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拿你當賭注

第26頁 文 / 決明

    「那當然。你還不知道喔?尹爺跟我簽了工作長約,把八十萬還清之後,我還是可以繼續留在這裡工作,他誇我工作很認真呢!我也覺得在這裡做很符合我的興趣,雖然不能賭,可是看別人賭也好玩,而且三不五時就能從凱子手上拿到小費,我做得滿有成就感哦。」鼻子呼吸著賭場的味道,耳邊聽著搖骰的清脆響聲,他滿足了。

    「那你要認真工作,別只是三分鐘熱度。」她對老爸改邪歸正的事仍抱持觀望態度,沒辦法馬上全盤信任他。不過老爸在場子裡的工作態度真的很好,比誰都勤勞、比誰都認真,也難怪尹夜那麼難討好的傢伙都開口誇獎他。

    「爸會做給你還有媽媽、姊姊看的!」不說了,趕快把還沒做完的工作做齊,賭場的營業時間快到了,要讓客人有賓至如歸的感覺,首先就是把場子裡打掃得一塵不染!

    樓梯間也差不多打到一個段落,肉搏聲靜止下來,陶謹慎準備回樓梯間拿拖把和水桶繼續未完的工作。

    陶謹慎進去,火燎原出來,隱約還聽見樓梯間傳來孟虎悶到爆的低喃。

    「陶叔叔……」最小的音量,後頭還補了一個咬牙切齒的干字。

    「虎、虎爺,您您您您不用這樣叫我啦……」無福消受,陶謹慎終於知道什麼叫無福消受,拜託不要眼睛瞪著他,邊咬牙邊有禮貌的叫他陶叔叔呀!

    火燎原擦掉嘴角的血,扯著朗笑朝她走來,她迎過去,拿出面紙接手替他拭淨臉上的血污。

    「又不是小孩子,還用打架解決事情?」她忍不住數落。

    「我不是小孩子,但老虎是呀。」哈哈哈,用這種方式教孟虎尊敬陶謹慎,比動用嘴皮子來得有用。

    「還有臉說?」明明自己也愛和孟虎過兩招,兩個大男人跟小孩子沒兩樣。

    「好,不說。那說說你爸找你嘀咕什麼?」父女倆躲在這裡,絕不會是湊巧。

    「他說,你要娶我的話,隨時都可以,他沒異議。」甚至一臉可以馬上把女兒雙手奉上的諂媚表情。

    「哦?」火燎原滿驚訝的。「我以為他不怎麼喜歡我?」怎麼轉性了?

    她哈哈笑,「怎麼可能不喜歡你,你剛剛的表現,他高興死了。」

    「表現?我做了什麼?」火燎原渾然不覺自己有啥值得讓陶謹慎奉上女兒的好表現。

    「你就是這樣,做了很討人喜歡的事,自己卻都沒感覺,不知道別人已經感動到不行。」驚鈍性子,沒發現自己的優點,還傻乎乎以為自己樣樣都不好,這種人總是放大自己的缺點,卻忽略自己的好。

    「嗯?」有聽沒有懂。

    「我爸說,有空帶你回家吃飯,和我家人聯絡感情。」

    「聯絡感情?你媽媽和姊姊應該也很怕我吧?」畢竟他上門去討過債,第一印象實在很糟糕。

    「不會啦,我喜歡的,她們也會喜歡。如果她們不喜歡,我負責擺平她們。」陶樂善拍胸脯掛保證,在那個家裡,她排行最小,但地位最大。

    「老實說,我也不是那麼在意他們喜不喜歡我。」只要陶樂善喜歡他就夠了。

    「那怎麼可以?以後都是一家人了,最好是大家感情融洽,火大哥不介意的話,也找他一塊來,我炸最拿手的鹽酥雞給你們吃。」讓他們看看她在鹽酥雞攤位培養出來的好本領,又酥又香又多汁哦!

    一家人呀……他的家人從一個瞬間變成一窩了,是嗎?

    真怪,他一點也沒有排斥感,她的家人都不是多優秀的品種,愛惹麻煩的爸爸、愛哭的媽媽和妨姊,以後也算他一份了,沒想到他竟然還笑得出來。

    他笑得瞇起眼了,感覺她伸手握住他,彷彿掌心裡握著溫暖的火光,他收緊五指,和她的指節嵌在一起,牢牢的。

    「你說的,都好。」

    尾聲

    火燎原和陶樂善決定在一個很溫暖的春天裡結婚,這一年藍冬青和范悠悠也剛剛新婚,孟虎再過幾個月就要當爸爸了,現在每天都抱著《新手媽媽》、《育兒聖典》、《養小孩不等於養狗》這類的書籍猛啃,要是韓三月到賭場裡來小賭兩把打發時間,孟虎就會逼大家清場,誰敢靠近韓三月一公尺之內,就等著他一拳送來。最讓人受不了的是他自己戒煙嫌沒伴,硬拉著兄弟們跟他一塊戒,尹夜預言,等小嬰兒出生,孟虎一定會變本加厲,如果是男孩就算了,女孩的話,孟虎絕對不准任何一隻雄性生物靠近她,沒救了。

