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這個未婚妻很難搞

第16頁 文 / 謝上薰

    「天倪,你這是什麼待客之道?」姜老太爺吹鬍子瞪眼睛,「小雅叫我『爺爺』,是我允許的,你的同學來不也叫我爺爺?」

    姜天倪不敢再說,只有怒視孫小雅。

    姜老太爺搖搖頭,不悅的目光掃向媳婦,她手裡也提了五、六袋。「你怎麼又帶天倪去買這麼多東西?」

    姜天倪發聲道:「誰教你們把我的金卡收回去,媽給我的副卡根本不夠刷,我只好找媽一起去。」她質問小雅道:「是不是你鼓吹我哥這樣對我?」

    小雅失笑,看了身旁的姜兆同一眼。「我沒有能力影響兆同做這種事,姜小姐太抬舉我了。」

    「叫她天倪。」姜兆同拍拍小雅的手。妹妹論年紀比小雅大兩歲,任性、幼稚的程度卻還停留在十五歲,只會在男人面前裝淑女,他都替她感到可恥。

    姜天倪不依的對爺爺說:「爺爺,把金卡給我啦!」

    姜老太爺瞪她,「你買的還不夠多?你當家裡有金山銀山?」

    「我不能穿同一套衣服去見朋友啊!」

    「爺爺我身上這件衣服穿了五年,去見朋友也不丟臉。」

    「那不一樣。我是還沒結婚的千金小姐,我的朋友眼光都很厲害,大家約出去玩,同一件衣服若是穿兩次,肯定被笑死。」姜天倪的自尊心全用在跟朋友一比高下,帶挑釁的目光溜一眼孫小雅今天的裝扮,譏諷道:「孫家很窮嗎?還是對私生女特別刻薄?你身上那條裙子我看過兩次了。」

    小雅甜柔的笑。「是嗎?我沒注意。我的記性沒辦法記住見哪位朋友穿過哪件衣服,難免會重複。」

    姜天倪不屑地一哼。「這是千金小姐必備的常識。」

    誰發明的?男人們都沒聽說過。

    小雅問姜兆同道:「我穿同一件衣服,會讓你感到丟臉嗎?」

    「我沒那麼神經質,通常男人也不會注意這些。」姜兆同看著妹妹,目光如冷劍霜刀,「不會賺錢又浪費成性的千金小姐才丟臉。」

    姜天倪氣道:「我又沒花你的錢!」

    姜兆同面色一沉,「了不起!敢跟我大小聲了,你明天就給我進公司上班。」

    「我不要!」姜天倪忙躲到母親背後去。

    姜夫人忙道:「兆同,不要嚇你妹妹了,她去公司能做什麼?她只須留在家裡陪陪我,等過了二十五歲,再來論及婚嫁,現在多寵寵她,又能再寵幾年呢?」見兒子不語,轉而向公公解釋道:「爸,天倪也沒亂買東西,這些全是新一季的衣服、包包、鞋子,是必需品。」

    姜老太爺歎道:「天倪需要的不是新衣服、新鞋子,而是換一批新朋友,這樣就可以把過去買的行頭重新再獻寶一次。」

    姜天倪如何聽得進去?拾起地上的大包小包,上樓去了,姜夫人也陪著女兒回房試穿衣服、鞋子,務必盡善盡美,不負「姜家小公主」封號。

    姜老太爺苦笑道:「女孩子愛美是正常的,可是同一件衣服不肯穿兩次的去見朋友,則是虛榮。小雅,今天讓你見笑了。」

    小雅但笑不語,心裡其實是羨慕的。羨慕姜天倪揮霍得那麼自然,浪費得那麼理直氣壯!

    姜兆同順勢道:「爺爺,天倪對薛成亮還沒死心?」

    姜老太爺揮揮手。「不必理會。天倪自己一頭熱,久了便冷了。」

    「她怎會如此蠢笨?算一算自己一個月需要多少錢買名牌、買珠寶,至少也挑一個付得起賬單的凱子。」

    「天倪的事你別操心,我和你爸心裡已有人選,只是你媽堅持要把天倪留過二十五歲,所以暫時放任她去。」

    「爺爺確信再放任下去,將來不會被退貨?」

    「這……」姜老太爺心虛了。

    「換了是我,可是寧死不屈。」姜兆同扯出一抹諷笑。

    「兆同,她好歹是你妹妹。」姜老太爺也常常疑惑,他的金孫到底像誰呢?

    「因為是妹妹我才忍耐,否則老早攆出我的視線之外。」

    這樣子算有忍耐嗎?

