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那個人,惡鄰

第5頁 文 / 金萱

    「好。」俞安安點頭。

    「你買房子的事真的不跟人說?也許可以收到新居賀禮喔!」魏淑美在臨走前再次問道。

    她微笑的搖頭。

    「好吧,那我就什麼都不提了。」說完,她揮揮手轉身離去。

    目送她離開後,俞安安稍微收拾一下辦公桌面,才起身走到蒸飯室去拿便當。

    她的便當內容物很簡單,只有飯、一個荷包蛋和兩樣青菜,但她卻吃得津津有味,因為她還有鄰居大哥說的笑話當佐料。

    那嚴、嚴那、那那、嚴嚴……哈哈,真的好好笑,每次想起來,她還是覺得很好笑。她想,那嚴的爸媽應該是對很有趣的夫妻吧?

    父母啊……她真的好想念爸爸、媽媽喔。

    一股酸意突然竄上鼻頭,她勉強遏制住自己不要往憂傷裡去,盡量想些快樂的事,例如有了自己的房子的事:例如幸福咖啡店裡所有人都對她好好、例如住在她對面的鄰居……

    她的鄰居那嚴究竟是怎麼樣的一個人呢?為什麼昨天這麼晚了,還全身髒兮兮的?在遇見她之前,他難道剛下班嗎?他是做什麼工作的,為什麼會把自己弄得這麼髒?

    工人。這個答案大概沒錯,問題在於做什麼工?

    造橋鋪路的馬路工?蓋房子的營建工?鐵工?礦工?

    哈哈,台灣哪來的礦產可以挖呀,還礦工哩!

    不過話說回來,不管是馬路工、營建工、鐵工或礦工,感覺起來都不適合他。

    事實上,排除之前曾出現在他門前那堆骯髒的臭鞋子,與昨晚骯髒的衣服不提,他本人比較像西裝筆挺的坐在辦公室裡,喝紅酒、打高爾夫的那種人。

    問她為什麼這樣認為?她也說不出個所以然,就是感覺嘛!他在氣質上給人的感覺實在一點也不像個靠勞力賺錢的工人,真的一點都不像。

    可是他若不是個工人,又要怎麼解釋他昨晚回家時的衣著,以及有那些「物以類聚」的鞋子的朋友們呢?真是愈想愈好奇。

    「安安?」

    突如其來的叫喚讓她應聲抬起頭來,只見一直對她很有意思的同事黃柏凱正朝她走來。

    真倒楣,她忍不住在心裡哀號,怎會被他撞見自己一個人待在座位吃午飯呢?

    「你怎麼一個人在這裡吃便當?淑美她們呢?」他以一臉壓抑不住的愉快問。

    「她們到外頭吃飯了,我自己帶便當。」她簡單的回答,不想與他扯太多。

    公司的謠言很可怕,白的可以說成黑的,說一句話會變成已經開始交往、接吻,再多說兩句話就會變成上床了。

    由於她對他全然無意,不是說他條件不好,事實上黃柏凱在公司受歡迎的程度排在前三名,問題在於她現在的生活重心全放在賺錢上,根本就沒有時間談戀愛,所以為免不必要的麻煩上身,她早就下定決心要離他愈遠愈好。

    「這便當是你自己做的嗎?」他的目光移到她的便當上。

    「嗯。」她趁機低下頭繼續吃飯,送客意圖明顯,希望他能識相點自動離開,不要打擾她吃飯。

    「你會煮菜?」

    還不走?「只會一點。」

    「一點也很了不起了,據我所知,現在有很多女人連瓦斯爐怎麼開都不曉得。」

    她悶不吭聲,繼續吃飯。

    「你那是什麼菜?花椰菜嗎?」

    可惡,他竟然拉椅子坐下來了?!

    「怎麼跟我平常看到的長得不一樣,只有一點花?」

    白癡,有花的菜就是花椰菜嗎?這是什麼邏輯?

    「這是奧心菜。」

    「奧心菜?我從沒聽過這個菜名,也沒看過這種菜,你怎麼會知道有這種菜的?」

    這傢伙就是不肯主動離開,非要她開口請他走是不是?

    「對不起,可以讓我安靜的吃便當嗎?」她面無表情的問。

    「啊,對不起。」

    然後呢?他為什麼還坐在那裡一動也不動?

