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頁 文 / 凌淑芬
愛上就是愛上了,就是這麼簡單。
「你記得我們第一次相遇的那個早上嗎?」她忽爾微笑。「那一天我本來應該去公司加班的,有一位同事臨時告訴我她要去,所以我才留下來幫我媽的忙。如果那天我真的去公司了,其實,我們不會相遇。」
「但是我們相遇了,不是嗎?」他溫柔地吻著她。
「是什麼讓你決定我們兩人會有『以後』,才想出那個可惡的方法脅迫人?」她想到他一開始那惡劣的手段,還是有點氣。
汪迎先想到了有一次和堂弟的對話。
好不容易遇上了,怎麼可以讓她就這樣溜走?哪天說不定就被其他識貨的搶走了。
還是趕快撒泡尿佔地盤要緊。
奇貨可居啊!
是啊,就是奇貨可居。
他和他堂弟不對盤了大半輩子,最能瞭解他心情的,竟然是汪迎鎧。
無論是哪個小妞讓他那無往不利的堂弟碰一鼻子灰,他只希望汪迎鎧能和自己一樣,記取教訓,然後,找回他的「奇貨」。
「綺綺,我真的很愛妳,我用盡所有我知道的方法來接近妳,結果卻失去妳,所以我只能再盡最大的努力去修正那些錯。」他執起她的手,溫柔地說:「我愛妳,請妳也愛我好嗎?」
請妳也愛我好嗎?
淚水猛然湧上她的眼眶裡。
她愛他,她也曾經告訴過他,但是汪迎先一直知道,雖然她愛他,卻無法接受他。
唯有他們兩人站在平等的立場,她才能夠有尊嚴地接受他的愛。而他們的第一次讓她太過屈辱,她無法忘卻。
這就是他願意放開她的理由。
雖然這個沒安全感又善妒的男人,還是很惡劣地先在她的公司放話,再去找她的父母密謀,確保她一定跑不掉。他愛欺負她的脾氣,這輩子大概暈永遠改不掉了!
但是,他們兩人相愛。
「你不需要求我。」她輕輕地說,晶瑩的眸如天上亙古長亮的星子,閃閃地映進他的靈魂深處。「你不需要去求一樣你早就擁有的東西。」
汪迎先緊緊地摟住她!
直到現在,他才知道自己有多緊張。
她終於又能夠接受他了!
他們緊攀住彼此,恨不得將對方融成自己身體的一部分。
「叫我的名字。」他突然說。
「……什麼?」她吸了吸淚,還沒從感動中醒來,就被他莫名其妙的要求弄得一愣。
「叫我的名字。」他吻了吻她晶瑩的淚眸。「妳連我的名字都叫不出口,怎麼當我老婆?」
是呀,仔細想想,好像只有那次他「那樣」逼供,她才勉強叫過一次。
元清綺微張著嘴,動了一動,卻一點聲音都沒有。
「快。」汪迎先催促。
「……不行,我叫不出來啦!」好彆扭,她鑽回他懷裡。
「奇怪,不過就兩個字而已,有這麼困難嗎?」他誘哄道:「我家裡的人都叫我阿先,如果名字妳叫不出來,叫同樣的小名也可以。」
她又試了一下。
「阿……阿……」還是不成功。「不行!人家『阿什麼』的名字都是拿來稱呼那種既和氣又有親切感的人,你明明就不是這樣的人。」
「阿什麼?」
「阿……阿……」聲音越來越小。
「阿?」他逗弄道。
「……阿先。」小聲到幾乎聽不到。
他低笑著,緊緊將她擁在懷裡。
終於,他的「奇貨」被他盼到了手。
「不要忘了,等我們結婚五十週年的時候,妳還是要這樣叫我。」
【全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