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尋找張愛玲

第13頁 文 / 西嶺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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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闆受到提醒,也好奇地抬起頭來,看看盤子又看看我,笑嘻嘻好像很有興趣的樣子。我哭笑不得,捧著一份三明治夾蛋不知吞下去好還是放下來好。在兩個大男人挑剔的注視下吃東西,真怕自己會得胃結石。

    然而這還不夠,阿陳還要回過頭對著老闆更加親暱地嗔怪:「您看阿錦,年輕輕的也不知道打扮自己,天天一件白襯衫,少有女孩子這樣不懂得穿衣裳的。」

    我歎息,踩吧,踩死我吧,下一步他大概要批評我的口紅顏色了。可是如果讓我順應他的品味去搽那種薰死人的香水,我寧可停止呼吸。

    便餐吃得辛苦之至

    這頓便餐吃得辛苦之至。

    回到辦公室,我沖一杯咖啡狂灌下去,狠狠吐出一口氣,才覺呼吸順暢。

    正想再衝第二杯,猛地看到一個熟悉的身影,差點沒讓我把剛喝下的咖啡噴出來——沈曹來了!

    怎麼也沒想到沈曹會不避嫌疑地——不,豈止是「不避嫌疑」,根本是「大張旗鼓」,「明目張膽」,「招搖過市」,「惟恐天下不亂」——闖到辦公室裡來約我。

    他甚至不是在約我,而是直接下命令。他找的人,是阿陳:「我可不可以替顧小姐請半天假?」

    阿陳嚇一跳,趕緊堆出一臉諂笑來說:「可以,可以。當然,當然。」那樣子,就好像舞女大班,而我是他手下隨時候命出台的紅牌阿姑。

    我總不成在公司裡同沈曹耍花槍,而且也不願再看到阿陳在言不由衷地恭維我的同時害牙疼一樣地咧著嘴絲絲著,彷彿很為沈曹居然會看上我這件事感到詫異和頭疼。是有這種人,巴不得將別人踩在腳底下,看不得手下有一星半點得意,看到別人中獎,就好像自己腰包被搶了一樣。最好別人天天大雨傾盆,只他一人走在陽光大道。

    拎了手袋出來,心裡又是懊惱又是驚奇,藏著隱隱的歡喜與心痛。

    一進電梯沈曹立刻道歉:「對不起,我沒有別的辦法約你。」

    我張了張口,卻一句話也說不出來,見到他,才知道我盼望見面,盼得有多辛苦。但是,這樣霸道的邀請,我總該有點生氣吧,不然也顯得太不矜持了。

    然而還沒來得及打好腹稿興師問罪,沈曹已經轉移話題,他心儀地看著我,由衷讚賞:「自從所謂的『波西米亞』風格流行,已經很少見女孩子懂得欣賞簡單的白襯衫了。記得十年前,我在美院窗口第一次看見你的時候,你也是穿著一件白襯衣。當時我就對自己說,『這是一個仙子』。」

    我差點淚盈於睫。

    讚美的話誰不願意聽呢?尤其是從一個自己喜歡的人口裡說出。

    我知道有許多女人的衣櫥宛如沒有日照的花園般五彩繽紛,但我打開衣櫃,終年只見幾件白襯衫,乍一看彷彿永遠不知道更衣似的,只有極細心的人才懂得欣賞每件白衣的風格各自不同。

    我立刻就原諒了他的擅作主張,連同午餐時被阿陳搶白的不快也一併忘了。

    被不相干的人損上十句百句有什麼關係,只要得到知己一句誠心誠意的肯定已經足夠。

    車子一直開到「AlwaysCafe」,還是靠窗的座位,還是兩杯咖啡。

    不同的是,沈曹替我自備了奶油。

    他還記得,上次我在這裡對他說過張愛玲每次點咖啡總是要一份奶油,並且抱怨現在的咖啡店用牛奶取代奶油濫竽充數。他記得。

    我的心一陣疼痛,第一次發現,咖啡的滋味,真是苦甜難辨的。

    上次在這裡喝咖啡,到今天也沒有多久吧,可是中間彷彿已經過了許多年。

    一日三秋,原來說的不僅僅是思念,也還有猶豫掙扎。

    沈曹開門見山:「聽說你男朋友回來了?」

    聽說。聽誰說?阿陳嗎?真不懂他們為什麼這麼喜歡在我和沈曹之間傳播消息。我無端地就有些惱,點點頭不說話,從手袋裡取出一串姻緣珠來,翻來覆去地擺弄,當作一種掩飾也好,暗示也好,總不成這樣乾坐著不說話吧?

