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老公,不許忘記我

第5頁 文 / 伊桔

    這……這哪裡還是法治講座,分明就是偶像明星在舉行簽名會嘛!

    「可羽,有沒有紙和筆?」李明湊近到她的身旁問道。

    「你要這些幹麼?」她一臉奇怪。

    「當然是去要方司爾的簽名了!」

    梁可羽身子一歪,「你……也想要他的簽名?」拜託,他可是個大男人耶,用得著去學那些小女生搶簽名嗎?

    「我女朋友已經嚴正下令,今天要是沒有拿到方司爾的簽名,我就得睡一個星期的客廳。」他也是有苦衷的。

    「……」果然悲慘。

    「不過我真沒想到,你居然能請得動他。」

    「呵……呵,可能是我運氣好吧。」她乾笑兩聲。

    「是是,你的運氣還真不是蓋的,今天現場這麼轟動,明天絕對會上報紙頭版的,你沒看見古SIR啊,嘴巴都笑得闔不攏了,哪裡還有一點平時的嚴厲模樣。」

    梁可羽朝著上司的方向一看,的確如此。

    紙、筆一拿,李明開始衝鋒陷陣。

    擁擠的人潮,讓梁可羽不得不考慮得維持一下目前的秩序。

    「別擠了,這是法治講座,不是簽名會!」她衝進人群,試圖讓現場安靜下來。!!!

    她的腳被往前擠的人潮連踩了三個腳印。

    「誰踩我!」如果情節嚴重的話,她簡直可以告他們襲警!!!!

    又是一連串的腳印印在她的鞋子上。

    她頓時怒了,「靠,誰再踩我我就對誰不客氣!」!!!!!

    更多的腳印朝她撲來。

    「有沒有搞錯啊……哎唷……都說了別再踩……誰再踩,我告他襲警!」

    早知道這樣,她就該考慮找鎮暴警察來現場協助了……

    第三章

    「用得著踩得那麼用力嗎?真當我是鐵打的啊!」小酒館裡,梁可羽對著眼前的罪魁禍首發洩,「都是你,沒事長得那麼漂亮幹麼?漂亮也就算了,還那麼會打官司,惹得一大票青少年把你當神一樣的崇拜。」

    直到今天她才發現,原來他的偶像效應遠遠超出了她的想像。

    「你很痛嗎?」方司爾瞥了一眼那雙已經被踩得烏黑的白球鞋。

    「廢話,你的腳讓人踩上二十多下,就會知道我的痛了。」她恨恨的說著,又倒了一杯酒,逕自咕嚕咕嚕的幹掉。

    一瓶酒喝完,她再叫了一瓶。

    「酒喝多不好。」他皺眉。

    「不算喝多,我只有在心情很不爽的時候才會喝酒。」她打了一個酒嗝,繼續道:「而現在,我的心情……非常不爽!」這次的活動明明舉辦得很成功,但是她卻一點都不開心。

    搖搖晃晃的站起身子,她伸手指著他的眉心。

    「方司爾,我討厭那麼多人崇拜你!」讓她突然之間覺得兩人的距離變得很遙遠。

    「我並沒有要他們來崇拜ax我。」

    「我也討厭那些女生們談論你時的表情。」擺明著想要倒追他。

    「她們有言論自由,我沒辦法阻止。」

    「我更討厭你長得這麼漂亮!」她睜著眼睛,上半身越過桌面,努力的湊到他眼前,「如果你不是那麼漂亮的話,今天的騷動就不會那麼大,我就不會被踩得那麼慘了。」

    他讓她聯想到白雪公主,漂亮得讓女人自卑。

    「你討厭我的長相?」他靜靜的問。

    「討厭,很討厭,我希望你長得平凡點,這樣就不會有那麼多女人喜歡你了……」

    她喃喃著,隨即又迷惘的敲了敲自己的腦袋,「真奇怪,我幹麼討厭別的女人喜歡你啊,又不關我的事。」

    根本就一點點都不關她的事,她憑什麼討厭啊!

    洩氣的趴回桌子上,梁可羽繼續喝她的酒。「真可惡,明明我才是女人,你居然比我漂亮多了!」

    一杯接一杯,她自己都不知道喝了多少的酒,不知道自己怎麼出了酒館,更不知道怎麼會趴在方司爾的背上。

    「三、忠於職守,勤奮工作,盡職盡責,服從命令……嗝,四、公正廉潔,克己奉公,五、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公務……」時輕時重的聲音,夾雜著酒嗝。

    方司爾側頭瞥了一眼背上的人,她的酒品不算太差,至少,並沒有嘔吐或耍酒瘋,頂多就是一直背警察守則而已。

    「……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十三、秉公執法,辦事公道,十四、模範遵守公德……十六……不對,應該是十五,不能在私人交往、通信、公共場所或親友面前談論國家和工作秘密……」

