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頁 文 / 心寵
惡媳大變身心寵
按理說,這個月應該出「歡迎盜我家」系列之二,可是忽然跑出這本現代稿,實在令心寵自己也始料未及。
其實這一本《豪門惡媳》,在原來計劃中,是與《平民天王》人物相關的一個姊妹篇,可惜心寵不爭氣,寫完後沒能過稿,於是耽擱下來,另寫了「歡迎盜我家」系列,原打算等三本古裝小說統統完成後,再回過頭來修改,如果實在找不到修改的靈感,就當它從來不存在好了,可是絮絹一通電話打來竟讓我措手不及。
「我覺得《豪門惡媳》這個名字取得不錯,放棄了有點可惜。」她說,「所以你要趕快修改,爭取能夠在一月份出書哦!」
嗄?原來願意給我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都是因為這本書的名字可愛啊……
「另外,因為書名確實不錯,」她又補充,「所以,我叫另外一個作者寫了本《寒門悍夫》,打算跟你這本做成套書。」
腦袋裡轟隆一聲,我立刻涕淚交加,沒料到能獲得如此殊榮!
天啊,書名,當初我取你的時候,只是因為看賈永婕上「大小愛吃」而忽然想到的,可沒料到你有如此光輝的前途啊∼∼
所以我還能說什麼呢?趕快老老實實回去修稿,不敢再倦怠偷懶。如果只是我一個人寫書,那隨時放棄都無所謂,可現在要做成套書,就有了一種集體的責任感,不能再任性胡為。
在短短的時間內,要把原作做多於百分之八十的大修整,的確很讓我苦惱,很感謝編輯給了我許多意見,終於將稿子完成。
不過,稿子完成的時候,它已經跟《平民天王》沒有任何關係了,因為男女主角的名字我都修掉了。
有時候寫系列稿,有一個很大的苦惱,就是如何調和前後兩本的一致,既要完成不同的情節,又要有人物的互補,稍有不慎就會自相矛盾或者重複,故事變得索然無味。
所以,在橋段沒有辦法調和的情況下,我一狠心,就讓《豪門惡媳》失去了姊妹,變成了孤兒。
看著最後修定的稿子,心裡忽然生起一種滿足的感覺,就像大刀闊斧、披荊斬棘之後,終於到達峰頂,看到寬闊的美景一般。原本一直沉浸在古代稿的悲憫氛圍之中,現在卻已完全跳脫出來,寫了一個溫馨可愛的現代故事。
說老實話,這一本確實比我構思中的古代稿適合在新年的一月出版,因為它沒那麼沉重,能夠配合新年的喜慶氣氛。
最後,心寵要跟大家說一聲──新年快樂!
第一章
那個男人在跟蹤她嗎?
林芷萱狐疑地朝身後偷瞄了兩眼,忐忑不安。
從台北飛往香港的飛機上,她就曾經瞥見到他,之後在入住的酒店大廳,又再次看到他,現在,在這間銅鑼灣最出名的精品店裡,還是遇見了他……
他是狗仔嗎?天啊,看來這行業十分興旺,居然連這麼帥的男子也加入了。
最初在飛機上,她會在那麼多旅客之中惟獨注意到他,就是因為他有一張英俊非凡的臉。那張臉帶點中西混血兒的味道,高挺的鼻樑,幽深的雙眼,還有不笑卻自然上揚的嘴角,讓人一看就不自覺被吸引。
此刻,他坐在精品店的沙發區,目光停留在她的身上,久久不散,但沒有拿起相機偷拍,只是悠閒地飲著茶,跟其他等待女友試穿的男子沒什麼兩樣。但她注意到,之前他走進精品店大門的時候,身旁並沒有女伴。
他的衣著甚有品味,雖不是西裝革履,只一身休閒打扮,卻一看就知道衣服的質地十分講究,配色也很賞心悅目,不似一般狗仔隊那般穿著隨便。
他到底是什麼人?不知道那樣露骨的打量別人很失態嗎?
