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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頁 文 / 湛露

    露言露語之二十一湛露

    湛露是個購物狂嗎?大概是吧?

    前一陣子在BLOG上叫喊著要換MP4,結果老MP4立刻乖乖地工作,不敢再發脾氣。於是湛露又想買新的手提電腦,可是跟隨了兩年的手提剛剛維修過,這些天都盡忠職守,也很聽話。

    朋友巫呼更換了手機,NOKIA3250,很漂亮的紅白色,湛露看看自己的LG,黑黑的、土土的,好像……蠢蠢欲動的購物癖又要發作了嗎?

    說來奇怪,從七年前湛露第一次買手機到現在,始終沒有用過那些最響亮的品牌。最初第一支手機是三菱的,細長的造型,珍珠白色,是當時手機中的公主。那時候市面上的手機種類實在是不多,以至於湛露外出時只要看一眼人家的手機天線就基本可以猜中那是哪個牌子的哪一款了。

    一轉眼,現在手機品牌以及型號之繁多,簡直讓人眼花撩亂。而手機,又真的是在日新月異地改變我們的生活啊。

    不怕各位讀者笑,第一次買了手機的湛露是動用了自己幾個月的月薪,那時候同事中又沒有多少人在用手機,所以湛露偷偷把買到的手機藏在自己臥室的抽屜裡,每天下班的第一件事就是跑回家拉開抽屜抱著手機好好親熱一番,哈哈……

    那一支手機到現在都是我的最愛之一,只可惜它後來被無德的維修人員修壞了,我只好依依不捨地把它永遠安息在抽屜中,又去買了第二支手機。

    因為是匆忙購買,第二支手機買的很沒主見,是一個小品牌,才用了不到一年就出現N多問題,一怒之下湛露更換了第三款手機,這一回算是個大一些的品牌了吧?可惜按鍵在一年之後又出現故障,修理之後一個月,故障再度復發,我沒有耐心了,又去買了第四支手機,再一年後,第四支手機的兩塊電池全部罷工……於是買了現在的LG。

    湛露在更換手機的理念上一直是秉持——能用就好,不求功能太強大,沒有用壞就不買新的。

    但是,這一次是為什麼?為什麼我的心,控制不住的想要擁有一款新機器呢?我努力地找原因,找來找去,終於明白了!

    都是小璐和巫呼這兩個女人的「陷害」嘛!

    每次出門吃飯的時候,大家坐在必勝客裡也好,牛排店也好,第一個動作就是拿出手機自拍,拍啊拍、拍啊拍(這一群自戀的女人)——

    小璐和巫呼用的都是NOKIA的,螢幕超大,拍出來的效果極佳,而湛露這一款雖然照片拍得很清晰,但是無奈螢幕很小,每次都要借助BLUETOOTH功能將照片傳送到小璐和巫呼的手機上才能看到最優的圖像。

    5555;不甘心啦,人家也想有個大螢幕啊!

    於是湛露看來看去,看上了NOKIA的6288,但是,這款盡忠職守的LG才只跟隨了我五個月而已,跟隨至今沒有出過任何紕漏,我要不要這麼狠心地拋棄它啊?

    買新的手機,還是不買呢?這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哦。

    我想啊想……還沒有得到答案。關鍵時刻,老媽推波助瀾,讓我下定決心去買手機。為何?只因母親節這一天,湛露約了母親大人在外面吃飯,結果上午老媽去外婆家,湛露下午頂著烈日驕陽到了約會的地點,在STARBUCKS裡面坐了一下午,都沒有收到老媽的消息。

    一怒之下,被放了鴿子的湛露決定——買手機去!

    匆匆忙忙到了手機店,問詢了一個最低價格,二話不說刷了信用卡買下。全部交易過程不超過二十分鐘。

    然後從這一天開始,湛露成了卡奴。

    不過新手機真的很可愛啊,我超喜歡那個錄像功能,錄了N多聲音影像當作朋友家人來電時的鈴聲。最「無恥」的是,湛露拍了一段老媽的畫面,在錄製時不停地重複問一句話,「老媽你愛我嗎?你愛我嗎?你愛我嗎?老媽,你、愛、我、嗎?」

    偶爾一次老媽從家中來電,這段錄影在大庭廣眾下放出,頓時招來八方側目……

    湛露和NOKIA的親密故事就此開始上演。

    第一章

    雪白的素箋上,一行娟秀流利的小字正書寫其上──

    英疇表哥如晤:

    前日來信及差人所送梔子花皆已收到,甚喜,知表哥在邊關殺敵連連告捷,深為東嶽黎民歡悅。然倭寇向來狡猾,宋將軍生性敦厚,恐其不識詭計,又恐下屬有貪功冒進之人,請表哥千萬小心,不可隨意更改戰略,亦不要與同袍因戰法不合而再度引發衝突……