    這兩隻珠子是子俊帶給我的禮物,說是如果誰能把小木柄上的兩個珠珠對穿,就是三生石畔的有緣人。但是我扭了一個晚上,左右穿不過去。問他箇中竅門,他笑而不答,只說給我七天時間試驗,做到了有獎。

    我問他:「為什麼是七天?」

    他說:「上帝用七天創造世界,人類用七天尋找姻緣。」

    「這麼深奧?」我有些意外,但接著反應過來,「是賣姻緣珠的這麼說的吧?是廣告語?」

    子俊不好意思地笑了:「又被你猜著了。你等著,早晚有天我也說兩句特深奧的話,讓你佩服一下。」

    正想著子俊的話,沈曹忽然從我手中接過姻緣珠,問:「就這個小玩意兒,要不要鼓搗這麼久?」三兩下手勢,兩個小珠兒已經乾坤大挪移,恰恰對調了位置。

    我驚駭:「你怎麼會做得這麼簡單?你是怎麼做到的?是不是以前玩過?」

    「這遊戲我早就聽說過了。不過沒這麼無聊,當真來試過。可是看你玩得那麼辛苦,就忍不住出手,解了你的心結。」沈曹看著我,話中有話。他分明知道關於姻緣珠的傳說。

    我終於問出口:「那個女模特……是怎麼回事?」

    「分手了。」他答得痛快。

    「那麼是真的有過了?」

    「我不知道你指哪個女模特,我有過很多女朋友,中國外國的都有。不過現在已經一個都沒有了。現在我是清白的單身貴族,專心致志追求你一個。」他望著我,眩惑地笑,「你呢?什麼時候和那個裴子俊攤牌,投向我的懷抱?」

    有了答案了,我卻又後悔——為什麼要問呢?明明我不能夠給他答案,卻偏又要向他要答案。多麼不公平!我明明已經有了子俊,卻要為沈曹吃醋,我有什麼資格?

    我低下頭,無言以對。

    眼淚滴落在咖啡杯裡

    他忽然歎了一口氣,說:「范柳原曾經說過,白流蘇最擅長的事情是低頭。原來你也是一樣的。摧毀了一個香港才成全了傾城之戀,如果我想和你有個結果,難道也要整個上海做陪嫁?」

    我震撼。沈曹沈曹,他每一句話,總能如此輕易而深刻地打動我的心,宛如我生命中的魔咒,魅力不可擋。

    眼淚滴落在咖啡杯裡,如風吹皺一池春水,動盪如我的心。

    他再次歎息,站起來說:「走吧,我帶你去個地方。」

    我們第二次來到常德公寓。

    但是那個房間已經完全變了樣,不,也許應該說,復了樣——典麗的沙發,懷舊的陳設,照片裡丰容盛髻的太太是她的母親,桌上壓著朵雲軒的紙,床角散著一雙龍鳳軟底繡鞋,甚至連牛酪紅茶和甜鹹西點也都擺在茶几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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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才是那個曾使胡蘭成覺得「兵氣縱橫」、「現代的新鮮明亮幾乎帶刺激性」、「華貴到使我不安」的房間。

    最大的不同,是牆壁的正中,懸著那面時間大神。

    我心裡一動,驚喜地看著沈曹:「你的實驗有進展了?」

    「冰雪聰明!」沈曹讚許我,「為了讓你的這次訪問更加精確,我決定來個實地重遊。按照磁場學,這裡曾經記錄了張愛玲青春時代的生活與情感,在這裡進行實驗,磁場一定很強,效果必然會事半功倍。」

    「聰明?從小到大,媽媽常常笑我傻。就像現在,沈曹,我這樣子『按圖索驥』,會不會很傻?」

    「不比『因噎廢食』更傻。」沈曹凝視我,可是眼中帶著笑,削弱了一半的誠意。他說,「如果你因為自己談了十年的戀愛就當成拒絕我的理由,那你真是太傻了。」

    我看著他,欲言又止。我與子俊的感情,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又怎能三言兩語說清?

    好在沈曹並不糾纏在這個話題上,他的表情變得嚴肅,撳動時間掣,鄭重宣佈:「我們開始。這次,我保證你會準確地回到六十年前,我已經查過資料,胡蘭成初訪張愛玲,是在944年初,我把你送回到那個時代,其餘的,就要你隨機應變,看看到底能不能阻止他們的見面了。」

    什麼,我今天就要見到24歲的張愛玲,並且和她平起平坐地討論愛情,並設法扭轉她一生的命運了嗎?我忽然覺得,自己還沒有準備好。所謂「近鄉情怯」,卻原來對人也是一樣。

    沒有想到愛玲會在等我。

    她已經是位風華正茂的名女子,穿收腰的小雞領半袖滾邊民初小鳳仙式改良裌襖,卻配灑花的西洋寬幅裙子,奇裝異服,雙瞳炯炯。頭髮燙過了,一雙眉毛描得又彎又細,妝容精緻大方。一個人要成名之先,光彩是寫在臉上的,她那種神情,是要飛的鳳凰,一個得到上帝眷顧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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