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頁 文 / 凱琍
「嗯,我也這麼想。」林憶珊十二萬分同意,她的初戀如夏蟬,只活在這個季節,然而了亮高亢,是她人生中最美的樂章。
唱吧!就當作最後一曲。愛吧!就當作沒有明天。
每天早上七點,林憶珊走五分鐘到巷子口,有個男孩已經站在那兒等待,他手中有朵玫瑰,臉上有抹微笑,雙眸因為她的出現而雀躍。
光是這一幕,就讓她百感交集,他雖是個任性又神經質的大少爺,其實純情到不可思議的地步,兩人都是彼此的初戀,都是第一次變傻,好像就會傻得特別嚴重。
「早。」她輕輕對他招呼。
「早!」他已買好早餐,開車到途中一處公園,兩人一起吃完,然後再送她去趙家上班,時間抓得剛剛好,為時六十分鐘的約會。
吃早餐的時候,他的身份從少爺變成傭人,完全出於不能自制的柔情。
「你太瘦了,來,再多吃一口。」他拿湯匙舀了濃湯,一再往她嘴裡送,最後她忍不住轉過頭去,皺眉道:「我吃不下了。」
「不想喝湯?那來一塊鬆餅,來,啊……」他用刀叉切好一塊蜂蜜鬆餅,又對準了她的嘴。
「你別這樣,我自己吃就好了。」她從未如此被男孩寵愛過,一時無法習慣。
「我不餵你的話,你根本就不會吃完,誰叫你這麼瘦?來,聽話,吃下去。」他慇勤又有耐心,像面對一個不聽話的小娃娃。
當她乖乖吃下,對他微微一笑,那就是他最靠近天堂的時候。
晚上九點,他在車庫等她的腳步聲,開車送她回家,途中可能吃點宵夜,可能找個地方散步,時間不多不少剛好也是一小時。
傭人一個月可放假六天,他探聽好她的輪休時間,開車帶她去海邊、去山上,兩人都知道時間不多。但是沒有人提起這件事,當作一種默契,或是一種禁忌。
雖然正值青春,他們並未突破尺度,只是牽牽手、抱一抱,有時會忍不住親吻,若再更進一步,只怕回憶就不只是回憶,而將是離不開的依戀。
這童話一般的日子,每天都在倒數計時,因為太美麗而不能長久。
「為什麼你會喜歡我?」她忍不住問,因為實在太奇怪了,他要怎樣美麗聰慧的女子都不是問題。何必苦苦執著於她這個平凡女孩?
「因為你很像我養的小兔子。」他摸摸她粉色的臉頰說。
她抓開他的手,哼了一聲。「胡說八道!」
「你昏倒的時候,我覺得自己也快昏倒了。」他從來沒有這種感覺,整顆心被另一個人牽動,完全不受自己控制。
「你是同情我?」
「我是同情我自己,怎麼會這麼可憐?對方又不喜歡我,我卻不能不喜歡她。」
「你太會說話了,油腔滑調!」她瞪他一眼,寧願他悶得像根木頭,也別這樣害她胸口撲通跳。
他笑了,她發脾氣的樣子多迷人,十七歲女孩原本就該如此,一顰一笑都那麼天真可愛,之前她的疏離冷淡只為保護自己,他懂她不肯輕易打開心門,是因為她太害怕受傷。
「你呢?你喜歡我嗎?」他靠近她耳邊問,嗓音低沉又酥麻。
「我不想回答這問題。」她轉過頭去,耳根已經紅了。
他從背後抱住她。「很多年以後,當你想起我的時候,會是開心還是難過?」
「我會祝福。我希望你遇到更好的人,希望你事業成功、身體健康、生活順利。」她微笑得很滿足。「只要自己喜歡的人能快樂,我放棄得就有價值。」
他是個好人,她也是個好人,兩人都沒有錯,只是不適合,為何要傷心難過?根本就不需要這樣,反而要更激勵彼此,一定要把握自己的人生,打造出一片天。
他更緊緊抱住她,在她黑色的短髮中呼吸,就快不能喘氣,就快要心痛到粉碎。
「你很聰明,唸書和工作都難不倒你,我只是怕你太任性太霸道,把一些好女生嚇跑了,你笑起來很好看,你該多笑一點,愛上你的人都會想要看到你笑。」
「好、好……我都聽你的。」他不允許自己愁眉苦臉,儘管相聚的日子已經不多,為了她這番話,他要盡量笑給她看。
