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頁 文 / 沁恬
零浚和她一樣,都是朋友不多的人。
她是天性就不擅交際,口拙加上被動,所以她朋友不多,也不喜歡交朋友。
而零浚,從小就是一個發光體,帶了點傲氣和自負的神氣,外表又長得貴氣,讓人不敢接近。
人人都以為他是天才,其實他大部分的時間都在K書、做研究,並且高度要求自己,以致人人都以為他是天才。
大家並沒有看到他的努力,以為他是那種根本不需要努力就能成功的天才。
他的長相給人距離感,加上他大部分時間都致力於課業和工作,所以他的朋友真的不多。
以前當特助的時候,和他只有工作上的接觸,而且他是老闆,所以兩人還是有很大的距離感,她連抬頭看他都有壓迫感。
而他似乎也不怎麼喜歡接近人,更不是隨和可親的人,但只要和他熟了,或者是他認定親近的人,他其實真的十分隨和。
認識他深一點,相處久一點,就會發現,他其實不若外表那樣的難以接近。他喜歡講冷笑話,而且會用像談公事時的口吻,一臉慎重的講完。
他龜毛,做事超有原則,不合理的事,一步都不會退讓;絕不佔人家便宜,也不讓自己受委屈。
他還有起床氣,只要前一天沒睡好,隔天臉就會超臭,至少要隔個一小時才會恢復正常。
他還有一個好習慣——絕不遷怒別人;氣悶時,他只會靜靜做自己的事,不要去吵他就對了。
他是一個相當聰明的人,一點就通;以前她追隨他的步伐總是追得很辛苦,而且她反應沒有他快,思考沒有他靈敏,想法也沒有他前衛,資訊也總是慢他一步。
以前,她當助理的時候就覺得跟著他做事很吃力,只要他一蹙眉,她就會緊張到胃痛,常常會覺得自己辜負了零浚對她的提拔和期望,更怕他看不起她。
現在,她依然跟不上他的步伐,卻已慢慢調整到適合自己的步伐,雖然依舊追趕得很辛苦。
卻也發現他從來都沒有催促她的意思。他總是快人一步,卻極有耐心的等著她。看似冷漠的零浚,其實有一顆很柔軟的心。
他是她從小認定的太陽。如果說要她形容一個白馬王子的模樣,那無疑就是零浚了。
但,經過相處後才發現,她心目中的白馬王子其實也只是個人而已,放屁會臭,講的冷笑話一點都不好笑,個性又龜毛……一點一滴的,讓她重新認識了他。
小時候是暗戀著的那種喜歡,在皓宇擔任特助時她甚至提不起勇氣去喜歡他。
以前總以為他是完美的,現在,慢慢相處過後才發現,他也是有缺點、壞習慣的,和一般人一樣,所以也就不再那麼有距離感了。
然而愈清楚認識他就愈讓她害怕,一點一點侵蝕她的意志,然後一不小心就……愛上了。不是喜歡,是「愛」,很深很深的喜歡。她怕自己萬一抽不出身來要怎麼辦,她可沒辦法像之前那麼快釋懷。
她要自己小心,絕不能犯這種錯。
「魚丸,吃午餐了。」下午兩點了,宛淨只會提醒他吃東西,自己卻常常只塞一個麵包了事。
「嗯……」她依然盯著電腦螢幕,微微皺著眉。
「吃飯。」
「好。」依然不動如山。
「吃飯吃飯吃飯。」
「好好好。」
他和她頓時雙雙抬起了眼,互看了一眼,相視一笑。
「魚丸,晚上要的東西,記得準備一下。」零浚提醒著。
「好。」她習慣性的推了推眼鏡。
「對了,魚丸,我們的財務報表呢?有準備嗎?順便一起帶去好了。」
「準備好了。」她低頭整理公文包。晚上的會面,他們只能贏不能輸啊。
突然想到什麼的,宛淨忽然抬頭問;「你怎麼那麼喜歡叫我魚丸?」該不會是認識怡然後,就跟著她叫了吧?
「因為……」他突然語塞,怎麼想叫她綽號呢?