    梁可羽背著背著,突然忘詞了,「我剛才背到哪兒了?」

    「不能在私人交往、通信、公共場所或親友面前談論國家和工作秘密。」他掏出鑰匙,打開公寓的門。

    「對……對,我要繼續接背,我還能背很多呢!」她自言自語的說。

    方司爾走進公寓,把梁可羽放在客廳的沙發上,獨自進臥室脫下了外套。

    等到他再次來到客廳的時候,卻看到她已經抱著抱枕,一臉滿足的睡著。

    心頭驀地一暖,她嘴角的那抹笑容讓他不想移開目光,彎下腰,他把她打橫抱起,往客房走去。

    頭痛、喉嚨痛、骨頭痛、身子痛……簡直是渾身都在痛!梁可羽感覺自己像被十輛卡車壓過似的,全身都要散了。

    勉強睜開雙眸,她慢慢適應著白色的光線。

    隨著有些刺眼的光線,一起映入她眼簾的還有褐色的窗簾、淺灰色的床單,以及那張熟悉的漂亮臉龐。

    是方司爾!

    長長的睫毛覆蓋著眼瞼,凌亂的髮絲貼著他白皙的面頰,玫瑰色的唇上則有好幾個齒印,嘴角甚至還破了皮。

    他是和人打架了嗎?還是……

    不過,這些都不是重點,重點是—為什麼他會和她在同一張床上!

    「啊!」她扯開喉嚨,做出了大部分女性都會做的本能反應。

    睫毛眨動了一下,方司爾揉了揉眼眸,「你醒了?」

    「為什麼我會和你躺在同一張床上」她從床上跳起,才打算狠狠的質問,卻因為被單的滑落,發現自己渾身赤裸。

    不過,她的第二聲尖叫還來不及發出,便因為眼前所看到的景象而訝異得張大了嘴巴。

    方司爾的身體,也因為被單的滑落而呈現在她面前。

    赤裸的身軀,雪白的肌膚上青紅交錯,青色像是淤青,而紅色……呃,有點像是吻痕。

    他的樣子,分明就是一副剛剛被蹂躪過的模樣。

    一時間,一男一女渾身赤裸的互相對望著。

    「啊!」又是一聲尖叫,梁可羽慌亂的把被子重新裹回身上。

    訝異的指著對方身上那些青紅,她強忍著噴鼻血的衝動,結結巴巴的開口,「你的身上……怎麼會……」

    比起她的慌張,方司爾倒是一臉平靜,「你昨天喝醉了。」

    「這我知道,可是後來……」

    「我把你帶來我公寓,想讓你晚上睡客房。」

    「然後呢?」

    「我抱著你進客房的時候,你動得很厲害,結果就摔倒在地上了。」

    「你身上的這些淤青是摔出來的?」她猜測。

    「嗯。」

    「那這些紅點呢?」她看著他滿身的「草莓」問。

    「你咬的。」

    「我咬的?」

    「你說你很想要咬我。」

    「我說我很想要咬你?」她突然發現自己有點像鸚鵡學說話。「等等,你是說你脖子上、胸上、肚子上、大腿上的……都是我咬的?」

    「還有唇。」他補充。

    「你胡說!」她絕對不相信自己會做出這麼變態的事。

    他的眼定定的望著她,讓她越來越心虛。

    好吧,她承認昨天是作了一場不錯的夢,夢見自己津津有味的啃著一塊美味的奶油蛋糕,該不會他……就是她夢中的那塊「蛋糕」吧?

    「真的是我幹的?」她小聲的問。

    「是的。」

    梁可羽簡直想找個洞把自己給埋了!他身上的紅點看得她觸目驚心,沉默了片刻,她支支吾吾的說:「關於這一點……呃,我很抱歉,我也沒想到自己喝醉會咬人,醫藥費的話,我可以……」

    「你會和我結婚的,對嗎?」他的聲音驀地在她耳邊響起。

    「啊?結婚?」這話題是不是跳得太快了點?

    「你會負責任的吧。」他看著她的眼神裡,好像有某種期盼。

    等等,倒帶!這種結婚、負責任之類的話,電視劇裡好像都是女人對男人說的話吧?

    「拜託,吃虧的人好像是我耶,我的第一次毀在你的下半身,沒找你負責任你就該偷笑了,為什麼還要我負責?再說,我都已經說了我可以補償你醫藥費啊。」梁可羽據理力爭。這種事情,爽的通常都是男人,她才是受害者好不好!

    「因為你弄得我很痛。」方司爾誠實的指出事實。

    「我……呃,那裡也很痛的!」梁可羽堅持抗辯。

    「但是昨天是你主動的。」

    簡單一句話,立即打得她倒地不起。

    「或者你希望我告你強姦?」

    「……」下巴掉地。這樣居然也能和強姦罪扯上關係,不愧是最強的律師。

    不過她很想問問上帝,是不是因為看她日子過得太悠閒,所以才專門派個人來折磨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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