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頁 文 / 凌淑芬
激情過後。
他的黑髮汗濕,緊緊擁抱著她,低沉的嗓音在胸腔裡共鳴。
「你們家真的要把房子賣掉?」
「嗯。」她枕在他胸懷,有些空茫地盯著天花板。
「我去請人把房子買……」
「不要!」她搖搖頭。「我爸若發現了,只會更不愉快而已。反正賣就賣了,少一點身外物,也少了許多煩惱。」
她的口氣如此淺淡,汪迎先反而皺起眉來。
「賣了房子之後,你們要到哪裡去?」
「……」
她的沉默讓他的眉心蹙得更深,汪迎先撐起手臂,直接看著她眼底。「嗯?」
他每次板起臉,眉心就會有一小道垂直的凹陷,她伸指輕撫那個小小的溝,被他大掌攔截,反握在掌心。
「我上個星期去一家新公司面試。」
「妳原來的工作呢?」
她無奈地一笑。「發生那麼多事,我也不太好意思回去了。」
「如果妳需要工作,我可以替妳安排,伯父伯母不會發現的。」
她搖搖頭。「我已經找到新工作了,下個月一日就要去上工。」
他總覺得有哪裡不太對勁。
「公司在哪裡?」
「……新竹科學園區。」
他頓了一頓,突然翻身下床,撈起地上的黑色長褲套上。
元清綺拉高床單掩著自己,咬了咬下唇。
「你們一家要搬到新竹去?」
「……我的新工作比原來的薪水多了一萬多塊,在台北付了房租才剛剛好而已,在新竹卻有餘力多租個小攤位,我父母可以繼續賣早餐,我也可以暫時離開台北的紛紛擾擾。」長長的睫毛掩去她的心思,垂下的長髮勾勒出她優美的頸項,讓她看起來分外荏弱。
「妳打算什麼時候才要告訴我,妳打算離開台北?」他沉住氣問。
「我現在不是跟你說了嗎?」元清綺緊抓著圍住裸軀的床單。
「妳搬到新竹去,那我們呢?」汪迎先走到床畔,兩手搭著她兩側的床頭,將她困在懷抱中。
「……其實這也沒有太大的差別,以前你也不是天天都在台北啊!」元清綺楚楚可憐地揚起眸。
「可是我們起碼住在同一個城市,要見面隨時都看得到。我現在有一大半的重心放在日本,在台北的時間也都被公事佔滿了,我一個月能抽出多少時間去新竹找妳?別忘了,我們還不能讓令尊令堂看見呢!或許我們應該約個中間地帶繼續偷偷摸摸來往?」
元清綺偏眸望向窗外。
「或許……」她的聲音幽幽響起。「或許我們先分開一陣子,冷卻一下也好。」
「什麼!」汪迎先突然覺得她彷彿飄在一個自己抓摸不到的地方。
元清綺的眼轉回他身上,輕輕地提醒,「你還有個未婚妻呢。」
不管誰先來誰後到,在世俗的眼中,那個未婚妻終究比她更名正言順。
汪迎先一僵,「當初是出於對生意有利的決定,我才會答應這樁婚事。遲早我會把它解決掉,妳必須給我一點時間。」
「所以在你完全解決之前,我們……就先這樣吧。」
「怎麼樣?」他灼灼地盯住她。
元清綺深呼吸一下,氣在胸口噎住,痛得她眼淚都掉下來。
「你愛我嗎?」
「他媽的我不愛妳愛誰?」他粗魯地回答。
「如果你愛我……」她沾淚的長睫有如鑲了細鑽,美麗得不可思議。「你不會要求我如此委屈自己。」
她終於明白,為什麼攤牌的那一日她沒有主動開口告訴父親,他們之間是兩情相悅,不是他的一意孤行。
因為她做不到。
她是如此地在意!
她在意他一開始用那樣的手段強奪了她的身體。她在意自己竟然曾那樣屈辱地屈服了。
如果她沒愛上他,一切只限於利益交換,她或許還不會那麼介意;就是因為他們相愛了,那讓一切開始的理由突然之間顯得如此不堪。
若汪迎先沒愛上她的話,在他眼中,她是不是就和那些用錢即可招之即來、揮之即去的女人沒有任何不同?
若他們沒有相愛的話,他還會在每一次做愛時體貼她的感受嗎?抑或只是粗魯地發洩完便轉身而去?
那讓她變成什麼?一個妓女而已。
相愛不是問題的解決,而是問題的開始。
強烈的屈辱感讓她無法站在父母親眼前,大聲地說:「媽,爸,我愛他,他也愛我,一切都是我心甘情願的。」
因為,她並不心甘情願!她被剝奪了心甘情願的權利!