    「我吃飯的時候不習慣被人盯著看。」

    「啊,對不起。」他終於起身離開。

    很好,她終於可以安心吃飯了。

    第三章

    「小妞。」

    肩膀突然被人用手搭上,耳邊還傳來一句輕佻的叫喚,任何半夜單獨走在路上的女人,都會因此被嚇得渾身僵硬,臉部血色盡失,俞安安也不例外。

    她嚇得連尖叫聲都發不出來,幸好她還記得用皮包當武器,狠狠地打向對方,再拚命的往前狂奔。

    「安安!」

    身後有人在叫喚她的名字,讓她拔腿狂奔的腳步瞬間停頓下來,然後略帶懷疑地回頭看向後方。

    「是我啦!」

    她的鄰居,那個要她叫他那大哥的那嚴,正微笑著向她走來。

    「被嚇到了吧?」他看著她說。

    「你幹麼嚇我?可惡!」俞安安瞪著他,怒不可遏的拿手上的皮包用力打他一下。

    她真的被嚇到了,心臟到現在還卜通卜通的狂跳不停。

    「難道你不知道人嚇人會嚇死人嗎?」她生氣的質問他。

    他的表情突然從微笑變得嚴肅。「我不是說女生一個人不要太晚回家嗎?你知道現在幾點了嗎?」

    她愕然的看著他,熊熊怒火在一瞬間平復下來,下過仍有些怨懟。「我當然知道現在幾點,才十一點多而已不是嗎?」

    「才?」

    「今天是星期六,對許多台北人來說,十一點本來就還很早不是嗎?」

    「你是用這種方式定義早晚的?」

    俞安安眨眨眼,先是露出一臉「不是嗎」的表情,隨即又好奇的將他從頭打量到腳。

    嗯,他今天的模樣就符合了自己對他的想像,乾淨的皮靴、流行的褲裝、熨燙過的襯衫,以及看似隨性卻又充滿造型的髮型,怎麼看都像個社會精英、都市雅痞。

    「你要出去?」她充滿好奇的發問。

    那嚴點頭。

    「你看,你現在才要出門約會,這時間怎麼會晚呢?」

    他一臉嚴肅,沉默不語的盯著她。

    俞安安被他看得有些心虛的低下頭。

    她當然知道自己這樣說是在強詞奪理,但如果她可以早點回家休息睡覺的話,誰不想早點回家躺平在床上呀?可是她沒有辦法呀!她必須賺錢付房貸和生活費,還得打腫臉充胖子的拿點錢回姑姑家,以防被姑丈扣上忘恩負義的大名。

    她也是萬般無奈呀!

    「下次如果再約會約得這麼晚的話,記得叫你男朋友送你回家。」

    「啊?」俞安安驀然抬起頭來看他。

    他以為她是和男朋友約會才這麼晚回家?真希望她有這麼好命就好了,不過她也沒必要到處宣傳自己的苦命就是了。

    「好。」她點頭答應。

    「走吧。」他又沉默的看了她一會兒,才又說道。

    「走去哪裡?」她呆愣了一下。

    「我送你回家。」

    「不用吧?」俞安安有些失笑,「剩下不到三百公尺的距離,我自己走就行了,而且你不是有事要出去嗎?」

    「不差這幾分鐘,走吧!」

    他都已經抬起腳步率先往前走了,她既不能把他拉著停下來,也不能命令他不要往前走,只好乖乖地跟上去讓他送自己回家。

    「那大哥,我可以問你一個問題嗎?」走著走著,她突然開口詢問。

    那嚴看了她一眼,一副「你問」的酷表情。

    「你的工作是屬於三百六十五行中的哪一行?」這個問題她已經想好幾天了,好不容易又碰到他,她非得問清楚不可,免得繼續為難自己的腦袋。

    「為什麼想知道這個答案?」他若有所思的挑眉問道。

    「好奇。」她據實回答。「我每天早上出門上班的時候從來不曾遇過你,所以我想你應該不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才對,還有,我每次遇見你的時候,你的穿著風格都不一樣,交的朋友好像也不是正常人,所以……」

    「不是正常人是什麼意思?」他打斷她的話。

    「就是……嗯,我講出來你不可以生氣喔?」她欲言又止、小心翼翼的望著他。

    他點頭,示意她講下去。

    「你那些朋友的鞋子都好髒好臭,好像八百年沒洗過的樣子,你怎麼會受得了他們進去你家呢?」她皺眉不解的說完。

    那嚴被她這麼一問,頓時不知該如何回答她這個問題。

    「他們都是我同事。」

    「同事?」

    「做水泥的、漆油漆的、做裝潢的、做水電的,他們的工作都在工地裡比較多,所以鞋子才會弄得這麼髒,再加上工作時流的汗,鞋子難免都會有點異味。」他解釋道。「對不起。」

    「不不不——」俞安安急忙搖手,突然覺得自己以貌取人真的很糟糕。「該說對不起的人是我,我不知道……我沒想到……我——唉,對不起,那大哥,請你忘了我剛才說的話好嗎?」她說著便伸手打了自己的腦袋一下,自我厭惡罵了聲,「我是笨蛋。」

    那嚴見狀忍不住失笑。

    「你沒有錯,是那些傢伙太不修邊幅了。」他笑著說,「以後我會叫他們定期洗鞋、擦鞋或是換雙新鞋子的。」

    「不要啦!」她瞬間雙目圓瞠的哀號出聲,「你這樣會害我以後走在路上,莫名其妙的被人拖進暗巷裡毒打一番的,拜託,不要啦!」她雙手合十的乞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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