夕陽西下的這一刻。他們在彼此眼中看到最後一抹彩霞,緊接而來的將是無邊無際的黑夜,但那祝福就像夜空星辰,讓人抬頭看了就溫暖一笑,至少還有個願望可寄托,希望那個人過得好,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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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永潔對哥哥的初戀不再深入研究,她變得很忙碌,因為在出國前,她也談了一場戀愛,對象是她以前畫室的老師。當然這場戀情注定夭折,但無所謂,她也不想要什麼結果。
每天早上,林憶珊都會坐在鋼琴前當模特兒一小時,這是她唯一能放空自己的時候,最近有太多情緒起伏,讓她格外珍惜這平靜時光。
趙永潔畫了十多張,終於有了最後定案,決定用油畫來表現,在她眼中,林憶珊不是美女卻很耐看,有種越陳越香的氣質,難怪哥哥會深深被吸引。
一小時很快就要結束,趙永潔放下畫筆問:「珊珊,你不會太難過吧?」她對林憶珊的稱呼進化成了珊珊,這樣比較麻吉。
「難過什麼?」林憶珊呆了一下才回答,她在當模特兒的時候通常腦筋轉得比較慢。
「暑假一結束,我們就要分開啦!」時間過得真快,只剩十天了,樂天的她也開始有點傷感。
趟永潔和哥哥已申請好學校,雖然學校和科系都不同,一個念企管、一個念藝術,但日後他們生活的地方就是紐約,就是另一個國度。紐約的豪宅內一樣有管家、司機,廚師和傭人,爸媽也常飛去紐約做生意,對他們來說其實沒有太大變化,只是台灣的一切人事物,以後只能偶爾回來看看了。
「小姐你去唸書是好事,我替你高興。」林憶珊也曾幻想過,如果自己是千金小姐,就可以出國深造、可以學琴學畫,但那終究不是她的人生,她還是好好過自己的日子吧。
就知道這位模範生不會輕易流露情感,趙永潔內心歎口氣,拿出筆記本和鋼筆。「珊珊,你的email信箱給我好不好?我以後就可以跟你聯絡,把我的作品寄給你看。」
「好。」林憶珊寫下她的信箱,卻又追加了句。「不過我很少上網,可能很久才會回信。」
「為什麼?」趙永潔以為她很忙,沒空上網。
「我只有去學校才能上網。」
「不會吧?你家沒電腦?」趙永潔實在無法相信,這年頭誰家會沒電腦?在她想像中,每個人都應該有手機、電腦和汽車,台灣錢不是淹腳目嗎?
「沒有。」林憶珊老實回答,這根本說謊不得。
目瞪口呆片刻後,趙永潔合上打開太久的嘴巴,咳嗽幾聲掩飾尷尬。「那……我這台給你好了。」
「不用,謝謝。」
「我們不是朋友嗎?送個小禮物又不會怎樣!」趙永潔心想一台電腦又沒多少錢,她到紐約買一台新款的也不錯。
大小姐果然是大小姐,頂級電腦都不當一回事,林憶珊苦笑一下。「可是我沒辦法給你什麼回禮,所以還是不用了。」
「你做我的模特兒不就好了?」
「真的不用了。」
「唉……你好固執。」趙永潔不得不放棄,通常都是別人屈服於她,這種經驗可不多。
林憶珊不是固執,只是還有點自尊,無法這麼快就丟棄,就像她對趙永倫一樣,她不願在他出國後癡等他的音訊,直到越來越少、相隔越來越久,才終於無奈地放棄。所以她選擇驕傲的姿態,讓一切終止在最美的時候,或許日後他想起她來,還能有種甜蜜的懷念。
無論如何,趙永潔特別交代:「答應我,絕對不能跟我斷了連絡,不然我會翻臉的喔!」
「我答應你。」林憶珊鄭重允諾。
「至於你跟我哥,還是會保持聯絡吧?」趙永潔早看出他們的地下戀情,只是口頭上沒說破。
「我想沒那個必要。」
「唉……所謂夏日之戀,只能存在於夏日,到了秋天就要枯萎,我不願親眼看到,乾脆瀟灑離開。」趙永潔忽然像個詩人。她原本就才氣洋溢,碰上戀愛更靈感泉湧。
「你說得沒錯。」林憶珊不能同意她更多,年少時的愛情就像彩虹,正因為短暫所以珍貴。
「我們真是難姊難妹,來,Givemefive!」兩人頗有默契的擊個掌,相視一笑。
林憶珊再次感到世事難料,她居然跟大小姐做了朋友,還跟大少爺談了戀愛,多不可思議,她不會忘記十七歲這年,她曾經距離幸福很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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