「林小姐,這是這一季的新款,有四個顏色,剛從巴黎空運過來,建議你都試試,然後挑一件最喜歡的。」店員的聲音打斷了她的沉思。
雖然人在香港,但她林芷萱依舊大名鼎鼎,逛遍整個銅鑼灣,十間精品店有八家的店員叫得出她的名字,除去她身為名模,經常在國際中文版的雜誌上亮相外,店員們認識她還有一個原因──她是家喻戶曉的「購物狂」。
據說購物狂是一種病,很多年前,她忽然染上這種病,只要一買東西整個人就變得異樣興奮,於是手裡的卡一刷再刷,直到刷爆……不過她不會像時下的卡奴那樣以卡養卡,大欠卡債,而是自己賺多少就花多少,不給別人增添一絲麻煩。
她被稱為名模已經有兩、三年,賺的錢算起來也應該不少,可惜沒有一塊錢存下來,買的東西快堆成山,卻買不起房子,一直住在父母留給她和姊姊的小小公寓裡,狹窄的床上她睡一半,名牌包包睡另一半。
她知道這樣的生活很不正常,也很想戒掉亂買東西的毛病,為此她用盡各種治療方法,有一次甚至差點剁去一根手指頭,可惜,毛病依然沒改。
「林小姐,你想先試哪一件?」店員的聲音再次響起,把入神的她喚醒。
望著鏡子裡的自己,林芷萱有點猶豫不決。
這四件同款上衣她只在身上比了一下,便喜歡得不得了,大紅的艷麗、淺藍的清爽、粉紅的嬌嫩、雪白的晶瑩,款式雖然相同,可是顏色一變,感覺就全變了。
既然都喜歡,那就全買了吧!「我都要!」她聽見自己回答。
「嗄?」店員似乎被她嚇了一跳,但遇到如此豪氣的客人,當然也不會勸阻,只是結結巴巴地道:「林……林小姐,你要不要再看看別的款式?」
「不必了,就要我剛才挑的那些。」再買下去,恐怕她的卡就要刷爆了!所以地得及時收手,以便全身而退。
店員必恭必敬地拿著她的卡走向收銀台,不一會兒又折了回來。
「對不起,林小姐,你的額度……」
「不夠?」林芷萱一怔。
「你剛才挑了六雙鞋子、五件洋裝、兩套晚禮服、三個包包、四件同款不同色的上衣,一共是十萬四千八百塊港幣……」
「我的卡刷爆了?」林芷萱忍不住驚叫。
「還好啦!」店員笑咪咪地回答,「除了卡裡的錢,還差兩百塊就夠了。不過以你這張卡還可以預支五萬……」
「不,我不要預支,這兩百塊我付現!」她雖然是購物狂,可有一條基本原則──堅決不欠卡債!
她立刻緊張地低頭翻現金,她出門一向帶卡不帶錢,身上頂多只留一些車費……完蛋了!此刻抖光錢包裡的硬幣,她也只有一百八十塊港幣。
還差二十塊,怎麼辦?
如果在台北,還可以打電話叫老姊來救她,這會兒要向誰求救?
陪她來香港工作的經紀人天天罵她是購物狂,她怎麼好意思拉下臉去找罵?可是……除了經紀人,她又找不到借錢的人啊!嗚……怎麼辦?好丟臉哦!堂堂名模付不出區區二十塊,叫她日後怎麼在江湖上行走?
「林小姐,如果你錢不夠的話,可以少買一樣東西。」店員善意地建議。
不,這些東西她都好喜歡,台北又沒有賣,如果不把它們帶回家,她作夢都不會安寧的!
正在萬般苦惱之際,忽然一抬頭,看到那個坐在沙發上的男子嘴角露出微諷的笑意,她不由得火冒三丈。
哼,這個臭男人,跟蹤她就算了,沒禮貌地盯著她看了半天也算了,現在居然還敢嘲笑她?簡直得寸進尺!
她林芷萱除了購物狂這名號非浪得虛名之外,還以脾氣火爆聞名,今天這小子自己找死,她就讓他見識見識,她可是不是好惹的!
「這位先生,」將手中的衣衫一甩,大步踱到他面前,揚聲道:「請問我們認識嗎?」
「呃?」男子一怔,用很奇怪的語句回答,「算起來,應該是不認識。」
「那你為什麼一直跟蹤我?」
「我有跟蹤你嗎?」對方一臉無辜。
「不要以為我沒有注意到,之前在飛機上和酒店裡,我都有看到你!現在又在這裡遇見你,這怎麼解釋?」她不客氣的猛瞪。
「那只是彷巧邂逅而已。」他攤攤手,明顯敷衍。
「那你為什麼一直盯著我?」聞言,她火氣更盛的怒吼。
「因為我覺得小姐你長得很漂亮啊。」男子笑嘻嘻的,一臉不知羞恥的模樣。
「是嗎?」林芷萱忍住火氣,「可是先生,你知不知道未經允許的情況下一直盯著別人看,是不禮貌的行為?」
「哦,那我道歉好了。」他很爽快地答。
「請問你打算用什麼方式向我道歉呢?」
「什麼方式?」男子有些詫異,「口頭道歉不行嗎?」
「不行!」她眉一挑,腦筋一轉,一個鬼主意倏地成形,「我要你賠償我的精神損失!」
「精神損失?這麼嚴重?!」對方瞪大雙眸。
「你要我把你當成偷窺狂抓到派出所嗎?」她恐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