    書寫到一半時,前面院子裡忽然響起幾聲炮響,筆尖一顫,一滴墨汁滴在紙上,執筆人一歎,「唉,還要重寫一張。」

    抬眼看著倚在門口拚命向外張望的婢女,屋內的主人問道:「是有聖旨到府嗎?」

    「奴婢不知道。」婢女還在張望,但是隔著層層院牆,怎麼可能看得見。

    「想看就去瞧瞧吧。」主人看穿了婢女的心思,一笑,像是對婢女說,又像是在自言自語,「這時候來聖旨只怕沒有什麼好事。」

    三聲禮炮正是東嶽官員在府邸中迎接聖旨的慣例。片刻之後,那婢女氣喘吁吁地跑回來,「表小姐,快去看看吧,老爺夫人還有大小姐接了聖旨之後哭成一團呢。」

    屋內人已經寫完信,聽到婢女的話並沒有立刻急急地趕去,只是靜靜地把信封寫好,密封了信函,這才出門。

    前院內果然已經亂了套。

    來傳聖旨的太監已經回去,本府的主人,朝廷的三品司禮官潘佑安手捧聖旨連聲歎氣垂淚,而他的夫人以及唯一的女兒潘婷婷抱在一起哭個不停。

    「叔叔,出什麼事了嗎?」

    清雅的聲音不疾不徐地在此刻響起,潘佑安的目光投向站在對面幾步遠的那名少女身上。

    這少女不過十六、七歲的年紀,容貌雖然稱不上絕艷,倒也有幾分清秀可人,嘴角的一對酒窩最是惹人喜歡,青布裙配鵝黃色的外衫,素淨雅致,臉龐上淡淡地從容與嘴角邊的笑意相配,竟讓她有著不大同子同齡孩子的成熟,漆黑的眸子裡閃爍著睿智的光芒。

    這是他的侄女,潘龍美,自幼母親去世,前年父親也去世了,就一直寄住在他家。

    看到潘龍美出現,潘佑安如看到救星一般,急急地說:「龍美,你可來了!」

    指了指叔叔手中的聖旨,她問了句,「可以嗎?」

    潘佑安將聖旨交到她手上,「萬歲要召婷婷入宮。」

    她只是挑了挑眉梢,並沒有露出太詫異的神色,將聖旨打開,從頭至尾細細看了一遍,然後問道:「叔叔,現在怎麼辦?」

    「聖旨在此,不敢不遵從,只是婷婷和她娘……」他又歎了口氣。

    誰都明白,宮門一入深似海,潘家人行事向來低調,並沒有多少攀龍附鳳的心思,所以這道聖旨的出現對於潘家人來說猶如滅頂之災。

    潘龍美看著哭成淚人兒的潘婷婷,沉吟道:「上個月就有傳聞說今年的選秀要改為皇上欽點,以婷婷表姐的芳名遠播,被皇上選中也是情理之中。」

    「龍美,你就別說這種刺人心的話了。」潘夫人擦著眼淚,卻怎麼都擦不淨,「婷婷是我的心頭肉,送她到宮裡那種吃人不吐骨頭的地方去,我們母女這一生只怕都沒有再見的機會了!」

    「以婷婷表姐的才德,要在宮中出頭也非難事。」她似笑非笑,「皇上特意徵選婷婷表姐,就是愛她『琴冠東都,艷驚千里』的美名,定然會對她另眼看待的。」

    「我不去!我不去!」才此時哭得如梨花帶雨一般,更有不同的美麗,「我還要等,等表哥回來。」

    潘婷婷的這句話,讓潘佑安瞪了女兒一眼,「就算你不進宮,也別指望爹會把你嫁給那樣的人!」

    「寧遠表哥怎麼了?他不過是志在四方,不喜歡被世俗之禮束縛而已!」此時此刻,潘婷婷也顧不得女兒家該有的矜持羞澀、禮數規矩,大聲辯白,「寧遠表哥說了要回來接我,他就一定會回來的!若要我變心另嫁,還不如讓我一死!」

    潘佑安怒視女兒,舉手要打,卻又心疼她,怎麼也打不下去,更何況他心中本就不忍將女兒送入宮中,於是重重地一頓足,長歎道:「我潘佑安小心謹慎一輩子,到底是為什麼會受此家難?」

    潘龍美淡淡地表示,「叔叔不必著急,我看皇上這道旨意有些問題,或許我們可以想辦法欺君。」

    「啊?欺君?」他差點叫出來,幸虧周圍的下人剛才看主人們哭得這麼淒涼,都紛紛躲避,不在眼前,否則這麼大的罪過從潘龍美口中如此輕描淡寫地說出,一旦傳出,全家就有被殺頭之禍了。

    「龍美?你這句話是什麼意思?」潘夫人從她口中聽到能救自己女兒的味道,立刻一躍而起,一把拉住她,「皇上不是那麼好騙的,要怎樣騙他?難道說婷婷病了?病得不能入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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