自己家一樣,多吃點。」當天晚餐時,梅淑珠熱情的招呼著「客人」。
「對啊!你坐啊,別淨站著。」因為心虛,苗大順對辜至美特別好,他一把把他拉到熱鬧的餐桌旁,讓他坐在自己旁邊。
火妮受不了的搖搖頭,小叔叔這樣,遲早會露出馬腳啦!
瞧,他不低調一點,還在那裡熱情的向人家介紹家族成員,真是有夠瞎的,不過,這也正是她叔叔可愛之處呀!
「我來向你介紹。」苗大順一一指著餐桌上的人,大聲地說:「這是火妮的爺爺、奶奶,火妮的媽你已經見過了,我是火妮的小叔叔,你叫我阿順叔就可以了,這是仲芳、仲凱,他們是火妮爸爸好朋友的孩子,他們的父母過世之後,他們就住在這裡了,這是阿泰叔、阿泰嬸,他們在我們農莊裡做事,也住在這裡,以後你也要住在這裡,跟大家打聲招呼吧!」
辜至美緊抿著唇,看著滿滿一桌子的人,這種感覺好陌生,感覺上,他好像沒和這麼多人一起吃飯過。
「這孩子怎麼都不說話咧?」身材跟媳婦一樣豐潤,滿頭銀髮的苗家奶奶問。
阿泰嬸掩著嘴直笑,「帥哥害羞啦!害羞啦!」
「來!小子!跟大家打聲招呼啊!」苗大順忽地往他後背用力給他拍下去。
「咳咳咳——」某人直接嗆到了。
「啊啊——歹勢、歹勢!太用力了。」苗大順連忙拍著他的背,替他順順氣。
「唉,這孩子身體虛啊,明天得殺只老母雞燉中藥給他補一補才行。」梅淑珠自言自語地叨念著。
火妮忍不住噗哧一笑。
太有趣了,看他那副不自在的樣子,很滑稽耶。
仲凱的身材比較瘦小,衣服不合他穿,他現在身上穿的是小叔叔的衣服,人高胖魁梧的小叔叔,他的衣服對他而言顯然太大,連袖子都要折兩折,褲管也是,跟他的氣質格格不入,份外有趣。
「孩子,你叫什麼名字啊?」瘦瘦小小的苗爺爺笑咪咪地問。
火妮驀然怔忡起來。
對厚,他失憶了耶,現在連自己名字都想不起來,不知道自己是誰,這種感覺……一定很難受吧?
「爸,這孩子失憶了啦。」梅淑珠告訴公公,「他忘記自己的名字了啦。」
「沒有名字?這怎麼行!」苗爺爺沉吟了一下。「這樣好了,你就叫光宗吧,這名字好,這名字有前途。」
「光宗?」梅淑珠眼睛一亮。「爸,這名字取得真好!真是好聽極了!」
火妮啼笑皆非的聽著他們替他亂取名字。
光宗?
這名字跟他一點都不配好不好?而且他們養的那只米格魯名叫「耀祖」耶,也是她爺爺取的,這麼一來,他不就跟一隻狗同輩了?
想到這裡,她忍不住哈哈大笑。
「丫頭啊,你在笑什麼?也說出來給奶奶笑一下啊。」苗奶奶慈愛地對孫女說。
火妮的嘴角藏不住滿滿的笑意,她笑著搖手。「哦,奶奶,沒什麼、沒什麼啦,大家快吃飯吧!」
席間,她不時偷瞄著「光宗」,想從他的言行舉止發現一點關於他身份的蛛絲馬跡。
看他端坐的姿態和拿碗筷的手勢,他的教養一定很好,看見每個人用自己的筷子猛往盤裡夾菜時,他的眉心都皺了起來,顯然很不習慣這種吃飯方式。
「來,這只鴨腿給你。」苗大順驀地把一隻大鴨腿夾起來,直接擱在辜至美的碗裡。「我嫂子說的,你太虛了,要補一補才行。」
他很擔心是自己把他給撞虛了,一個長得這麼好的年輕人被他撞得失去記憶,他內心實在很過意不去啊。
但他又不能做什麼,只能在他還沒恢復記憶之前,在生活上盡量照顧他了。
「是啊,多吃點,來,吃點魚,這道紅燒魚可是火妮她媽的拿手好菜喲!」阿泰嬸用自己的筷子夾了滿筷的魚肉往他碗裡擱。
那一瞬間,火妮確信自己看到他整張俊臉變得很難看,臉上彷彿寫著三個大字——不、衛、生!
嘖嘖嘖,看起來,他真的是很不好相處耶。
「我沒胃口,先回房了。」他倏地起身,擱下碗筷,走了。
「咦?怎麼回事啊?」
「怎麼不吃了?」
「是不是不合胃口啊?」
眾人一頭霧水。
噁心!
那些人怎麼那麼不衛生?吃合菜居然不用公筷母匙,還用自己的筷子夾東西到別人碗裡,他們到底懂不懂禮貌啊?
再說,他最討厭吃魚了,他不喜歡腥味,他的菜單裡,絕對不會出現魚類……
他最討厭吃魚?
討厭吃魚?
這麼說,他恢復記憶了?
可是為什麼,他還是什麼都想不起來?
叩叩叩——
「進來。」他可不希望那些吵死人的鄉下人再來煩他,他需要獨處,他不想跟他們講話,一點都不想。
「嗨——」火妮推門而入,她輕快地露齒而笑,揚揚手上的一袋麵包。「你肚子餓了吧?這是麵包,保證沒有別人碰過,你快吃吧。」
麵包?難道——
他不確定地看著她。「你特別出去買的?」
「當然嘍。」她揚揚秀眉。「你知道最近的麵包店有多遠嗎?整整十公里的車程耶,我來回開了快四十分鐘的車出去買的,你快吃吧,可別辜負了我一番心意。」
她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這麼做,只是可憐他人生地不熟,而又好像有某種奇怪的潔癖,所以她才會不辭辛勞的開車去買麵包給他吃。
肚子確實也餓了,辜至美不置可否的接過麵包,取出一個賣相頗佳的圓麵包,一片一片撕著吃。
火妮好氣又好笑的盯著他。「喂,你這個人怎麼這樣?連聲謝謝都不會說嗎?」
他瞬了瞬眼眸,看了她一眼。「又不是我叫你去買的。」
她雙手叉著柳腰,蹙起眉心。
厚∼有夠顧人怨的答法,他人緣一定很差。
「就算是我雞婆好了,但你說一句謝謝會怎麼樣嗎?你會少塊肉,還是缺條腿?」她咄咄逼人地問。
「難吃。」俊美男人忽然嫌棄地把麵包擱下,不再吃了。
「你說什麼?」火妮簡直想掐死他了,這難伺候的傢伙以前是吃魚翅鮑魚長大的不成?
「我說,這東西很難吃。」他面無表情的說。
她深呼吸幾下,努力忍住火大。「所以說,你寧願餓肚子,也不願意吃這麼難吃的東西?」
「可以這麼說。」
她咬牙切齒地瞪著他。
欠扁的傢伙,餓死你好了!她真後悔沒事幹麼出去買麵包給他吃,真令人火大啊!
「你報警了嗎?」他忽地問道,冷傲的黑眸望著她。
心臟咚地一下,火妮忙打了個哈哈。「報——報了啊,當然報了,這還用問?」
哎,從來不說謊話的她,說這個謊使她耳根子整片紅。
小叔叔說他頂多一、兩個月就會恢復記憶,真的嗎?如果到時他仍沒有恢復記憶怎麼辦,他的家人豈不是急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