她淒楚地看著他,不知道他是否能明白她的心情。
汪迎先的心,不斷往下沉,往下沉。從她的眼神裡,他知道他最擔心的事終於發生了。
他終於要失去她了!
不是因為她父母,不是因為記者或任何原因,是因為他!他的所作所為,讓他終於失去了她。
他閉了閉眼,慢慢坐在一張長椅上。
兩個人各據著房間的一端,體內都還留著對方的溫度,卻又無法克制地發冷。
「我不曉得該怎麼辦……」元清綺空茫地說。這個心結不解,她永遠無法自在坦然地面對他。「我們兩個人都需要時間。你專心去忙你的事業,還有你的……你的婚約。而我到新的環境,也需要一點時間適應,等我們兩個人都穩定下來之後。再來談我們之間的事,好嗎?」
汪迎先慢慢往後靠進椅背,夜色完全掩去了他的五官。
長長的靜默,讓兩人的呼吸心跳幾乎清晰可聞。
「我不分手。」
半晌,汪迎先冷漠的嗓音,在室內一圈圈的迴盪開來。
「妳要搬去新竹或搬去哪裡都好,我讓妳去:妳暫時下想見面,我也可以不見,不過,我不分手。有一天,我會去找妳。」
即使淒楚之中,她仍然含著淚溫柔地看著他。
他驀然狠厲起來,「妳最好不要讓我發現妳另外交男朋友了,尤其是那個叫什麼黃兆雲的傢伙,不然就別怪我拆了他的骨頭。」
唉,這人啊!一有不順就愛脅迫人的性子大概一百年也改不掉了吧!
「嗯。我答應你。」她溫柔的應允。
他猛然走過來,緊緊摟住她,火熱地再愛她一次。
於是,沒有爭吵,沒有賭氣,沒有咬牙切齒的怒吼。在心意互許的下一次相聚裡,他們決定分離。
第九章
於是,他們就這樣分手了。
或者,依他的意思應該叫「中場暫停」。
房子賣掉之後,元家清完所有的貸款,尾數還拿回十幾萬——這算不幸中的大幸了,他們本來以為一毛錢都不會剩。
父母隨著她一起搬到新竹,在園區附近租了間兩房一廳的小公寓。一樓的店面是房東太太自家開的自助餐館,騎樓便租給元氏夫婦繼續他們的早餐鋪。
元清綺的新公司是科學園區內一家中小型的軟體設計公司。雖然說「中小型」,整個公司也有一百二十幾個人,比起以前那種全公司只有二十個人不到的小規模,元清綺第一天上班就有種被人海融化的感覺。
以前她在小公司,大小帳一手包,現在來到新公司,分工變細了,反倒顯得她什麼帳都會做。過了三個月的試用期,公司又加了她六千塊的薪水,把她升上去當個小組長。
以她現在的收入和全家的支出,他們過得反倒比以前撐著那家老書店的日子更寬裕呢!
「爸,媽,我現在的薪水,付完房租和生活費還綽綽有餘,不如你們把早餐鋪收起來,別太辛苦了。」元清綺有一次向父母提起。
「人年紀大了,如果平常又不動動,什麼毛病都出來了。」元父道。
「反正我們也早起慣了,一天就做那幾個小時,也不至於累到,還可以多少貼補一點家用。」元母補充。
「好吧好吧,不然你們賺到的錢自己存著,將來有空出國去走走好了。」元清綺投降了。
世事就是這麼奇怪,以前越想守住的,越守不住,一放開之後,反而什麼都回來了。
至於他。
他啊,想念是一定會的,卻沒有她以為的那樣難熬。
有時候元清綺會懷疑自己是不是個很冷情的人,她明明愛著他,卻能提議要離開他,而且分開之後一樣把自己過得很好。
她沒有食不下嚥,沒有以淚洗面。只是,在幾個偶爾的夜晚,她躺在自己的床上,看著天上那輪亙古如一的月光,會突然很想念他的體溫。
汪迎先也會想念她嗎?
搬來新竹的第八個月,她在新聞上看到他結婚的消息。
那個美麗優雅的日本千金。
那天琴音特地從台北跑來,拉著黃兆雲陪她「大醉一場」,結果醉倒的反而是毫無酒量的琴音。
「清綺,那個狗王八蛋對不起妳,下次我在台北遇到他,我幫妳砍了他!」琴音大著舌頭,豪邁地對她說。
「妳喝多了。」她笑了出來。
「清綺,遇到這種事妳都不生氣?妳這人也太奇怪了!」琴音快醉翻了,新任男友在一旁責備地取走她的酒杯,不讓她再喝了。
其實,何止琴音呢?連元清綺自己也不懂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