因為,雖然他們之間很熟很熟了,每天工作時的相處,就算她話不多,在兩人辦公室,從整理負債到開新公司的短短兩年間,她是他少數能放下所有驕傲、面子、形象對待的女生,和她在一起,自然舒服得像夏日微風輕拂人的臉頰般舒適。
她,熟悉、瞭解他的一切。
而他,卻對她一點也不瞭解。雖然兩人已經很熟了,她卻還是喜歡保持距離,態度總是客客氣氣的。
叫她魚丸,可能是希望能和向怡然一樣,顯示出他和她的交情不錯。
她對他來說,以前是最忠誠的員工,現在則是一個最重要的朋友。
「因為好玩。」零浚隨便扯了一個理由。
「好玩?」本來低頭檢查文件的她,抬頭認真看了他一眼。
好玩?零浚會因為好玩而去做一件事?真不像他。
兩年前,零浚成立了數位文化,資本額僅一百萬的數位文化,在短短兩年間業績已成長數倍,雖然賺的錢絕大部分都拿去還債了,不過看著負債愈來愈少,就覺得寬心不少。
公司草創時期,他們搬到偏遠又窄小的辦公室,每天忙到只能睡五、六個小時,常常在公司打地鋪。後來零浚乾脆在辦公室擺了一張床,就住在公司了,宛淨也常常忙到睡在公司。
零浚一個人當三個人用,白天想破頭找客戶,晚上熬夜寫程序。
常常兩個人累到睡在同一張床上。對他們來說,已經沒有男女之別或介不介意的問題了。因為當時已累到只想在床上躺平,哪有時間去想那些有的沒有的,充其量不過是兩具疲憊的軀體而已。
所以,他們真的已經很熟很熟了,熟到睡在同一張床上,兩人之間卻是清白得像張白紙一般。
這種關係,是旁人無法理解的情誼。患難之情,一生能有幾次呢?
晚上,零浚開著車到宛淨家樓下等她。
不一會,就見到宛淨的身影。她打開車門,坐進副駕駛座。只見零浚並沒有立即啟動開車,反而上下打量著她。「幹嘛?開車呀。」
「你……只有這一套衣服嗎?」他指了指她身上的衣服。
宛淨上班從來不打扮的,永遠素著一張臉,千篇一律的T恤、牛仔褲加上帆布鞋。
「咦……」她認真的看了一下自己的衣著。很乾淨呀,T恤和早上的不一樣,鞋子還挑了一雙比較白一點的來穿,這樣……不行嗎?
「我的意思是,我們今天要去找資金,找人投資耶。」瞧她那一身裝扮,實在很不適合。平常上班是無所謂,但今天他們是要去赴一個重要的宴會耶。
今天的宴會是一家上市軟體公司所辦的產品發表會,斥資上億研發和行銷,是年度重要盛事,媒體和股東都會去參加,其中當然有不少有錢有勢的大老闆。
接近那些人的目的除了業務上的接洽,最重要的是,也唯有這樣的場合才能推銷自己和公司的產品。他已經想了一個月要如何說服在場的幾個大老闆投資他的公司。
「我知道我們是要去找資金,那又怎麼樣?」
「你可以穿得正式一點嗎?像是套裝裙子?」
「幹嘛穿得那麼正式?我們是去找人投資,當然要穿得可憐一點,不然人家幹嘛借錢給我們?」瞧瞧他一身西裝領帶的。
「就是因為我們要找人投資,才要穿得好一點,讓人家覺得我們還得起啊。」他耐心解釋。
「喔……但是,我沒有別的衣服耶。」糟,她最正式的衣服是上次參加奶奶告別式時穿的,那樣……適合嗎?
她話一說完,他也沒有再說什麼,立刻開車往另一個地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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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先生,好久不見了,前天我還見到支小姐呢。」店員熱絡的和他寒暄。
支蘭是這裡的老客戶,當然,以前參加派對時,支蘭總是拉著他陪她來這裡選購衣服,自然店員也就認識他了。
提到支蘭,這不是踩到零浚的痛處了嗎?宛淨偷偷看了零浚一眼,只見他仍是那般泰然自若,好像支蘭從來就不重要似的。
「麻煩你幫我挑一件適合這位小姐的衣服。」
店員看了宛淨一身「輕便」的服裝,不禁小小皺了一下眉,隨即馬上綻開笑容說;「沒問題。」
於是,就像麻雀變鳳凰的劇情般,宛淨換了一套又一套的高級女裝,而零浚只管點頭和搖頭。
最後一套,終於讓龜毛的零浚滿意點頭了。
是一件剪裁簡單又不失高雅的小禮服。
水藍色的小禮服襯出她雪白的水嫩肌膚。
小小的微露香肩,簡單又大方。
宛淨看著鏡中的自己,簡直不敢相信鏡中的人真是她嗎!果然是佛要金裝、人要衣裝啊。
「這位小姐的身材很好,應該多買幾套,老是穿那麼輕便,太浪費了不是?零先生,要不要多買幾件給女朋友?」店員很會看臉色,再也不提支蘭了。
女朋友?她哪是呀。宛淨急急想解釋。