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頁 文 / 西嶺雪
「你這是變相罵我沒人味兒?」我斜睨他,「難道現在不是在過日子?」
「各過各的日子。」子俊抱怨,「錦盒,與其交兩份房租置兩份家當,每天跑來跑去的,為什麼不乾脆……」
「也不過是省點走來走去的的士費罷了。」我打斷他,「趁還付得起,及時付出,將來你想找個走來走去的理由還嫌矯情呢。」
子俊歎息,一聲接一聲,但是畢竟不再堅持。
其實類似的對話,這十年裡,每隔一段日子就會重複一兩次。
選擇太過離奇叛俗
有時候我也會想,是不是自己的選擇太過離奇叛俗,算不算不正常?但是要我接受曖昧的同居,我寧可結婚。
我始終認為,能夠同居,就能夠結婚。然則,又何必背上個不名譽的未婚先嫁呢?
難得子俊等我十年,一直縱容我,忍讓我。
其實私下裡不是沒有想過,不如就這樣結婚了也罷,十年都這樣子遷延過去,人生也不過是數個十年而已,一段婚姻裡有兩個人,至少一個人是心滿意足的已經成功了一半,至於那不大情願的另一半,天長日久,總也會習慣成自然,終於接受下來的吧?
路過讀書區,看到最新包裝的《華麗緣》,雖然所有的故事都已耳熟能詳,還是忍不住要取在手中翻了又翻。在一場偶然相逢的戲台下,張愛玲苦笑著感慨這一段人生的華麗緣:
「每人都是幾何學上的一個『點』——只有地位,沒有長度,寬度和厚度。整個的集會全是一點一點,虛線構成的圖畫;而我,雖然也和別人一樣地在厚棉袍外面罩著藍長衫,卻是沒有地位,只有長度,闊度與厚度的一大塊,所以我非常窘,一路跌跌衝衝,踉踉蹌蹌地走了出去。」
這便是她對於那個時代的最真切的感受了吧?文章寫於947年4月,歷史的動盪之期,在只有地位沒有實質的人群中間,在一點一點虛線構成的畫面裡,她找不到自己的位置,卻因為沒有地位,而越發顯得突兀,於是惟有逃離,「跌跌撞撞踉踉蹌蹌地走了出去」——當年她與胡蘭成步行去美麗園,走在風聲鶴唳的延安西路上,她說:「現代的東西縱有千般不是,它到底是我們的,與我們親。」她對上海的愛,是真摯的,發自肺腑的。她曾寫過《到底是上海人》那樣家常清新的文字,說過對於上海,她是不等離開就要想家的,然而最終,她卻絕決地離去,走了那麼遠那麼遠,直至無聲地消逝在異鄉。這樣孤絕的遠行之後,她還會肯再回來嗎?
子俊說:「喜歡,就買好了。十幾塊錢,至於站這半天嗎?」
輪到我歎息,愛不釋手並不等於渴望擁有。就算買了,下次我在書店看到這本書還是會停下腳步的。讓我留連的不是一本書,而是一種情結。然而這裡面的區別,子俊是不會懂得的。
我再歎一聲,將書插回書架去,轉身間,碰落一本厚殼攝影集,落在地上,翻開的書頁是一幅跨頁風景照,橙黃的天空,綠色的海,海上有點點紅帆——這是一幅關於色彩的展覽,然而轉瞬即逝的瑰麗夕照改變了所有約定俗成的尋常印象,於是天是黃的,海是綠的,帆是紅的,世界,是神奇的。
畫的右端是落日渾圓,而左端已經有月初掛,淡得像一點影子,一聲歎息。而攝影的標題,就叫作《歎息》。
我翻過畫冊看了一眼作者署名:沈曹。這應該是一位有絕高智慧的攝影天才,他的天份,不僅表現在攝影的角度,技巧,色彩和構圖的掌握,更在於他通過變幻莫測的海景和日月星辰的對照所表現出來的一種對時間與空間的獨特感受。他的攝影,充滿了靈魂和思考。
售貨員走過來,近乎粗魯地從我手中奪過那本攝影集,檢查著:「看,這個角都摔皺了,再怎麼賣?」
「我買。」我簡單地說。
「那好,我給你開票。」售貨員立刻和顏悅色起來。
子俊有些不服氣:「碰掉了,就得買?這本書幾十塊呢。」
「幾十塊罷了,至於和她吵半天嗎?」我學著他剛才的口氣說,但是立刻又解釋,「不過我倒也不是怕吵架,這本書的確值得買。」
「他拍得好嗎?」子俊翻一翻,「街上風景畫,那麼大張,也不過賣三塊錢一張,還是塑料的呢。」
我失笑。怎樣向子俊解釋攝影作品與風景畫的不同呢?