    「兆同,老人家的心臟不太好,你講話不要這麼銳利,不知道的人還以為天倪是你的仇人。」

    「是仇人倒好解決,是親人才傷腦筋。」姜兆同死性不改的直言道。

    小雅輕聲細語的插進來打圓場,「爺爺,兆同念到博士學位都忘了選修『修辭學』的學分,他心裡分明是擔心天倪的未來,嘴巴說出來倒成了責怪,真不知該說他『刀子嘴豆腐心』還是害羞,不好意思承認自己關心妹妹?」

    「對,對,對,他就是這樣子!嘴巴比鴨子嘴硬!」姜老太爺遇到知音似的連聲附和,管他是真是假,至少對金孫的冷血怪癖有個解釋,老太爺堪慰。「小雅,你真是善解人意的好女孩,兆同的眼光沒錯。」

    姜兆同面皮冷冷的,但是沒反駁。

    從家裡出來,由司機開車送她回去的途中,他的音量不大,卻十分堅持的說:

    「我是個什麼樣的人,你真的瞭解嗎?請你以後不要代替我發言。天倪是我的妹妹,但我實在不喜歡她那種個性。」

    你的個性就很討人喜歡嗎?鬼見愁一個!

    小雅沉下了表情,語重心長地說:「你這樣說自己的妹妹,心情很舒坦嗎?爺爺都七十多歲了,說兩句好聽的話安慰他又何妨?我知道,我沒資格代你發言,我只是不忍心看到老人家難過的表情。對不起!我太多嘴了,我在這裡向你道歉。」

    她說完後,便看著窗外,不再看他。她,終究是外人。

    沒有憤怒,沒有爭辯,小雅冷靜的乖乖道歉了,卻讓姜兆同更難以忍受,因為她的表情空得令人心痛,彷彿她的心緒從他的身邊抽離開來。

    「不要這樣,小雅。」

    「光是道歉還不夠嗎?」

    「別說了,小雅。難道你把我看成是一個事事須順從我的暴君嗎?」

    「你不是嗎?」

    「我不是。」他說得決然,說得乾脆。

    「那你一定不知道,你寒漠的表情、冷銳的言辭常常刺傷別人的心。」小雅肅起了聲音,「你從小到大都天資過人、睥睨群倫、一帆風順吧!你是天之驕子,上帝的寵兒,你沒嘗過『不如人』的滋味,所以你總是以你的高標準在看人、評斷人,又有幾個人能與你的智商平起平坐,甚至勝過你呢?很難。也許你沒有刻意看不起人,但你表現出來的就是那個意思。」

    「那又如何?」姜兆同眉頭陡然一擰,神色不善。「我天資過人是我的錯嗎?我一樣要日夜苦讀才比別人提早五年拿到博士學位。從小到大一帆風順,我是沒嘗過不如人的滋味,那是因為我一直都很努力,不敢懈怠,我是姜家唯一的男人,『益泰集團』唯一的繼承人,我沒有權利撒嬌作癡說不要工作,我生在姜家就必須為姜家帶來龐大的經濟利益。既然我付出這麼多,那麼對於那些不勞而獲、尚且沾沾自喜的米蟲,憑什麼教我生出敬意?」

    小雅閉了閉眼,覺得在對牛彈琴。

    「你適合娶一個女強人當妻子,跟得上你的腳步,跟你一起在集團裡賣命的工作,如此方能得到你的尊重。」

    「不,我不會要那種妻子。」姜兆同沉聲說道:「你說我是天之驕子?是,也不是。我曾經很羨慕一位同學,他的家境中上,臉上卻總是洋溢著幸福的笑容,我……不曾在鏡子裡見過自己有那樣的笑容。」

    小雅動容地聽著。

    「有一天放學,他約我回家一起看書,我好奇的跟他回家,他的媽媽在家裡等著他,做好了飯菜等著他和他爸爸一起回家吃飯。很普通的家常菜,嘗起來卻味道非常好。

    「然後,我見他媽媽以我沒見過的溫柔眼神為他和他爸爸布菜,我突然好羨慕那個樣樣不如我的同學。當他媽媽以同樣溫柔的眼神夾菜給我時,我既感動又難過,因為我的母親不曾那樣看過我,甚至不知道我吃飯了沒,一切有傭人張羅,她只忙著花錢打扮自己,和我父親的情婦一別苗頭。」

    突如其來的心痛感覺讓小雅瑟縮了下。

    他漠然地往下說:「在那一刻,我便明白了,將來我也要有一個屬於自己的家,有一位肯下廚的賢慧妻子,願意在家裡點一盞燈,讓丈夫和孩子找到路回去溫暖的家。所以我必須為我的孩子找到一位溫柔的母親,不用去羨慕別人幸福的笑容。

    小雅揚起水眸,疑涕著他。

    他的話掏空了她心中對他的不滿,真有點不甘心。

    「你這位生在富貴人家的幸運兒,也會羨慕別人渺小的幸福嗎?

    「我羨慕,所以我想要那樣的家。」

    「傻瓜,你這個工作狂有時間每天回家吃晚飯嗎?那是市井小民才有的閒情,也因為負擔不起習慣上餐廳吃飯的開銷,所以每一家都有每一家媽媽的味道。」小雅的眼神好溫柔地看著他,「我就是來自市井小民,又一腳跨進富貴人家,所以我想告訴你,你所看到的『幸福』,不是來自於那一頓飯,而是那位媽媽溫柔的眼神,因為她有一個愛她、而她也深愛的丈夫,兩人相愛,成就一個圓滿的家,再生下可愛的孩子,讓這個家的幸福更堅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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