    緊鑼密鼓的婚禮籌備由火燦仲全權處理,他很高興看到火燎原獲得幸福,所以對於婚禮細節毫不馬虎,新郎新娘只要等著送進洞房就好。

    今天,燙金喜帖送到,正面不可免俗地印著喜氣洋洋的提字和圖案,火燎原和陶樂善自覺沒有太多設計美感和品味,所以喜帖樣式是火燦仲挑的,他們沒意見,反正帖子發出去,大家了不起多看個兩眼,最後的下場還不是送進資源回收場。

    「咦?!」

    陶樂善本來只是隨意翻翻,本能地瞄了新娘和新郎的名字。

    新娘寫著陶樂善三個字沒錯,新郎卻出現了她完全陌生的名字。

    袁哲人。

    誰呀?

    「火大哥,帖子印錯了,新郎打成別人了啦!」她將手上那張喜帖遞到兩個男人面前,指著路人甲的名字嚷嚷。太誇張了吧,印錯一個字她還能體諒是筆誤,但三個字全錯是在搞啥鬼?!

    火燎原看了帖子一眼就轉回去盯著電視節目,滿臉不在意,好像新郎不是他也無所謂,陶樂善為之氣結,婚前恐懼症幾乎發作,倒是火燦仲疑惑地問:

    「你不知道這是燎原的另一個名字嗎?」

    啥?「什麼東西?!你說什麼東西?!」

    「『袁哲人』是燎原的本名呀,燎原沒說過嗎?」看她吃驚的模樣,一定是沒說。「袁是我們父親的姓,他叫哲人,我叫彥人。」

    「為什麼你沒說?!」陶樂善狂搖火燎原。又是一件她不知道的事!

    「我以為我說了。」火燎原掏掏耳。

    「哪裡有呀?!我一直以為火燎原是本名!」

    「想也知道,有人姓火嗎?」他一掌攬著她的肩,把她扯進臂彎埋,狀似箝制,實際上是安撫。

    「我和燎原都很習慣用後來的名字,朋友間也都火燎原、火燦仲的叫,如果不是制式法規在某些地方不得不用本名,我們差點都忘了自己姓袁。」火燦仲笑道。

    「這種事還能忘呀?!」拜託,是她小題大作嗎?不,是眼前這對意興闌珊的兄弟有問題!

    「對於毫無瓜葛的父親,留著他的姓氏紀念他有個屁用?要不是戶政事務所龜龜毛毛說什麼違法、什麼火不是父姓母姓哇啦哇啦的屁話,我們老早就去改了。」火燎原冷哼。

    「那『火』是……」她還是一頭霧水。

    「燎原提過我們兩兄弟被賣掉的那件事嗎?」

    「嗯。」關於那件事,她知道,火燎原全說了,說的時候臉孔好溫和好高興,像在分享最愉快的回憶。

    他說,他們兄弟倆因為父親的賭債而被架到酒店去打工,那時的債主就是黑道角頭「火老大」,他是個四十多歲的中年男人,有張兇惡的臉孔,據說看到火燎原的第一眼就是先把不斷咒罵他的嘴給打歪,然後將兩人丟進酒店後的廚房去清洗幾千幾百個酒杯盤子。那一天他們兩兄弟洗到凌晨,才洗完一批又來一批,最後是直接癱在流理台邊睡死。

    想逃跑,被捉回來,下場是工作量暴增。

    想反抗,火老大賞他們爆栗的手勁可不會因為他們年紀小而留情。

    想認命,卻又不甘心債務不是他們欠下的,憑什麼要他們來還?

    抵債的日子並不好過,如果這種人生還得延續好幾年,那麼賴活著不如快快去死,要不是還有一個母親在,火燎原老早就豁出去和火老大干一架來決定勝負,被打死的話就算解脫,對他而言也是好事。

    不情不願地工作工作工作,做到累出病來,小小的年紀,吃得不夠好、不夠飽,抵抗力異常的弱,火燦仲先倒了下來,倔強的火燎原比他多撐兩天。

    糊里糊塗昏過去,又糊里糊塗醒過來,兩個人被安置在巨型雙人床上,軟綿綿的床墊像雲一樣會陷下去,曬過的被子充滿太陽的味道,除此之外,不遠的地方飄來奶油焗烤食物的香味,他們跳起來,果然看到床邊的桌上擺滿食物,那時誰也顧不得身在何處,房間是誰的,食物又是誰的,急乎乎捉過來就是一陣猛掃,一匙焗飯,一口雞腿,滿叉子的義大利面,全往嘴裡塞。

    「兩隻餓死鬼,又不是不供你們吃喝,賭什麼骨氣不吃呀?活該你們餓昏過去。」火老大就坐在房裡另一側的書桌後,笑覷兩人狼吞虎嚥。

    一看到他,火燎原及火燦仲——那時當然還不是這兩個名字——都知道應該要吐掉嘴裡的食物,以彰顯他們兩兄弟對於黑道老大供應的東西不屑一顧,可是他們太餓了,咀嚼和吞嚥變成一種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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