和子俊在一起,需要解釋的事情也許太多了。而且,永遠不要指望他能聽明白。
就好像我同樣也不明白,我和他,這樣完全不同的兩個人,究竟是怎樣走在一起的。
和子俊相識,遠遠不止十年,而要退回更早,早到小學三年級。
那年,我剛剛轉學,來到新班級,因為個子高,被派到最後一排和男生同桌坐。那個男生,就是裴子俊。
當時班裡都是男生和男生坐,女生和女生坐,我們這一對,在班裡十分特殊,於是同學們在我來到當天就給我取了個綽號,叫「裴嫂」。
每天我一走進教室,就有好事的男生高喊:「裴嫂來啦!」於是別的學生便起哄地跟著叫:「裴嫂!裴嫂!裴子俊,你媳婦兒進來了,你還不快去接?」
子俊很惱火,便故意做出一副很凶的樣子命令我:「離我遠點!」好像他所有的委屈都是因為我。可是,難道我的委屈不是因為他?
我堅持了一個星期,到底受不了,週末偷偷跑到外婆家去躲起來,到了星期一,爸媽來接我,我怎麼也不肯走,哭著喊「我不要上學啦」。
媽媽又哄又嚇,逼著我說出理由來,卻毫不體諒:「就為了一個綽號?這算什麼?別人叫是別人的事兒,難道他們叫你兩聲你就真成了人家媳婦兒啦?上學去!」
多搬一套桌椅來
最後,還是外婆心疼我,扭著一雙「解放腳」找到學校裡來,跟老師評理:「人家都是男女分開,幹嘛把我家閨女兒配給臭小子一起坐?」
老師跟外婆講不清道理,只得讓校工再多搬一套桌椅來,讓我和子俊分開坐。但是「裴嫂」的綽號,卻仍然沿用了下來,一直到我中學畢業,在巷子裡遇到老同學,還偶爾被人提起:咦,這不是裴嫂嗎?
也許綽號這事兒就是這樣,事隔多年,真名大姓未必會被記起,但是綽號,卻是終身的記號,很難忘記。
不過隔了十年八年再提起,心底裡已經沒有那麼恨,反而會激起一絲溫馨,記憶的風瞬間吹動童年的髮梢,想起若干往事。
也許是因為這樣,裴子俊才會在十多年後的某個早晨,忽然想起了我,魯莽地闖到宿舍裡來,直統統告訴我,他一直沒有忘記過我,一直偷偷喜歡著我的吧?
那時我已在杭州讀美院,是出了名的才女,走在柳蔭夾道的校園裡,時時想:這便是林風眠校長當年走過的路吧?摩拳擦掌,一心要等著畢業出來做黃永玉第二,眼界高到天上去,哪裡看得上旅遊專科畢業的裴子俊?
只不好意思太傷人心,半開玩笑地瞪他一眼:「喜歡?我現在還記著當時你有多凶呢!還說要讓我離你遠點兒,你忘了?」
子俊滿面通紅,搓著兩手,發誓一樣地說:「以後都不了,再也不凶了,只要你離我近,讓我怎麼著都行。」
現在想起那副憨態,還讓我忍俊不禁。
那段日子,子俊隔三差五便坐了火車從蘇州奔杭州,幾乎每個週末,我們都會見一面。久而久之,便成了習慣。
晴西湖,雨西湖,蘇堤,白堤,二十四橋明月夜,映日荷花別樣紅……這些個良辰美景,是要同心上人一起玩味的。便不是心上人,在身邊如影隨形地呆久了,也就慢慢上了心。
少女情竇初開,往往是因為天氣才戀愛的。柳絮輕沾,隨風依依,無由故地便有幾分離情,每一次落花成陣,弱柳拂風,都彷彿在輕輕說:不捨得,不捨得。
一次游完了西湖送他去車站,走在柳樹下,站定了,隨手替他拈開粘沾在發角的飛絮,手便被他握住了。
他的眼睛,在迷濛的季節裡如此多情,看得人心慌。
被他吻的時候,我嚇得哭了,卻不知道閃避。
很多年後都沒有想明白,雖然看上去很純很美,可是,那是愛情嗎?
中間不是沒有試過同他分手。
吵架、冷戰、道歉、和好……這幾乎是所有戀人的必經之路吧?對我們而言,這樣的過招尤其頻繁。
我們兩個,性格差異好比天同地,我喜靜,他喜動,一個要往東的時候,一個偏要去西,幾乎沒有什麼時候是意見完全一致的。幾年的相處,都是在我遷就你,你遷就我,就像兩隻寒風中的刺蝟,若想依偎取暖,非得要先磨禿了自己的稜刺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